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大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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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棚户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看。

——余华《活看》

他梦见自己还很小,有五六岁的样子,坐在床头,一边是热烘烘的暖气片,一边靠着一个女人。

女人大着肚子,他不敢靠实在了,只把歪着的头虚虚地贴在她的胳膊上,营造出一种亲昵依赖的假象来。

那女人长得是真漂亮啊,跟电视上那些大红大紫的明星比起来不差什么,鹅蛋脸,肤色白净,眉目齐整。

她手里拿着一本破破烂烂的旧书,正在仔细地念着上面的故事。

女人似乎受教育水平不高,阅读能力十分有限,用词简单的童话故事她也念得磕磕巴巴,时常出现让人困惑的断句。可她似乎颇为自得其乐,一手拿书,一手搭在自己的肚子上,音色甜而清冽,表情平静美好。

“孩子们一起走到山的那一头,发现了一条小溪,溪水欢快地从东边跑到西边,‘哗啦啦’地说:‘愚蠢的孩子啊,这里有香喷喷的糕点、金灿灿的烤鸡,数不清的糖果五颜六色地挂在树上,就像天上的星星,摘也摘不完;这里还有吃人的妖怪,等着把你们养成圆滚滚的小羔羊,一口吞下肚’。”

“最开始,孩子们都被吓呆了,一步也不敢跨过去,他们生活在小溪的这一边,以野蘑菇和野草莓为食,野蘑菇没滋又没味,野草莓又酸又青涩。终于有一天,最年长的男孩对自己说:‘我再也忍不下去了,如果我能吃到对岸的糕点和烤鸡,该有多好啊,那里还有数不清的糖果呢。’”

“他第一个跳过了小溪,在美丽的林子里饱餐了一顿,晚上又跳回到溪水这一边,对大家说,林子里没有吃人的妖怪。于是第二天,最年长的女孩也对自己说:‘如果我能吃到对岸的糕点和烤鸡该有多好啊,还有数不清的糖果呢。’当天,她跟随着第一个男孩一起跳过了溪水,到美丽的林子里饱餐了一顿。晚上两人结伴回来,仍然声称他们没有碰到吃人的妖怪。”

“男孩和女孩们一个接一个地跳过了溪水,去享用对面的美餐。一天过去了,吃人的妖怪没有出来;一个月过去了,吃人的妖怪依然没有出来。他们大声嘲笑奔涌不息的溪水,然后一起住在了溪水的另一侧,每天自由自在地穿梭在美丽的林子里,食用美味的食物,在数不清的糖果里打滚。只有一个最年幼的男孩留在了原地,任他越长越胖的同伴们怎么在对岸大喊大叫,他都坚持不肯走近一步。”

“渡过了溪水的孩子们每天对着他们的朋友喊:‘喂,你过来呀,溪水在撒谎,这里没有吃人的妖怪,这里的生活如同天堂!’可是最小的男孩不为所动,他依然靠采野蘑菇和野草莓为生。他记得出门时祖母嘱咐过他的话,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无缘无故的安逸才是丛林里最可怕的陷阱。”

“突然有一天夜里,最小的男孩听见了尖锐的咆哮声,他被吓醒了,睁开眼,发现溪水暴涨,把大地劈开成了两半,变成了一片汪洋。”

“汪洋在高歌:‘小羊小羊圆滚滚,嗷呜一口吃下肚,一个也别跑!’最小的男孩揉揉眼,发现他的同伴们正在被一个山那么大的怪物追逐,可是他们太胖了,根本跑不快,还没有到水边,就被一个一个地追上、吃掉了。他们全部掉进了陷阱,只有最小的男孩逃过一劫,把这个故事流传了下来。”

泛黄的纸页翻过去,没头没尾的故事说完了,女人仿佛完成了一个大工程,吁了口气,漫不经心地对靠在她身上的魏谦说:“所以说,人不能过得太舒服,等你脑满肠肥、每天都吃饱混天黑的时候,就离嗝屁着凉不远啦……”

她好听而粗俗的话音被尖锐的铃声打断,魏谦受到了惊吓,猛地睁开了眼,从床上弹了起来。

清晨五点半,天还没完全亮。

魏谦依然沉浸在方才的梦里,那是美梦也是梦魇。

他顶着一脑门睡眠不足的低气压,死狗一样艰难地爬了起来,拎起拖鞋,拍死了一只在他床头上耀武扬威地爬过的蟑螂,然后单腿蹦跳到水管下,把鞋底冲干净,踩着“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洗手淘米,用变形的小铝锅煮上粥。

然后他把头探出窗外,看见楼下麻子家的早点摊已经支起来了,正在热油锅。

魏谦冲楼下吹了个长长的口哨,一点也不介意把邻居吵醒,朝楼下嚷嚷:“麻子,给哥来三根油条!”

他刚叫唤完,楼上的窗户也“嘎吱”一下打开了,一个含着牙刷的胖子含含糊糊地说:“哥要六根,给我挑又粗又大的!”

喊话的是楼上的三胖,这货都已经胖成了一个球,依然不依不饶地以“饭桶”这个特质为荣,不求上进得超凡脱俗。

魏谦觉得三根和六根比起来,显得相当没有英雄气概,于是仰头冲三胖说:“猪,出栏出得真积极,有思想觉悟!”

