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政情报告(20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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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政府改革(6)

部委领导说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两会期间针对大部制改革国家发改委扩权的问题解释说,现在国民经济中有些问题需要综合平衡,国务院把一些需要综合平衡的职责放到发改委。从实际运行看,需要有发改委这样一个机构,国家发改委的职责需要“三定方案”出来后才能进一步明确。对于发改委而言,除了此次机构改革有若干职能划进划出外,更重要的是转变职能。着力点就是“市场能管的,你就不要管;市场管不了的,市场不能管的,你就要管。”

代表委员谈

全国政协委员、中电投总经理陆启洲表示,将电力、油气以及煤炭等行业监管职能放在一起,更加有助于从整体上宏观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等。对于重组之后,能否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目前仍未有明确的信号,或需要高层下大改革决心。全国政协委员、中电国际董事长李小琳认为,有必要成立以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挂帅的改革领导小组,深化电力改革。全国政协委员、时任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表示,这次机构整合是一件好事,有利于国家能源局职能的健全,之前电监会和能源局之间老需要协调,现在合并在一起就方便多了,不用再相互协调,更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专家深解读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魏建国表示,成立新的国家能源局,意味着中国能源来源以及利用将会跨上新的台阶。也体现了我们国家未来能源战略的发展方向。从规划、能源布局、各方面科学管理发展来看,需要一个部门来统一。更重要的是,今后中国的能源肯定不能以煤炭为主,而是以各种新型能源、绿色能源为主,包括风电、潮汐发电、核电、太阳能、光能等,这是一个新的布局。复旦大学能源经济与战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力波说,新能源发展属于能源局的管理范畴,但电监会又是新能源的职能部门,几乎所有新能源最后都要进入发电领域。两个部门合并给新能源发展带来重要的契机,以往新能源发电因电网配套缺乏而造成的“窝电”(意为容量100KVA的电力变压器只给一个小家庭供电,即大材小用)等现象或可得到更有效的解决。

破解大部制改革的“帕金森定律”

机构改革的最大困境在于只看到或者只想解决人员和机构的数量问题。一轮轮改革下来,局面愈加难以控制。这被称为机构改革的“帕金森定律”。为破解这一怪圈,此次改革特别强调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指出,转变国务院机构职能,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向市场、向社会、向地方放权是关键

对于此次改革方案,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高小平认为,与此前的第六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有两个共同点,一是前进步伐大体相同,保持“匀速运动”。二是都把公共服务部门的整合和加强作为重点,选择改革部门都是各方面改革呼声较高而条件又比较成熟的机构。但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也有不同点,有创新点。第一个不同点是这次精简和整合机构的力度更大,涉及的国务院部门下的司局机构更多,职责整合的力度比上次大,提出“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国务院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说明国务院机构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第二个不同点是上次在大部门制上是进行探索,刚破题,迈出了第一步,这次则是朝着明确的方向前进,并通过这轮整合式改革,使中国的大交通、大社会、大卫生的格局基本形成,大文化、大能源、大市场监管有了重大推进。可以说,大部门制的轮廓逐渐浮出水面,初步成型。

这次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改革,如何实施能达到改革目的?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研究员张茉楠认为,有效“放权”是实现政府职能根本转变的关键,对于转型中的中国而言,也将是难得的制度红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此次改革方案最大的亮点就是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以放权破题政府职能转变。比如铁道部,就是向市场放权。方案中关于社会组织的表述,“加快形成政企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解决的就是官办社会组织去行政化问题,这就是向社会放权。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施芝鸿也认为,当下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应该从加快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入手,继续向市场、向社会、向地方放权。他观察到,此次改革突破的重点是政府行政体制,并且触及前段时间社会上议论很多的社会体制,把不该由政府管或者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领域,放给市场、社会和地方。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既是以行政体制改革为中心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也是社会体制改革的破题。

人大要全方位监督大部制改革

众多代表委员对改革方案给予赞同和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担心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机构调整的核心是职能转变,报告当中提得很好,但是怎么做,没有讲。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局长于学军代表坦言,大家对这次改革是肯定的,但又担心“换汤不换药”,一些部门成为“影子部门”。过去的六次机构改革,增了减,减了增,分了合,合了分。

