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公务员职业道德:恪尽职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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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职业精神的主要内容

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中央明确提出了要在实践中培育和弘扬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公务员职业精神的要求。

当代公务员职业精神是一心为公、积极向上的公共精神。公务员职业精神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是由一个多种品质构成的精神共同体。

在全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大会上,中央领导同志将当代中国公务员职业精神概括为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四个方面。这一言简意赅地概括不仅深刻体现了公务员工作的内在性质,而且蕴涵了鲜明的时代要求。

(一)热爱祖国与忠于人民

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是公务员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就是时时处处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大于一切、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坚持以自己的全部工作为党分忧、为国建功、为民造福。贯彻这一要求,首要的是做到政治坚定,在工作中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个人的特殊利益,必须把热爱祖国、忠于人民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我国,公务员职业精神的首要问题和根本问题就是公务员为谁服务问题,也就是公务员与国家、人民的关系问题。公务员是国家和政府的代表,在群众眼里就是国家和政府的化身。现代国家和政府是公共管理的实施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其权力来源于人民。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之本,是政府权力之源。

国家和政府为人民而存在,应当始终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因此,公务员职业精神的首要要求,是要明确公务员是代表国家和政府在行使权力,其权力最终源于人民的授予;所掌握和行使的权力是公共权力,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而不是个人私利,从而树立为国、为民献身的精神,处处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坚持以自己的全部工作为国建功、为民造福,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从一定意义看,公务员也是一种职业,需要遵守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精神。因此,从本质而言,公务员职业精神属于职业精神的范畴。但公务员毕竟不是普通的职业,它并不简单是一个群体或一部分人谋生存、求发展的手段,而是具有特殊地位和特殊使命的职业。

公务员是治国理政的主体,是人民权力的具体行使者,是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因而担负着远比普通职业重大的使命和责任,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职能,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精神风貌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的管理水平及社会各项事业的成败,这就要求公务员必须具有高于普通职业的精神和素质。

一般的职业精神不一定与人民利益、与党和国家的大目标和宏大理想相联系,可以是出于生存而遵守职业规范,恪尽职守,在获得个人利益的同时赢得从业的荣誉感,只要能够出于良心、基于职业伦理而兢兢业业完成本职工作,就可以说其具有职业精神。公务员则不同,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决定了他们的职业精神必然与党和国家的大事业,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富裕安康的宏大理想紧密关联。因此,公务员职业精神决不能仅限于爱岗敬业,完成本职工作,而应提升到具有为人民服务、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的高度。这是职业精神的最高境界。

(二)求真务实与开拓创新

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就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少说空话、多做实事,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促进发展、造福群众。

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公务员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开拓创新,是我们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和保证。广大公务员必须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要求体现在各项工作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

公务员的管理工作是具体而实际的,治理国家的举措和方式是实在的,不是空洞的,人民群众的要求是实际的,不是虚拟的。公务员只有坚持求真务实,从客观真实的情况出发,才能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才能真正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公务员的管理工作也是复杂的,是一个需要不断有新思路、新举措的创造性工作。我们正在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现成的道路可循,一切都有待于公务员大胆创造和探索。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因循守旧,故步自封,跟在别人后边亦步亦趋,只能接受落后的命运。公务员唯有具备创新精神,开创性工作,才能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向前发展。

(三)顾全大局与团结协作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是公务员做好工作的保障。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就是增强全局观念,坚持以大局为重,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努力营造心齐气顺、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氛围,加强团结、注重协同、做好工作。大局体现的是国家长远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

公务员工作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在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过程中所考虑的具体因素并不相同或一致,同时公务员处于集体之中,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树立全局观念,坚持以大局为重,加强团结,大力协同,才能做好工作。

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和国家的大局就是对内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对外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公务员必须自觉地在这个大局下开展工作,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协作,一方面要善于团结群众,带领群众一起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另一方面要善于团结同事,互相帮助,不搞内耗,形成合力。

(四)恪尽职守与廉洁奉公

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是公务员作风建设的关键。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就是以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树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公务员是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公务员,其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必须严格要求,做到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戒骄戒躁、谦虚谨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公务员必须在其位、谋其政,以对党和国家事业负责的精神,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把全部工作时间用在管理和服务之上,不消极怠工,更不能擅离职守。公务员行使的公共权力,要维护和捍卫公共利益,克己奉公,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要树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在公务员职业精神的四个要素中,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是公务员职业精神的灵魂,明确了公务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是公务员职业精神的核心,明确了公务员工作态度和职业作风;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则是公务员职业精神的保障,明确了公务员在工作中处理各种关系时的基本要求。四者共同构成了当代中国公务员职业精神要求,而贯穿于四个要素的主线是公务员具有一心为公、积极向上的公共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