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你怎能不懂博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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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不战而屈人之兵(1)

不战而胜的策略

清朝咸丰年间,宁波知府段光清安排联防队巡夜。不久,一个地保找段光清告状,说城西有个开小店的营兵就是不肯去巡夜。段光清来到营兵家,问他为什么不去。营兵回答段光清说:“士兵每日白天操练,夜晚随军官巡逻,没时间参加民间巡夜。”

段光清笑着说:“你不必对我说官话。如果营中果然是每夜都巡逻,哪里还需要百姓巡夜?现在我劝百姓巡夜,原本就是想互相保卫,连百姓都不说辛苦,营兵反而叫苦吗?”段光清接着说:“况且你既然吃粮当兵,白天应当操练,夜晚则应该去巡逻捉贼,你怎么会来城西开店呢?我带你去见你的营官,要问一问你是真营兵还是假营兵?”那个营兵当即无言应对,只好应允按规定出丁巡夜。

在这个故事当中,段光清的第一句话,是指出看到一步棋的棋手的最佳选择;第二句话,是指出看明白了三步棋的棋手的最佳选择。既然双方都在他制定的规则中得到了自己的最佳选择,这局棋也就玩妥帖了。段光清在这个过程中,把双方对抗的前景指给对手看,并顺利制服了对手,可以说是一个娴熟无比的博弈高手。

博弈论专家奥曼认为,人与人冲突的原因之一是相互猜疑。但是,一旦我知道你如何算计我,你知道“我知道你如何算计我”,并且又延伸至博弈的无数个回合,则人们在一念之间就可能会停止相互猜疑与算计,立即达成和解。在这个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恰当的回应规则:威胁或许诺。

威胁是对不肯合作的人进行惩罚的一种回应规则。威胁有两种,一种是强迫性的威胁,比如恐怖分子劫持一架飞机,其确立的回应规则是假如他的要求不能得到满足,全体乘客都将死于非命;另一种是阻吓性的威胁。比如美国说,假如苏联出兵攻击任何一个北约国家,它就会以核武器回敬。前一种威胁用意在于促使某人采取行动,而后一种的目的在于阻止某人采取某种行动。两种威胁面临同样的结局:假如不得不实施威胁,双方都要大吃苦头。

许诺是对愿意合作的人提供回报的方式。为寻找证人,检察官会向一个被告许诺说,只要他愿意成为污点证人,检举同案中的其他被告,就会得到宽大处理。许诺同样可以分为强迫性的和阻吓性的两种。强迫性许诺的用意是促使某人采取对你有利的行动,比如让被告摇身一变帮助公诉方作证;阻吓性许诺的目的在于阻止某人采取对你不利的行动,比如:黑帮分子许诺好好照顾证人的家属,只要他答应保守秘密。与威胁类似,两种许诺也面临同样的结局:一旦必须采取(或者不采取)行动,会出现说话不算数的动机。

有时候,威胁与许诺的界限非常模糊。威胁与许诺的界限只取决于你怎样称呼当前的情形。老派的歹徒会威胁说,假如你不给他一点银子,他就要加害你。假如你没有给,他就会动手“修理”你,从而造成一种新的情形,而在这种新的形势下,他又会许诺说只要你给他一点银子,他就会住手。随着形势转变,一个强迫性的威胁会变得和一个阻吓性的承诺差不多;同样,一个阻吓性的威胁与一个强迫性的许诺的区别也只限于当时的情况。

博弈学专家告诉你

一切威胁与许诺的共同点在于:回应规则使你不会在没有回应规则的前提下采取行动。由于别人对你以后的行动预期毫无变化,这个规则也就产生不了任何影响。不过,说明什么事情会在没有规则的情况下发生,仍然具有一种公告天下的作用,这些说明称为警告与像证。

威胁必须萄信

《水浒传》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大名府留守梁中书搜刮民脂民膏,收买下十万贯金银珠宝,本来要奉献给自己的岳父蔡京作为生日礼物,结果被晁盖、吴用等人在黄泥冈用计劫走。这让梁中书及蔡京恼羞成怒,因为一年前的十万贯生辰纲被劫案还没侦破,又发生同样案件。他们一前一后分别从大名府和东京太师府发出公文,责成案发地山东济州府立即捉拿打劫“贼人”。

梁中书立即下文济州府捉拿杨志等人。蔡太师派下属到济州府对府尹说:“太师吩咐,叫小人住在府衙,督催捉拿七个卖枣、卖酒的人和杨志。我限你十天提来,否则吃不了兜着走,把你流放到沙门岛。”

