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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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既是对以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情况的科学总结和概括,也是对党的十七大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任务的科学前瞻与具体要求,为我们在今后一个时期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指明了方向。

(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当然要求

1.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及以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关系问题的更加简明和深刻的概括。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的论断,进一步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民主的高度重视和对搞好这方面建设的信心和勇气。为什么说“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呢?

第一,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民主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它是适应生产社会化的要求,生产和生产资料占有的社会化,必然要求经济和政治管理的民主化。最广大劳动人民在社会主义国家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们必然要求在政治上有与此相适应的民主权利。社会主义民主体现了人民内部的平等关系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使社会主义平等的原则与事实真正一致。

第二,民主还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治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任何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来说,都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对我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人口居世界首位的东方大国来说,这项任务就更为艰巨。要完成这一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最大限度地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发挥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此,就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第三,社会主义民主本身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民主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又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形势的发展,随着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不断提高,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问题从新的角度或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强调。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将“和谐”列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号召全国各族人民“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决定》还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和主要任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进步与发展做了如下概括:“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步。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基层民主活力增强。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发展壮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贯彻。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党的十七大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突出强调了五点:(1)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2)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3)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4)基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5)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这五点是对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

(二)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实质内容和基本制度的深刻而全面的概括。

1.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政权组织形式,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的制度。

2004年9月15日,胡锦涛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大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从四个方面高度概括了5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示出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1)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2)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3)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4)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他强调:“这个制度健康发展,人民当家做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顺利发展;这个制度受到破坏,人民当家做主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是中国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人大总结自己的经验,着重指出了五个“必须正确处理”:(1)必须正确处理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2)必须正确处理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3)必须正确处理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4)必须正确处理充分发扬民主与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的关系;(5)必须正确处理依法行使职权与不断开拓创新的关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谈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问题时强调,要“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坚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这表明我们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2.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着眼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继续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

200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正式确定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从七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行了比较全面、深入的总结和规划。其中有三个方面的内容特别重要:

第一,进一步明确概括了这一制度的性质、地位和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反映了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第二,进一步明确了衡量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标准。衡量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以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能否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标准”。

第三,进一步明确了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各民主党派的性质。“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上述三个方面,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七大从“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方面,强调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性。报告指出,这一制度对“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还指出,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利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发挥各族人民当家做主积极性,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以及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业的发展,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3.发展基层民主,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一个新提法,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范畴。

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六大以来,包括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内的我国基层民主建设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稳步发展。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总体强调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层民主建设的同时,突出地把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范畴加以强调,其意义重大。

第一,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做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理应重点推进。

第二,把基层群众自治的问题明确提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层面加以强调。这表明,中国共产党更加重视最广大的基层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从而为从多方面真正保障基层群众自治提供了更权威的依据。

4.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积极稳妥地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而我国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此,必须明确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目标和方针。

第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和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主要强调了两点:一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二是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这是对“改革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思想的深化,是科学发展观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具体体现之一。

第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方针。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四个坚持”。一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二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三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利益;四要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第三,提出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一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二是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