三胖正满嘴白沫,顾不上搭理他,只好于百忙之中伸出一只“猪爪”,拨冗地冲魏谦比了个中指。

麻子的爸早就死了,他是孤儿跟着寡母过,寡母以卖早点为生,麻子每天早晨要起床帮他妈炸油条。

听见他的朋友们一大早就狗咬狗,麻子也十分习以为常。他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没吭声,笑嘻嘻地冲楼上那两位大爷挥挥手,表示自己听见了——哦,麻子是个结巴,一般情况下,他不怎么在公共场合高谈阔论。

早饭有了着落,魏谦打仗一样地转去洗手间刷牙洗脸,开始了他忙碌又痛苦的一天。

他把煮好的粥放凉,同时拾掇好了自己,带着零钱小跑着冲下楼拿油条,再回来叫醒妹妹小宝,盯着她吃完早饭,抱着她跑到楼上,把她交给三胖的妈照顾。临走,他还打掉小宝又往嘴里送的手。

而后魏谦蹬着他破旧的自行车赶往学校。

这一天,是魏谦参加中考的日子。

魏谦从来不知道自己老爸是何方神圣,长了几个鼻子几个眼,他对此人唯一的概念,就是那家伙是个正宗的人渣——这源于魏谦他妈十年如一日在他耳边喋喋不休地重复。

传说那老不要脸的现在还在号子里蹲着,顶着个“威风八面”、“十里飘香”的“光荣”头衔,叫做“强奸犯”,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给放出来——当然,魏谦也都不盼着他出来,一个啥都不会的老犯人,出来也是社会的负担。

按照魏谦的愿望,他希望那老家伙最好能在刑满释放之前,被其他犯人打死在监狱里。

老货的受害者之一,就是魏谦的妈……哦,对了,还有魏谦这个间接受害者。

魏谦他妈年轻的时候,脑子里是一坨糨糊,她不学好,每天跟一帮小流氓混,喝得醉醺醺的,大半夜的在外面乱晃,不幸被那老货盯上了,成了一个稀里糊涂的受害者,后来更是稀里糊涂地怀孕生下了魏谦。

因此从理智上来说,魏谦理解为什么从小他妈就不待见他,他觉得自己生下来的时候她没有直接把自己掐死,就已经是激素的作用了……激素才是人类生命的奇迹。

更不用说她还勉勉强强地把他拉扯大了。

可尽管这样,魏谦依然打心眼里恨她。

天天恨,打卡似的定时定点地恨,恨不得吃她的肉、喝她的血。

然而……他又会打心眼里期盼她能给自己一点温情。偶尔她真的给了,魏谦就会感觉到莫大的幸福,因此他也恨自己,他认为自己基因不好,天生有那么一根贱骨头。

女人总是昼伏夜出,她赖以谋生的工作古老又传统,有着数千年见不得光的历史。这是一份带给魏谦无数“荣耀”的工作——他妈的职业,用她不要脸的话说,好处就是自占了男人便宜,还要男人给她钱。

魏谦那个作奸犯科的爸终结了她的整个少女时代,让她从里到外黑了个彻底,越发地不知羞耻起来。

而作为一颗“鸡蛋”,魏谦的童年就是一场漫长的折磨。

他妈每天晚上都会骂骂咧咧地出门,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回来,用长长的指甲把他从被子里活生生地掐醒。如果她心情好,就爹娘三舅老爷的一起骂他一遍;如果她心情不好,还会顺手打他两个耳光,然后一身酒气地指使还没有锅台高的小魏谦去给她弄口吃的。

有那么好几次,魏谦把耗子药都买好了,准备下在饭里,跟她同归于尽,不过最后还是没下成,因为那女人偶尔也会试图当个妈。那个时候,她会用柔软的胳膊抱着他看一会电视,高兴了,还会温声细语地在他耳边跟他说几句话。

如果夜里收入不菲,她还会在早晨回家的路上给魏谦买两套煎饼果子。

这种情况虽然弥足珍贵、可遇不可求,却总能让幼小的魏谦受宠若惊,每到这时候,他就不想杀这个女人了,因为他也会想起来,这女人是他亲妈。

他的亲妈比他一生中见过的任何女人都要漂亮,尽管这漂亮没有给他带来一零半星的好处。

可全世界毕竟只有这么一个人是他亲妈,杀了就没了,他舍不得。

他们母子俩就这样,彼此仇视又相依为命地活了下来。

魏谦五岁的时候,他妈又嫁了一回人。继父是个老实人,赚钱不多,没什么本事,对这个便宜儿子不算很热络,但是也从没有虐待过。

后来大概是嫌他在家里碍眼,等魏谦刚满六周岁的时候,继父主动把他送进了小学校。他骑着“大二八”的自行车送魏谦去学校报到。魏谦管他叫叔。

叔来了以后,他妈一夜之间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再也不出去鬼混了,几乎是立竿见影地洗净了铅华——她挽高了长发,没再沾过一滴的酒,脾气也好了很多。

她就这么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正常的女人和正常的母亲。

那年冬天,她甚至动手给魏谦织了一件毛衣。毛衣魏谦只穿了一个冬天,由于个子长得太快,第二年就穿不下了,却一直被他珍而重之地收在柜子里,因为那几乎是他童年收到的唯一一件礼物。

都说六、七岁的孩子到处滚、狗都嫌,可魏谦六七岁的时候乖顺得就像条狗一样,他一句废话也不敢多说,一个要求也不会提,如果大人不主动给,他就绝不开口问大人讨钱。学校有时候有事让交钱,魏谦每每都是先跟别人借了,再自己跑台球厅、游戏厅去给人打杂帮忙,赚几块钱还上。

他在这个过程中结识了很多比他年纪大很多的混混。老板看着他小,跑来跑去地捡球、端盘子挺有意思,再加上魏谦有眼力见儿,非常会看人脸色,久而久之就把他留下了,当成个奇葩的吉祥物,闲来逗逗。

