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学思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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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探讨

社会主义是在实践中发展,在探索中前进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这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但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可以有不同的模式。只有从本国的国情出发,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本国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走适合本国国情的道路,才算是真正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胜利。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已经逐步确立了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但有人认为现在搞的这一套不是社会主义,是修正主义,是走回头路,是复辟资本主义;也有人怀疑和否定社会主义道路,认为科学社会主义不符合中国国情,提出要补资本主义的课。这些看法显然是十分错误的,从思想理论上说,主要是他们没有搞清楚什么是科学社会主义,怎样才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特别是没有搞清楚什么是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模式。

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中国式社会主义现阶段经济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一、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

社会主义在实践中出现不同的模式,首先是由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决定的。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在不同的国家里,有不同的所有制结构。在我国现阶段,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这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形式,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补充的劳动者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将长期存在。这种在公有制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是由我国生产力水平低、生产力多层次的状况决定的。

为什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层次,必然决定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这可以从五个方面来看:一是生产力水平的不同层次,表现为生产工具简单和复杂程度的不同。技术构成不同,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结合的比例是不一样的,从而决定公有化程度和生产规模的不同。二是生产力水平的不同层次,表现为生产资料的价值大小不同,与此相适应购买生产资料所需资金多少不一样。由于投资数额的多少不一样,因此有的适合于国家搞,有的适合于集体搞,有的适合于个体私人搞。三是生产力水平的不同层次,表现为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同,从而决定着经营方式的不同,有的宜集中经营,有的宜分散经营,有的宜个体私人经营。四是生产力水平的不同层次,表现为对劳动对象利用程度的不同。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有的有利于较集中的大批量生产,有的有利于分散的小批量生产。即使是同样的劳动对象,由于生产工具、技术装备不同,生产的方式方法也有所不同。五是生产力水平的不同层次,还表现为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差别,从而决定有的宜国家办,有的宜集体办,有的宜国家和集体合资办,有的宜集体和集体合作办,有的宜集体和个人联合办,有的宜个体私人办;有的集中经营有利,有的分散经营有利,有的个体私人经营有利。所以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决定了与此相适应的必然是在公有制经济占优势的条件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多种责任制并存,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这里,有几个思想理论界限需要进一步弄清楚:

一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与社会主义社会性质的关系。判断一个社会的性质应当看占统治地位和主导地位的是什么生产资料所有制。因为在任何社会中所有制结构都不可能是清一色的,它既包含有旧制度的残余,也萌发着未来新制度的胚芽。马克思说,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变革这个必然产物,是在各种错综复杂的过渡形式中完成的。而决定现阶段社会性质的东西,只能是这个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所有制形式。判断一个社会是不是社会主义社会,最根本的就是看它是不是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消灭了剥削制度,而不在公有制和按劳分配采取什么形式;是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否在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中占绝对优势或主导地位,而不在于是否实现了全部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我们现在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其前提是公有制占主导优势,正是这一点决定了我们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

二是生产关系的先进性和适应性的关系。过去有一种流行的看法是:所有制越公越先进、生产规模越大越先进,全民优于集体,大集体优于小集体,大型企业优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优于小型企业,集中经营优于分散经营、优于个体经营。这种看法是不科学的。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总过程看,适应着生产力进步而形成的不同的生产关系,是有着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序列的,也就是说,能划分为低级、高级或者更高级的社会经济形态,在这个意义上可以使用落后的生产关系或者先进的生产关系的提法。然而,在某一个社会历史阶段内,与一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只能是一定的生产关系,这里没有先进的所有制与落后的所有制之分。如果要用先进与落后这种带有褒贬含义的标准加以衡量,那么也应该说,凡是适应生产力的就是先进的所有制,反之,就是落后的所有制形式。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完善必须适应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状况,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先进性和适应性是一致的,离开适应性讲先进性,必然会导致片面强调超越现实生产力水平的所有制的变革,其结果必然阻碍甚至破坏生产力的发展。

