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地震灾后重建与统筹战略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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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地震灾后重建与统筹城乡

发展存在的矛盾分析

5.1灾后应急工作与政府整体规划的矛盾

灾后重建,注重民生,灾区群众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保障需迅速解决,并且还应相对稳定。同时,地震突发,受灾面广,无疑将使政府已定的整体规划在空间布局、时间步骤上被调整,原有的“轻、重、缓、急”规划必然受其影响,各地局部利益凸现,强调局部、忽视整体的倾向必然产生。而灾后重建,需要整体规划、全面安排、系统布局。目前,灾区干部群众重建家园、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心情很急迫,一些地区的灾后重建工作已经展开。比如一些受灾群众开始重建住宅、一些援建的学校也开始动工、一些地方政府也正在积极制定重建规划。快速的重建无疑有利于增强灾区民众对于未来生活的信心和战胜自然灾害的勇气。但这种各自为战、由点到面的重建可能会为长远发展设置障碍,与灾区重建“先规划、后建设、由面到点”的要求形成矛盾。另外,为了应急而采取基础建设的措施和手段,往往与统筹城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何加以协调、统一,则是一个客观矛盾。

所以,重大项目包括城镇的恢复、迁建、新建以及重建工业、基础设施项目的安排和实施,都会受到灾后恢复的影响,局部利益的倾向会有所突出,政府必须在总体规划的框架下,严格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考虑重灾区和关联区的作用关系,从大区域、大视野角度立足当地今后经济的长期性、可持续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类实施,要在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生态产业方面,培育灾区产业的持续性潜力,以重建促进区域经济的长足发展,以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引领灾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同时,政府应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是目前最迫切的任务,在此阶段,必须处理好灾区的民生保障工作和长期社会发展持续性的关系,不能迫于恢复的紧迫性、急切性而忽略社会发展的长期性、持续性。从优先序、重要度和从属关系看,恢复的迫切性、急切性、短期性必须服从经济建设的质量要求,必须服从整个灾区重建的长期性和持续性要求。“恢复”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发展”是在“恢复”基础上的延伸、是在“恢复”过程中的持续和提升。所以,我们应想办法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使之与城乡统筹发展的中长期发展目标相适应[25]。

5.2灾后巨大资金投入与建设资金匮乏的矛盾

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大、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汶川大地震,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非常大。这就给灾后重建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特别是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还不够牢固,政府提供的重建资金根本满足不了灾区重建的需要。所以,灾后重建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而建设资金相对匮乏,这就需要我们千方百计解决重建资金的问题。

首先,灾害造成的损失很严重。有经济学者估算,地震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大约为5252亿元,而今年初雪灾的经济损失为1516.5亿元,意味大地震对经济造成的破坏,较雪灾多近2.5倍。目前,国内外多数机构和经济界人士的损失评估在1500亿~2000亿元之间。专家表示,由于目前经济受损程度仍在统计之中,大部分具体金额尚未披露。但从现有的数据也可看出,此次汶川大地震对经济存量的损失不容小视。尽管海内外各界人士纷纷捐款捐物,国家也再拿出700亿元用于重建,但资金缺口仍然很大。其次,受灾群众自建的能力弱。这次地震灾区绝大部分处在山大沟深的地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灾后重建的难度大,需要的资金多。所以,如何解决好灾后重建资金缺口的问题,是灾后重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灾区群众过上安定生活的关键[26]。

5.3灾后快速救助机制与建立农村长效社会

保障体系的矛盾

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建立长效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统筹城乡战略的重要环节。它主要体现为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水利供电等方面,主要表现在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当前最重要的是在农村建立和完善包括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内的三道社会保障线,让广大农民能贫有所济、老有所养和病有所医;在城镇加快建立农民工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农民工、乡企职工和城镇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保制度。

而灾后重建,保持社会稳定,其快速救助机制的重点也体现在这几个方面,两者目标一致,而具体要求则有差距,前者要求系统、合理、渐进,后者则要求快速、实效、实用,两者存在的矛盾显而易见,极有可能出现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浪费。

