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官家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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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权力的灰色地带 (1)

“灰色收入”是近年来流传度很广的一个热词。对“灰色收入”这个词,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义。从字面上解读,它是一个用来描述不正当收入的词语,是一个比较温和、比较中性的词。也正是源于这种貌似温和的心理暗示,往往会让我们失去判断。当所有的人都把眼睛盯在那个果上面,往往会忽略事物形成的因,也就是“灰色收入”背后的“灰色生存”。中国人喜欢大红大绿,唯独不喜欢黑和灰,好像真有些怕见光或者见不得光的意思在里面。“灰色”其实不仅仅是一种生存状态,它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生存之道。如果一语概之,灰色生存就是游离在合法与非法边缘的一种状态,它利用传统的熟人社会,游走于法律边缘,使社会结构模糊混沌。

灰色生存的产生是因为权力机制的不完善,比如利用权力寻租、徇私舞弊、监管不严都会引发“灰色生存”的连锁反应。如果说历史是一场接一场的局,那么在我们每个局中人的生存法典里,你可以是谦谦君子,可以是侠肝义胆,但没有人会完全排除“小人之心”。当一个人的生存空间遭到挤压、排挤、威胁时,人就会自然而然地退守到本就无法逃遁的中性区域,这个区域通常是我们道德的灰色地带。而深陷其中的人也由此陷入了阴阳交错、善恶纠缠、人格分裂的无奈挣扎之中。

权力如刀,挥刀自宫——陈寿六的明星路:

造成明朝胥吏猛如虎的真正祸根,来自于元代。元代统治者由于不熟悉儒家文化,便大量雇佣胥吏治国,到了明初胥吏仍旧是螃蟹走路横着来,国家经常发生胥吏殴打上司的例子。虽然说朱元璋对跟他理念不对路的文官采取了非常极端的方式,但对数量众多的胥吏却一直无可奈何。

朱元璋为了对付胥吏,创新了一种方法,这就是所谓的“旁入公门”。就我们今天看来,“旁入公门”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做法,他允许老百姓从小门冲进去绑架为非作歹的胥吏,直接送到京城法办,且沿途官员不许拦截,不但不能拦截,还要做好相关的后勤保障。在朱元璋的支持下,大明帝国很快掀起了一浪高过一浪的群众斗胥吏的热潮。

在朱元璋亲自用口语化风格编写的《大诰三编》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

常熟县乡民陈寿六本来只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人,低眉顺眼地过着自己的日子。如果不是因为下面发生的事情,他也就悄无声息地淹没在历史的深处。

这件事情的起因是陈寿六得罪了当地一个叫顾英的县吏,于是遭到了顾英的迫害打击。陈寿六家仅有的口粮和来年的种粮都被顾英的爪牙搜刮殆尽。

当然,县吏顾英不只是针对陈寿六一个人,他平时就横行乡里,受他迫害的人不在少数。

他本来以为老实巴交的农民都是修炼过忍术的,很多事情忍一忍也就过去了,并不会翻起多大的浪。但是这一次他错了,因为他遇上了自己的克星陈寿六。顾英点起的这把火憋在陈寿六胸中,烧得难受。终于有一天,陈寿六爆发了。爆发的陈寿六率领自己的弟弟和外甥一怒之下冲进了“旁入公门”的门,趁顾英喝得酩酊大醉,将其五花大绑捆了起来,连夜押送离开常熟县,直奔京城而去。这事来得太突然,常熟县的官吏们没做出任何反应。

需要指出的是,陈寿六并不是一个没有头脑的莽夫,他是一个知法懂法的乡民,他的所作所为也没有僭越当时的法律。也就是说,陈寿六绑架县吏顾英是按照国家颁发的正式章程在办事。

这份正式章程的制定者不是别人,正是当今皇上朱元璋。

在临行之前,陈寿六做了一件事。他让乡亲们找来了朱元璋发布的反贪法律《大诰》,随身携带以作护身符之用。因为按照朱元璋的圣谕,对持有《大诰》押送巧立名目、害民取财的地方贪官联名赴京的普通民众,各个关卡都要一路绿灯。