三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道路与加强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关系。农业生产实行各种不同形式的责任制,特别是联产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经营管理的一项根本的改革。改革的最主要的目的和作用,是使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形式中的生产力诸要素,即生产工具、劳动对象和劳动力得到最充分和最合理的利用,使生产力发展达到最优的状态,从而使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联产责任制,是充分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正确结合的生产组织形式,它能把劳动者的责任制和经济利益联系起来,把发展生产和社员收入联系起来,实行权、责、利三者紧密结合。联产责任制,是当前农业生产中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一种具体分配形式。马克思说过,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不一致,在农业中特别明显。劳动时间是劳动的天然尺度,而这个尺度在农业方面使用很困难。因为农业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不仅取决于单项农活的劳动数量、质量和适时性,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常的管理和对生产全过程的关注。在农业上,以产量计算报酬,也就是以劳动的凝结形态(或物化形态)作为按劳分配的尺度,这比以劳动的潜在形态计算报酬的评工记分或以劳动的流动形态计算报酬的定额记工更合理、更准确,可以促使劳动者不仅关心单项农活和个别的劳动过程,而且关心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关心耕作进度、农活质量和生产成本,精打细算,不搞无效劳动,从而使增产增收有了持久的内在动力。在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中,对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和统一经营、联产计酬两种形式,大家的看法比较一致。但对包产到户是不是一种责任制形式,有的同志还有疑问,认为包产到户是分散经营,生产队的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都不存在了,集体经济解体了,成为自负盈亏的个体经济,实际上是单干。这种看法是不对的。第一,经营方式变了,不等于经济性质也变了。包产到户后,土地、大型农具是集体所有,不是私有的。包产到户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把生产任务包给社员去干,和旧社会单干的小农经济性质是不同的。第二,统一分配方式变了,不等于统一分配的原则变了。所谓统一分配的原则,是指统筹兼顾国家、集体、社员三方面的利益。只要正确处理这三者的利益,不论是采取以集体分配、生产分配或合同分配的形式,实质上都是集体经济的统一分配。第三,实现按劳分配的具体形式变了,不等于按劳分配的原则也变了。包产到户,同样是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有些原来生产落后、管理混乱的社队实行包产到户,有利于促进精耕细作,降低成本,节约开支,也有利于防止少数干部多吃多占,贪污挪用,挥霍浪费,从而能够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所以说,包产到户是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是农业经济经营管理的一种方法,它与三大改造以前和旧中国的小农经济是根本不同的。

四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和作为它的辅助、补充的个体经济的关系。在任何社会里,个体经济从来没有成为独立的经济形态,总是依附于占统治地位的经济成分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完成以后,存在于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它与“三大改造”前和旧社会的个体经济有本质的不同。这种经济的存在,在当前的条件下,对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劳动力,对于发展商品经济,增加生产,增加收入,活跃市场,满足人民多方面需要,等等,都有积极作用,因而还要加以扶持和发展。现阶段个体经济的存在,一般不会导致两极分化,更不会发展成为资本主义,因为它不存在剥削,它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在现阶段允许个体经济存在,就必然会遇到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问题。这在理论上应该有一个原则的界限,即以生产资料和劳动结合的方式来划分,如果生产资料和自己个体劳动相结合,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作为个人劳动谋生的一种手段,这是允许存在的一种个体经济。随着生产力高度发展,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个体经济作为一种经济成分将会逐步消失,但这是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

二、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既不是自然经济形态,也不是未来的共产主义的那种产品经济形态,而是一种商品经济形态,但它又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形态,而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我们既要看到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同其他社会形态下的商品经济的本质区别,看到它们所反映的是不同的生产关系、经济关系,从而不至于因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而疑虑重重。同时更要看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其他社会形态下的商品经济的共同特性,要依据这些特性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的发展。

作为商品经济,横向的分工协作关系多,纵向的指挥统辖关系少,它的发展要求不受地域限制,实行各个经济单位之间的社会分工和相互协作。多年来,我们偏重行政管理措施,造成了“小而全”、“大而全”、“省而全”、“部而全”的经济体制,以至画地为牢,地区割据,部门封锁,违背了商品经济的规律,使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影响。

作为商品经济,它的再生产过程本身天然包括流通过程。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虽然流通过程的性质、规模和方式决定于生产,但流通反过来又会促进或阻碍生产的发展。多年来,我们忽视生产与流通的内在联系,人为加以分割,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流通渠道单一、流通环节繁多、流通速度缓慢等弊病,这些对生产都是不利的。

