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张良的人马过少,只有千余人,虽然夺得几座城池,也时得时丢,没有固定的根据地,只得到处打游击,现在听说沛公到此,于是特来相助。
两人战场重逢,自然都十分高兴,当即择地安营,共叙衷肠。
刘邦决意帮助张良夺取原属韩地的颖川。
颖川守将是死命跟定秦朝的人,见刘邦来攻,便立于城头破口大骂。刘邦大怒,命士兵迅速攻城。
数日后,刘邦取得颖川。尔后刘邦乘胜进军荥阳,追毒杨熊。杨熊是秦朝的一员得力战将,杨熊不除,刘邦心中不安。
正在此时,探马来报,由于杨熊战败,秦朝已派使者到荥阳,杀死了杨熊。
得到此信,刘邦乐了:“杨熊已死,附近没有什么可担忧的了,尽可放心地进攻秦军。”
刘邦军队势如破竹,连下十余城,与张良一起,直逼南阳郡。
南阳太守多少懂得点兵法。南阳太守为了争取主动,免于围困,便主动迎战刘邦。
哪知南阳太守根本不是刘邦的对手,被刘邦迎面一击,就败逃南阳郡的宛城。
刘邦追至宛城下,见宛城的城防确实高于它处。宛城城墙高大而厚重,城头上秦兵人头攒动。看来,城内秦兵早有防范。刘邦深怕久攻城池不下,形成消弱战,影响进兵关中的速度。故而,刘邦命令士兵避开攻城,从城外绕道而过,向关中急进。
刘邦的军队浩浩荡荡,迤逦而去。
走过宛城十余里,张良骑马追上刘邦,力主刘邦先攻宛城。
熟读兵法的张良比刘邦要高明,他已看到轻易越过宛城后患无穷。
张良对刘邦说:
“沛公想急入关中无可指责,可我们要注意身后,防止秦军两面夹击。前面,秦军的防守肯定更坚,若不拿下宛城,肯定留下后患,秦兵在前面抗击我们,后面,宛城的守军再堵住我们的退路,我们难以进退,处境可就危险了,不如先攻宛城。乘宛城守军没有防备,突然而至,收伏宛城,可解后顾之忧。”
一席话,刘邦恍然大悟。刘邦一拍脑袋:
“多亏有了子房,要不就坏大事了。”刘邦个性粗犷而缺少涵养,对于战事是外行,没有张良等人的帮助,他是无法夺取关中的。
刘邦马上掉头而回,给宛城一个回马枪。刘邦军队偃旗息鼓,悄然而行,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宛城城下。待到天色微明时,已将宛城包围三圈。
南阳守令做梦也没有想到刘邦这么快就杀回来,原来,他见刘邦队伍绕开宛城而去,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便邀集部下,痛饮一场,尔后,痛痛快快地睡了一夜觉,那觉睡得真叫高枕无忧。
早晨,他尚处在甜甜的梦乡,他的亲兵突然而至:刘邦又回来了。
南阳太守战战兢兢地穿上衣服,跑到城楼往外一看,魂飞天外,傻了。城外,刘邦的军队环集如蚁。南阳太守自感自己的末日到了,此次必死无疑。人失望到了极点,便只有一种办法来解脱——自杀。
南阳太守口中反复说着两个字:
“完了,完了……”’
说着说着,便抽出佩剑,横在肩上,意欲自刎。
在千钧一发时刻,后面传来喊声:
“大可不必,离死还早着呢!”
南阳太守忙回头,见是舍人陈恢,便冷冷地又毫无希望地问:
“你不叫我死,你有什么办法解脱困境?”
“办法有的是,就看郡守办不办了。”
“那你说说看。”南阳太守似乎又看到了希望。
平时南阳太守与陈恢接触并不很多,并没有发现陈恢有多大本领,陈恢见了他也惟惟诺诺,此时此刻,他不得不看重陈恢,也许他能给他一条生路。
陈恢也神气起来,大胆进言:
“沛公宽厚待人,有容人之量,依我之见,太守不如投奔沛公,既可免死,也可保全禄位,何乐而不为?”
陈恢的“保全禄位”一词最具诱惑力。
“你说的有道理,你愿到沛公大营与沛公商议吗?”南阳太守一改往日骄横的神态,几乎用乞求的口吻对陈恢说。
“大人有难,小的怎敢不帮。”
当下,陈恢出城与刘邦相见。
陈恢见到刘邦开门见山:
“仆闻楚王有约,先入关中者为王,今沛公要取宛城,理所当然,然而宛城连着几十个县城,吏民甚众,自知投降必死,逼得他们不得不凭城固守,沛公虽有精兵猛将,未必能一口气都能攻下,且多伤士卒;若舍宛不攻,冒然西进,宛城必发兵追出,沛公前有秦兵,后有宛卒,腹背受故,这样,胜负难卜,沛公如何进得了关中呢?依敝人的看法,最好招降郡守,给他封爵,仍用他守宛城,沛公可带宛城士卒继续西进。郡守都降了,其他城池必效仿,沛公西行路上所遇各城,必然会开门迎接沛公,这样,沛公可长驱直入,毫无阻碍了。”
刘邦连连称好,对陈恢说:
“我从不拒绝受降,如果南阳郡守出降,我自然给他封爵,烦君向郡守通报一声。”
陈恢急速返城,通报郡守。
南阳郡守亲自打开城门,引导刘邦入城。
刘邦封南阳郡守为殷侯,陈恢为千户,命他们两人留守宛城。刘邦带着原有人马,再加上宛城兵卒向关中进发。
果然,沿途城邑,见刘邦军队到了,纷纷归降。
刘邦对降将一般按功封赏,让他们各得其所。
刘邦大大加快了进军速度,并且队伍像滚雪球一样迅速壮大起来。
刘邦经丹水,出胡阳,下析郦,直抵武关。
武关系秦朝重关,只因刘邦进兵太快,守将来不及征调兵力,只有老弱残兵数千人,守将如带兵迎敌,不值刘邦一扫。
三十六计走为上,守将不顾兵卒,自己溜之大吉。
这样,好端端的一座关城,白白送给了刘邦。
过了武关,就进一步临近咸阳。此时咸阳城里讹言四起,人心慌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