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社会保障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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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决定因素分析——基于杭州和宁波两市的调查数据(1)

乐君杰

内容提要:本文利用杭州和宁波两地外来务工人员的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了企业特征和农民工个体特征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的影响效应。计量结果显示:①户口在浙江省本省的农民工、工作相对稳定的农民工,以及将来希望在当地定居的农民工,其养老保险的参保概率相对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缺陷。城市对农民工的社会性排斥等客观因素是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意愿率低的重要原因。农民工或加入工会,或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国有集体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参加养老保险的概率都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说明农民工能否参加养老保险与企业的劳动特征密切相关,是被动的结果。农民工的月收入和个人禀赋与养老保险参保与否无直接关系,否定了一些研究认为农民工因收入低、社会保障意识差等自身原因而不愿参加养老保险的观点。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保险;稳定性;劳动关系;工会

一、引言

参加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益。尽管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并没有限制农民工参保,但现实中,大多数农民工还是被排斥在社会保险体系之外,实际参保率严重偏低。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统计局2008年5月20日联合发布的《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7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为1846万人、3131万人、1150万人和3980万人。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估算的进城农民工总体规模约为1亿人来计算的话,其参保率分别仅有18.5%、31.3%、11.5%和39.8%。

针对上述农民工参保率低、参保难的问题,国内已有不少研究从体制、制度设计、政府、企业、农民工等多个角度对其原因进行了剖析和归纳(杨翠迎、郭金丰,2006;张晖、何文炯,2007;陈诗达,2007:第9章;刘芳,2007)。但由于这些研究多以定性分析为主,或仅通过简单的数据罗列来进行定论,缺乏较为深入的量化分析,因此,哪些才是决定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的主要因素,这些因素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究竟会有多大程度的影响,迄今为止的研究并没有给出明确而又统一的结论。特别是在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上,由于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异地关系转移难、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账户之间关系混乱等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且缴纳费率又远远高于其他社会保险,其结论更是存在较大分歧。虽然大部分研究认为,企业为追求利润而不愿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是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低的主要原因,但也有相当数量的研究基于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不高、甚至大量退保等现象,把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低的主要原因归咎于农民工收入低、自身的社会保障意识差,提出采用“双低”办法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

那么,事实到底如何呢?在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和既定的地方政府行为之下,究竟是企业不愿给农民工参保,还是农民工自己不愿参保呢?如果是农民工自己不愿参保,那么这种不参保行为是因为制度设计等客观原因而被迫选择的非自愿结果呢,还是因为收入、个人禀赋等主观因素而主动选择的结果呢?毫无疑问,答案不同,今后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的思路和政策设计也应相应变化。基于上述问题意识,本文利用浙江大学劳动保障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于2007年8-9月在杭州市江干区和宁波市海曙区两地实施的外来务工人员问卷调查所得样本数据,试用微观计量的方法来考察企业及农民工的个体特征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的影响效应,明示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低的主要原因所在。

本文其余部分的构成如下:第二部分构建模型,并对变量的含义和数据进行简单说明。第三部分计量分析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的决定因素,并对估计结果进行讨论。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结论,在总结分析结果的基础上明示其政策含意。

二、模型、变量及数据说明

(一)模型与变量

现假设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参加状况有参保和不参保两种选择,参保的概率为P1i,不参保的概率为P0i,并假定上述两种状况的概率都服从以下Logistic分布:

参加养老保险的概率:P1i=exp(βiXi)/[1+exp(βiXi)]

(1)不参加养老保险的概率:P0i=1/[1+exp(βiXi)]

(2)对P1i比P0i的选择概率进行对数变换后,我们就可以使用以下的线性函数来对影响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的决定因素进行logit分析。Ln(P1i/P0i)=βiXi+εi

(3)在这里,Xi和βi分别表示影响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的诸解释变量及与其相对应的未知的参数向量。

