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死在午后(海明威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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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春天里到西班牙去看斗牛碰到的倒霉事就是下雨。你随便走到哪里都会下雨,尤其是在五、六月间,那也是我喜欢夏天那几个月的理由。有时候,夏天那几个月里也下雨,但是我至今还没有见过西班牙七、八月里天下雪的,虽然在一九二九年的八月,在阿拉贡一些山区避暑胜地下了雪,有一年的五月十五日马德里下了雪,天很冷,只得取消斗牛。我记得那一年去了西班牙,心想春天该早已来到,可是,我们整天乘坐火车,穿行在乡间,尽是光秃秃的,很冷,仿佛十一月的崎岖山地。我几乎认不出这片乡村便是我夏天来过的地方,到了晚上我在马德里跳下火车时,雪在车站外飞舞。我没带大衣,就待在房间里,坐在床上写作,要不就到附近咖啡馆里喝咖啡和多梅克白兰地。天太冷,我连续三天闭门不出,接着出现了和煦的春天天气。马德里是一座山城,有山区气候。马德里天高气爽,万里无云,是典型的西班牙的天空,相比之下,意大利的天空就多愁善感了。这里空气清新,沁人心脾。在马德里,热也好,冷也好,都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在一个七月的夜晚,我因为睡不着觉,起来看着街上的乞丐点燃报纸,围着火取暖。又过了两个夜晚,天气太热,我到了清晨开始凉快的时候才睡着。

马德里人喜欢这样的气候,这种冷热变化他们引以为豪。别的大城市里你到哪里去找这样的变化?在咖啡馆里他们问你睡得怎么样,你回答说天热得要死,到天快亮才睡着,他们会对你说,那是睡觉的时候嘛。就在天亮之前人们要睡觉的时候,天就凉爽了。不管夜间有多么热,到时候天总是会凉快的。要是你不在乎这冷热的变化,这气候实在是好气候。在炎热的夜晚,你可以到“灯泡河”畔坐坐,喝苹果酒、跳跳舞,等到你跳够了舞停下来,天总是凉爽的,因为那里有一排排的树木,枝叶茂盛,笼罩着小河里升起的雾气。在寒冷的夜晚,你可以喝一点雪利白兰地,然后睡觉。晚上睡觉,这在马德里表明你有点儿古怪。你的朋友知道了好长时间会有些不安的。在马德里,人们不到夜尽是不会睡觉的。与朋友的约会习惯地都是半夜以后在咖啡馆里促成的。我生活过的城市里,除了协约国占领时的君士坦丁堡之外,再也没有一个城市像马德里那样,上床睡觉睡得这么少。它的理论依据也许是,你要等到拂晓前天气凉快时才去睡觉,但是这个理由在君士坦丁堡就不通了,因为在那里我们总是趁那个凉快的时候,乘车沿博斯普鲁斯海峡去观日出的。看日出是一桩赏心悦目的事。小时候你去钓鱼,去打猎,常常看到日出,战争年代也是这样。后来打完仗,我记得到了君士坦丁堡之后才看到日出。在那里,看日出是传统的习惯。如果你在做完任何一件事情之后到博斯普鲁斯海峡边去看到了日出,那似乎总可以验证一点什么。看了日出,什么事都带上了健康的户外色彩。但是,其实眼不见,心不烦嘛。一九二八年共和党大会期间我在堪萨斯城,开车到乡下我堂兄家去,当时我感觉是晚上很晚很晚的时候,就在那个时候,我发现大火的红光。那情景跟牲畜围栏着火那个晚上一模一样。当时我心里觉得救火我也无能为力,但一面还是觉得应该去。于是我就把车朝大火方向开去。等到把车开到前面一座山的山顶,我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那是日出。

来西班牙游览、看斗牛,最理想的天气,以及斗牛可以看到最多的时节,是在九月份。这个月里唯一美中不足是斗牛水平不怎么好。公牛在五、六月里状态最好,七月和八月初,也还是好的,但是到了九月份,牧场被酷暑烤得差不多了,公牛都很瘦,身体虚弱,要不就拿粮食来喂,牛都吃得肥胖,毛皮光滑、油亮,一上场几分钟非常地凶猛,但是不适合参加斗牛,就好像拳击手光靠吃土豆和喝麦芽酒训练出来的那样。此外,在九月份,斗牛士几乎是天天有斗牛表演,签的合同那么多,在短时期内要是不受伤,可望挣到那么多的钱,他们是极少去冒险的。情况也并不总是这样,如果有两名斗牛士要比个高下,那他们就会使出自己的拿手本领,但是许多时候往往是公牛不好,很瘦弱,或者斗牛士不是受了伤就是因为怕丢了合同,在身体还很糟的情况下就匆匆回到斗牛场,或者斗牛士一个时期来斗牛场数太多已经疲惫不堪,那样一来,斗牛也就没有什么好看的了。不过,如果有斗牛新手上场,九月也会是一个很好的月份,因为这些新手刚获准正式登场,他们在第一个赛季会全力以赴,为自己争名,并为明年争取合同。要是你想看,又有一辆跑得快的汽车,九月里你每天可以在西班牙换一个地方看一场斗牛表演。我担保,你即使不是一个地方一个地方赶去斗牛,而是一个地方一个地方赶去看斗牛,你也会累垮的,那个时候,对于斗牛士在全国各地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到了斗牛旺季结束的时候,身体的劳累,你就会有一点了解了。