魏谦对此乐在其中,并不觉得痛苦,因为他在学校里得知,自己也是祖国无数花朵中的一朵,这种生活,他过得心满意足。

因此他总是唯恐他叔不痛快,唯恐叔和他妈离婚,让他再过回那样猪狗不如的日子。

魏谦七岁半,没满八岁的时候,他妈又生了个丫头。

丫头长得跟他叔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哦,也就是很丑的意思,可全家都宝贝得不行。

她是春天生的,父母嫌弃什么“春”啊、“柳”啊之类的名字太土,配不上他们的宝贝姑娘,难为他妈和他叔凑在一起足足合计了一个多礼拜,这俩人受过的教育加起来也没有九年,为了给这丫头起个自以为有诗意的名字,着实是绞尽脑汁,费了一番吃奶的劲,最后定下来了,叫“宋离离”。

跟他叔姓宋,“离离原上草”的那个“离离”,小名叫小宝。

魏谦几乎不怎么叫他妹这个倒霉的大名,一直到她成人,都喊她“小宝”。

不说聚,非得说“离”,没听说谁家给孩子起这种大名的,真是要多吉利有多吉利。

魏谦的亲妈和后爹俩文盲净顾着诗意,给孩子起这么个名,纯粹是没事作死玩。

这不吉利的名字将和小丫头相伴一生,似乎也预示着,生离和死别会从一而终地贯穿在她单薄的生命里。

小宝十一个月大,还是个穿开裆裤的小肉球,刚会扎着手下地走两步的时候,她爸就没了。

他的死法相当凶残,车祸——当时他值完夜班,正黑灯瞎火地往家走,途中琢磨着趁着没人抄近道,就蹬着两轮的自行车上了机动车道,刚上去就被一辆货车撞了,人直接给甩出去好几米。

连车带人,一起扁了,再没能鼓回来。

魏谦他们家也再次回到了孤儿寡母的境地里。

这其实也没什么,全世界那么多孤儿寡母——比如天天早晨卖油条的麻子他们家。

别人也都擦干净眼泪,直起腰杆,照样活得人似的。

可是魏谦很快惊恐地发现,他那漂亮亲切的“妈妈”,一夜间又变成了混账的恶婆娘。

她伤心之余,似乎认定了自己这辈子比苦菜花还苦,已经不想活了,于是变本加厉地作死起来,她在这方面天赋异禀,并且经验丰富,愣是作得一手好死。

魏谦每天生活得杯弓蛇影——他自己要上学,要想方设法地弄来钱,要照顾连话也不会说的小妹妹,还要防着那个时刻会“爆炸”的女疯子。

到了后来,魏谦甚至不敢把宋小宝一个人放在家里。

每天他上学,就把小宝送到楼上三胖家或者开小饭店的麻子家,托三胖的妈或者麻子的妈给照顾一天,晚上放学再把小宝接回来。

魏谦活得心神俱疲,生活的重担一下子把他压得抬不起头来,成年人尚且扛不住,别说他一个孩子。

有一段时间,魏谦偷偷藏了一把小刀,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就一手握着小刀,一手抱着小宝。看见小刀,他就想冲出去把他妈宰了;看见小宝,他又只好收敛心神,躺回床上,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把哼哼唧唧要被惊醒的小家伙重新哄睡着。

他还有个小妹妹,这是个活物,这是个人,和他一样命苦,生在这样的家里。他是大哥,好歹得把她养大。

哈姆莱特纠结了一个漫长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做还是不做),魏谦也用他的童年纠结了一个更加漫长的问题——“宰了他妈,还是不宰”。

他像狗一样活着,竟然还有心情纠结这么哲学的问题,将来或许注定是个人物。

这期间,三胖妈和麻子妈都帮了他不少忙。

三胖和麻子都是他的发小,三胖一家人市侩又粗俗,麻子他们娘儿两个都是烂泥扶不上墙的孬种——跟他们做邻居的,没有什么社会高端人士——然而市侩又粗俗的邻居却有古道热肠。即使平常懦弱的、沉默的小人物也是只要他开口,就肯帮他的忙。

唉,仗义每在屠狗辈。

三胖妈不像麻子妈那样敢怒不敢言,她有时候看不下去,义愤填膺得恨不得往魏谦他妈脸上吐唾沫,然而终究没有成行。

这没什么,魏谦知道她不敢,因为三胖妈虽然穷横,但毕竟是个良家妇女,良家妇女都不敢轻易招惹恶婆娘,就像正经人不敢轻易招惹地痞流氓一样。

再后来,魏谦他妈终于也“不负众望”地死了。

魏谦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他心里知道,她其实早就不想活了。

魏谦他妈从自己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里被一棒子打醒,心里的苦闷是别人无法理解的,她怎么也想不开,怎么也适应不过来,于是理所当然地重新堕落了,重操旧业了,后来愈加变本加厉——她去吸毒了。

她先是陪着客人吸白面,吸完以后一起云山雾绕地干活,客人高兴了会给她塞小费,她也靠这片刻的光阴逃避无力反抗的现实。

后来,她的毒瘾无法遏制地升级,开始哆哆嗦嗦地给自己进行肌肉注射。

那一段时间,魏谦家里有过很多针头。平时怕小宝看见往嘴里塞,魏谦每天要把家里打扫三四遍,看见针头就收起来销毁。

他妈死了以后,她的东西都让魏谦一把火烧了——她最后死于艾滋病,被针头传染的。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这是小混混们用来装的箴言,也是那女人留给魏谦兄妹最后的话。

