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马克思早期思想研究(守拙斋学术作品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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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马克思开始向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转变

《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是马克思走向实际生活的第一步。但这只是起点,真正具有决定意义的转折是在《莱茵报》的斗争。由于报纸的特点,马克思处于斗争漩涡的中心,有机会、有条件接触到当时政治生活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并且要就这些问题发表评论。当马克思还处在纯抽象的思辨王国时,虽然也能发现黑格尔主义的不完善之处,但这主要是局限在理论上、逻辑上;而一旦面对实际,他就发现了自己头脑中的黑格尔思想因素同客观现实的矛盾。正是由于寻求解决这个矛盾,促使他开始转向新的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列宁指出:1842年马克思发表在《莱茵报》上的文章,其中包括对第六届莱茵省议会上关于出版自由的辩论的批评,关于林木盗窃法,维护政教分离等文章,“从这些著作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已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转向共产主义”[1]。当然,这个转变是经过摸索的和充满矛盾的过程,而《莱茵报》时期,只是这个转变的开始。

一、马克思和《莱茵报》

随着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势力和政治势力的发展,他们需要表达自己愿望的报纸。可是,德国资产阶级的特殊地位,使得他们既不满意普鲁士政府的专横,又恐惧人民的觉悟,因而当时普鲁士还没有一家真正激进的、反政府的报纸。

《莱茵报》的前身是1839年在科伦创办的《莱茵总汇报》。《莱茵总汇报》因为经不起《科伦日报》的竞争,濒于破产。1841年9月,科伦的富商康普豪森等人,成立了一家股份公司来接办《莱茵总汇报》,改名为《莱茵政治、商业和工业日报》,于1842年元旦出版,简称《莱茵报》。当时,《莱茵报》的政治倾向并不是革命民主主义的,因此得到政府的支持。政府同意《莱茵报》的出版,期望它支持政府的政策,同教皇至上论者的喉舌《科伦日报》相抗衡。

马克思同《莱茵报》的关系是密切的。1841年秋,他结识了参与筹备和创办《莱茵报》的荣克和赫斯。他们对马克思的才能非常赏识。报纸的主编,开始是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学家李斯特的学生赫夫铿。他同荣克、赫斯之间存在分歧。赫夫铿希望把报纸办成温和的自由主义的机关报,而荣克却主张把报纸变得激进些。赫夫铿辞职后,由于马克思的推荐,青年黑格尔分子鲁滕堡接替了赫夫铿的工作。当时,《莱茵报》的经常撰稿人是青年黑格尔分子。由于青年黑格尔分子同资产阶级的这种联盟,使《莱茵报》越来越具有反政府的性质。特别是马克思担任主编后,这种立场更突出。正如列宁所说的:“该报在马克思任主编时,革命民主趋向愈来愈明显。”[2]

《莱茵报》是马克思的又一个柏林大学——政治大学。但是同柏林大学的学院生活和“咖啡馆的争论”相比,报纸生活更紧张,更富于战斗性,也更艰苦。马克思曾对卢格“诉苦”说,“您不要以为,我们在莱茵省是生活在一个政治的埃尔多拉多里。要把《莱茵报》这样的报纸办下去,需要最坚强的毅力”[3]。

的确,刚刚走出大学校门不久,朝气蓬勃的年轻的马克思,为了把这家拥护政府的报纸,办成反对政府的革命民主主义的报纸,进行了几条战线的斗争。

马克思把矛头指向普鲁士的专制政府。他在评论莱茵省议会的第一篇论文中,以一个革命民主主义者的战斗姿态,对普鲁士政府的专横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普鲁士政府对于《莱茵报》日益明显的反政府倾向,既恐惧又痛恨,其加强了书报检查,在一般检查官检查之后,还要受到高级官吏即行政区长官的检查。普鲁士政府企图通过双重检查制度来扼杀《莱茵报》。马克思关于莱茵省议会的第二篇论文,即关于普鲁士政府和天主教教会由于不同宗教间通婚所生子女的信教问题而发生的冲突的文章,遭到政府的反对,被检查官抽掉了。马克思在报纸上抗议过政府对《莱比锡总汇报》和《德国年鉴》的查封;《莱茵报》还未经政府允许,公布了普鲁士政府正在秘密拟订的离婚法草案,并对这个草案进行了批判;在摩塞尔地区农民悲惨处境的问题上,马克思毅然同莱茵省总督冯·沙培尔公开争论,批驳了普鲁士当局的种种谬论,撕下了专制政府的虚伪外衣。所有这些,像轰向普鲁士政府的排炮,使其非常恼火,政府指责《莱茵报》散布对教会和国家的现有秩序的仇恨,煽动不满情绪,恶意诽谤国家行政机关,等等。

与此同时,马克思还要同《科伦日报》等反动报纸进行斗争。他把《科伦日报》的编辑、反动政论家海尔梅斯称之为“十分愚昧、庸俗和迂腐”的人。海尔梅斯对《莱茵报》激进倾向非常不满,在《科伦日报》上对《莱茵报》进行污蔑和攻击。例如,他在1842年6月28日的一篇社论中指责《莱茵报》,说它违背已有的传统,在报纸上讨论哲学和宗教问题。还诬陷《莱茵报》动机“不纯”,“它的主要目的不是在教诲和启发人民,而是要达到其他另外的目的”,并公然为普鲁士专制政府张目,说什么“国家应受到责备的地方,倒不是它过分严格,而是过分软弱”,等等。马克思痛斥了这些显然是诬陷、告密的言论,特别是对海尔梅斯所说的,“通过报纸传播哲学思想和宗教思想,也象报纸攻击这些思想一样,都是不能容忍的”谬论进行了剖析,驳斥了海尔梅斯鼓吹避开重大的迫切的社会政治问题的论点,进一步对哲学与政治生活的关系作了精辟的论述。

