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生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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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俯仰天地安死无愧——朱熹之生死智慧(2)

《朱子语类》卷六十三,《中庸二》第十六章,第1547页。所以,“鬼神”只是气之变化往来屈伸,是天理之自然,并没有什么神秘的东西,可见,“鬼神者不过阴阳消长而已。”《朱子语类》卷三,《鬼神》,第34页。“生为神”、“死为鬼”之说,针对的是民间把死亡神秘化、人格化、神怪化的观念,在朱子看来,人们过分求之知“生死鬼神”之事,无疑将沉溺于宗教、来世、神灵而放弃自我现世的人伦道德责任,对社会及个人的一生都会有极大的损害。所以,他又说:“鬼神事自是第二著。那个无形影,是难理会底,未消去理会,且就日用紧切处做工夫。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此说尽了。此便函是合理会底理会得,将间鬼神自有见处。若合理会底不理会,只管去理会没紧要底,将间都没理会了。”《朱子语类》卷三,《鬼神》,第33页。

又说:“人且理会合当理会底事,其理会未得底,且推向一边。待日用常行处理会得透,则鬼神之理将自且得,乃所以为知也。”《朱子语类》卷三,《鬼神》,第33页。孔子所言:“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似乎是一种对“生死大事”存而不论的观念,其实不然。在朱子看来,“死”之事只“生”之事是也,也就是说,人们须得办好生前各种大事,完成自我在人世间的诸般责任,体现出人生的价值与意义,则由“生顺”获得了“死安”,这不就将“死”的问题转化成为了“生”的问题而得到了彻底的解决吗?是谓“知”(智)也。正因为以自然之“气论”诠释生死鬼神,而气之基本性质为“感通”,人之“生”与“死”、物之“存”与“亡”、“鬼”之与“神”、“魂”之与“魄”、“阴”之与“阳”等等,无不是“有对”之物,也都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相互对立亦相互感通、相互区别也相互连成有机的一体。由此,朱子不仅重视对逝者的祭祀活动,亦特别看重阴宅“风水术”,还对世间之“鬼怪神异”的某些现象给予了同情的肯认,做了理性主义的解释。朱熹曾经认为,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只是不语而已,非否定之意。在《左传·昭公七年》里记有伯有死后变成“厉鬼”,托梦要在某年某月某日杀驷带,某年某月某日杀公孙段,这二人到那时果然暴卒。朱子相信其事是真实的:“伯有为厉之事,自是一理,谓非生死之常理。人死则气散,理之常也。它却用物宏,取精多,族大而强死,故其气未散耳。”《朱子语类》卷三,《鬼神》,第44页。当然,这只是生死之事中的特异者,并不是常理,人死之后,“气”终究还是要散尽的:“然不得其死者,久之亦散,如今打面做糊,中间自有成小块核不散底,久之渐渐也自会散。”《朱子语类》卷三,《鬼神》,第45页。朱子的生死智慧一方面并没有完全否定广为流传的某些怪异之事,另一方面又用气论来解释这样一些现象,可以说是一种极高明而又道中庸的说法,起到了所谓“神道设教”的作用。此外,朱子是不太承认有所谓长生不死之神仙的:“人言仙人不死。不是不死,只是渐渐销融了,不觉耳。盖他能炼其形气,使渣滓都销融了,惟有那些清虚之气,故能升腾变化。《汉书》有云‘学神仙尸解销化之术。’看得来也是好则剧,然久后亦须散了。且如秦汉间所说仙人,后来都不见了。”《朱子语类》第125卷,《论修养》,第3003页。他认为,一般人们所言的神仙,是某些人通过修道而获得的“神气”特别多,到其死时,其肉体归于朽,但其“气”因特强而不会立即散尽,时隐时现,这就是所谓“神仙”。不过,时间既久,其气最终亦必散尽:“气久必散,人说神仙,一代说一项。汉世说甚安期生,至唐以来,则不见说了。又说钟离权、吕洞宾,而今又不见说了。看得来,他也只是养得分外寿考,然终久亦散了。”《朱子语类》卷三,《鬼神》,第44页。朱子理气论的自然主义生死智慧,承继了儒学“未知生,焉知死”、“不语怪力乱神”的传统,解释了何为“死”?人又怎样“死”?以及人“死”后到哪里去了?这三者朱子是讲明白了,可问题在于,这样一种解释模式,对文化素养、道德境界都很高者而言,的确是一种很好的解释,能够促使他们从对“死”及“死”后世界的关注,转向对人间事务的重视,并承担起自我之道德与人伦的社会责任,努力奋斗进取。但对知识水平很低,道德素养也不够高者而言,这样一种自然主义的“气论”生死观,显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许多人仍然固执地希望有一个死后的世界,自己死后可以继续生活于其中;或者通过某种中介,人“死”去后还可以转世,回到现在这个世界继续其生活。这样,在民间社会,“阴间”  与“阳间”的生死观、佛教“六道轮回”的生死观、道教修长生不死的生死观仍大为盛行,而朱子坚执的生死智慧主要是在士大夫阶层中流行就不难理解了。