魏谦他妈临死的时候,形象像个怪物,整个人瘦成了一把骨头,头发也差不多掉光了,脸部严重变形,一双本来就比别人大一些的眼睛凸了出来,皮肤大片大片地溃烂,看不出一点年轻貌美的痕迹,简直就是个又脏又臭的癞蛤蟆。

癞蛤蟆她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她用近乎温情的眼神看了自己的两个孩子一眼,坦然地说:“唉,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我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了。”

魏谦嗤笑一声,认为她这么说非常不要脸,她如果早知道有这么一天,当年就不应该出来鬼混,不应该吸毒,更不应该为了几块钱和猎奇,就打扮成一个妖魔鬼怪去夜总会坐台。

她应该像无数仙鹤一样的小妞一样,穿着可能不那么合身的校服,在额头前面弄一排傻乎平的齐刘海,正襟危坐地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解析几何,然后考上一个大学,工作,结婚或者剩着……不管怎么样,都像个正经人一样地活着。

哪怕她格外笨,学什么都不成,起码她还能去给人家当保姆,打零工,卖早点……

那样她说不定会一直活到九十岁,能看见她的孙子结婚生子。

可她偏不,她选择当一个好逸恶劳的女疯子,白糟蹋了那鲜花一般的模样。

魏谦意识到自己终于摆脱了这个女疯子,终于再也不会见到她了,他心里却难以抑制地难过起来,仿佛看见了大把的生命和光阴在他面前风驰电掣地奔跑而过,而他竟然连一把尾气都没来得及闻,一切就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可他不想露出任何感情,他认为自己该憎恨这个女人,对她的一切感情都是软弱且犯贱的,所以魏谦逼着自己这样想——她这是活该。

魏谦命令自己回忆起他这五年来地狱一样的生活,用他最深的冷漠问她:“你干吗要把我们生出来呢?”

女人神色迷茫地思考了半天,回答说:“谁知道呢?”

魏谦出奇地愤怒了,如果没有她这个“谁知道”,说不定他这辈子已经投胎成了一个富二代或者官二代,说不定现在也能人模狗样的了!

于是他在她的肩膀上轻轻推了一把,骂了一句:“去你的。”

真的只是轻轻推了一把——下一秒她就不行了。

她浑身抽搐,眼睛睁得像乒乓球一样大,倒气倒了足足五分钟,喘气喘成了一个干瘪的风箱,生生受了一回血罪,才终于翘了辫子。

那年魏谦不到十三周岁,还是个青葱少年,刚上初二,带着个拖着两行鼻涕的小妹妹——小宝五岁,啥也不懂,只会在一边呆呆地看着活大哥和死妈妈。

魏谦愣是让女人的尸体在家里“展览”了两天,都发臭了,他也没想好该怎么处置。

死人睡的地方比活人还贵,卖了他们兄妹俩也买不起一块墓地——更何况魏谦连送火葬场的钱都不打算出——他妈已经死了,死人怎么着都能凑合,可他得活着,他得交学费,他还得养活妹妹。

最后,魏谦决定找个良辰吉日,凑合着拿破凉席把这尸体一卷,直接扔进垃圾堆里,让她自行降解回归大自然去。

不过没等实行,魏谦他妈的几个小姐妹找到了他们家,用事实表明,就算是秦桧,也有仨瓜俩枣的朋友。

她们一起摊钱办好了她的后事,算是把她送走了。一个女的告诉魏谦,她生得就不体面,总不该死得也这样不体面。

操办后事剩下的一点钱,她们留给了魏谦和他的妹妹小宝,魏谦又翻箱倒柜地把女人留下的一些首饰卖了,这些东西原来是女人的命……不,比命还宝贵。

她的宝贝儿子早就看它们不顺眼了。她一闭眼,魏谦立刻就给抖漏出来卖了。

用这一点微薄的积蓄,魏谦过上了养着个小拖油瓶的日子,艰难地过了一年多后,他初中毕业了。

中考三天结束,最后一天,魏谦交了卷子,骑车回家。

他读书很像那么一回事,打零工和当混混都没能影响他的成绩,因为学校是他跟“未来”和“希望”,是他跟“体面的生活”这些词唯一的联系,他拼了命地都想抓住。

沿途魏谦买了几个馒头,把车停在简陋的自行车棚里,拎着东西往家走,就看见了那个小崽子。

小崽子细手细脚、瘦骨嶙峋的,显得脑袋大,比小宝高一点,但是高不到哪去,也许和她差不多大。

他穿着一件大人的“二杆梁”背心,下面光着,鞋也没有。背心上汤汤水水,什么玩意儿都有,看上去是好一片祖国河山姹紫嫣红。他正在一个小胡同的垃圾堆旁边掏垃圾吃。

这么一个小东西,也不知道是怎么活下来的,连野狗也欺负他,魏谦经过的时候,小崽子正跟一条狗在一个小胡同里对峙——为了半罐别人扔了的牛肉罐头。

野狗瘦巴巴的,个头却不小,眼冒红光,不知道有没有狂犬病,但是在城市打狗运动如火如荼的时候还能活下来,大概也是狗中豪杰。

本来魏谦是不打算理会的,像这种小崽子,个把月总是能见着一个,不小心被生下来了,不小心活了,还没有父母双全的命,过一阵子差不多也就死了。可就在魏谦往那边瞟的时候,正在那“人狗情未”了的小崽子居然碰巧也抬头看了他一眼。

就这么片刻的机会,野狗抓住了,见它的对手一分神,立刻扑了过去。小崽子大概是被人围追堵截得时间长了,反应十分敏捷,往旁边一扑,就躲过去了,于是那条野狗好死不死地就扑到了魏谦少年的脚底下。

