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杂志青年作家(201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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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小说(8)

大将军让几个力士去搬动那座无形的宫殿。力士们使出吃奶的劲才将它搬离地面,很快就发现,脱离地面之后,它就好像一块冰在化成水一样,变得越来越轻,变得比空气还轻,开始往上飘了。这跟它看不见很吻合。到最后,力士们已经不是用力抬起它,而是将身体全挂在上面,即使如此,依然不能阻止它的飞升。

这样的场面很骇然,几个彪形大汉突然脚就离地了。他们哇哇大叫,最后都摔落到了地上。现在大将军隐隐觉得,戴允常,这位被他罢黜囚禁的皇帝,就在那个宫殿里面。他命令更多人来拉住这座飞升的看不见的宫殿,俱都无功而返。

到后来,谁也不知道这座看不见的宫殿漂浮到哪里去了。

10

有人说,戴允常居住的那个宫殿就时常漂浮在我们的头顶上。

他曾经是一个皇帝。在他做皇帝之前,他是皇帝的孙子,王爷的儿子。他做皇帝时间很短,很快就被他的叔叔赶下台了,成为了前皇帝。他的叔叔没有杀他,不是不想杀他,而是找不到他。他的下落不明,成为历史上最著名的未解之谜。

他是因为痴迷做木匠活,荒废了朝政,才被他自己的叔叔造反的。因为他不太看重皇帝这种身份,而他的叔叔显然比他更想做皇帝。

有关戴允常喜欢做木匠活,更像是一种杜撰。爱因斯坦留下了三个丑陋的小板凳,但是戴允常的木匠作品一件都没有流传下来。

也许因为他确实是鬼斧神工,人间难以留存他的作品。

据说,他制作的木牛木马神乎其神,不仅能载物,还能****繁衍;他制作的笛子,即使不懂韵律的人拿到,都会吹奏出“只应天上有”的曲调;尤其是他制作的宫殿模型,里面深藏奥妙,别有洞天。

也许有人会质疑,说鲁班爷爷都没有这么厉害,没必要在这里瞎说八道,信口开河。

好吧,那就说一个不那么玄乎的,更为耳熟能详的关于戴允常的传说。

当北风刮得越来越可怕,温度越来越低,耳朵都快要冻掉,哈出去的气会变成雪霰,尿液可能会随时变成冰柱,这样的时候,人们就会说:“快要下雪了。”

雪从高空洒落下来,密密麻麻的,直到覆盖住所有的活动痕迹,连声音似乎也都消失了,天地间一片静谧。就像变魔术一样,世界瞬间完全不同以往,变得素净洁白,像一个刚出生的孩子一样,像回归到世界的本初一样。

这个时候,人们就会仰望天空,喃喃低语:“你的木匠活呵天下无双。”

每一个冬天都会发生这样的赞美,年复一年。

据说,在九霄云外,漂浮着一座看不见的宫殿,里面住着的就是戴允常。他是最有本事的木匠。当人间弥漫着不幸与悲哀,没有同情,没有慈悲,没有良善;当普天下怨声载道、哀鸿遍野;他就会在那看不见的高处,拿出他的刨子,开始哼哧哼哧地做他的木匠活。

那些刨花不断飘落下来,就变成了雪花。

雪花越来越大,越来越密,地上的积雪越来越厚,遮盖住了世界的贪婪、丑恶和肮脏。

当然了,他做的都是无用功。当雪花融化后,世界依然是老样子。不过不管怎么说,他还是为我们保留住了这个世界善良、纯洁和美好的一面。

虽然为时短暂,美好得像一个梦一样。

【编后语】

木匠皇帝朱由校就是戴允常吗?可以说是,不过这毫无意义,正如仅仅是历史的话,这篇小说也就没什么意思了。但这篇小说也不能是别的。在赵志明无边无际又恰到好处的想象里,似乎有一个迷宫,在里面永远出不来,却又有些舒服。我们把充斥其间的孤独和困境理解为言之无物,可能是比较准确的。赵志明只是写了这么一个东西。曹寇的眼光很毒。赵志明的东西有时候比水还要寡淡,然而这是高明的,比高明还要高明。

新锐

边荒市集

文/李鳌操

李鳌操

80后,白羊座,写诗和小说,在成都。

我们分过几次手。在跟她相处的过程中,她的元气毫发无损,我的情绪却被她搞糟了。经常我都想死,看到她我就想自杀。我爱她,这是毫无疑问的。有一天,她还是趴在我的肚子上,瞪大眼睛看着我,对我说,李鳌操,我想结婚。我一脚就把她踹到床底下去了。