济州府尹眼看蔡太师如此高度重视这个案件,心里明白如果不能如期破获此案,自己不仅职位难保,还要被刺配到边远的地方去受苦。这个进士出身的府尹立即唤来缉捕使臣何涛,在他脸上预先刺下字,然后说:“蔡太师限十日捉到贼人,若捉不到,我不但罢官还要身陷沙门岛,你也得流放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去。”

何涛昼夜无眠,带领一班弟兄多次到黄泥冈上反复侦察,最后终于在自己的弟弟何清那儿得到了线索。

蔡太师限济州府尹十天捉来七个卖枣、卖酒的人和杨志,否则流放沙门岛。这种威胁是可信的,即便不是送信人住在府衙,府尹也断不敢不尽全力。而在缉捕使臣的脸上预先刺下字,则又是府尹为了增加威胁的可信度,对何涛采取的措施。

由此可见,威胁的可信度在有截止期限的问题中尤为重要,必须采取非常手段。

在多数的博弈中,我们既不能把对手流放,也无法撤人家的职,那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提高威胁的可信度呢?

比方说,你急于达成一项交易,希望能在一周内确定是否达成协议。

不过,你也知道对方在两周后还有另外一个谈判,而且你和对方都知道潜在的谈判对手在条件上存在优势。虽然对方比较中意潜在的交易,但成交的机会微乎其微。假如能够说服对方在一周之内做出决定,就有把握促成双方交易,而不会去追求那份梦寐以求但机会渺茫的潜在交易。

遗憾的是,如果你在谈判中表现过于急切,露出了真实意图,结果使对方觉得你确实很希望达成协议。假如你告诉他必须在一周内做出决定,否则你会另找别家,对方就会对这个威胁置之不理,因为他知道你会网开一面,而网开一面对你也有利。

假如你通过放弃控制局面的权力来提高威胁可信度,又会怎样呢?一个办法是放弃控制权。你可以声称有事到别处去,并要朋友给对手一周时间,然后与另一位潜在的谈判者达成这份协议。

但是这种策略还是有问题,因为对手绝对不相信你会说到做到。不论你的意图是否被对手猜透,告诉他只有一周的考虑时间,一定是从你的利益角度来说的。因此,你难道不会接着告知朋友,假如对手没有遵守期限,就多给他一点时间吗?

博弈学专家告诉你

在进行设置截止期限的威胁之前,一定要把可信度和期限的长短结合在一起考虑。否则,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当然,除非你找到类似在脸上刺字的手段。

权衡威胁的可信度

唐朝大臣房玄龄的夫人善于忌妒、性情凶悍,房玄龄很怕她,一个妾也不敢纳。

唐太宗李世民与房玄龄的关系很密切,听说这件事情以后,就让皇后召见房夫人,告诉她现今朝廷大臣娶妾有定制,皇帝将赏给房玄龄美女。

房夫人听了,坚持不肯。

于是,李世民让人斟了一杯醋,谎称是毒酒,端上来吓唬房夫人说:“如果你再坚持不肯,那就是违抗圣旨了,抗旨者应喝毒酒!”

房夫人听了,毫不犹豫地接过“酒”来,一饮而尽。唐太宗见了,哭笑不得地叹息道:“这夫人我见了尚且害怕,更何况房玄龄。”

据说,这就是“吃醋”典故的由来。我们从博弈论的角度来思考一下,李世民的“毒酒”威胁为什么没有奏效呢?

真正的原因,并不是房夫人不怕死,而是因为这里出现了一个有关威胁的悖论。

在任何体制之下,领导都会试图用威胁的方式来管教下属的行为。李世民也是如此,因为他想让房玄龄享受和其他男人一样的乐趣,帮助他解决家庭中的矛盾,才让皇后给房夫人讲道理。但是等到劝说无效以后,他就用皇帝的权威来威胁房夫人。

从房夫人的角度看,这种威胁是否可信呢?如果她了解李世民的为人,并且相信李世民对房玄龄的依重,那么她一定不会把这一威胁当真。

因为她知道,这一威胁只是为了使房玄龄过得更好,而不是为了让他未娶小妾先丧妻。发出威胁的动机一旦与威胁的行动相矛盾,威胁也就不可信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都望子成龙,担心儿女学习不努力而考不上大学。因此他们往往会讲很多道理来教育孩子。但一旦发现规劝无效,也许就会以威胁的语气表示,假如他们考不上大学的活,就要把他们赶出家门,甚至断绝家庭关系。

对于父母的威胁,儿女是否应该相信呢?