马克思批判了以往的全部哲学,特别指出德国的唯心主义哲学的致命弱点是与实际相脱离。他说:“哲学,尤其是德国的哲学,喜欢幽静孤寂、闭关自守并醉心于淡漠的自我直观;所有这些,一开始就使哲学同那些与它格格不入的报纸的一般性质——经常的战斗准备、对于急需报道的耸人听闻的当前问题的热情关心对立起来。从哲学的整个发展来看,它不是通俗易懂的;它那玄妙的自我深化在门外汉看来正像脱离现实的活动一样稀奇古怪;它被当做一个魔术师,若有其事地念着咒语,因为谁也不懂得他在念些什么。”◣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20页。马克思对旧哲学特征的概括,鞭辟入里,切中要害,这就预示了马克思对哲学进行改造的根本方向。

在马克思看来,以往哲学脱离现实,陷在纯思辨的泥沼里,是不符合哲学的真正本质的。哲学必须走出自己狭隘的思想牢笼,投身到现实中去。他说:“哲学家的成长并不像雨后的春笋,他们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精致、最珍贵和看不见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学思想里。”[4]“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5]。马克思这句脍炙人口的名言,深刻地概括了真正哲学对自己的时代,对人民的依赖。哲学家不是自己吐丝织网的蜘蛛。哲学不是源于哲学家的大脑而是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时代所达到的科学、技术、文化水平的高度结晶。

正是基于对哲学的这种看法,马克思坚决反对哲学脱离实际,提出:“哲学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6]特别重要的是,马克思对哲学的任务、使命做了概括的表述,这就是,哲学要成为世界的哲学,而世界成为哲学的世界。也就是说,哲学要成为实践的哲学,用哲学来指导改造世界,使世界不是与理性相对立的,而是合乎理性的。马克思的这些看法强调理性的作用,强调使世界合乎理性当然是唯心主义的,但是它突出了哲学的能动作用。

马克思为了办好《莱茵报》,还要同自己原来的战友——青年黑格尔派进行斗争。马克思在柏林大学时期,参加青年黑格尔运动,转向黑格尔,而在《莱茵报》期间,马克思同青年黑格尔派发生了决裂。

如前所说,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一开始就在两个主要问题上存在分歧:在政治上,马克思是革命民主主义者,而青年黑格尔派是反对彻底改变现存制度,主张按资产阶级利益加以改革的自由主义者;在哲学上,马克思主张应有和现有、人和世界的统一,把批判变为实践,而青年黑格尔派把两者对立起来,片面鼓吹“批判”,在他们看来,改变事物不是依靠实践,而是对现有事物不断地进行批判。早在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中,就已孕育着这种分歧,而随着马克思投入实际生活,这种分歧不断扩大,深化,终于导致彻底决裂。

马克思的思想是沿着主体与客体、人与环境的辩证统一的方向发展的。在《莱茵报》期间,这个思想更加向纵深发展。以柏林“自由人”为代表的青年黑格尔派,同马克思相反,走的是另一条路。“自由人”是“博士俱乐部”的蜕化,它的基本成员仍然是布·鲍威尔、埃·鲍威尔、爱·梅因、路·布尔等人。从“博士俱乐部”到柏林“自由人”,代表了青年黑格尔运动的另一种方向。他们脱离实际生活,醉心于抽象的哲学的批判。例如,马克思在给达哥贝尔特·奥本海姆的一封信中,对“自由人”鲍威尔1842年6月连续刊载在《莱茵报》上的《论中庸》一文,不联系实际,迷恋于纯哲学批判表示不满。马克思强调:“正确的理论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并根据现存条件加以阐明和发挥。”并且指出,“《论中庸》一文的作者号召进行批判;但是,一,我们大家都知道,政府怎样来回答这样的挑战;二,光是某个人屈服于批判,是不够的;问题在于,他是否选择了适当的场所”[7]。可见马克思对青年黑格尔派,不分场所,不分时机,空谈批判的做法是非常厌恶的。

在如何对待宗教的问题上,马克思同柏林的“自由人”也存在根本分歧。

这些“自由人”仍然死抱住黑格尔的国家观,相信普鲁士国家的历史使命是理性的体现,他们对它的批判,目的是使它实现自由的使命。而一切社会生活问题,在他们看来都是神学问题,他们把斗争的锋芒局限于宗教。而马克思却相反地把对宗教的批判,服从于迫切的政治斗争。马克思要求他们,“更多地联系着对政治状况的批判来批判宗教,而不是联系着对宗教的批判来批判政治状况”[8],“要知道,宗教本身是没有内容的,它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随着以宗教为理论的被歪曲了的现实的消灭,宗教也将自行消灭”[9]。马克思对这些“自由人”轻佻地到处炫耀无神论也很反感。马克思主张切切实实地宣传哲学,用哲学来批判宗教,而不是挂着无神论的招牌,以表示自己不信神,这种做法是幼稚的,这就像到处声称自己不怕鬼怪的小孩子一样。他向这些青年黑格尔分子建议,“如果真要谈论哲学,那末最好少炫耀‘无神论’的招牌,而多向人民宣传哲学的内容”[10]。