作为商品经济,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忽视商品经济的这个特性,就容易为生产而生产,就会不是以销定产,而是以产定销。

作为商品经济,要求实行等价交换。在特殊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某些商品的价格背离价值,是难以避免的。但是,人为地造成许多商品的价格长期背离价值,不仅不能促进生产的发展,反而起了保护落后的消极作用。

作为商品经济,就会存在市场竞争。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同样存在市场竞争,所不同的只是其目的、手段、后果同资本主义下的市场竞争有着本质区别。否定市场竞争,害怕市场竞争,就会使企业缺少推动力,安于落后,助长了“官工”、“官农”、“官商”作风的滋长。

作为商品经济,它发展的趋势必然是走向联合。联合是社会化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发展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途径。我们要看到这种发展趋势。努力发展生产,为各种形式的联合准备物质基础,清除各种人为的障碍,使多种形式的联合经济顺利地发展。

总之,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特性,来组织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计划体制、工业管理体制、企业管理体制、人民公社的经济管理体制、商业体制、财政金融体制、劳动管理体制等的改革,也都必须以商品经济的特性作为依据,破除阻碍商品经济发展的旧体制,建立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新体制。

三、实行集权型决策和分散型决策相结合的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就是组织国民经济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社会的经济活动是多层次的,经济决策也应该具有多层性。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决策大体上可分三个不同的层次:第一层次是宏观经济活动,它主要是指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决策,包括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增长速度、产业结构的变化、国民收入在积累和消费之间的分配、投资总额、重要投资项目,以及主要产品(如粮食、棉布等)价格政策的制定原则等。第二个层次是微观经济活动,它主要是指一个企业生产过程的组织,生产什么,生产多少,要选择怎么样的原材料,从哪里取得这些原材料,产品销售出路,管理和投资,工资支付形式,职工构成,等等。第三个层次是家庭或个体经济活动。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活动三个层次决策体系的不同,形成三种不同的经济体制模式:第一种是集权型的高度集中的模式。其特点是第一、二层次的经济活动都由国家决策,甚至在某些方面家庭或个人的经济活动也受到国家的严格控制。第二种是分散型的模式。其特点是三个层次经济活动的决策都是分散的。第三种是集权型决策和分散型决策相结合的模式,其特点是第一个层次的活动由国家决策,加强计划的指导,第二个层次的经济活动是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人、财、物、供、产、销由微观经济单位来决策,把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结合起来。从这三个决策体系来看,集权型决策是一种战时经济体制,这种模式能够在一定时期内将资源集中起来,用于非常明确的目标,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但是从长期来看会逐渐丧失效率,甚至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我国原来的经济体制,基本上是建国初期从苏联学来的集权型(关系体制)。当时,我国的物质基础相当薄弱,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很小,特别是重工业的基础更差。在这种情况下,开始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采取集权型决策体系,实行高度集中的领导是必要的。实践也证明,在“一五”期间,这种体制对促进我国经济迅速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逐渐暴露出这种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经济体制的弊端。这种弊端概括起来讲是缺乏动力和缺乏平衡性。动力问题主要是发生在微观经济方面,即企业缺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劳动者个人也缺少积极性。企业经营好坏,同企业本身无利害关系,对劳动者也毫无利害关系,丧失了经济活力。平衡问题,主要发生在宏观经济方面,因为这种经济体制基本上把市场调节排除在外,所以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出现问题,不能用一种经济力量即市场机制力量进行自动的经常的调节,而一切都靠行政机关来统管,靠国家机关来安排。国家这么大,生产门类这么多,产品这么复杂,全部靠国家集权决策是很难完全符合客观情况的,也容易违反客观经济规律,造成国民经济的不平衡。至于分散型决策体系,这种模式好的方面是能够充分调动地方、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微观经济的效果相当好;但从宏观经济方面来看,由于过度分散决策,企业的积累和扩大再生产往往和整个社会需要不相适应,以至出现通货膨胀和工人失业的增加。这种情况反过来又对微观经济活动产生不利的影响。这种分散型经济体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它的弊端和矛盾会越来越明显,甚至使得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失去控制。我们鉴于国际国内的历史经验,把高度集中的国家决策体制,改为国家、经济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相结合的决策体制,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调节,同时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这样,既给企业和各个经济单位以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使整个经济可以搞得非常活跃,又不会失去国家在宏观上对整个经济生活的控制。