这畜生红着眼,鼻翼里发出“呼哧呼哧”的动静,像是急红了眼,敌我不分,对着一个打酱油的无辜群众一通狂吠,呲出一嘴大黄牙。

魏谦正盘算着自己万一考上高中,学费该怎么解决的问题,没打算理会它,抬腿要走,也不知这畜生是怎么想的,居然一低头冲着他的脚脖子来了一口。

魏谦忙一缩脚,没咬着。

魏谦当时十三四岁,爹死娘死,还带着个只会流鼻涕的妹妹,尽管考试发挥得一流,可考上也不一定能上,处境凄惨。这样长大的孩子,他的性情如果不愤世嫉俗,那是不大正常的——因为那意味着他太会表演,将来很可能会变成高智商的反社会分子。

所以正满腹烦心事的少年当场就急了,抬腿给了野狗一脚,他从小和混混们长大,惯常动手打架,这一脚分量不轻,直接把大狗踹到了墙上。野狗不依不饶,又一口咬在了魏谦的鞋上——幸好这双鞋是捡来的塑胶鞋,虽然又硬又不透气,但是好在结实,没咬透。

魏谦甩了一下,见甩不开这条死狗,于是用脚大力踩住野狗的肚子,又从旁边捡起一块砖头,下了狠手砸在了这狗中豪杰的脑袋上。砸了下,豪杰就松口了;砸了两下,豪杰就头破血流了;砸了三下,它从豪杰彻底变成了鬼雄。

人,还有狗,在这个时候、这种地方,其实都是一样的——好比有的人西装革履,好房好车;有的狗定期美容,皮毛油光水滑。而还有一些人和狗,注定在这样一条充满了垃圾的小路上,为一些可笑又可悲的理由撕咬搏命,流血流汗。

同人不同命,同狗也不同命。

魏谦怕“狗鬼雄”死得不透、活受罪,于是体贴地又用砖头狠狠补了几下,直到把狗弄断气,这才喘着粗气扔下砖头,在墙上抹了一把手上的狗血。

他抬头看了一眼那害他横生枝节的小崽子,愕然发现,这小白眼狼居然已经趁着他打狗的时候把那桶罐头抢走了,抱在怀里,兀自狼吞虎咽起来。

大概魏谦的眼神太有杀气了,小崽子明显哆嗦了一下,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了看魏谦,一排罐头汤不小心从嘴角流了下来,他立刻诚惶诚恐地伸手接住,把自己的手舔了个干干净净。

魏谦心里的无名火更盛,恨不得把这小崽子的脑袋踩下来让他舔自己的鞋,舔个够。

小家伙见他目光可怖,还以为他要抢自己的罐头,顿时警惕起来,抱紧了罐头,站起来背靠墙角,摆出一副誓死捍卫领土的英勇架势来。

魏谦顿时又泄气,心想自己跟这么个小玩意较什么劲呢?

他于是无趣地往地上啐了一口,转身走了。

等成绩这几天,魏谦并没有浪费宝贵的假期,他白天和麻子、三胖一起去摆摊,卖盗版录影带,晚上在台球厅找了个活,每天赚十块钱的看场子费。

他发现那天碰见的小崽子似乎已经在充满了垃圾的胡同里安了家,每次魏谦出门的时候,都能看见他在垃圾堆里寻找自己的晚饭。

如果心情好,魏谦会在偶尔经过的时候扔给那小鬼一个馒头。

魏谦对亲生父母一直都是仇视的,儿童最早都是从和父母的相处中领会怎么样接触世界上其他的人,因此他很难不仇视社会,他的爱心比北方春天的雨水还要有限,之所以偶尔对那小家伙另眼相看,也是因为他观察过这孩子。

他发现那小男孩胳膊、腿都齐全,身体没有任何残疾;智力不但没问题,而且可能还比普通的孩子高;长相看不出来,但是一双眼睛又黑又亮,应该是差不到哪里去的。如果他真的是父母双亡没人照管,应该会被送到社会福利院里,这样的年纪和条件,绝对是会被人抢着领养的。

小男孩在外面流浪,魏谦猜测,要么他是有监护人,但是监护人虐待他,他自己跑出来的;要么就是从小被拐卖,好不容易逃出来的。

无论哪一种都是逃,都是别人对他不好,实在活不下去了才逃的,那种感受魏谦都懂,他甚至会有些同病相怜。

当然,即使同病相怜,魏谦也是偶尔心情好才会觉得小东西可怜,大部分时候,他都很好地保持着自己冷漠而尖刻的心。

而就是他这样零星的几次善心,竟然还招来麻烦了。

那天,魏谦的中考成绩下来了,他考得不错,比全市最好的高中的录取线还高出二十分,能排进全区前十名。放在别人身上,家长恐怕是要请客的,魏谦没客好请,于是晚饭没有买馒头,买了一袋肉包子,也算庆祝。

魏谦认为自己应该高兴,可是他没有,他心里像是给堵了两块大石头,一块石头是上高中所需的高额的花销,另一块石头是他再好、再优秀也无人诉说的苦闷。

他努力想让自己无视那些,于是整个人处于一种非常诡异的状态——他的脑子是热的,心口是凉的。

路过时,他顺手丢了个肉包子给那垃圾堆旁边的小男孩,自娱自乐地想:这就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谁知那小东西竟然没有让他的包子一去不回,他三两口地把包子塞进了自己的肚子里装好,然后连人带包子,一起不依不饶地追了上来。

小崽子就像只小流浪猫,谁喂他一口香肠,他就认准了谁。

魏谦回头一看惊诧了,心说大事不好,这还要买一送一!