在对待共产主义的态度上,马克思是极其严肃的。他在与奥格斯堡《总汇报》的论战中,就承认自己这方面知识不够,不能妄加评判,表示要深入学习。而柏林的“自由人”,则是以轻浮的态度对待这个重大问题,他们在偶然写写的剧评之类的东西里,偷运一些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原理。马克思明确反对这种作法,他说:“我认为是不适当的,甚至是不道德的。我要求他们,如果真要讨论共产主义,那就要用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更切实地加以讨论。”[11]

理论上的分歧,使决裂成为不可避免的。而随着马克思代替鲁滕堡成为《莱茵报》主编,像出现裂纹的碗一样,分歧沿着原有的痕迹不断扩大、尖锐,从而加速了决裂的过程。

在鲁滕堡担任主编时,由于他才干平庸和缺乏理论上的批判能力,柏林“自由人”实际上控制了《莱茵报》,把它变成自己唯命是从的“机关报”。当时经常为《莱茵报》撰稿的是布鲁诺·鲍威尔、埃德加尔·鲍威尔、施蒂纳、布尔、科本、梅因以及卢格、荣克等人。马克思担任主编后,采取了另一种态度。他决不让柏林“自由人”在《莱茵报》上大发议论,牵着《莱茵报》的鼻子走,而是相反,让《莱茵报》指导作者,使全部稿件符合《莱茵报》斗争的需要。马克思根据这个方针,对柏林“自由人”的作品,不是有文必录,来稿照登,而是过筛,把不少他们自以为能扭转乾坤的雄文巨著,实际上是空话连篇毫无意义的废料“枪毙”了,引起了他们的强烈不满。

马克思主编《莱茵报》,可以说是腹背受敌,四面夹攻,极其艰苦。他要同《科伦日报》、奥格斯堡《总汇报》这些同行论战;要忍受最严格的双重书报检查,要对付普鲁士官僚,例如总督的指控,省议会的责难,股东的埋怨,等等。年轻的马克思立场坚定,策略灵活,他善于寻找突破口,利用有利时机向反动的封建制度发起进攻,并巧加掩护,从语调到形式上都注意,尽量避免可能提供查封口实的东西,以通过书报检查。而那些柏林“自由人”却自命是最最革命的,大叫大喊,虚张声势。实际上他们极端革命的词句,除了败坏民主主义运动的声誉外,并不能教育群众,也无助于反对普鲁士专制政府。马克思对他们这一套非常厌恶。他说:“宣布自己忠于解放事业是一回事,这是正大光明的;但事先就作为宣传而大嚷大叫,则是另一回事,这就有点吹牛的味道,就会激怒庸人。”[12]马克思嘱咐卢格劝告“自由人”,劝告梅因等人收敛些。可是他们不仅不听从马克思的忠告,相反对马克思的观点和革命策略非常不满。他们攻击马克思背弃了自己的理想,使《莱茵报》具有机会主义性质,因而关系极端紧张。连同马克思私谊甚厚、结交多年、往来密切的鲍威尔也对他不满,表示坚决支持“自由人”。这样,他们就由过去合作过的师生,发展到成为公开论战的对手。马克思同梅因的关系也急剧恶化。1842年11月29日,马克思根据海尔维格给《莱茵报》编辑部的来信,发表了批评“自由人”的政治立场和生活方式的短评。梅因给马克思写了一封信,向他提出了种种问题:他要马克思表明,在鲍威尔同卢格的争论中究竟站在哪一边;他还指责马克思为什么不刊登他们的文章,并狂妄地给马克思加上保守的罪名。这个像孔雀一样炫耀自己,郑重其事地拍着胸脯,喜欢高谈阔论的梅因写的蛮横无理的信,激怒了马克思。梅因考虑的只是“自由人”这个小集团的利益,而马克思考虑的是整个革命民主主义运动的利益,如何才能保持住《莱茵报》这个阵地,如何顽强地、高度负责地坚守自己的岗位,而不致把地盘让给警察局和书报检查机关。因此,马克思回敬了梅因,给他写了一封措辞相当尖锐的信,宣告了与“自由人”的决裂。当然,与柏林“自由人”的决裂,不等于与青年黑格尔派在思想上的彻底决裂。但朝着这个方向前进,接着而来的将是思想上彻底清算。

在马克思的主编下,《莱茵报》的民主主义立场和捍卫民主的要求,赢得了大众的支持,订户迅速增加。1842年8月是885份,11月达1820份,到1843年1月已突破3000份,这在当时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其他日报,往往转载《莱茵报》的文章。《莱茵报》政治影响的扩大、革命民主主义倾向的加强,使得它同普鲁士政府的矛盾激化。尽管马克思采取了灵活的斗争策略,1843年1月,普鲁士内阁会议仍然决定从4月1日起停止《莱茵报》出版。普鲁士政府查封《莱茵报》的决定,引起了广泛的抗议。人们要求撤销这个命令,并为此征集给普鲁士国王请愿书的签名。当时的进步报刊也反对政府查封《莱茵报》,认为这是侵犯最起码的出版自由。