陈寿六等人押送顾英到京后,朱元璋二话不说就将顾英打进大牢。朱元璋不仅没有处罚陈寿六等以下犯上的罪过,还当面赏赐陈寿六钞三十锭(相当于今天的几千块钱),其他三人衣服各两件,并免除了他们的杂役。在陈寿六等人离京后,朱元璋又专门发布谕令警告地方官吏:胆敢对类似于陈寿六这样的好同志打击报复者,一律处死并株连九族。朱元璋在谕旨里,将陈寿六这种大无畏精神大加褒扬,号召全国的农民兄弟都要学习这种敢与官场恶势力作斗争的精神。

在表彰文件里,朱元璋说:如果有人敢罗织罪名,搬弄是非,扰害陈寿六,我就将他族诛!当然,如果陈寿六自己仗着我的名头而横行不法,为害乡里,也同样罪不容赦;但是,陈寿六若有过失,地方官员无权做出决断,必须将他召到京城,由我亲自审理。

既然朱皇帝开了金口,陈寿六似的农民,在没有任何媒体炒作的情况下,成了历史舞台上耀眼的明星,成了归朱元璋直接领导的御用农民,大有奉旨卧底民间的架势。

这种风气一开,洪武十八年、十九年,在前往南京城的各条驿道上,几乎时时处处都能看见这样一幅景象:乡民们三五成群,或者百十为伍,带着干粮,押着几个手脚绑得结结实实的富豪或者胥吏,或步行或驾着破驴车匆匆赶路。遇到关口有官员盘查,他们就会从怀里掏出几本金黄色封皮的小册子。平日里不可一世的官员们见到这些小册子,立刻会收起平日里的威风,毕恭毕敬,恭请这些“大爷”们赶快过关。

当然,这些官员不是畏惧这些手无寸权的乡民,而是对他们手中握着的《大诰》敬畏,准确地说是对皇权的敬畏。

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颁布的《大诰》里,有这样一条新规定:“今后布政司、府、州、县在职的吏员、赋闲的吏员,以及城市、乡村中那些老奸巨猾的顽民,若胆敢操纵词讼、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结官府、危害州里,允许当地的贤良方正、豪杰之士将这些人抓起来,绑送京城。如有人胆敢中途邀截,则斩首示众!各处关津、渡口,也不得阻挡。”

在此之前,泱泱大国上千年的历史里,给百姓们捉拿污吏权力的政策还从来没有过。朱元璋的这一规定,可谓是石破天惊。就连朱元璋也发自内心地感叹,“其陈寿六其不伟哉”。意思是说,这陈寿六难道不是很了不起吗?

表面上看,乡民在这里遵守的是朱元璋颁发的正式章程,其实不然,因为朱元璋在这里走的是灰章程的路线。我们知道,中国历史的生存法则,就是官僚与皇权的博弈。官僚需要积极发展灰章程来维持自己的实际权力份额,君王也常常借助灰章程系统来限制官僚集团的权力扩张。在这种情况下,谁能将第三方拉拢到自己的权力范畴,谁的胜算就会大一些。

在古代中国,国家通过法制和惯例为老百姓提供了“鸣冤叫屈”“哭诉”“陈情”“请愿”等一系列途径或方式,以满足他们在受到损害时的救济需求,保障他们的正当权益,防止官吏豪强过分危害他们。但是在各种权益救济途径中,最为极端和特殊且使用极为困难而稀少者,大约就是像陈寿六这样跑到首都向皇帝控告,这就是后世所谓的“告御状”。