我认识她之前就去过那里。我在那边也呆过一段时间,但只有通过她的感受,那个市集才变得重要。本来在我看来,真是没什么意思,都没什么意思。她告诉我说,再这样下去,我不会嫁给你,谁都不会嫁给你,谁都不会嫁给一个死人。她觉得我像个死人,我知道,但她以前不会这样说。我并不怀念以前。我喜欢她现在这个样子。我只是不希望谁嫁给我,嫁不嫁都是她在说。我早就烦了。我真想弄死她。如果不是她那么可爱,而且有那么多跟她一样可爱、比她还要可爱的人,怎么也无法消灭干净,我早就动手了。我想过一些方式,但都没什么意思。我跟她说,什么时候一起,再去一次吧。她说好。她叫大狗。都这么叫她,她姓苟,苟如意,一个看起来读起来写起来都比较麻烦的名字,主要是姓得怪。她喜欢别人叫她大狗。她觉得自己敢作敢为,活得漂亮,身上又有草莽的味道。巨蟹座。总说自己是狮子座。她嗜性如命。关于这一点,以前我会很得意地罗列百十个地方。那些稀松平常的地方,比如绿化带、沙发、电梯、屋顶、松树枝桠、枯了的水井,确实也因为她而变得充满善意,还有些深情款款,以及几乎触碰到什么本质的忧伤之类的东西。但是,我现在提到,仅仅是为了说接下来的事情。哦对,大狗长得不是很好看,颧骨高线条硬头发也不好,但身材真是没话说,一双大长腿笔直有力,除了日毴时所向披靡,也用来夹核桃。每次都是咔的一声,就像剥花生。我也试过,莫说花生,连蜜橘都夹不烂,它们都要滚起跑。她喜欢吃核桃、花生和蜜橘,也喜欢跑步。她最喜欢的是受到侵犯的感觉,可惜在我这里,她得到的从来都不持久。我也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嫁给我。她这样的人就不该结婚。我也不应该,但我们分属两个极端。她是敏锐迷人的土豹子,我是一条老实可爱的鼻涕虫。鼻涕虫在我们那边叫玄打虫,我只能写两个同音字,非常遗憾,不能表现出这里面的玄机。总之,我能操到她,而且一操三年多将近四年,无疑是幸运的,有种天天走****运的感觉。不过,我早就说过了,我不想娶她。我不想娶任何人。这里面又有点说不清楚的、不只是没出息的东西。我这个人多少还是有点长处的。然后我们就出发了,去贵州,黔西南,一片叫做波斯岭的群山之中。

那个市集是在晚上,每月初三,就叫初三会。说起来没什么,无非是穷乡僻壤中,每个月还有那么一天晚上人山人海、灯火通明,颇有些老掉牙的奢靡劲儿和颓废之意,像是各路鬼神在人间集会,准备造天庭或者别的什么的反,所以搞得有点稀奇。不少朋友一听说,都有来这里一探究竟的打算,但都没有成行。只有我这样无聊的资深日款货才会说干就干,实际上我没说干,我只是说,我有个朋友在兴义的州旅游局,是个什么科长。其实没有这个朋友,我随口撒了一个慌。我经常这样莫名其妙。当时我正好在给几本杂志写人文地理稿子,就打算去住一段时间,再胡编乱造些东西交差。所谓市集,当然是卖东西的地方,大家一起卖,初三会也不能免俗,只是什么卖的都有。我又想罗列,但觉得什么两个字已经够了。真的是什么都有。我最大的感觉倒不是对货物,而是对人。虽然已经经历了很多次,但我还是会震惊于这个世界上竟然可以有这么多人聚在一起,而这样的聚会并非发生在大城市的中央商务区。要知道在波斯岭,方圆四百里内,丛林幽盛,山势奇绝,平日走个大半天也往往看不到一家人。有时候我真怀疑,初三会上的人多半都是野鬼游魂以及山精树魅。我已经说了,他们给人要造反的感觉。我不知道他们造反的对象,没有猜也没有问,因为都是我自己在想。出门在外,我几乎不说话。在初三会,我一句话都不说。我始终相信一些东西。真的是好多人啊。哦对了,初三会没有固定的场所,开在哪儿就是哪儿。这我倒是向当地人了解过。他们也说不清楚。大家都只知道时间,而不知道地点。这里面有一套奇妙的规则。我经常能碰上,倒是有点怪。前前后后,还是有些当地人约我在市集上见面,我也抱着在人群中偶遇熟人的心理准备,但从来没有遇到谁。同时,我也没在市集上连续碰到谁,比如当街招魂的,人虽然多,但每次都不一样。我原本打算住一段时间,而这是个流动的市集,没有哪家人住在市集上,甚至没有谁会连续参加。我该怎么住呢。那是个夏天,我烦死了。我漫山遍野地睡觉,渐渐变成了一个野人。笔记本电脑没用,被我忘在一个峡谷里,过了两个月我又捡到,都懒得打开,就一直背着,回去以后再也没有打开过。当然,稿子没写,照片没拍。我游荡了几个月,大概碰到那个市集三次,大概是三次。他们用的钱是一些金属,主要是银子,倒是也认人民币。市集上起码也说着十几种语言。我基本上都听不懂。后来有个非常漂亮的老太太,她叫住我,她说年轻人,你到这里来做什么呢。她说的日语。她还说了很多,但我只听懂这一句。你到这里来做什么呢。老太太卖一种五彩斑斓的扁平石头。她送了我一块。拿着这块石头,我才意识到自己应该回去了。之前处在混沌之中,简直有点已经死了的感觉。回去后我对那几个月的事绝口不提。过了两年,有一天,在一个朋友的婚礼上,我看到了大狗。我只看她一眼就知道,她肯定去过初三会。她肯定也知道我。当时,老太太给我那块石头也在我的裤兜里。我不是每次出门都会带上,那天是心血来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