可是德国的资产阶级是软弱的。他们对《莱茵报》的政治倾向并不满意;连青年黑格尔分子、《莱茵报》发行负责人达哥贝尔特·奥本海姆都指责马克思,把《莱茵报》的被查封归罪于他。奥本海姆对政府是抱有幻想的,他想把《莱茵报》股份公司的请愿书与备忘录亲手呈交国王。虽然未受到国王接见,但会见了两位大臣,他们答应研究《莱茵报》的要求。奥本海姆企图牺牲报纸的原则立场来换取撤销查封的命令。马克思对这种态度是不同意的。他宣布退出《莱茵报》编辑部,并在《莱茵报》第77号刊登了一个启事:“本人因现行书报检查制度的关系,自即日起,退出‘莱茵报’编辑部,特此声明。”[13]这不是普通的声明,而是射向敌人的子弹,揭露了普鲁士专制制度的面目。马克思的声明不仅发表在《莱茵报》上,而且在3月20日前后,发表在《杜塞尔多夫日报》、《巴门日报》、《法兰克福日报》、《特利尔日报》、《汉堡通讯》、《科尼斯堡日报》上。但是,普鲁士政府并未就此罢手,报纸最后仍然被查封。

马克思改造了《莱茵报》,《莱茵报》锻炼了马克思。马克思对《莱茵报》的历史作用是很重视的,对这个报名很感兴趣。在1848年的革命风暴时期,他又创办了一家报纸,取名为《新莱茵报》,任总编辑。由于马克思的洞察力和坚定立场,这家日报成了革命年代德国最著名的报纸。1850年,马克思又创办了一个杂志,仍以《莱茵报》为名,叫做《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虽然由于资金不足和当局的迫害,只出版了六期,但内容非常丰富。马克思如此喜欢《莱茵报》这个报名不是偶然的,正是在《莱茵报》的斗争中,他开始朝新的唯物主义世界观转变。

二、在物质利益问题上的初步突破

马克思在评论莱茵省议会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的辩论的文章中,虽然猛烈地抨击了德国的专制制度,但就其世界观来说,还是唯心主义的。例如,马克思宣称,精神“无所不及,无处不在,无所不知。它是从真正的现实中不断涌出而又以累增的精神财富汹涌澎湃地流回现实去的思想世界”[14]。很显然,马克思这时仍然强调精神、理性的作用。在他看来,“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手段”,“恰恰相反,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15]。这就是说,法律与物质利益无关,与阶级统治无关,而是植根于人的自由本性,是人类自由精神的体现。因此法律要成为真正的法律,即与法律的本性相符合,必须实现自由,哪里的法律真正实现了自由,哪里的法律就成为真正的法律。马克思当时在如何看待物质利益这个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上,看法是错误的,他轻视物质利益,例如在关于出版自由的问题上,马克思要求辩论的代表们的政治立场,不应该为物质利益所左右,而应该服从于对自由精神的统一认识。在马克思看来,为物质利益而斗争是粗糙的,为自由而斗争是高尚的,因此马克思重视出版自由,因为“自由的出版物是变物质斗争为精神斗争”,而且使“斗争的粗糙物质形式”获得“理想化”的“体现”[16]。

轻视物质利益,重视理念,这是青年黑格尔派的共同特点。恩格斯在刚开始转变时同样是这样。例如他在《大陆上社会改革运动的进展》中指出:“德国人是一个从不计较实际利益的民族;在德国,当原则和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原则几乎总是压倒利益。”[17]虽然恩格斯也指出,“对抽象原则的偏好,对现实和私利的轻视,使德国人在政治上毫无建树”[18],但是他对于原则高于利益的观点是肯定的。

在出版自由问题上,物质利益并不是直接的。出版自由同物质利益的关系被许多中间环节所掩盖了,往往容易把出版自由看成是满足人类的自由本性,而忽视了物质利益的作用。因此讨论出版问题,可以在精神领域中驰骋。可是一旦接触到现实的、直接的物质利益问题,马克思的唯心主义观点同客观现实的冲突就会明朗化、尖锐化,这样就迫使他探索、思考,从而在这个决定性的问题上取得了初步的突破。

在马克思生活的年代,所谓林木盗窃问题是关系到当时德国贫苦农民的物质利益问题。由于农民破产、生活贫困,林木盗窃问题日益严重。国家为了维护剥削者的利益,严加惩罚。到19世纪40年代,普鲁士审理的20万件左右的刑事案中,约有15万件是属于盗窃林木和违反关于森林、狩猎与牧场的立法的“罪行”。但是为地主贵族效劳的省议会还认为惩罚措施不严格,要求把捡拾枯枝列入盗窃林木的范围,予以法律制裁。剥削者企图借助于立法,扼住贫苦农民的咽喉,断绝他们仅有的生路。与主要是同知识分子有关、属于精神领域的出版自由问题相比,林木盗窃同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有关,是更加现实的问题。马克思在评论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的第三篇论文《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中,对地主的这种不法行为,对普鲁士的国家和法进行了抨击。在这里,马克思第一次越出了精神领域,探讨了物质利益问题。从精神世界的殿堂,进入到世俗的世界,用马克思自己的话来说,“现在演的是现实生活的戏”[19]。