他心里本来就堵,又被跟得不耐烦,几次三番地回头恶狠狠地骂人,还推了小男孩一把,把小家伙推了个屁股蹲,甚至作势要打,可对方居然还是锲而不舍地跟着,一直跟到了他们家。

魏谦家的房子原本属于他的姥爷,也就是他死鬼老娘的爹。姥爷是被他妈活活气死的,于是房子又归了魏谦他妈,现在她也死了,才传到他手里,有一定年头了。

老筒子楼,典型的城市棚户区,楼下是个垃圾场,乱糟糟的。邻居们的素质和经济能力普遍低于平均水平,很多住在这里的人都不大友好。

仗义和自私,热心肠和不友好,它们毫不矛盾地与这片居民区的贫穷和落后并存,诡异地和谐着。

比如住在魏谦家对门的那个独身老太婆就属于比较不友好的。她每次一看见魏谦,远远的就要开始翻白眼,然后像是看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甩上门,有时候还会故意把垃圾丢在他家门口。

一开始魏谦懒得跟她一般见识,他一个大孩子带着小孩子,每天发愁还不够愁的,懒得理会这些鸡毛蒜皮。

再者说,穷人何必为难穷人呢?

后来魏谦明白了,穷人只能为难穷人,也只会为难穷人,不然还让他们怎么办呢?

他妈是不干净的女人,他就是个野种,道理上,老太太骂的这句话其实也没错。

可今天不一样。

他没有做错任何事,就算依照传统的眼光看,他也比任何人都要优秀,为什么唯有他活得这么艰难?

他过于出色的中考成绩把他的上半身拉到了另一个世界,而下半身还在漫无边际的沼泽里沉着,既让他看到无边无际的大千世界,又让他怎么也挣脱不了他固有的身份和阶级。

哪怕他是像三胖和麻子一样是纯种的社会渣滓、小流氓,他也不会这样痛苦。

魏谦过热的脑子和过冷的心终于把他逼到了一个临界点,他垂下眼盯着自家门口臭气熏天的垃圾,胳膊上爆出了一条一条的青筋。他的眉目像极了母亲,却没有她那样秀丽,那终年笼罩的仇恨与阴郁几乎成了他的天然气质,英俊得夺目也阴郁得逼人。

少年魏谦默默地蹲下来,一点一点地把家门口那些水果皮、烂叶子捡起来扔掉。

跟回来的小男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一边看着。

魏谦沉默地拎着垃圾走了两步,突然再也不想这么做了,他猛地把手里的垃圾扔在了对门的门口,转头冲男孩大声咆哮:“你看什么看?!”

小男孩被吓了一跳,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

魏谦恶狠狠地说:“小杂种!”

“小杂种”背靠着墙角,小心翼翼地睁着大眼睛看着他。

魏谦深吸了一口气,他努力地想把心里那股邪火压下去,作为一个“大人”,他不想在小崽子面前失态。

然而这一刻,他发现自己克制不住,连一双眼皮都跳个不停……他毕竟不是真的大人。

魏谦毫无预兆地转过身,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咣当”一下砸在了对门老太婆的窗户上,碎玻璃“哗啦哗啦”地落了一地,屋里面传来一声尖叫。

魏谦:“老家伙你给我听着,老子以前不跟你计较是看在你已经七老八十没几年好活的份上,以后你再来触我的霉头,我灭了你全家!”

屋里传来老太婆彪悍的叫骂,对方显然是没把他这个半大小子放在眼里。

魏谦二话不说,转身从家里拎了一把菜刀出来。一脚踹在她家门上,直接把她家的门锁踹坏了,只剩下一根金属链摇摇欲坠地连着。少年拿着菜刀,使劲往那家的门上砍,脸色惨白,双眼通红,活像个神经病杀人狂,愣是把骂骂咧咧的老太婆给吓哭了。

从那以后,老太婆就开始躲着魏谦走,四处散布他是个杀人犯的谣言,不过老太婆再也没敢当着魏谦的面骂人,也再没往他们家门口扔过垃圾。

看来欺软怕硬是天性。

可魏少爷当时那副恶鬼索命的模样吓哭了老太婆,却没能吓哭那个小男孩,小男孩依然锲而不舍地赖在他家门口。

魏谦完成了他的恐吓,“咣当”一声,在小男孩面前拍上了自家的门,把他给锁在了门外。小男孩孤零零地在外面徘徊了一阵,最后,他弯下腰,把魏谦门口剩下的零星垃圾捡起来,收拾好扔了。

他甚至还捡了几根小树枝,捆在一起,把地给扫了。

然后他就像条没人要的小狗一样,蜷缩在门口,就这样缩着睡了一宿。

第二天魏谦出门一看,小男孩竟然还在那,脑袋大、四肢细,缩成了一个圆滚滚的团子。

魏谦险些让这衣衫褴褛的团子给绊个跟头。

一宿过去了,魏谦心里的火已经消了大半,他无可奈何地低头看了看成了一团的小东西,不知道这小崽到底是怎么想的。

魏谦自觉自己浑身上下散发的都是报复社会的光芒,既没有佛光普照,也没有无量天尊,似乎连一个好脸色也没给过。他不明白,这仿佛时刻准备着要战斗的小东西是看上自己哪儿了,竟然轻易地放下了戒备,还赖上他了。

得亏是夏天,要是冬天,北方的冬天一夜露宿,能把小男孩给活活冻死。

一个那么丁点大的小东西,站起来看着和小宝差不多,总不能真的回家拿出菜刀来干掉他。魏谦伸出脚尖戳了戳脚底下的团子:“哎,哎哎,起来,别在这里睡,听见没有?我们家还没开张呢,瞎睡什么?”

