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病有所医的回顾—贵州民族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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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贵州民族自治州医药卫生发展历程(2)

贵州省民族地区各级政府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卫生工作。“八五”期间,贵州省财政安排的2000万元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专款中,安排了1184万元用于三个自治州和10个民族自治县的卫生机构建设,占59.2%,共改、扩建乡镇卫生院90个,建卫生防疫站22个,县妇幼保健站17个,共造房屋5万多平方米;还投资部分经费充实更新了部分医疗设备。黔南、黔东南、黔西南三个民族自治州采取各措施,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改善了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条件,提高了少数民族地区卫生机构的整体服务效益,促进了民族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同时,狠抓了民族地区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1989年,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的《贵州省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中对民族地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提出了要求。贵州省卫生厅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中也对民族地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提出了要求。贵州省卫生厅还选择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黎平县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福泉县作为首批初级卫生保健试点县,并在福泉县召开了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现场会,推广福泉县的经验。各自治州也将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成立了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下发了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及目标,培训了大量的业务人员。全省有乡村医生18431人,其中,民族自治地方8483人;全省卫生人员16070名,民族自治地方占了9569;全省有农村接生员18089人,其中,民族自治地方10873人。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指1949年后贵州省民族自治州内各种卫生防疫队伍(卫生防疫站)逐步发展起来构成的体系。

1949年后,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极为关心各族人民的健康。为了防治各种传染病,保护各族人民的身体健康,在党的“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卫生工作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从1952年起,开展除四害、讲卫生活动,派出巡回医疗队深入农村免费治疗病人。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反复宣传卫生知识,抓好管水、管粪、改水井、改厕所、改炉灶、改牲畜圈棚、改室内外环境工作。少数民族地区各族人民信科学、讲卫生的人越来越多,农村卫生面貌有了很大改变。土地改革结束后,贵州省有关部门组织了防疫队、民族卫生工作队,深入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一面培训卫生人员,一面开展急性传染病、麻风病、寄生虫病的防治工作。随着各级卫生防疫站的建立,防病治病工作由被动的四处报来疫情转向主动的分级管理。1957年,贵州省民族自治地区的卫生防疫站已全部建立。危害各族人民健康甚烈的霍乱、天花、回归热等传染病已被消灭。许多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民族自治地区的预防保健工作,将预防保健工作列为卫生工作的三大重点之一。为加强疾病控制,贵州省有关部门在下拨经费及工作安排上,都把少数民族地区疾病控制工作作为重点。贵州省卫生厅每年下拨的卫生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全省按总人口计人均0.13元,民族地区人均0.16元。1989年以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援助贵州省的进口冷链用车28辆,分配给民族地区17辆,占60.71%。1993年,卢森堡援助贵州省6个冷链运转,全部安排给民族地区,正在实施的世界银行计划免疫子项目贷款,也向民族地区倾斜。由于采取以上措施,贵州省民族地区的疾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据统计,1998年,全省有各级卫生防疫机构111所,民族自治地方占49所;全省有专科防治站(所)63个,民族自治地方占29所。民族自治地方的卫生防疫机构、设备、人员都有了很大发展。民族地区的急性传染病防治和其他地区一样,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普及计划免疫,“冷链”建成后,1988年、1990年、1995年分别以省、县、乡为单位,实现了计划免疫接种率85%的目标,使麻疹、白喉、百日咳、脊髓灰质炎等严重危害儿童的传染病发病率和残废率大幅度下降。同时,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肠炎、伤寒、肝炎、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副霍乱等传染病加强了防治,使传染病呈下降趋势,平均每年减少发病50万例,减少死亡5000余例。全省流行丝虫的47个县、平均感染率为9.9%,共计100多万病人,多数在民族地区,经过积极防治,到1984年,全省基本消灭丝虫病。碘缺乏病防治前有57个病区县,其中,民族地区县占46个。生活在病区的1600多万人中,有甲状腺肿患者200多万人、克汀病患者2万多人。1978年以来,贵州省落实以食盐加碘为主,服用碘油丸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到1989年,病区县先后达到国家制定的基本控制碘缺乏病标准,受到卫生部奖励。1996年经卫生部考核,全省人均碘营养水平的指标已达到国家制定的消除碘缺乏病标准。1996年和1978年相比,地方病甲状腺肿病人减少120万人,没有再发现新生的克汀病儿。疟病流行在贵州十分有名,新中国成立前为“瘴疠之区”,发病率为2.5‰,每年约300万人以上;新中国成立后,各级卫生部门把疟疾作为重点防治的疾病,采取以针对传染源为主要手段的防治措施,在高流行区进行全民抗复发治疗。经过积极防治,黔东南、黔南两个民族自治州的12个县被卫生部确认达到基本消灭疟疾县。进入90年代,全省疟疾年发病率一直控制在0.1‰以内。随着省结核病防治所的建立和各级卫生部门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各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开展结核病查、防、管、治工作,并取得可喜成绩,发病率大幅度下降,砷中毒、氟中毒等其他疾病防治成绩可喜,对保护各民族人民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