在森林里捡收枯枝,这是多年来形成的习惯权利,把捡收枯枝说成是盗窃,就是向农民最低限度的利益进攻。马克思坚定地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上,捍卫他们的物质利益。他愤怒地斥责省议会残酷地对付穷人,指责统治者的特权。马克思的这种立场是自觉的、公开的、鲜明的。“我们这些不实际的人却要为政治上和社会上备受压迫的贫苦群众的利益而揭露那些卑躬屈节唯命是听的所谓历史学家们所捏造出来的东西,他们把这种东西当做真正的哲人之石,以便把一切肮脏的欲求点成法之纯金。我们为穷人要求习惯权利,但并不是限于某个地方的习惯权利,而是一切国家的穷人所固有的习惯权利”[20]。

马克思还尖锐地揭露了人剥削人的现象,控诉了劳动人民在社会中的不合理地位。在自然界里,有一些食肉的猛兽,专门欺凌其他动物,它的胃“为不同种的动物设立了一个结合的场所、合并的熔炉和互相联系的联络站”[21]。在社会里不也是这样吗!那些豪门贵族、封建统治者不就是社会中的猛兽,专门依靠吞噬穷人来养肥自己,所以马克思说,“在封建制度下也是这样,一种人靠另一种人为生,后者就像水螅一样附在地上,他只有许多只手,为上种人攀摘果实,而自身却靠尘土为生”[22],这是多么不公平!穷人不仅养活了富人,自己吃的是草料,奉献的是牛奶,而且备受折磨,繁重的劳役,残酷的压榨,使他们无法生存。马克思对这种现象极其愤怒,他大声疾呼地指责那些不劳而获的剥削者,“在自然动物界中,工蜂杀死雄蜂,而在精神动物界中则恰恰相反,是雄蜂杀死工蜂——用工作把它们折磨死”[23]。

马克思虽然一只脚已踏进了现实世界,接触到客观物质利益问题,但另一只脚仍然留在唯心主义的精神世界。因而,马克思为贫苦农民的物质利益辩护时,立足点并不是经济的分析,而是局限在法律方面,从逻辑上、理论上进行驳斥,整个论据带有思辨的性质。

马克思从现有的法律体系内部,寻找贫苦农民有权捡拾枯枝的法律根据。他痛斥了地主阶级的习惯权利,认为它是违法的。贵族的习惯权利按其内容来说是反对普遍法律的形式的,这是一种固定的不法行为。“根本谈不到特权等级的习惯权利”[24],他们所谓的习惯权利是一种“习惯的不法行为”[25]。因此不仅不能维护这种习惯权利,而应该对于利用这种习惯权利的人给以惩罚。一个人的行为并不因为已成为他的习惯就不再是不法行为,正如强盗的儿子抢劫并不能因为是他的家庭传统而宣告无罪一样。贵族的所谓习惯就是一种传统的违法行为。相反,农民的习惯权利是合法的。“习惯权利按其本质来说只能是这一最低下的、备受压迫的、无组织的群众的权利。”[26]只不过是因为农民所处的无权地位,这种习惯权利还没有具备法律的形式而已。因此,农民在森林里捡拾枯枝的习惯权利,完全是合法的;企图剥夺农民这种权利,并且以立法的形式来强行剥夺这种习惯权利,倒是一种彻头彻尾的非法行为。

马克思还从自然本身,为农民捡拾枯枝进行辩护。他把枯枝看成是自然对于穷人的怜悯。他用极其生动的比喻,表达了他利用自然现象来解释社会现象的看法。他说:“自然界本身提供了贫富对立的例子,它提供的例子是这样的:一方面是脱离了有机生命而被折断了的枯树枝,另一方面是根深叶茂的枝干……这是对贫富的自然描绘。人间的贫穷有同病相怜之感,它从这种感觉中导出自己的所有权;它认为,如果自然界的有机财富是早已肯定的所有者的财物,那末自然界的贫穷则是贫民的不定财物。在自然力的这一作用中,贫民感到一种仁慈的、比人类力量还要人道的力量。”[27]并且说:“代替特权者的偶然任性而出现的,是自然力的偶然性,这种自然力夺取了私有制永远也不会自愿放手的东西。”[28]这样,马克思就把“天道”和“人道”对立起来,把“天道”置于“人道”之上。虽然马克思理解的“天道”不含有神秘的意味,而是一种自然力量,但从历史观看仍然是唯心主义的。

马克思还以强有力的逻辑力量,驳斥了统治者把拾枯枝视为盗窃林木的偏见。按照这些林木所有主的逻辑,拾枯枝和盗窃林木,有一共同的特征,都是占有他人的树木,因此,拾枯枝就是盗窃林木。马克思指责这种论点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是“在不应该用盗窃这一范畴的场合用了这一范畴”[29]。马克思说:“捡枯枝和盗窃林木是本质上不同的两回事”[30],“完全撇开各种不同行为之间的差别而只给它们一个共同的定义”是“粗暴的”[31]。

求助法律,而不是求助于经济分析;求助于自然,而不是求助于社会;求助于逻辑,而不是求助于事实,这表明了马克思当时的思辨哲学的局限。

但是,对于一个新学说的创立者来说,重要的不是保留了多少旧的思想痕迹,而在于那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突破了旧的思想传统的闪光。在这些闪光中就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

这时,就马克思对国家和法的观点说,基本上还是因袭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观点,把它们看成是理性的体现。他认为真正的国家应该平等地对待所有公民。无论是林木所有主和森林法违反者都是国家的公民,林木所有主有权要求国家的保护,那其他公民也都同样有这样的权利。因此,国家应该把森林条例违反者看做一个人,看成和它心血相通的活的肢体,看做是一个国家的公民。

可是,马克思的国家观念同普鲁士的客观现实是矛盾的。普鲁士国家并不把森林条例违反者当做平等公民,并不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实际上,普鲁士的国家和法是为林木所有主服务的,已“沦为林木占有者的工具”。在这里“林木占有者的利益应该成为左右整个机构的灵魂”,“一切国家机关都应成为林木占有者的耳、目、手、足,为林木占有者的利益探听、窥视、估价、守护、逮捕和奔波”[32]。这样一种国家,怎样能同国家的本质、同国家的概念相符合呢?