当然,也没有法律规定硬逼他们如此频繁地参加斗牛。他们是为了钱来的,如果他们斗得累了、垮了,并且由于签订这么多的合同因此无法使出最拿手的技艺,这时花了钱来看斗牛士表演的观众是不会体谅的。可是,如果你自己跟他们一样到处奔波,也住在同一家旅馆,是以斗牛士的眼光去看斗牛,而不是以花大价钱一年也许才看一回斗牛的观众的眼光,那么,对于斗牛士签的约是很难不持相同的观点的。说真的,随便以什么观点来看,斗牛士确实无权签订迫使他匆匆赶场子斗牛的合同,一场斗牛刚完他就得乘上汽车赶路,红披风和穆莱塔折起来,放在筐子里,用绳子捆在行李箱上,剑盒和手提箱堆放在前面,斗牛士整队人马全部挤在一辆大汽车里,车前亮一盏大灯,就这样上路了,也许要赶五百英里的路,开通宵车,第二天上午满身的尘土,冒着炎热,到了一个小城,下午还要上场,简直没有工夫掸去一身的灰,洗个澡,刮个脸,就穿上了斗牛服。在斗牛场上斗牛士可能会觉得疲劳,不在状态上,你也很了解,因为你知道他刚赶过的路,因为你自己也经历过,你知道,要是夜里睡个好觉他第二天就不一样了,可是花了钱在那一天里要看他表演的观众是不会原谅的,不管他理解也好,不理解也好。观众把这个叫做贪财,而要是一名斗牛士不能利用一头出色的牛,让它充分发挥潜力,观众就觉得自己受了骗——他确实受骗了。

在马德里看第一场和最后一场斗牛还有另外一个理由,因为那里春季举行的斗牛不在集市日季节里,而斗牛士处于最佳状态;他们需要取胜,那样就会有各次集市上的合同;在这个时候他们的状态应该是最佳的,除非他们冬天里去了墨西哥,回来后感觉到双季的疲乏,往往还觉得乏味,因为打交道的是不难对付的小种墨西哥公牛因而造成失误。不管怎样,马德里是个怪地方。我不相信第一次去马德里的人会很喜欢那个地方。马德里没有一点你期望的西班牙风光。马德里是现代的,而不是风格别致的,看不到民族服装,几乎看不到科尔多瓦礼帽,有也是假装内行的人戴的,看不到响板[1],也没有像格拉纳达吉卜赛地下咖啡馆那种讨人厌的假货。城中没有一处有地方色彩的旅游点。但是,等你了解以后,你会发现马德里是西班牙最典型的城市,最好的居住地,人也是最好的人,每个月都是最好的气候,而且,虽然其他大城市很有各自省份的代表性,但它们都是安达卢西亚、加泰罗尼亚、巴斯克、阿拉贡,或其他地方性色彩的城市。只有在马德里你找得到本质的东西。本质,如果真是本质,可以体现在一只光玻璃瓶上,你不需要花花绿绿的商标,在马德里也不需要什么民族服装;不管他们造什么样的房屋,虽然看外表或许像布宜诺斯艾利斯,但是有那一片天空映衬,你一眼就可看出,那是马德里。如果马德里只有普拉多艺术馆,别的什么也谈不上,也值得每年春天里到马德里来待上一个月,要是你有钱在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首都花上一个月时日的话。可是,要是你一方面可以享有普拉多艺术馆同时又有斗牛旺季可让你快活,因为马德里北面有行程不到两个小时的埃斯科里亚尔,南有托莱多,一条平坦的路通阿维拉,另一条平坦的路通塞哥维亚,从“农场”酒店出发那也没有多少路程——要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别说什么永生不永生,你一想到自己总有一天非死不可,从此再也看不到这个地方了,心里就会非常不是滋味的。

