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官家定律
6031200000011

第11章 酷吏的伤害边界 (2)

第一个案子是“巫蛊”案。汉武帝还没有登基前为胶东王时娶阿娇为王后,登基后封为皇后。这个皇后就是“金屋藏娇”中的那个陈阿娇。帝后感情虽笃,遗憾的是陈皇后始终没能为汉武帝生下接班人。一次汉武帝巡游至姐姐平阳公主府邸,看中了平阳公主府上的歌女卫子夫(其弟就是后来平定匈奴的大将军卫青),遂将其纳入宫中,因为怀孕生下皇子而三千宠爱集于一身。陈皇后不甘心失宠,召女巫楚服为其祈祷,以图汉武帝能够回心转意。时间久了,引起武帝怀疑,就命张汤来审理这个案子。楚服仗着背后有皇后在撑腰,并不买账,从而激怒了张汤。张汤一怒之下将楚服以“巫蛊”定罪,牵连到宫中三百余人,均被处以死刑。此案办得快速利落,皇帝一高兴,张汤官也就做大了,不久擢为廷尉,成为最高司法长官。张汤办的这个案子纯粹是为了迎合汉武帝不满皇后忌妒的需要,基本上是一桩冤案。这对仗势蛊惑人心者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对皇帝后宫的安全来说也绝对有利。但也由此得罪了宫中一部分人,人人自危。

第二个案子是淮南王刘安谋反案,这个案子倒是证据确凿,张汤明白谋反大案都是皇帝最为忌恨的案子,从律令上来说又是十恶不赦的,而且谋反案人少是反不起来的,所以,他办起来更是杀气腾腾,审讯时,所有能让人魂飞魄散的刑具全部搬上大堂。数百案犯,或鞭笞,或刀割,或签扎,或火烙,或烟熏,无所不用其极,每到审讯之时,全堂上下鬼哭狼嚎,血流满地,惨不忍睹。仅此一案,就有两万多人被杀。

张汤办的第三个大案仍旧是谋反案。在审理淮南王谋反案时,张汤已经侦得衡山王刘赐也参与同谋,但武帝不想牵连过多,就将此事压了下来。孰料三个月后,刘赐的太子刘爽上了一个奏折,告他的弟弟刘孝与父妾通奸,并与父亲串通谋反。武帝下令张汤立即查办。结果刘赐自杀,此案也造成两万多人被杀。

两个案子共诛戮四万多人,可谓杀人如麻。在张汤这样的酷吏眼中,法律是极不稳定的,可以根据需要对法律加以解释和利用,可以随意放大法律的伤害权。特别是在迎合人主需要时更是随意地曲解法律。

张汤眼中的世界无所谓法律不法律的,只要皇帝需要的就是法律,反之不需要的就可以置法律于不顾。这样做的好处可以得到皇帝的喜欢,受到器重,最终可以达到挟天子以压百官,挟刑威以虐万民。

张汤迎合主上的目的是为自己手中的权力寻租,借此为放大自己的“合法伤害权”寻找靠山。换句话说,也是为日后曲解法律寻找正当性的根据,最终达到一种自己能随意地出入人罪、曲解法律的状态。由于法律规定的刚性和具体案件的个性,也需求法官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平衡,这在客观为酷吏们曲解法律提供了正当性借口。欲其生则附生义,欲其死则附死比。欲生欲死全在其自由裁量之下,曲解法律的目的无非是唯官、唯内、唯反、唯来、唯货,为个人目的服务,是用国家权力进行寻租。而公权力在任何朝代都是禁止寻租的,迎合人主的需要就为权力寻租上了保险。

这三件案子张汤办得相当漂亮,也由此得到了汉武帝更多的宠信,衡山王谋反案办完的次年,张汤就升迁为御史大夫,地位仅次于丞相。

像张汤这样的酷吏阶层是附属于政治统治者的次统治阶层,是统治阶层在政治上的私人打手,不同于鹰犬型人物,具有特殊的政治合法性,因此,历来都受统治者的欢迎。前秦时期就有“路人以目”的现象,也就是说他们是统治集团直接放在民间和大臣们中间的“眼睛”。

张汤作为皇帝一手提拔起来的酷吏,在汉武帝的授意之下疯狂地打击那些豪强权贵。

汉武帝时期之所以屡出重拳依靠酷吏来打压豪强,有他的政治目的,主要是中央政权与地方豪强在经济领域的二元对立,打压豪强的目的是为了“国进民退”。

张汤作为一柄利器,被汉武帝深深地扎进豪强们的心脏地带。

汉武帝利用张汤这样的酷吏诛灭豪强,并借助张汤们之手,推行严酷路线。

在严打豪强的过程中,由于程序正义的缺失,酷吏捞政治资本心切,有时也将打击面扩大化,经常殃及平民。酷吏杜周为廷尉,每年要办一千多个案子,大者数百人,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里,近者数百里。犯人如有不服,以掠笞定之。最终“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有余万”,其中当有多少冤狱,多少枯骨。

酷吏吃香,酷卒也跟着成为职场红人,黑狱风云可屡自史册窥见。《史记·周勃传》记其感叹,“吾尝将百万之众,今始知狱吏之贵”。《史记·周亚夫传》记其在狱中不食五日,呕血而死。不吃饭也许可致人死,但不至于呕血死,这或是当时黑狱的一种例行死法吧。《史记·李广传》记其不愿对刀笔之吏,自刎而死。《汉书·司马迁传》记其“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心惕息”。可见西汉狱吏之尊,且大多都属于法外之刑。从酷吏到狱卒,没有几个人是按照法律程序在走。

然而酷吏的下场,往往像他们的名字一样也很残酷。因为一个非法治社会,没有规则的社会,往往是吞噬所有人的社会。非法执法者怎能保证,他自己有一天不会被另一个非法执法者给法办了呢?