普鲁士国家的现实同马克思对国家的理想化的看法之间的矛盾,是活生生的,非常鲜明的。发现这个矛盾,是一个进步,可是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呢?马克思看到了人们都是按照自己利益来判断事物的。例如在讲求实际的林木占有者看来,某项法律规定对我有利,所以是好的法律,因为符合我的利益就是好的;否则就是不好的法律。普鲁士的国家和法“屈从”于剥削者的个人利益,即他们的物质利益决定国家和法,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但这究竟正常还是不正常?马克思对此看法是复杂的。一方面,他从国家的概念出发,把私人利益对国家与法律的控制斥之为“下流的唯物主义”,是“违反人民和人类神圣精神的罪恶”[33];另一方面,他又看到了私人利益对国家和法的不可抗拒的决定作用,“应该为了保护林木的利益而牺牲法的原则呢,还是应该为了法的原则而牺牲林木的利益,——结果利益占了法的上风”[34],“为了保证自己对森林条例违反者的控制,省议会不仅打断了法的手脚,而且还刺穿了它的心”[35]。这样,马克思把国家看成是理念的体现,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国家应该是公正无私对待一切公民的观点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他发现了物质利益的作用。

特别重要的是,关于私人利益对国家和法的决定作用,虽然主要是指普鲁士,但马克思已经作出了带有普遍性的概括。马克思把经验的事实,上升到普遍的理论:“在西伯利亚也像在法国一样,林木仍然是林木,在堪察加也像在莱茵省一样,林木占有者仍然是林木占有者。因此,林木和林木占有者本身如果要颁布法律的话,那末这些法律之间的差别将只是它们颁布的地方和书写的文字不同而已。”[36]不难看出,马克思这时对物质利益作用的认识,为他不久以后正确解决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问题开辟了可能性。

既然私人利益决定着国家与法,那么国家和法的活动不能是任意的,这是必然的结论。当然得出这个结论要经历一个过程。但在关于摩塞尔地区农民贫困原因的论战中,马克思接触到了这个问题。

摩塞尔地区的葡萄酒农,大量破产,生活非常贫困。《莱茵报》1842年12月连续发表两篇报道,引起政府的不满。莱茵总督冯·沙培尔指责《莱茵报》的文章是“恶意的诽谤”,“是企图煽起不满情绪并削弱当局和臣民之间的联系”。马克思站出来为报道摩塞尔地区情况的作者辩护。他收集了大量材料,据理驳斥。正是通过对摩塞尔地区农民贫困原因的考察,马克思进一步转向唯物主义,并在国家问题上,达到了在《莱茵报》工作期间的最高成就。

当时,普鲁士当局的官僚们,根本不承认摩塞尔地区酒农的贫困同自己有关,互相推诿。地政当局认为,地籍簿中对摩塞尔河沿岸地区的情况所作的判断毫无差错;财政部断定,灾难不是由于税收原因,而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行政当局也根本不认为贫困的原因在自己的活动范围内。总而言之,他们都在他们治理范围之外去寻找贫困的原因,在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灾害中,在与行政当局无关的个人生活条件中,以及与任何人无关的偶然现象中去找原因。一句话,他们都害怕接触到贫困的真正原因,害怕触及问题的实质。

马克思驳斥了上述掩盖官僚制度本质的种种遁词。他说:“不能想像摩塞尔河沿岸地区的贫困状况和政府无关,正如不能认为摩塞尔河沿岸地区位于国境之外一样。”[37]事情很显然,如果国家的某一地区经常陷于贫困状况,这就说明,国家的管理原则同客观实际之间有矛盾。在马克思看来,摩塞尔地区的贫困状况,不是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农民的个人生活条件造成的,而是由于官僚制度的本质决定的。根据这种官僚制度的管理原则,下级官员不是对群众负责,他们不顾群众的死活,无条件地听命于上级;而政府高级官员远离群众,对自己下属官员的信任,超过对这些官员治理下的人民的信任。

更重要的是,马克思并没有停留在官僚制度的管理原则同客观现实的矛盾上,而是进一步分析了这种矛盾,指出了国家的管理原则不是由个人意志决定的,而是由客观关系决定的。他说:“在研究国家生活现象时,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但是存在着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决定私人和个别政权代表者的行动,而且就像呼吸一样地不以他们为转移。”[38]并且告诉我们:“只要我们一开始就站在这种客观立场上,我们就不会忽此忽彼地去寻找善意或恶意,而会在初看起来似乎只有人在活动的地方看到客观关系的作用。”[39]马克思强调了观察问题的客观立场,强调了要把主观意图和客观关系区分开来,强调了在人的活动后面的客观关系的作用。