同样的道理,如果孩子知道父母的威胁只是为了他们考上大学而找到好工作,生活得更好的话,那么这种威胁就是不可信的。

关心子女的父母可能会威胁他们以激励他们考上大学,但要是没考上,当真按照威胁的话去做,对于父母并没有什么好处。既然威胁只是为了孩子的未来,如果他确实落榜了,那么就会比考上大学更需要父母的照顾,所以他应该会想到他的父母反而会更照顾他,从而把父母的威胁当成耳边风。

所以,李世民越是想让房玄龄过得舒服一些,父母对于孩子的关心越深,反而进一步削弱了他们的谈判优势。反过来,如果把李世民换成隋炀帝,把生父母换成继父母,反而有可能使威胁的可信度增加,从而达到目的。

这个悖论使我们在生活中发现很多不可信的威胁,同时也告诉我们:运用博弈论来分析,对手往往不像他们所发出的威胁那么强硬。这对于被威胁者是一个福音,但是反过来又是威胁者的不幸。好在博弈论提供了很多提高威胁可信度的方法。

博弈学专家告诉你

威胁和承诺是否可行,取决于其成本的大小,取决于其成本和收益的比较。一般而言,成本巨大的,或者成本高于收益的威胁和承诺,其可信度就比较高,反之则低。

威胁与许诺要适度

宋仁宗时,宰相富弼采用李仲昌的计策,从澶州商湖河开凿六漯渠,将水引入横贯陇西的故道。大名府留守贾昌朝素来讨厌富弼,私下与内侍武继隆勾结,买通司天官提出抗议,就说不应当在京城的北方开凿渠道,这样会使皇上龙体欠安。两个司天官听从武继隆的主意向皇上上书,请皇后与皇上一起出来审议开渠一事。

他们的奏章被呈送给宰相文彦博,文彦博看后藏在怀中,召来两个司天官说:“日月星辰、风云气色的变异,才是你们可以说的事,因为这是你们的职责。为什么胡言乱语干预国家大事?你们所犯的罪应当灭族。”两个司天官吓坏了。文彦博又说:“你们两个真是愚昧之极,你们先下去吧,如果再犯,一定要从重处置你们。”两个人走了后,文彦博把他们的奏章拿给同僚们看。富弼等人说:“他们胆敢如此胡作非为,为什么不斩了他们?”文彦博说:“斩了他们,事情就公开化了,宫中会闹得不安宁。”

过了不久,朝廷决定派遣司天官测定六漯渠的方位,文彦博还是派那两个人去。这两人怕治他们的前罪,就改称六漯渠在京城的东北,而不在正北。

在博弈中,假如你打算通过威胁或许诺影响对方的行动,那么他的行动也应该可以让你看到。否则你不可能知道他是不是选择顺从,而他也明白这一点。

在你做出一个许诺的时候,不应让自己的许诺超过必要的范围。假如这个许诺成功地影响了对方的行为,就要准备实践自己的诺言。因此,代价越小越好,这意味着许诺只要达到必要的最低限度就行了。

适度原则其实同样适用于威胁,不要让自己的威胁超过必要的范围。

一个大小恰当的威胁,应该是大到足以奏效,而又小到足以令人信服。如果威胁大而不当,对方难以置信,而自己又不能说到做到,就会降低自己的信誉。

博弈的参与者发出威胁的时候,首先可能认为威胁必须足够大,:大到足以阻吓或者强迫对方的地步,接下来才考虑可信度,即让对方相信,假如他不肯从命,定逃脱不了已经明说的下场。若是在理想状况下,就没有其他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了。假如对方知道反抗的下场,并且感到害怕,他就会乖乖就范。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担心若实践这个威胁,会有多么可怕的情况发生呢?

问题在于,我们永远不会遇到理想状况。首先,发出威胁的行动本身就可能代价不菲。国家、企业乃至个人都在许多不同的博弈交织之中,在一个博弈中的行动会对所有其他博弈产生影响。其次,一个大而不当的威胁即便当真实践了,也可能产生相反的作用。最后,所谓一个成功的威胁完全不必实践的理论,只在我们绝对有把握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错误的前提下成立。

法国著名女高音歌唱家迪梅普莱有一个很大的私人园林,每逢周末,总是会有人到她的园林里采花、拾蘑菇,更有甚者还在那里搭起了帐篷露营野餐。虽然管理员多次在园林四周同上篱笆,还竖起了“私人园林,禁止入内”的木牌,可所有这些努力都无济于事。

迪梅普莱知道了这种情况后,就吩咐管理员制作了很多醒目的大牌子,上面写着“如果有人在园林中被毒蛇咬伤后,最近的医院在距此15公哩处”的字样,并把它们立在园林四周。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私自闯进她的同林了。

博弈学专家告诉你

威胁的首要选择是能奏效的最小而又最恰当的那一种,不能使其过大而失去可信度,而务必要使惩罚与过错相适应。

做“人不敢欺”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