5.4灾后恢复生产与自然生态保护的矛盾

总体而言,地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直接影响,包括地裂、地表变形、崩塌、泥石流、水文改变等;二是间接影响,包括濒危物种栖息地的破坏和生境的破碎化以及种间关系的影响;三是可能产生的重金属、化学危险品、医院有害有毒物质的次生山地污染等。灾后重建使人类活动的范围和干扰度显著增加,伴随泥石流、滑坡、崩塌等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自然环境进一步恶化,使地震灾区雪上加霜。

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地震是人与自然的矛盾冲突,其后果必然造成大量的生态环境被破坏,同时又造成灾区群众的生存和生活基础被破坏。灾后恢复生产是灾区人民生存和生活的当务之急。充分利用和开发现有的地理环境和各种资源来解决目前的困难是必要的,但若不加以科学、合理规划,则会带来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所以,灾后重建要避开主断裂带,避开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多发地区;还要努力修复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5.5灾区群众的近期诉求与基层政府

中心工作的矛盾

目前基层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工作,搞好灾后重建。但地震带来的破坏极大,群众遇到困难的涉及面很广,各种诉求多而杂,使发展常态下尚未暴露的问题提早出现了,加之受灾群众身份和地位的特殊性,使基层工作的难度加大,往往出现疲于应付而忽视中心工作,把重建与城乡统筹发展分割开来。政府承诺了许多无法办到的事情,使受灾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愿充分发挥,造成“等、靠、要”的思想,甚至把重建看成政府单方面应该做的工作。

另外,灾区群众期望政府和社会能为自己提供尽可能多的支持和救助,这种需求随着个体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政府应协同各个方面的力量积极关注灾民的各项需求,诸如住房方面、就业方面、家庭方面等,及时有效地提供服务和帮助。此次重建很大程度上就是农村建设的问题,因此,重建应该立足新农村建设,把握城乡统筹的工作重心,把灾后重建工程变成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工程。

5.6灾后部分群众的被动依赖心理与重树信心、自力更生的矛盾

统筹城乡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他们目标明确、信心十足,则发展就顺利。地震造成的直接损失主要体现在资产(不动产)、人员和自然资源等要素上,但从长期来看,信心的破坏更具有持久的影响,包括灾区人民生活置业的信心、投资的信心、重建的信心等。如此巨大的灾害,造成群众产生消极、依赖的心理现象是现实的,如何围绕社会信心的恢复和对灾区居民有效的心理引导来推动统筹城乡工作是地震灾区的特殊性之一。

研究表明,重大灾难引起的一系列心理反应如果过于强烈或持续存在,就可能导致精神疾患。针对目前灾区居民的心理状况,零点研究咨询集团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和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联合进行了“5·12地震灾区居民生活监测首期调查”。在灾难之后,灾难事件的幸存者经常会出现“创伤后综合征”。本次调查显示,高达66.7%的成年人具有强烈的压力感,对于该部分灾区居民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正确的心理疏导,避免由于长期处于压力状态而导致的后期忧郁等心理疾病;另外,33.1%的成年人具有较高的忧郁哀伤情绪,对这一部分灾区居民应及时进行心理疏通与辅导。对于灾区的未成年人,22.1%受到地震的影响比较大,应加以特殊关照,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员帮助,以防此次自然灾害在其人格形成等心理成长过程中留下挥之不去的印记。42.3%的受灾儿童仍处在地震发生的心理冲击影响中,而35.6%的受灾儿童没有或轻微受到地震的影响或者他们已经从灾难中恢复过来[27]。

所以,我们要树立灾区人民的重建信心,发扬感恩、奋进的拼搏精神,自力更生,消除消极被动的不利心理,建立有效的心理引导机制,使广大灾区群众早日走出地震的阴影,积极投入家乡的重建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