书城都市隐藏在路人中的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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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断魂钉

孔利辉是个聪明人,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当他无意中认识了一个采购钢材的殷先生之后,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做为一个“社会人”,孔利辉不单能看出来谁“厉害”,更知道怎么跟对方处好关系。

所以,每一次殷先生来张城,他都会热情接待,只要是殷先生有一点暗示,他都会尽量满足对方的要求,更别说前前后后帮忙跑腿了。

终于有一天,殷先生给了他一次机会,单独问他,以后打算做点什么生意啊?

孔利辉以前在物流行业里混,但他没有自己的对接线,也就能在货上拼点缝,赚点中间的差价。今天机会来了,他马上就放弃了物流这个小生意,而是小心翼翼地提出来,想包点工程活,苦于没有门路。

殷先生问他,既然想做这个,你总该认识合适的人吧。

孔利辉急忙点头,认识认识。

殷先生沉吟一会,说,一个人想要成功肯定要付出点代价,想要别人能把工程给你,你就得听我的。

听听听。孔利辉赶紧答应。有钱大家一起赚,他是明白的。

那就好。

殷先生给了他一对金色欢喜佛,告诉他,送礼先送手上佛珠十一颗的,等机会来了,用十三颗佛珠的把前一个换回来,然后烧掉。其后就是你腾达之时。

那机会是在什么时候?

:到时,你自会知晓。

看着两个握拳大小的金色欢喜佛,孔利辉想不出其中玄机,但他知道殷先生思虑恂达,做事稳重余裕,不会拿他这种小人物开玩笑。

笑口欢喜佛包着一层金,元宝底座,如意倚肩,手持佛珠,神态喜人。乍一看,跟其他工艺品无甚差别。但仔细再看,就会发现这欢喜佛是手工雕刻的,然后紧细的裹上一层金箔,雕工精湛,艺技非凡。

好东西啊~

且让人一看就忧烦尽去、心神清明。

果然其中一个佛珠是十一颗,另一个是十三颗。

孔利辉依计,带着十一颗的去了开发商老总那,送礼。

老总开始并没在意,这种工艺品满哪都是,也没什么稀奇的,可人家送来了,虽然只是一般的关系,面子也要给的,就依了孔利辉,拿在手里观详一番。

结果细看之后,发现这东西竟然是手工雕刻、然后镶嵌金箔,老总开始赞不绝口,连夸巧手天工,对孔利辉的态度也变了,又是好茶又是好烟。

从这之后,孔利辉就成了老总的座上宾,两人的关系很快就变成了朋友。

后来有一天,孔利辉接到了殷先生的电话,告诉他机会到了,让他照吩咐去做。然后,认真交代了他一番。

虽然孔利辉觉得这事有点邪门,但还是照做了。

他来到老总家的时候,果然老总卧病不起了,病来得很急,人已经不敢动了,好像随时都要咽气一样。

孔利辉趴在病床上握着老总的手说,老天能让咱俩成为朋友,那我一定就是你的福星,你放心,有我在,你一定会好的,我家里还有好茶,还要跟你一起喝呢,你等我。

孔利辉找机会把欢喜佛换了,回家把换回来那个烧掉,然后拿着茶叶去了老总家,真就沏茶给他喝。

老总感动得眼泪都掉下来了,用吸管喝了两口茶,然后握住孔利辉的手说,以前我没关照你,现在心里真的很愧疚......

好听话孔利辉还不会么,他说自己这辈子最开心就是交了老总这个朋友,然后又一次强调,他是老总的福星,我在你就能好,放心,我今天不走了,今天咱们好好说会话。

没用一天,半天老总就能坐起来了,到孔利辉晚上不得不回家的时候,老总已经能把他送到门口了。

从这以后,在老总关照下的孔利辉真就飞黄腾达了,一发不可收拾。

孔利辉由此也是见识了殷先生的厉害,自然小心对待,公司的股份也直接给了四成。殷先生没在文件上签字,而是给了他一个账号,跟他说,我相信你。

从此孔利辉走向了另一个人生,如果不是后来殷先生要办个公司,他的人生可能会一直这样,一直顺风顺水的走下去。

办公司殷先生不用他帮着跑,让他随便找个人就行。孔利辉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他还是习惯性的照办了。

孔利辉找了宋志。

这时还没有什么。直到有一天,殷先生说,你跟我去一趟溪城。

孔利辉也不知道最后是什么要了他的命,是殷先生?是自己的贪婪?还是那枚断魂钉?

当天差点没打起来,本来是要动手的,是一个比殷先生还厉害的殷先生说,这些够了,别乱搞事,走。

大家都往回走的时候,孔利辉感觉到脚下踩了什么,他装作系鞋带,顺手捡了,然后藏了起来。

那天去了十几个人,大家见面之后才知道,他们之间谁也不认识谁,都是一个一个被单独叫来的,知道这种情况之后,所有人都识趣的不再相互说话,都听找自己来的殷先生吩咐。

一共三个殷先生,一位老者,另一位也是中年人,孔利辉发现,除了两个殷先生没有人认识那个老者。

这么大的阵杖,搞得这么神秘,抢来的东西一定价值不菲。

回家之后,孔利辉从身上取出来那枚钉子一样的东西仔细观察。

上面有一些纹烙,已经看不清了,但钉头上有着凹进去的几个小小的篆字,根据模样判断,好像写着:断魂钉。

这玩意有什么稀奇呢?值得大老板殷先生费这么大的周章。

孔利辉研究了几天没研究明白,就把它包裹起来,放到了保险柜里。

一直到他死,那枚断魂钉都在保险柜里没拿出来。

因为他死的太快了,从溪城回来的第十五天就死了。

也是宋志不得不带着郎长山来到他家的那一天。

宋志一直没想明白,那个俊小伙是怎么找到自己的,甚至他都没来得及叫一声,下巴就被端下来了。

那个黑瘦的小个子不知从哪就弄出来一个刀片,一下就划开了他的手腕,然后挂上去一个塑料袋接着。动作极快,像卖肉的,随便割下去一点找零。

接着一个文文弱弱的白净书生,冲他抛了一个媚眼,声音阴柔的说:“你要不说实话就怕会死哦。”

端上来下巴的宋志感觉自己脑袋晕乎乎的,好像眼睁睁看着时光正在流走,生命正在流逝,所以他答得很快,他怕自己说慢了,眼前的一切会马上消失。

那个书生问得也很快,他每一个问题都急速的回答。

最后,书生笑了,阴柔得像个娘们。

“你这个熊样也TM出来混,那就是划破一点皮,离你的血管远着呢。”

一直被那个书生追着眼睛的宋志,虽然接下来看到了塑料袋里根本没有他想象的血浆,也看到了自己手腕上确实只破了一点皮,但他还是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