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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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一脉相承(2)

其次,“以人为本”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以人为本”的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的秉承。“以人为本”不仅是原则,更重要的是要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虽然古代社会也有“以人为本”的主张,但它只是统治者巩固其统治地位的手段,带有明显的工具特征。而近代以来的“以人为本”思想在一定意义上推动了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但它是以抽象的人性论为前提的,在实践中必然导致“钱本主义”,因而只是抽象的人本主义。当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这就为“以人为本”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创造了前提,然而,探索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实现二者的真正统一,这又是摆在无产阶级政党面前的崭新课题。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不仅第一次明确将“以人为本”提升为党的执政理念,而且还高扬“以人为本”的人民性,把发展看作是人民群众的事业,因而从根本上破解了这个课题,从而也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秉承了“以人为本”的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肩负起“改造社会,造福人民”的理想与责任,并为之而不断地奋斗,使人民真正成为当家作主的主人翁。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理论飞跃成果的毛泽东思想,它其中就包含着丰富的人学思想,毛泽东说:“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邓小平,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能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的”。毋庸置疑,邓小平理论同样也包含着丰富的人学思想,并且它同时也证实了必须在实践中证实,在实践中将理论化为现实。在新旧世纪更替的时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应运而生。江泽民在2001年的“七一”讲话中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而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更是彰显着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非常明确地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无论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还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中都蕴藏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而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突出贡献则是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理念,用以研究新形势下的发展问题,强调所有发展,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发展等等,都一定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这就不仅重申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更是抓住了解决当前发展问题的根本,在社会主义的条件下,我们的发展仍然可能出现背离“以人为本”的现象,这是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性质不相容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不仅第一次明确将“以人为本”提升为党的执政理念,而且还高扬“以人为本”的人民性,把发展看作是人民群众的事业,因而从根本上破解了这个课题,从而也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秉承了“以人为本”的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的思想与我们的发展观结合起来,这就决定了我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与发展目的,将“以人为本”确立为发展观的核心与本质,时刻牢记“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关注“现实人”的各方面需求,解决在发展过程中给“现实人”带来的困扰与问题,将“以人为本”落到实处。

最后,“以人为本”弘扬了马克思主义人学关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人的全面发展,就是指每个人充分自由的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人自身发展的理想状态,也是马克思主义人学崇高的价值目标和追求。马克思认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人消除异化,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本质要求和不可剥夺的权利。因为人只有全面发展,才能“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马克思提出并为之奋斗终身的共产主义“自由人的联合体”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理想社会形态。科学发展观在价值目标和追求上,同马克思主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人学价值目标和追求是高度统一的,科学发展观既自觉地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和追求,又切实推进现实的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学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胡锦涛同志在阐述科学发展观时明确指出: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和追求,既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

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是社会发展的推动者,也是社会发展成果的享有者。社会作为人的集合体,是人的存在和发展的形式与条件。社会的发展表现为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但它最终体现为人的发展,归结为人的发展。全面发展的社会,需要全面发展的人,并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而人的全面发展又推动和促进着社会的全面发展,这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因此,不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和追求,不努力提高人的素质、生活水平、生命质量和生存价值的发展是毫无意义的,发展本身也会受到重大影响。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对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互动规律认识不深,把社会看作是发展的主体,经常把社会凌驾于人之上,过多地强调人是社会的人,却忽视了社会是人的社会。因而在发展问题上,片面强调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追求经济的增长,对人的发展重视不够,不仅影响了人的发展,最终也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和追求,表明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认识的深化和对人的发展问题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