陈寿六之所以能被朱元璋作为典型来宣扬,是因为事件本身的不可复制性。为什么说这个事件具有不可复制性?理由有三点。

第一点,有“越级上访”的嫌疑。历代都把“告御状”规定为权益救济的最后途径,一般禁止未经过地方到中央各级衙门处理的案件“告御状”。

第二点,有“逃脱审查”的嫌疑。一般都要经过一定的接待官员或衙门的审查甄别程序才能有选择地“上达天听”,并非人民直接向皇帝陈诉或递交状子。

第三点,皇帝出面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种案例一般也并非皇帝亲自坐堂问理或书面审理,而是由受理机关的臣僚们先行审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皇帝斟酌决定。

也就是这么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变成了现实,成就了陈寿六,也成就了朱重八(朱元璋)。

朱重八是个当了皇帝的农民,陈寿六是个一辈子都不会实现农转非的乡民。当过农民的朱重八应该很了解陈寿六,一个农民能够绑架县吏,大老远跑到自己这个披上“皇帝新装”的农民面前“告御状”有多么艰难。当然,此时的朱元璋并不是站在一个农民的角度来考虑其中的利害计算,那样的话,他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有政治觉悟的农民,而不是一个政治上成熟的皇帝。此时的朱元璋就是用自己手中的圣谕赋予乡民集团一项特权,用来制约官僚集团,以达到整顿吏治的目的。当然,这么做也是有风险的,哪个贪官污吏会坐在屋子里让群众捉去杀头灭族?群众捉官吏只是被逼到了拼命的状态,他们才敢玩命。话又说回来,值得普通农民玩命的事件又能有几件?大部分还是打掉牙往肚子里咽的委屈事。

当然,朱元璋的“旁入公门”的门并不是只拍苍蝇,不打老虎。贪吏要治,贪官的头上也要悬一把利剑,随时警醒这些困在笼中的猛虎。在颁布这些破天荒的新制度以前,朱元璋已经采取了许多霹雳手段来惩治这个帝国泛滥成灾的贪污腐败。大批大批的官员们都倒在了他雷厉风行的肃贪风暴之中,被逼无奈,他甚至动用了剥皮的酷刑。

酷刑虽酷,但效果看起来似乎并不酷,贪风依旧炽烈。用朱元璋自己的话说,是“前尸未移,后尸继之”。《大诰》里制定的这些破天荒的新制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产生的。很显然,朱元璋已经对从体制内根治贪腐丧失了信心,所以他才会把希望最后寄托在陈寿六这样敢于站出来与官僚集团权力分肥的农民兄弟身上。

但是,陈寿六毕竟只是社会最底层的农民,朱元璋会在他们身上寄予什么厚望?朱元璋在《大诰三编》里就讲过一个捉拿不法胥吏的案例。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山西人李皋来到溧阳县做知县(县长)。上任时间不长,李县长就和衙门里的差役潘富勾结起来盘剥老百姓,巧立名目,大肆科敛。潘富是个很会和领导搞关系的人,李皋到任不到一个月,潘富就用搜刮来的钱财买了一名苏州女子贿赂他。

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个送给县长当“二奶”的女子被安顿在潘富家中,李皋私底下幽会过几次之后,潘富竟然舍不得这个做了县长“二奶”的女子,而是将其纳为小妾,据为己有了。

李皋虽然不痛快,可也无可奈何。既然捞不到美人,那就捞些真金白银。在潘富等胥吏们的教唆下,李皋下令科敛荆杖(拐棍),也就是要求溧阳县的所有百姓,都要向官府缴纳一根拐棍。百姓们把拐棍送来,潘富们又借口质量不合格,拒绝收纳,甚至拳打脚踢。

不合格怎么办?“潘富们”想出了一个点子,那就是要求老百姓把拐棍“折换”成银钱直接交上来。

无奈之下,当地百姓黄鲁到京城告御状,因为这个案子涉及知县(县长),百姓们没有“旁入公门”自发捉拿的权力,只能通过上访。上访还算顺利,朱元璋获悉情况后,下旨严查属实,并派人去捉拿潘富。谁知道走漏了风声,潘富提前开溜了,成了一名在逃犯。

潘富还是具备在逃犯基本素质的,他在没有任何先进交通工具的情况下,一口气跑到了千里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