四、发展经济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大力发展消费品生产,实现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提高经济效果的新路子

我们要通过经济调整和改革,在稳定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国民经济结构的合理化、经济体制的合理化、企业组织的合理化,走出一条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新路子,这就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正确处理外延和内涵两种扩大再生产的关系,把现代化建设中的扩大再生产逐步由外延为主转向以内涵为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在同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扩大再生产以外延为主还是以内涵为主,往往是不同的。在我国经济建设初期,由于工业基础很差,许多工业都还是空白,在这种条件下,必然要走以外延为主的扩大再生产路子。经过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改变了旧中国工业落后和畸形发展的状况,建立了门类比较齐全的能够生产生产资料和生产消费资料的工业体系。已经具备了扩大再生产由外延为主转向以内涵为主的客观条件。今后应该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以外延扩大再生产为辅,千方百计提高生产效率,充分注意现有企业的挖潜、革新和改造。走以内涵为主扩大再生产路子的好处:一是投资少,见效快;二是在我们这样人口多、底子薄、资金少的国家,走内涵的扩大再生产道路,有利于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处理好发展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关系,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财政经济的困难,求得经济的稳定发展;三是能够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潜力,克服盲目重复建厂。当然,不是说我们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外延扩大再生产根本不需要,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还是要积极发展外延扩大再生产,这是补充和促进内涵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

正确处理生产资料生产和消费资料生产的关系,由优先发展重工业转向优先发展消费品生产,使生产资料生产同消费资料生产相协调,走上平衡发展的轨道。过去,我们一直把苏联在特定条件下所采取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当作普遍规律,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必由之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过去老是想从重工业、特别是钢铁工业起飞,忽视轻工业和消费品生产,结果违反马克思主义的再生产原理,破坏两大部类之间的平衡,造成比例失调。现在,我们应当从优先发展重工业转向优先发展消费品生产,使生产资料的生产同消费资料的生产平衡协调地发展。走优先发展消费品生产的路子,不仅是使我国畸形经济结构逐步走上合理化的关键性步骤,而且是使我国经济走向良性循环的中心环节。发展消费品生产,有利于增加收入,回笼货币,繁荣市场,稳定物价,增加出口,节约能源,扩大就业,还可以大大活跃工农产品的交换,促进农业的发展,加强工农联盟。同时,发展消费品生产,相应地要求机械、电子、化工、冶金、建材等部门提供设备和原材料。这就会改变“重工业自我循环,轻工业自我奋斗”的不合理状况,使重工业转向主要为消费品生产服务。消费品生产发展了,可以积累更多的资金,提供更多的产品,使我们有更多的财力来支援农业,并为农副产品的发展开辟更广阔的市场。所以,发展消费品生产,实际上将引起整个经济结构的改变,使各个经济部门之间合理的内在联系逐步得到优化,使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更好地衔接起来,大大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果,使积累和消费的矛盾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实现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

正确处理好粮食生产和经济作物生产的关系,走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路子。我国农业有两长两短:长处在自然资源丰富、劳动力资源丰富;短处是耕地少、技术落后。这就决定了既有必要也有可能走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路子。这条路子就是充分地合理地利用劳动力资源和各种自然资源,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的路子,也是农业内部经济结构优化,提高经济效果的路子。粮食生产同经济作物生产,客观上既有相互制约的一面,也有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一面。粮食生产必须继续抓紧,但过去多年和近两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只有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才能最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违背因地制宜原则,单纯抓粮食,不仅多种经营受到破坏,粮食生产最终也上不去。多种经营、综合发展是治穷之道,致富之路。事实证明,凡是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地区,商品率就高,提供的商品量就多,集体收入和社员分配也就多。同时,实行多种经营、综合发展,使农业生产商品化、专业化,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就能使我国农业经济走向更高的发展阶段,使我国长期形成的单一粮食生产为主的生产结构和以粮食为主食的食物结构,发生一个较大的变化,就能建设一个农、林、牧、副、渔业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环境优美,生活富裕,文化发达的新农村。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只要在坚持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的实践中,不断总结新的经验,加以充实和发展,随着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社会主义制度必将进一步显示出它的强大生命力。

(此文1981年10月刊于《浙江学刊》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