为了争取更多的百姓了解并接受儒家的生死观,必须在生死价值上进一步拓展其内涵,以更加落实在百姓的“日用庸常”之中。生死价值如上所述,朱子理气论的自然主义生死观,否定了逝者可以转世再生之说,也驳倒了肉身成仙、永生不死的观念,但面临着这样一个难题:如何构建生死的超越性?完全否定一般百姓皆坚执的死后生命仍然存在的生死企盼,会让人们落入“人死如灯灭”,或者“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生死观的控制,这是十分危险的(下文将详细地分析),对社会教化也很不利。朱子的生死智慧因为以连续性、充盈性、往来屈伸永不止息之“气化”为人之生死的介质,其逻辑的结果必然是:逝者虽然已矣,但对生者和社会仍然有巨大的影响。所以,朱子一方面断然否定神秘化、人格化的鬼神存在;另一方面,他又大力提倡对逝者的祭祀,潜心研究和推广“阴宅风水术”,倡导人之血缘生命、社会生命和精神生命可以永存不朽。这就为儒家的社会教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人们此生此世的人生道路确立了方向、规定了内容,死亡观也就转化成了指导和规范人们生活的人生观。关于对亡者的祭祀,是朱子长期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他对《论语》中曾子“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的话作了详细地解释和发挥:“慎终者,丧尽其礼。追远者,祭尽其诚。民德归厚,谓下民化之,其德亦归于厚。盖终者,人之所易忽也,而能谨之;远者,人之所易忘也,而能追之;厚之道也。故以此自为,则己之德厚,下民化之,则其德亦归于厚也。”《四书集注·论语卷之一》,《学而第一》,第73页。祭祀既然有让“民德归厚”的社会教化的意义,那么,如何才能让百姓长期坚持遵循“礼”来祭祀其祖呢?朱子自然是以释生死之“气化论”为主要理由:“自天地言之,只是一个气。自一身言之,我之气即祖先之气,亦只是一个气,所以才感必应。”《朱子语类》卷三,《鬼神》第47页。又说:“人死,虽是魂魄各自飞散,要之,魄又较定。须是招魂来复这魄,要他相合。

复,不独是要他活,是要聚他魂魄,不教便散了。圣人叫人子孙常常祭祀,也是要去聚得他。”《朱子语类》卷三,《鬼神》,第50页。虽然神秘化的鬼神不存在,但人类皆一气所化生,每个人与祖先皆禀受着同样的“气”,所以,必然会有感应和影响。可见,祭祀祖先绝非对着一个“土包”做无益的举止,而是通过祭祀的仪式与祖先相感通,去承继祖宗之美德,接受祖先之阴庇,可不慎乎?朱子以气化释生死,使人们生死之实存转化出了道德之涵养、社会之教化的正向价值。关于风水术,朱子不仅精研之,而且极力在社会和个人生活中加以推广。他引伊川的话说:“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美恶也,地之美则神灵安,其子孙盛。然则曷谓地之美者?土色之光润,草木之茂盛,乃其验也。而拘忌者惑以择地之方位,决日之吉凶,甚者不以奉先为计,而专以利后为虑,尤非孝子安措之用心也。惟五患者不得不慎,须使异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不为沟池,不为贵势所夺,不为耕犁所及。”《近思录》卷九,朱熹、吕祖谦编,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257—258页。理学家们认为,选择阴宅风水的目的有二个:一是让逝者安息,不会因为后来的动土而打扰祖先的安宁;二是阴庇后代,使之子孙众、生活好。所以,选择风水的基本原则是地之“美恶”与否,他们坚决反对那些仅以阴宅的方位、吉凶、利后世为主要目的的风水术。

因为有这样的理论引导,朱子用心良苦地二迁父亲朱松之墓,为母亲、妻子和自己到处寻找“风顺地厚、形势拱揖、环抱无空阙”的风水宝地。朱子如此重视阴宅风水术,关键在其理气论的自然主义生死智慧说明了,逝者之“气”虽然已散,但并没有“灭”,其对子孙后代仍然具有深远的影响力:“毕竟子孙是祖先之气,他气虽散,他根却在这里,尽其诚敬,则亦能呼召得他气聚在此。如水波样,后水非前水,后波非前波,然却通只是一水波。子孙之气与祖考之气,亦是如此。他那个当下自散了,然他根却在这里。根既在这里,又却能引聚他那气在此。此事难说,只要人自看得。”《朱子语类》卷三,《鬼神》第47—48页。个体必死的生命通过“气”的感通作用而汇入了家族大生命之生生不息的洪流中,由此人们由生至死就非完全地断灭,而是通过家族生命的繁衍获得了永恒之性质。绍熙五年(1194),朱熹被招进临安任为焕章阁待制兼侍讲,他上《孝宗山陵议状》,认为孝宗陵墓的选址是关乎“垂裕后昆,永永无极”的国家大事,不可不慎重考虑:“葬之言藏也,所以藏其祖考之遗体,则必致其谨重诚敬之心,以为安固久远之计,使其子孙盛而祭祀不绝,此自然之理也……或择之不精,地之不吉,则必有水泉,蝼蚁地风之属以贼其内,使其形神不安,而子孙以有死亡绝灭之忧。甚可畏也。”《山陵议状》,《朱文公集》卷十五,朱熹注四部丛刊初编缩本,第230页。一般而言,阴宅风水术主要是通过对地气、山脉、河流、植被、气象等等的考量来选择逝者的墓葬场所、方位等,以期逝者安,并庇佑子孙后代一者能够绵延不绝,二则可以获得福禄寿考。朱子更将择阴宅风水,视为皇权能否代代相传之国家大事,可说是将其意义与价值皆推到极致了。祭祀与阴宅风水术,都充分地彰显了逝者对生者的意义与价值,关键还在于,活在人间者如何运用理气论的自然主义生死智慧,来获得人生努力的方向与动力机制呢?这就是朱子更为关心的事情。《周易·系辞上》云:“《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周易大传今译》,第5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