农民工为何参保难,《2007浙江就业报告:农民工问题研究》第9章对此作了较好的归纳,总结起来有以下六个原因:①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②农民工就业不稳定;③农民工收入低、参保意愿不高;④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意识差距大;⑤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缺陷;⑥地方政府的短视行为(陈诗达,2007)。不过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及地方政府行为在短期内都可以视为外生给定的不变因素,因此对于某一时段的横截面分析,可以认为农民工是否参加养老保险,主要是取决于农民工及其所属企业的个体特征。也就是说,上述模型中的解释变量Xi按照农民工参保难的决定因素性质可以区分为农民工个体特征因素和企业特征因素两种类型。

本文选取了性别、年龄、学历、现职工作年数、工作岗位、收入、户口所在省份、工作变换情况及定居意愿这些变量来反映农民工的个体特征,选取了企业所有制性质、企业所在地区、农民工工会参加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这些变量来反映企业的个体特征。本文的计量分析目的主要是为了明确这些农民工和企业的个体特征是否会影响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参保概率,其影响程度大小又是如何,并最终判断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低的根源所在。

(1)性别和年龄可以视为农民工与生俱来的固有属性。一般来说,企业不存在因为性别、年龄的差异而有选择地给员工参保的主观故意,但由于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上的问题,性别和年龄有可能会对劳动者的参保意愿产生影响。比如,因为男女享受养老保险的年龄和预期享受期间不同,相比男性劳动者,女性有可能更愿意参加养老保险;因为高年龄劳动者会考虑到参保年限累计达不到15年,而低年龄劳动者会考虑到参保年限过长收益率降低的问题,因而劳动者的参保意愿在年龄分布上有可能呈现倒U字形现象,等等。

(2)学历、现职工作年数及工作岗位的差异可以反映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或博弈能力。人力资本较高的农民工,一方面参加养老保险的自身意识有可能较高,另一方面博弈能力也相对较强,可以通过提高签订劳动合同的概率等来间接影响养老保险的参保概率。同时,企业为吸引人才,相比低人力资本的农民工,更愿意为高人力资本的农民工加入养老保险。

(3)导入收入变量是为了验证一些研究所说的农民工因为收入过低而不愿参加养老保险的结论是否成立。如果成立,那么浙江省目前实施的“双低”(低缴费、低待遇)办法是有效的,值得推广的。反之,该政策的实施仅有利于企业降低用工成本(从而提高企业为农民工参保的激励),而不能实质性地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障问题,与城乡社会保险一体化的大势更是背道而驰。

(4)户口所在省份、工作变换情况及定居意愿这三个变量反映的是农民工就业和生活的稳定性。众所周知,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基于劳动者的稳定性而设计的,没有考虑到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高流动性问题。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不仅手续烦琐,而且异地转移直接牵涉到劳动者本人,以及转出地与转入地政府间的利益关系。毫无疑问,这些会严重影响农民工的参保意愿。我们预料,户口在浙江省本省的农民工相比外省农民工,在当地没有变换过工作的农民工相比变换过工作的农民工,将来希望在当地定居的农民工相比将来希望回到老家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概率会相对较高。

(5)企业所有制性质和企业所在地区这两个变量表示企业的固有属性。

根据浙江大学劳动保障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在浙江省6县市区实施的调查结果,私营企业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相对较为严重(李敏、梅明君,2007;乐君杰、苗青,2007)。因此,我们可以预料,在国有、集体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农民工,尽管属于非正规就业者,但相比私营个体等其他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可能性会相对较高。企业所在地区虚拟变量用来控制不可观察的企业的地域特性差异。

(6)我们用农民工的工会参加情况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来作为企业劳动关系制度建设的代理变量,这两个变量可以反映出企业的劳动权益保护状况。已有研究表明,企业的劳动权益保护状况与工会覆盖面有正的相关关系(姚先国、韩军,2007;乐君杰,2008)。因此,我们认为,如果该农民工能够参加该企业的工会,就可以说明该企业的劳动权益保护状况或者说劳动关系相对较好。而农民工能否签订劳动合同,更与企业的劳动权益保护状况密切相关。由于劳动合同是否签订主要取决于企业,与农民工的收入、就业稳定性、意识等没有太大关系,那么,如果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与养老保险参保高度相关,就可以说明决定农民工是否参加养老保险的主因在于企业而非农民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