普拉多艺术馆总的来说是马德里的典型。从外表来看,它跟美国中学校舍一样,一点也没有什么别致的地方。由于那些画的布置很简单,一目了然,光线很明亮,除了一幅画即委拉斯凯兹的那幅小女傧相是个例外,他们无意夸耀或突出绘画名作,因此,旅游者拿着红的或蓝的手册查找哪些是名画,会感到茫茫然有些失望。画的色彩在山区干燥的空气里保存得极好,布置极简单,看着一目了然,旅游者感到上了当。我曾经看到那些旅游者感到疑惑。这些不可能是名画,色彩太鲜艳,太简单明白了。这些画好像是挂在现代卖画人的店堂里,十分显眼,极引人注目,为的是让人买走。旅游者心里嘀咕,不可能是真东西。这里边定有蹊跷。他们在意大利美术馆里买到过货真价实的画,那里画廊里他们找不到哪一幅说得出名的画,即使找到了画,也看不清楚。只有这个样子他们觉得才是欣赏到了伟大的艺术。伟大的艺术就应该有巨大的画框,要有红色长毛绒作陪衬,要不就得用暗淡的光线烘托。这情形仿佛是一名旅游者原先只是通过阅读色情文学才知道了有些事情,现在竟让他看一个一丝不挂的漂亮女人,没有帘幕,没有遮掩,没有交谈,只有最最简单的一张床。他可能需要一本书来给他指导,或者至少要有几样道具、一些提示。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才有许多写西班牙的书。有一个喜欢西班牙的人,就有十二个爱读写西班牙的书的人。法国则比写法国的书更让人喜欢。

写得最长的关于西班牙的书往往都是去西班牙做了一次精细的考察、从此一去不回的德国人写的。我倒要说,谁要是非得写关于西班牙的书,第一次参观之后就尽快写出来,那可能是个好办法,因为经过几次访问之后最初的印象反而会被搅乱了,要下个结论什么的就不那么容易了。而且,一次访问之后写的书,叙事更加确实,一定会更加通俗。理查·福特[2]所写的那一类书决没有如供睡前阅读的《初到西班牙》这样的书所具有的神秘色彩所产生的通俗性。这本书的作者曾经在一本现在已经停刊的小杂志《S4N》上发表过一篇文章,谈他自己是如何写作的。任何一个想解释我们写作中的某些现象的文学史家,都可以在那个杂志的合订本里去找那篇文章。我自己有的那一本杂志留在巴黎,否则我可以全文引述,但文章的主旨是说,作者晚上赤条条躺在床上,上帝给了他写作的内容,还说他“心醉神迷,与冲动的和静止的事物同时有着联系。”还说他因上帝的恩赐而“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仿宋体是他标出的,也可能是上帝的。这一点文章中没有解释。上帝给了他材料,他就写下来。结果,一个语言运用太差,甚至连意思都表达不清楚,又用了当时流行的伪科学时髦话,使意思更加难懂的人的那种神秘主义,也就不可避免了。在他为论述西班牙之灵魂所作的短暂的西班牙之行期间,上帝给了他有关这个国家的一些奇妙的东西,可是这些东西往往是毫无价值的。如果我做一回伪科学领域的一名姗姗来迟的人,这一篇东西只不过是我称之为用勃起文体写的东西罢了。众所周知,或者没有人知道,随便你怎么认为都可以,由于某种程度的密集,树木,举个例子来说,对处于那种自命不凡状态的人和不处于自命不凡状态的人,看上去是不一样的。所有的物体看上去都是不同的。它们稍微大一些,比较神秘一些,并且模糊不清。你自己不妨试一试。于是,在美国,出现了,或者曾经出现过一派作家,他们——这是著名精神病科医生老海明斯坦因医生的推断——似乎要用保存这种密集现象的手法,对单调的浮华风格造成的幻像略加歪曲,从而使所有物体变得神秘化。这个派别现在似乎正在消失,或者说已经消失,而在这个派别存在的时期内,它是一个有意思的机械论的实验,充满了美丽的阳物形象,那是仿照充满柔情的情人节礼物描绘的。但是,只要这些作家的幻像倘若在不很密集的时候稍微再有趣一点,也比较显露,那么,这个派别的意义会更大一些。

如果像《初到西班牙》这样一本书是在出了几篇关于那个国家的好文章之后,为了让人有一个清楚的看法才写下来,不知道这本书会是个什么样子。也许就是这个样子。咱们这些伪科学家们也许大错特错了。但是,在推理大师、老海明斯坦因医生毛茸茸大眉下那双深邃的维也纳人的眼睛看来,如果有几篇好文章已经将脑子来过一番大清理,似乎什么书也都没有了。

下面这一点也不能忘记。如果一个人写得清楚明白,要是他作假的话,谁都会发现。如果一个作者故弄玄虚,避免直截了当的写法(这一点跟打破所谓句法或语法规则来取得不这么做就无法取得的效果是非常不同的),人们要认出他是个骗子就要花较长的时间,而且其他作家会因为有同样的需要之苦,为了自己的利益替他捧场。真正的神秘主义不应与写作的无能相混淆;写作的无能是没有神秘可言而试图加以神秘化,而真正需要的只是作假以掩盖知识的缺乏或没有能力明白晓畅地表达。神秘主义暗含奥秘,而奥秘则有许多许多;但是无能并非奥秘之一。同样,矫揉造作的报刊文章也并不因为掺入了假的史诗特性而变成了文学。还要记住这一点:一切拙劣的作家都爱史诗。

注释

[1]用硬木或象牙制成,套在拇指上,跳舞时合击发音。

[2]理查·福特(1796—1858),英国旅游者和作家,著有《西班牙旅游者手册》(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