脏兮兮的煤球团子睡眼蒙胧地抬起头,一见魏谦,立马精神了,满脸期盼地看着他,就像一只跌跌撞撞的花脸小奶猫,尾巴尖都在瑟瑟发着抖,依然努力地往人脚底下凑,努力表现出自己的乖巧和无害,请求领养。

任是谁看见了都会不忍心,可惜了,他偏偏遇上了魏谦这么个铁石心肠的人。

魏谦毫无同情心,欺猫打狗无所不为,果断地无视了他可怜兮兮的小眼神,并且懒得废一句话,回手反锁上家门,一弯腰,就拎起了男孩细瘦的胳膊,把他一路拎下了楼,往疏于打理的草地上一扔,干脆利落地说:“别蹬鼻子上脸,滚。”

男孩摔倒在野草丛中,眼巴巴地看着他就这样恶棍一样头也不回地走了。他好半晌才爬了起来,仰头望着对于他来说十分高大的破旧的筒子楼,片刻后,垂下了脑袋,赤裸的小脚丫上脚趾头互相纠结在一起,小男孩觉得失望极了。

这小家伙确实是被人拐卖过的孩子——魏谦心狠眼毒,看得没错。

男孩被人偷走的时候太小,来龙去脉已经不是很记得了,人贩子养了他几个月,后来把他转手卖到了一个十分偏远的农民家里。

这也没什么,给谁当儿子都是儿子,他还享受了两年独生子的生活。

谁知第三年,他那被村医断定了没有生育能力的养母竟然奇迹一般地怀孕了,又过了一年,养母生下了一个健健康康的胖小子。

从那以后,男孩在养父母家里就显得多余了,他的日子也跟着每况愈下。

那天男孩在冰凉的井水里洗碗的时候,因为手指冻麻了,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碗,触怒了大醉而归的养父。

养父扒光了他的衣服,寒冬腊月里让他在滴水成冰的院子中间罚站。

男孩觉得自己要给冻死了,终于,他做出了一个对他的年龄来说大胆得有些惊人的决定——他跑了。

小男孩偷了几件大人的衣服,随便套在身上,然后连夜借助梯子翻墙出去。他悄悄地躲进了往城里拉冬储大白菜的车里,就这样被拉到了一个城市里。

从此,他成了个小流浪儿。

这样一个没人管的小男孩是很容易被盯上的。流浪期间,男孩几次三番险些再次被人拐卖——有些企图卖了他,有些企图把他弄去做小偷,还有两个人商量着要卖了他的器官——男孩半夜尿尿的时候偷听到了,连夜跑了。

他能活到这么大,每次都成功地逃脱,运气好得简直就是奇迹,成了半个逃跑专家。他偷偷蹭过火车,连续换过好几个城市,见过了形形色色的人,偶尔有人试图和他说话,他都假装哑巴不会说,并且飞快地想办法逃走。当中或许真的有好心人,可惜男孩不敢放下警惕——被全套的批发卖了也就算了,他更怕那些还打算剖开他的肚子,把他身上的部件一样一样拿出来零售的。

可是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他依然本能地羡慕那些有房子住、有家的人。

小家伙已经很久不知道家是什么滋味了,然而他不可能有家,因为他恐惧接触任何人。

在小男孩眼里,世界上似乎只有两种人,一种人嫌他脏,老远就绕着他走,还会用石头丢他打他;一种人对他和颜悦色,可心里实际上还是想卖了他。

直到他认识了这么一个独特的人。

他听见过别人用富有当地特色的儿化音叫他“谦儿”,这个人帮他打跑了大野狗,给过他吃的,却都是扔下就走,从不和他说一句话。

当然,更多的时候,这个人都会对他熟视无睹。

魏谦的熟视无睹和不交流都让小男孩觉得安全,而同时,他偶尔的施舍行为又让小男孩感觉到了一丝罕见的温情。

小男孩其实一直换地方住,可是为了每天偷偷看魏谦,他不知不觉中已经在这条小胡同里住了好几个月了。

在这几个月里,小男孩经过了谨慎的观察和审慎的论证,用他因为老也吃不饱而营养不良的大脑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大哥哥是个好人。

在他的流浪生涯中,这还是第一次心里不由自主地生出接触别人的渴望……可让他失望的是,他伸出了触角尝试着去触碰的时候,那个疑似“好人”的混蛋似乎并不想领养他。

小男孩又失望又难过,在原地徘徊了一阵子,思考着要不要放弃。

他还没思考出结果来,天就下雨了,男孩不得已,只好又躲回了楼道里。

这场大雨到晚上都没有停,三胖妈中午下楼来了一趟,帮小宝热饭,见了蜷缩在楼道里的小男孩,她吃了一惊,弯下腰仔细打量他:“哟,这是谁家的孩子啊?”

小男孩立刻像炸了毛的小野兽,凶狠地抬起头来,整个人都绷紧了,似乎随时打算冲上来咬她,他凶悍的眼神把三胖妈惊得往后退了半步:“哎哟,这个小叫花子是疯的!”