同《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对国家的看法相比,这里无疑向唯物主义又迈进了一步。原来认为私人利益对国家和法的制约,不符合国家的本质,是“下流的唯物主义”;而在这里,开始探求国家制度和管理原则产生的客观基础,提出了决定整个国家制度的是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关系。即使由于马克思当时还没有从事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还不知道这种客观关系的内容是经济关系、生产关系,而是一种抽象的、原则的提法,但是问题已经提出来了,因而为进一步阐明这个问题确定了方向。

当然,《莱茵报》时期,仅仅是世界观转变的开始。马克思这时的思想是复杂的、矛盾的。他虽然在物质利益上已经有了突破,看到了它的巨大作用,但是对于决定国家本质的看法,仍然是黑格尔的观念,认为事物应该和概念相符合,真正的国家应该符合国家的概念。例如他在《论离婚法草案》中说:“真正的国家、真正的婚姻、真正的友谊都是牢不可破的,但任何国家、任何婚姻、任何友谊都不完全符合自己的概念。……在自然界中,当任何存在物完全不再符合自己的职能时,解体和死亡自然而然地就会到来;当一个国家离开了国家的观念时,世界历史就要决定其是否还值得继续保存的问题”[40]。尽管马克思对符合国家概念的真正国家的向往,包含有对普鲁士国家的批判,但就国家观来说,仍然没有超出黑格尔的范围。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待于对黑格尔国家观的清算,这是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开始的。

三、寻求社会主义的理论论证

在马克思由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的同时,也开始了由革命民主主义转向共产主义。当然,这两个方面不是绝对平衡的,但大体上属于同一个过程,它们相互制约,相互影响。事实证明,正是在《莱茵报》的战斗中,马克思迈出了转向共产主义的第一步。

德国的资本主义不如英法发达,但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在德国仍然是有影响的。奥古斯特·冯·切什考夫斯基研究过傅立叶和圣西门的著作。海涅、甘斯都传播过圣西门的思想。到19世纪40年代,在当时的《莱茵报》上就“可以听到法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带着微弱哲学色彩的回声”[41]。

1842年9月底,《莱茵报》转载了魏特林发表在《年轻一代》杂志上的一篇文章——关于柏林家庭住宅问题的通讯,报道了汉堡工人的悲惨生活。报纸并加上了编者按,说这些报道“对于了解目前这个重要问题并不是没有意义的”[42]。

接着不久,《莱茵报》又报道了斯特拉斯堡会议。这次会议是1842年9月末到10月初召开的,是第十次法国学者会议,有许多外国代表参加。会议的经济小组讨论了法国的社会主义,讨论了傅立叶派关于改善无产阶级的社会地位的建议。《莱茵报》曾派出记者采访,并发表了社论,把无产阶级比作法国大革命时代的中产阶级:“今天中层等级的情况使人回想起1789年的贵族的情况,当时中层等级要求享有贵族的特权,同时也得到了这些特权;而现在,一无所有的等级要求占有目前掌握治国大权的中等阶级的一部分财产。”[43]

奥格斯堡《总汇报》以此为理由,对《莱茵报》进行了攻击。它用语尖酸刻薄,冷嘲热讽,说:“‘莱茵报’是普鲁士的共产主义者,虽然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者,但毕竟是一位向共产主义虚幻地卖弄风情和频送秋波的妇人。”[44]《总汇报》的攻讦,不仅是向普鲁士当局邀功告密,而且是企图阻止共产主义在德国的传播。

马克思刚接任《莱茵报》主编就面临着这样一场斗争。马克思只是在中学时期,听冯·威斯特华伦谈到过圣西门主义,对社会主义文献并不熟悉,但他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是极其认真的。我们从他写的驳斥奥格斯堡《总汇报》的论战文章——《共产主义和奥格斯堡“总汇报”》中,可以看到他对空想社会主义的态度,以及寻找解决社会问题新途径的愿望。

任何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形态,都有自己特有的阶级结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两大阶级的对抗,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固有的矛盾,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之日起就存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矛盾不断加深、激化。特别是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时,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无产阶级已由反对自己敌人的敌人,发展到直接反对资产阶级。19世纪40年代初,法国的里昂工人起义、英国的宪章运动就是标志着无产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当时资产阶级思想家对工人运动的兴起极端恐惧。特别是被英法资产阶级革命吓破了胆的德国资产阶级更是如此。他们力图抹杀、否认工人运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而马克思看到了当时社会矛盾的客观性,肯定共产主义运动的合理性和重要意义。他指出:“现在一无所有的等级要求占有中等阶级的一部分财产,这是事实,即使没有斯特拉斯堡的演说,也不论奥格斯堡如何保持沉默,它仍旧是曼彻斯特、巴黎和里昂大街上引人注目的事实。”[45]马克思在驳斥奥格斯堡《总汇报》抹杀共产主义问题时问道:“难道我们仅仅因为共产主义不是目前的沙龙问题,因为它的衣服不洁和没有洒香水就不应该把它当做目前的重要问题吗?”[46]马克思从维护农民的权利,发展到关心无产阶级和所有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从捡拾枯枝这个局部问题,发展到夺取中产阶级财产的共产主义问题,这是一次思想上的飞跃。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不仅认为共产主义问题是英、法两国的极端重要的问题,而且“具有欧洲的意义”。这就是说,马克思不是把共产主义问题看成民族现象,而至少是看成欧洲一些先进国家的共同问题。马克思谈到了德国的情况,“十分之九的有教养的青年都为了自己的前途而向国家乞食;我国的河流枯竭,航运衰落,过去繁荣的商业城市失去了往日的光辉;自由的制度在普鲁士推行得缓慢无比;我国过剩的人口无依无靠地流浪四方,在其他民族中渐渐丧失德国人的特征”。可是反对共产主义的奥格斯堡《总汇报》对解决这些问题,“既没有提供一个方案,也没有作任何尝试,去‘寻求实现’那能使我们摆脱这一切罪恶的伟大事业的‘途径’”[47]。马克思对共产主义问题的研究的动因之一,就包含着寻求解决德国问题的途径。