始终没有走出怪圈。为什么会这样?于学军代表认为,这是因为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需要建立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才能达到方案提出来的目标。因此,应该针对这些改革的内容,赶紧制定详细规划,向社会公布,这样才能保证职能转变、机构改革的想法落实到位。他提议,比如可以要求行政部门每年缩减1%或2%的审批事项、人员及经费;同时全国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每年要提高1-2个百分点。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贺州市长白希对本轮机构改革也表示了他的担忧:“过去我们也干过机构改革,减少审批,但往往改革几年后又恢复原状。减事不减人,最后人浮于事的结果就是人要找事做,审批环节便逐步膨胀起来。”白希在广西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呼吁:“我们编制三定方案的原则是人随事走,事权简化了,(这次改革)就要撤庙、撤方丈,吸取以往一些机构改革出现反复的教训。”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发改委主任黄方方建议国务院组成一个强有力的机构、专门的班子推行这次改革,把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理清楚。全国人大代表、东华大学经济发展与合作研究所所长严诚忠说:“作为人大代表,我们有责任监督这次机构改革的推进情况。这次改革方案很好,但在如何监督改革的顺利进行和保证改革成效上,并没有明确。我们应该留着这份方案,每年开人大会议时不断追问改革的推进情况。”一些代表委员认为,要顺利推进大部制改革,应该对时间表、扩权后的大部委、下放的权力加强全方位监督。

应立法明确机构职能权限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指出,方案说得很明确,这次改革与职能转变紧密结合、同步推进。职能转变怎么转?方案提出了10方面内容,这10个方面能不能真正落到实处、能不能转型到位,关乎这次改革的成败。此外,在职能转变过程中,还需要同时建立政府的绩效评估机制、责任机制、奖惩机制,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政府效能,满足现代社会对政府的要求。有法学专家提出,机构改革还能达到反腐效果,但是改革后容易反弹,所以应该制定国家组织机构法等法规,固化改革成果。对此,竹立家也表示,有立法的必要。从国际来看,政府机构分为两类:政策性和执行性。政策性比较稳定,而执行性变动较大。应该立法明确各机构的职能、权限,以及执行性机构该如何变动,等等。但是,机构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所以机构改革的效果还取决于行政体制改革、政改等其他改革。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科研部主任许耀桐指出,此前的各次机构改革,确实有反弹迹象,比如改革后成立的部委级事业单位,分流走的人又“回流”。要避免反弹,就必须分权,也就是行政三分制,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这三权分离。如果部门裁并到位,基本上可以解决决策权、执行权分离的问题,最关键的就是监督权。怎样强化纪检监察监督?怎样强化审计监督、媒体监督?怎样加大人大监督?人民群众通过哪些途径,怎样监督政府?这些最好有制度化规定。

“三定”公布,国务院机构改革落到实处

对于如何将方案落到实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峰提出了四条措施:第一,抓紧研究制定新组建这六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在“三定”规定当中要突出强调两条:一是突出强调转变政府职能。

新组建的部门不仅仅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仍然是它的主要任务,要把职能转变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突出部门的责任内容。这六个机构的调整还涉及诸多相关部门职能的调整,初步算下来大概有18个机构的职能要随着这六个机构的兴建和组建,相应地进行划转和调整,对相关机构的职能要进行修订。第二,要把重头戏放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落实上。这次改革提出了10条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现在只是落到方案上,有的比较原则。怎么样转换为实际效果?需要把这个任务分配到各部门去,限定时间,按照改革的要求,结合改革的实际对号入座,拿出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措施来,然后按照这个措施一步一步地推进。第三,在这次改革的基础上,必然要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修订,这项工作也要抓紧进行,为落实改革要求提供法制保障。第四,要切实加强对这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个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机构的组建、把职能转变的具体措施都加以细化、加以落实。

根据2013年3月18日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要求,2013年6月底前要完成新组建机构和职能调整机构的“三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最后一个新组建机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规定。在此前后,新部门“三定”方案陆续公布。7月1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方案公布,至此,新组建的6个部门“三定”方案全部公布。这意味着2013年两会期间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全部落到实处,所有的新部委开始明责履职。2014年年初,相应的机构改革由省一级开始逐步向下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