1949年前,由于没有妇幼保健机构和专业人员,仅靠一些民间接生婆接生,不少民族地区患破伤风死亡的新生儿占婴儿总数的50%,有的地区死亡率高达65%以上。1952年开始,民族自治地区陆续建立了接生站、妇幼保健站,给妇女作产前检查,并普及新法接生,保护母子生命安全。同时,为了防止产褥热、新生儿破伤风、各种妇女病和为胎儿体格检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还为患有尿瘘和子宫脱垂的妇女做手术治疗,并有计划地开展妇女劳动保护、产期保健。为了使儿童健康成长,对儿童实行了计划免疫。近几年来,各地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据统计,全省共有妇幼保健院11所,妇幼保健机构88所,其中,民族地区占41所;妇幼保健机构床位932张,其中,民族地区占452张;全省有农村接生员18089人,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占10873人。

随着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民族地区坚持不懈地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以突击性、阶段性工作方式向经常性、长期性工作方式转变,城乡卫生面貌有了明显变化。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都匀市获得全国县级卫生城市称号,是贵州省获得全国县级卫生城市两个县之一,还有黔东南自治州的黄平、镇远等一些民族自治地方县获得省级卫生城市称号。民族地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近几年来,在民族地区投放改水资金1.5亿元,受益人口达548.83万人,有效地改善了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饮水卫生状况。据1997年统计,全省农村改水累计受益人口达到1710万人,约占农村人口的57.14‰,其中,大部分是民族地区。全省有79个县(市、区)开展改厕试点,完成改厕试点8500户,其中的大部分在民族自治地方。全省有78个县(市、区)开展大面积灭鼠,有65个县达标,占灭鼠县的83.3%,其中多数县是民族自治地区。60年来,随着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的体质普遍增强。人们送走了瘟神,民族地区人寿年丰,历史上素称“瘴疠之区”的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州以来,该州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运动,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健康意识和生命质量都有了很大提高。20世纪五、六十年代,疾病防治的重点是疟疾和丝虫病。民族自治州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了大量的人员、物资集中开展了“防疟会战”和丝虫病的“普查普治”,使疟疾和丝虫病的发病率大幅度下降,疟疾病发病率由1955年的66.37/10000,逐渐下降到1978年的5.67/10000。在丝虫病防治方面,从1958年起,开始丝虫病普查普治,至1964年,共血检546453人,微丝蚴阳性19140例,各县微丝蚴阳性率高低不等,最高的从江县达到20.26%,最低的雷山县仅为0.10%,平均微丝蚴阳性率为3.50%。1972年复查11个县时,黔东南州从江县下降到11.25%,该州的其他县也有明显下降,平均微丝蚴阳性率下降到1.20%。通过大规模的防治,1981年,经卫生厅组织专家考核鉴定,确认凯里县已达到贵州省基本消灭疟疾的标准,是黔东南州第一个达到基本消灭疟疾的县。随后,黔东南州又有12个县相继达到基本消灭疟疾的标准。1979-1982年,黔东南先后有11个县通过了省、州组织的基本消灭丝虫病的考核验收。1988年,经贵州省地甲病“达标”评审委员会评定,黔东南州16个县(市)均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治地甲病基本指标,地甲病防制工作也转入食盐含碘量和病情监测。80年代后,随着重大传染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或消灭,卫生防疫工作逐步转向结核病、麻风病等慢性传染病、妇女儿童常见病、职业病以及食物中毒等的防治,实行扩大计划免疫(EPI),开展卫生监督和监测检验工作,卫生防疫工作也不断取得新成果。1984黔东南州开始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在适龄儿童中实行有计划的免疫接种,使预防接种在防治疾病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1996~2003年,黔东南州又积极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疾病预防控制项目计划免疫子项目”进一步强化计划免疫工作,加上妇幼保健工作的不断加强,麻疹、百日咳、破伤风和脊髓灰质炎等儿童传染病的发病率明显下降,麻疹高峰期发病率由1985年的528.45/10万下降到2001年的77.58/10万,百日咳发病由1985年的27.12/10万下降到2003年的0.06/10万,白喉和破伤风长期控制在较低的发病水平。黔东南婴幼儿的健康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婴儿死亡率由1995年的55.12‰下降到2003年的39.43‰。

改革开放30年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黔西南州”)基本建立了州、县、乡、村四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覆盖了全州城乡,重点加强国家法定的传染病和地方病、慢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全面实施计划免疫和健康教育,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黔西南州主要传染病发病率明显下降。1977年,黔西南州传染病发病率排在前五位的流感、麻疹、百日咳、痢疾和疟疾发病率分别是5.2762%、l.0547%、0.9354%、0.7192%和0.1328%。到2007年,五种传染病的发病率分别是0.00215%、0.00147%、0.00065%、0.0052%和0.00296%,分别下降了5.27405%、1.05323%、0.93475%、0.6672%和0.12984%。随着预防控制能力的加强,疾病谱发生了新的变化,2007年,排在前五位的传染病分别是肺结核、乙肝、痢疾、甲肝和伤寒。2007年,黔西南州以乡镇为单位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实现了全州无脊灰状态,未发生鼠疫疫情,各种传染病都得到了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