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青春想一群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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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这个世界,他是唯一的吧

如果前文的劳委是做到正常人的极限的话,那么,他就是不正常的代表了。前面说过,把爱闹腾的人进行排名,那么,劳委第二他第一。

他有个绰号,叫做大狗,主要是脸大,加上不要脸的癞皮狗特性。当然,劳委当他是兄弟,叫他叫疯子,我或许是没有叫绰号的习惯,一般直呼他本名。他喜好闹,喜欢插嘴,喜欢一切的无厘头。

记得一次语文课上,语文老师姓周,算是幽默的人,只是老周的幽默带有自嘲和讥讽,至于讥讽的对象,在这便不多说,总之不是我们。那时候,他好像是自告奋勇的给语文老师作诗。

一天一节课,

两天两节课,

三天三节课,

最后一句我忘了,不过绝对不是四天四节课,我们星期四是有两节语文课的。当时这首诗出来,全班爆笑到还不至于。只是他有了“张大文豪”之称。是老周提的。老周说:你们在同学中最该感谢的就是他了。是他让高三还有着活力。

当然我觉得那些一心想考好分数的最恨的就是他了。

他并没有类似星爷的幽默细胞,所有的一切无厘头都是靠犯二支撑的。比如说,有人骂了他是畜生,他会厚颜无耻的承认并且说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完全不按套路出牌。

当然,他的脸皮厚是公认的。按照我前桌的说法就是:堪比长城的拐角。当然,我前桌这句话其实是说给我的。高三的晚自习,我们是可以换位子,他和第一排的女生基本都同过位置。虽然最直接的原因是有人要坐在他的位置。而我最佩服他的一点就是赶他不走的属性。

当时我要是有这种属性,我早就和我前桌天天黏一块了。不过我要是有这属性,我前桌就不理我了。

这种赶他不走的属性导致最严重的后果就是,遭到全班女生的一致鄙视和全班男生的一致支持。

当然,全班人对他都说不上讨厌。或者说,我们班就没有那种讨人嫌弃的人。我对他最直观的好感就是,我和他是那个班仅有的不会骑自行车的人。

我的说法就是,我等着大学妹子载我去上课,而他就是懒。不过现在不会自行车的仅我一个了。

如果那是劳委的精力是正常人的极致的话,那他就是做到颠覆我们的认知了。每天晚自习回家,然后用电脑打英雄联盟。等一点多之后就是他看小说的时间。第二天依旧生龙活虎的。你们以为这就是高潮么。错,高潮就是,每天晚上,他的亲戚每晚都会查房,为了避免电脑光透射门外,他都是每晚用笔记本在床底下玩的。按照他的说法就是:十二月的地板真冷啊,不盖毯子都冻僵了。

如果我和我前桌是自然熟的代表,那他就是人来疯的典型了。我记得我和他认识就是在高二考试的时候。两次月考,第一次他在我前面,我和他貌似课下交谈了几句,第二次他又在我前面,这下他不淡定了:兄弟,缘分啊。上次你说数学考122,怎么考了126。

对此,我只有报之于冷汗。

不过那是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一次我是坐在我前桌的位置上,她回来取东西,对我很冷淡的一句让一下。所以我才会有我前桌是高冷女神的错觉。

说他情商低,主要还是他有些不合时宜的话。比如,当我们班主任生气,他还会插嘴,至于插嘴说什么话,我就不说了,因为那个时候最适合的是闭嘴。

记得一次和我前桌挤车回家,我前桌就坐在我旁边。那时候就聊起了他。我说:祈祷他真的是一个没心没肺没脸没皮的人吧。如果他是特意犯二,主动担任小丑的话,那么,一定是太孤单了,想要朋友。

或许,这也是我一直坚持叫他名字而不是绰号的原因吧。

或许,大学的时候,再也没有人叫我“宣妹妹”了,虽然这个绰号好没作为男性的尊严。大学的时候,再也没有人打招呼时说:嘿,girl。虽然所有人都回他:嘿,狗。大学的时候,再也没有人能拿出功能机依旧炫耀着。虽然他有着苹果5。大学的时候,再也没有人,玩着十年前的小游戏依旧津津有味。虽然大学教室的多媒体可能不让玩。大学的时候,再也没有人被老师训斥还是厚颜无耻的嬉皮笑脸着。虽然大学的老师可能不再训斥学生了。大学的时候,再也没有人拍照的时候往前凑,摆着幼稚和恶搞的姿势。虽然,真的很幼稚,有时还挺气。

在这个世界,他是唯一的吧。生命里出现他这么一个,足够了。最起码,一辈子可以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