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发展战略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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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一、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取向

(一)市场化

“十一五”期间,要积极推动包括金融市场、土地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在内的要素市场发育,以进一步确立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地位。

(1)要采用增量改革与存量改革相配套的方式发展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一方面,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并将农业发展银行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进出口的综合型政策性银行。另一方面,赋予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合法地位,充分发挥小额金融的作用;适当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促进农村中小银行的发展,有效地解决国有商业金融在农村的功能趋于弱化、农户贷款困难的问题。要规范民间借贷,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2)从法律上明确界定农户对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确保土地权利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创造必要的条件。征地补偿必须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并及时、足额到位,有效解决农村土地市场不规范、滥用土地征用权、对农民的补偿过低、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

(3)加快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进程,引导和支持服务于劳动力市场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彻底拆除城乡分割的藩篱,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二)非农化

“十一五”期间,政府应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彻底拆除阻碍农民转化为市民的藩篱,尽快完成由农民劳务输出到农村人口迁徙的转变,实现非农就业的扩大与农村人口减小的有机结合。

(三)法治化

在现实中,部分农村干部行政不作为和滥用公权是农民最为憎恨的事情,也是引起干群冲突的主要原因。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干部的素养。但更为重要的是,作出政府官员必须依法行政的制度安排。只有双管齐下,才能更为有效地解决部分政府官员滥用公权和行政不作为等问题。

(四)民主化

“十一五”期间,应在改进村民自治的基础上,逐渐扩大选举制替代任命制的范围。在继续推进民主选举的同时,还应在赋予农民参与社区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权利方面,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二、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方面

(一)健全粮食和食品安全体系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乃至未来的几十年内,我国粮食需求总量仍呈增长的态势。为了确保粮食安全,一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二要在继续实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和保护价收购政策的基础上,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付力度,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对遭遇自然灾害的农民给予救助,确保他们的正常生活及再生产,以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三要合理确定国家粮食储备规模。四要确立食品安全目标,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的管理。

(二)以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切入点提高农业竞争力

“十一五”期间,农业生产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林业、畜牧和水产业的发展,推进农产品标准生产,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和农民的增收能力。继续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推动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促进农业的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继续加大对初级农产品的加工转化,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

(三)努力提高低收入农民的生活水平

“十一五”期间,政府用于农民增收的财政转移支付应该瞄准农村低收入人口,使其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人均日收入尽快超过1美元,确保低收入农民的生活水平与农村平均生活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

同时,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现代化农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等。

三、致力于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创新

(一)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我国农民首创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成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高效发展的根本性动力,它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带来了整个城乡经济的大发展,启动了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家庭承包经营的优越性在于:符合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殊规律;符合我国农民的愿望;家庭经营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这一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必须长久地坚持和完善这种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缺陷及土地所有制的变革创新

1.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主要缺陷

一是土地产权主体模糊不清。在家庭承包制下,农村土地所有权仍然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户以承包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清的问题模糊不清。二是农民的产权残缺,一方面,农户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品种和价格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这使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受到损害;另一方面,家庭承包制对农民拥有土地产权的内容没有界定,这就使对农民产权权能和内容的解释有极大的随意性,导致现实中经常出现侵害农民权益的事情。三是土地频繁调整,承包期过短。四是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

2.土地所有制变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土地所有主权,建议以村民委员会行使农地所有者职责并由法律界定所有权归属,同时界定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二是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农地使用权。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户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开发权、收益权、转让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四是建立并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三)实行土地规模经营

(1)土地规模经营是“入世”后中国农业发展的关键。所谓土地规模经营,就是把一定数量的土地集中经营,充分发挥各生产要素的能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营方式。它是世界农业发展带有普遍性的经济现象,它反映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

(2)土地规模的意义重大:它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发展第二、三产业的重要举措。

四、深化以税费改革为主的农村综合改革

(一)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动力支撑。要坚持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全面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权、确地到户,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在此基础上,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的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要适应取消农业税的新形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快推进以乡镇机构为主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乡村债务化解工作。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整体改革,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发展农村政策性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农业贷款难、农村贷款难的问题。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建设农产品集贸市场,重点培育农产品批发市场,稳步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鼓励采用现代流通方式,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要加快推进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探索采取多种办法,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和社会保障等问题。要发展农村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着力培育农民自己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此外,还要进一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户的多种服务功能,搞好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保障广大农民的民主权利。