三胖妈怕惹上麻烦,警惕地看了小男孩一眼,快速地用魏谦留下的钥匙打开门,三步并两步地进屋去了。

晚上魏谦放学打零工回来,一低头就看见了墙角里的“小团子”,脸色顿时不大好看起来。

他大步走过去,想重新把这不知好歹的小崽子扔出去。“小团子”一见他过来,以为要挨打,连忙惊恐地往墙角退去,摆出防御的姿势。

对于这小鬼也知道害怕这一点,魏谦心里生出了诡异的满足感。这愤世嫉俗的少年冷哼了一声,抬头扫了一眼窗外的雨,转身进屋,竟然放过了小男孩。

夏天闷热,魏谦一般只关上有一层纱窗的防盗门,并不关大门,以便室内通风。

小宝看见外面有个小朋友,就奶声奶气地问:“哥,外面那人是谁啊,真羞羞,也不穿裤子。”

魏谦说:“玩你的,少管。”

过了一会儿,小宝又说:“哥,他老往咱家里看。”

魏谦就走过去,站在门口恶狠狠地冲着那男孩吼:“你给我滚远点!”

男孩被他吓了一跳,迟疑着后退了几步。

可是等他端着菜从厨房里出来,就看见小宝蹲在门口,张望着外面说:“哥,他还往咱家里看呢,你让他进来吧。”

这回魏谦连吓唬也懒得吓唬了,干脆没理她,把菜放在餐桌上,然后走过去,抬手把大门甩上,把那两道艳羡的窥探视线彻底隔绝在了门外。

让他进来?魏谦心说,他要是个百万富翁,这样的小崽子,他愿意养个十个八个的,每天早晨让他们站成一排点名报数玩。

可他是吗?

他只是个穷得出类拔萃的小混混,连自己开学要交的四百块钱学费都不知道上哪个猴山上弄去呢!

可惜女生外向,宋小宝这个小丫头片子简直不是东西,尿布刚摘下来没两天,居然就已经学会胳膊肘往外拐了。

没两天,魏谦一进门,发现小宝已经把那小崽子放进了家里。

魏谦怕外面的小野孩有传染病和寄生虫会传染给小宝,于是当即冲妹妹发了一通火,把小丫头吓得哇哇大哭。他伸手拎起小崽子身上的背心,像丢块抹布一样,再次把他扔出去了。

小男孩就在他手里挣扎,挣扎不过,就用那双黑亮黑亮的眼睛盯着他看。那眼睛像是山里刚被雨水洗过的黑石头,在脏兮兮得看不清五官的小脸上显得分外扎眼,显得那么野性,又充满着愤恨、失落和隐约的哀求。

“狗崽子。”魏谦骂他。

小宝她真是个记吃不记打的东西——主要是因为魏谦没有真的打过她,他虽然不怎么表达,实际上宝贝得连她一根头发丝都没碰掉过,以至于挨骂的事,小宝撂爪就忘了。

过了没有三天,她就又把那小崽儿给领回来了。

这还要阴魂不散了。这一回,她冷漠又坏脾气的大哥终于被激怒了,魏谦伸手去抓小男孩,小男孩察觉到危险,忙蹿起来躲开,让魏谦这高高扬起来的一巴掌挥了个空。

魏谦气急了,抬腿给了他一记窝心脚,小男孩被结结实实地踹疼了,竟然也不叫唤,只是闷哼了一声,顺势跪在了地上,伸出双臂,抱住了魏谦的腿。

小宝这熊孩子总算是长了见识,她从没想过朝夕相处的大哥居然会这么暴力,吓得“嗷”一嗓子大哭起来,嚎叫着说:“哥!”

那小男孩也不知怎么的,听见了这话,心神仿佛被牵动了,他装了一年多的哑巴,此时却没头没脑地对魏谦开了口,尽管他的声音沙哑得不像个小孩,发音也奇怪得很,可魏谦还是听清楚了他的话,他学着小宝说:“哥!”

魏谦抬起来准备狠狠踩下去的脚就突然动不了了。

自己在干什么?魏谦茫然地想,殴打这么一个小崽子?这和他那死掉的妈还有什么区别?

末了,魏谦叹了口气,缓缓地缩回了脚,一言不发地走进厨房,草草地下了一锅清汤寡水的挂面汤,端到小男孩面前:“吃吧。”

小男孩不想表现得太没出息,可惜这碗面对他而言如同久旱逢甘霖,他一闻到香味,“出息”二字就欢快地把他抛弃,结伴私奔了。

他几乎把脸埋进了碗里,“稀里哗啦”地一顿猛吃,秋风扫落叶一般,连干了三碗,肚子都撑圆了。

魏谦平静地坐在旁边,等他吃完,就动手收拾了碗筷,然后对小男孩说:“听得懂人话吧?行了,我知道你听得懂。”

魏谦甩甩手上的洗碗水,蹲下来,让自己的视线和小东西齐平。

“我养不起你,”他几乎调用了自己生平最大的耐心说,“你啊,找错地方了。”

小男孩嘴边还有没擦干净的菜汤,璨如星辰的眸子盯着面前的少年。

魏谦轻轻地在他的肩膀上推了一把:“行了,吃饱就走吧。”

一分钟以后,小男孩第一次直立行走出他的家,而不是被他暴力扔出去的。

有两三天,魏谦都没看见那个纠缠不休的小男孩,直到第四天黄昏,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计算着自己还差多少钱学费的时候,他在家门口又看见了那个小男孩。

这回小宝没敢开门,两个孩子一个站在门里,一个站在门外,听见脚步声,一起抬起头,眼巴巴地望向他。

站在门口的小男孩手里拖着一个巨大的蛇皮袋子,里面“叮叮咣咣”的,魏谦垂下眼扫了一眼,发现是一袋子的瓶子盖和易拉罐。

“这个能卖钱。”见他良久不言语,小男孩才小声地解释说,他仿佛怕魏谦不相信,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手心里汗涔涔地握着两块零五毛的纸币,“真的,我卖过了。”

魏谦依然是沉默。

小宝适时地轻轻叫了一声:“哥。”

魏谦一闭眼,心说:“这该死的,都是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