马克思肯定了共产主义问题的重要,但对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及当时流行的各种社会主义学说,明确表示了自己的态度。他说:“‘莱茵报’甚至在理论上都不承认现有形式的共产主义思想的现实性,因此,就更不会期望在实际上去实现它,甚至都不认为这种实现是可能的事情。‘莱茵报’彻底批判了这种思想。”[48]

在1842年,即马克思刚刚开始转向共产主义的时候,马克思对待空想社会主义的这种原则态度,是非常重要的。他不仅表现了年轻马克思的超群出众的慧眼卓识,而且说明,马克思从转向共产主义的一开始,就在探索新的、不同于空想社会主义的道路。

不错,19世纪三大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来源。他们对资本主义弊病的抨击和未来社会的天才设想,对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形成提供了不少宝贵的启示,正如恩格斯后来说的:“德国的理论上的社会主义永远不会忘记,它是依靠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这三位思想家而确立起来的。”[49]可是在1842年,当马克思还未深入研究空想社会主义的著作时,他不可能区分精华与糟粕。但他从总体上把握住了空想社会主义,特别是各种各样的掺了水的圣西门主义、傅立叶主义,指出它们在理论上是不现实的,而在实际上是不能实现的。即使马克思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过程中,通过深入研究各种社会主义学说,对19世纪三大空想社会主义作了公正的评价,但是马克思在这里指出的空想社会主义理论和实际的缺陷,仍然是切中要害的。

马克思对当时空想社会主义搞的各种实验也表示反对。进行实验是空想社会主义的一个带有比较普遍性的特点。最早的空想社会主义者莫尔,就热心于搞共产主义移民区的实验;后来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亦热衷于搞实验,例如欧文就在美洲搞过“新和谐共产主义移民区”的实验,在伦敦和伯明翰搞过“劳动产品公平交换市场”的实验。这类实验本身就是一种空想,“如果实际试验会成为普遍性的,那末,只要它一成为危险的东西,就会得到大炮的回答”[50]。马克思非常重视对共产主义进行理论上的论证,把这种理论上的探讨,置于各种各样的实验之上。事实上,当时的各种各样的空想社会主义的实验,没有一个成功的。重要的是要创造出一种关于共产主义的科学理论。马克思说:“我们坚信,真正危险的并不是共产主义思想的实际试验,而是它的理论论证”[51]。一种科学理论是一种远远超过各种实验的巨大力量,因为“掌握着我们的意识、支配着我们的信仰的那种思想,则是一种不撕裂自己的心就不能从其中挣脱出来的枷锁;同时也是一种魔鬼,人们只有先服从它才能战胜它”[52]。而创造这种科学理论,正是1842年马克思所面临的任务。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向共产主义的转变仅仅是开始。他批判了空想社会主义,提出了对共产主义进行“理论论证”,即建立一种与空想社会主义不同的科学共产主义理论的任务,但对于这种理论本身并没有论述。很显然,在当时,德国的状况和马克思革命实践经验及理论知识的局限,使得这个任务不可能完成。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没有本事用一句空话来解决那些正由两个民族在解决的问题。”[53]但问题不在于马克思已经达到了什么水平,重要的在于提出了任务,从此开始了对共产主义的研究:他一方面参加了由赫斯发起的、在科伦进行的关于社会主义问题的讨论;另一方面钻研圣西门派比埃尔·勒鲁、傅立叶分子维克多·孔西得朗以及蒲鲁东的著作,研究了空想社会主义革命派德萨米的著作,随后又读了魏特林和卡贝的著作。这为他改造和批判空想社会主义、创立科学社会主义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但要真正解决这个任务,一个重要的步骤是对自己在《莱茵报》时期所碰到的重大问题,从理论上进行总结和清算。

注释:

[1]《列宁全集》,第21卷,59页。

[2]《列宁全集》,第21卷,59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429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20页。

[5]同上书,121页。

[6]同上书,121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433~434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436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436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436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436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430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244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75页。

[15]同上书,71页。

[16]同上书,74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592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592页。

[19]同上书,135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41~142页。

[21]同上书,142~143页。

[22]同上书,143页。

[23]同上书,143页。

[24]同上书,144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43页。

[26]同上书,142页。

[27]同上书,146~147页。

[28]同上书,147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39页。

[30]同上书,138页。

[31]同上书,139页。

[32]同上书,160页。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80页。

[34]同上书,179页。

[35]同上书,178页。

[36]同上书,180页。

[3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217页。

[38]同上书,216页。

[39]同上书,216页。

[4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84页。

[4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8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30页。

[43]转引自上书,131页。

[44]转引自上书,130页。

[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31页。

[46]同上书,130页。

[47]同上书,132页。

[4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33页。

[4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300~301页。

[5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34页。

[5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34页。

[5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34页。

[53]同上书,1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