(二)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从2006年起,农村税费改革将进入新的阶段。改革的重点将转向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既要千方百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又要继续发展农村的各项社会事业。改革的主要目标,一是完善和构建合理的乡村治理结构,包括行政管理和村民自治两个系统,根本解决“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问题;二是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从制度上保证农民能够均等地享有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具体应做好三方面工作:

1.加快推进以乡镇机构为主的行政制改革

这是下一步农村税费改革的重中之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着重搞好乡镇一级的机构改革。现在乡镇一级政府机构的人员太多,职能定位也不合理,应当抓住农业税取消的契机,加快推进改革。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不仅要在精简机构、缩减编制和分流人员上下工夫,更重要的是转变职能。乡镇一级政府是最贴近农民的一级政府,应当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执行好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社会管理方面,应当更多地强调秉公办事、调处纠纷、方便群众等内容;公共服务方面,应当更多地强调帮助农民解决看病难、上学难、行路难、吃水难等实际问题;维护稳定方面,应当更多地强调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带着感情做农村工作、学会同农民群众打交道。总的看,乡镇职能应当尽可能减少直接跑项目、办企业、搞经营,而应当更多地转到制定发展规划、搞好基础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上来。

2.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

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农村义务教育摆到整个教育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整个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优先领域。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巩固和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教育发展和支出上的事权,巩固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要更多地承担起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保证在取消农业税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经费不减少。同时,加快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简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鼓励和引导城镇教师到乡村执教;继续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

3.加快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把不应该由农民负担的公共支出列入财政支出范围,不断增加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农村基层的财政支持和转移支付力度。根据农业税取消后相当一部分县乡失去主体税种的实际情况,按照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适当调整县乡的事权,赋予其必要的财权,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实行财政省直管县、乡财政县管和“以奖代补”等体制和办法。

五、繁荣县域经济

(一)繁荣县域经济的意义

县域经济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汇合点,发展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对于繁荣农村经济、推动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县域经济是实施“五个统筹”战略的关键环节,是各种政策、要素、产业集聚的平台。同时,县域作为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又承担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发展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因此,没有县域经济的繁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一句空话。

(二)繁荣县域经济应做好的工作

1.走特色县域经济之路

走特色经济之路,是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实现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要知己知彼,因地制宜,找准特色,准确定位。同时,要使“特色”产业化、上规模、出效益,处理好“特色”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2.切实保护耕地资源

城镇化快速扩张,耕地大幅度减少,一方面给县域农业发展造成极大压力,另一方面使失地农民迅速增加,影响县域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必须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建立失地农民的利益保障机制。

3.逐步建立健全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必须统筹兼顾经济与社会发展、城镇与农村进步、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利益。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其中最基础、最关键的是建立农民医疗保障体系。

4.以县域建设带动城镇化发展

在县域建设方面,确有一些规划起点高、城市功能强、管理水平高、发展势头好的县域,但更多的却是规划档次低、城镇规模小、管理薄弱。因此,搞好县域建设,必须转变观念,加强规划,突出特色,完善功能,务求实效,发挥龙头作用。

5.促进乡镇企业与城镇化良性互动

县域经济不发达,主要制约因素是乡镇企业发展不充分,同时也涉及城镇化建设滞后。必须统筹考虑城镇体系,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乡镇企业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城镇服务业;深化乡镇企业机制改革,努力提高乡镇企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依靠政府推动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依靠个体和私营经济带动整个县域经济发展。

6.综合解决县域“三农”问题

县域直接面对“三农”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要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实现农产品优质化、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农业布局区域化。要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一个大战略,扩大农民就业空间。

7.大力改革县乡财政体制

调整中央和各级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分配格局,适当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合理降低上划中央“两税”比例,多把一些财力留给基层。建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保证不发达地区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规范地方财力分配与使用。加大对县乡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大力培植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