张汤这种动辄“见血封喉”的做法使权贵们感到威胁,为了求得自保,他们只好联合起来除之而后快。犯了众怒,而又能安居高官者,靠的大都是皇帝的宠信,历朝的皇帝几乎都有这种毛病,他宠信哪个之际,大伙儿越是反对,他就越是宠信,非要跟众臣对着来。

但是不要忘记一点,皇帝宠信大臣,就跟宠爱妃子一样,时间一久,难免会生腻。这时候,宠臣倒霉的日子就到了,张汤也是如此。这些年为皇帝鞍前马后积攒了很多仇家,朝堂上很多人瞪着血红的眼睛寻找着机会——一个置他于死地的机会。

武帝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由于盐铁收归中央政府独占,极大损害了同姓诸侯国的利益,再加上以前的个人恩怨,赵王刘彭祖率先指控张汤与其下属鲁谒居合谋诡计危害国家。

鲁谒居是张汤的心腹,曾故意炮制冤案以陷害张汤的旧怨御史李文。

鲁谒居因赵王上告被关入狱中不久病死。被连累的鲁谒居的弟弟认为张汤见死不救,于是在牢里揭露了其兄与张汤违法挟私寻仇的黑幕。武帝特命廷尉减宣调查李文案,而同为酷吏的减宣恰也是张汤的老对头,欲借此案置张汤于死地,便私下秘密行动罗织大罪。正在这危机时刻,有贼偷盗了汉文帝陵园的下葬钱,依惯例,丞相庄青翟与张汤相约一同向武帝谢罪。

张汤临时变卦,单方面推卸责任,准备先弹劾庄青翟,将罪名全归于丞相。而丞相府的三位长吏朱买臣、王朝、边通也都与张汤结有深怨,三人得知张汤计划后,一起联名先发制人,替丞相声辩无罪的同时,告发了张汤平日的种种非法行径。将前后数件事一一联系,武帝暴怒,认定张汤内心险诈,一贯欺君,便不由分说,派使者带着罪名簿以八项大罪痛责张汤。

武帝还派出当年与张汤情同兄弟的酷吏赵禹来质问他。张汤见了好友,自以为事情终有转机,正准备长篇解释,却被赵禹当头痛斥,“今天你觉得自己冤枉了,当年被你杀的那么多人就不冤枉吗?现在别人告你都是有真凭实据的,皇上关你到牢里,就是希望你自我了断,为什么还要争辩呢?”这么一折腾,张汤终于清醒了,回想自己昔日所作所为,再以自己对武帝的了解,尽管不甘心,但是非死不可了。

于是,在诸侯、部属、酷吏、同僚上下内外四面八方的夹击下,皇帝也抛弃了这个曾经为自己摆平一切违规者的“战友”。

在中央政府,这些豪强权贵联手对付张汤这样的高级酷吏。与此同时,在地方上,酷吏的日子也不好过。汉武帝派往地方州郡行政机关的酷吏,扰乱了地方权力结盟的内在平衡,中央政权却又缺乏有效的措施来加以控制,结果导致汉武帝在位后期关东诸郡(华北平原的经济中心)处于动荡状态,乃至群盗纷起,叛乱时作。

吊诡的是,这些叛乱分子与地方豪强、地方官员乃至中央政府的高官,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换言之,叛乱分子并非是那些过不下去日子的下层农民,而是武装起来的地方实力派。这也可视作地方豪强对中央高压政策的一种对抗性的回应。

位居“三公”的张汤在权贵们的合力构陷下,被逼自尽,死后全部家产不过五百金。这是他为官一生的俸禄加上皇帝的赏赐。下葬时,张家仅以牛车送至地头,有棺无椁,这在当时是少见的。

张汤虽贫好歹还有五百金,另一个酷吏尹齐全部家产也不满五十金。

而酷吏董宣执法如山,即使是皇亲国戚也不枉法徇私,所以光武帝才称他为“强项令”。而且他为官清廉,有一次他因坚持原则,处死公主家奴得皇帝赏赐三十万钱,他却悉数分给了下属。待他病故,仅落得“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所遗全部财产仅有大麦数斛,敞车一乘。皇帝感慨道:“董宣廉洁,死乃知之!”

苍鹰郅都被斩,屠伯延年弃市,乳虎宁成亡家,张汤死于三长史手,王温舒五族俱灭。这绝非世俗意义上的因果报应,但或可视作是一种恶法循环的因果报应。公元前81年,汉武帝死后的第六年,朝廷召集会议,“举贤良文学”,全面检讨汉武帝的政策。被举之士人,多是地方既得利益者的代言人,对包括打压豪强在内的汉武帝政策展开了激烈抨击。汉武帝任用酷吏以打压地方豪强的多年努力,终归是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