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长短经一日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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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顺其自然 人生境界

【经文】

《道德经》曰:“我无为而人自化。”《文子》曰:“所谓无为者,非谓引之不来,推之不往,谓其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推自然之势也。”故曰:“智而好问者圣,勇而好问者胜。乘众人之智,即无不任也;用众人之力,即无不胜也。故圣人举事,未尝不因其资而用也。”故曰:“汤、武,圣主也,而不能与越人乘舲舟,泛江湖。伊尹,贤相也,而不能与胡人骑原马,服騊駼。孔、墨,博通也,而不能与山居者入棒薄,出险阻。

由是观之,人智于物,浅矣,而欲以昭海内、存万物,不因道理之数,而专己之能,则其穷不远。故智不足以为理,勇不足以为强,明矣。然而君人者,在庙堂之上,而知四海之外者,因物以识物,因人以知人也。”

《吕氏春秋》曰:“昊天无形,而万物以成;大圣无事,而千官尽能,此谓不教之教,无言之诏也。”

庄子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

不言之令,不视之见,圣人所以为师,此黄老之术也。

【译文】

《道德经》说:“我无为,人民就会自我教育。”《文子》上说:“所谓无为,并不是就叫他不来,推他不走,什么事也不做,整天坐着不动。无为就是指按规律办事,借助一定的条件去夺取成功,也就是说,一切都要顺其自然。”所以说,既有才智,又善于向人请教就是圣明;既勇敢,又善于向人请教就可获胜。能发挥大家的聪明才智,什么重任都能完成;利用群众的力量就没有不可战胜的困难。因此圣人办事,无不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并善于合理利用他们。商汤和周武王虽是圣主,却不能和越人一起乘游艇,泛江湖;伊尹是贤相,却不能和胡人一道骑野马驰骋;孔、墨虽然都是博学的通才,却不能像山里人那样钻山入林。由此可见,人的智能是有限的,如果想眼观四海,胸怀天下,掌握真理,仅凭自己有限的本领,就打不破时空的局限。一人的智慧,不能穷尽全部真理;一人的勇敢,不能无敌于天下。这是很明显的道理。然而,作为国家的领袖,坐在高堂之上,就能对天下形势了如指掌,其奥妙就在于他能因此知彼,因人知人,把别人的优势变成自己的优势。《吕氏春秋》说:“天没有固定的形状,然而有了它万物才能生长,伟大的圣人不是事事都亲自动手,而是使所有的官员各尽其能,发挥作用。这就是没有教导的教导,没有说出来的圣旨。”

庄子说:“天地有伟大的美德,四季有严格的界线,万物有各自的规律,但它们都不说话。圣人无为,更高的圣人寂然不动,他们都在效法大自然的规律啊!”像这样不言语就发出了命令,不观望就无所不见,就是圣人所要效法的,这就是黄老治国之术的理论根源。

【智解】

无为与有为

老子哲学的中心思想就是“道”。他认为世上万事万物只有依照“道”而行才是合情合理的。“道”本身所体现的是“无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可见它的一切虽然都是顺乎自然,却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如果在治理国家上能够效法自然无为的法则,则可以“为无为,则无不治”,达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目的。

“无为”虽然是针对“有为”而言,但并非“不为”,而是希望通过“无为”的方式来达到“有为”的效果。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度经济向封建制度经济变革,政治动荡。周王室衰微,当时的社会、道德、政治秩序也正面临着崩溃。各诸侯大都昏庸暴虐,为所欲为,弄得民不聊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老子站在普通百姓的立场上,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他认为“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活,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智,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要真正做到“无为”,最主要的就是由人民自然发展,而不要做有悖于自然、有悖于人民的事情。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意思是说天地无所谓仁慈,任凭万物自生自灭。《道德经》说:“我无为,人民就自我教育;我宁静,人民就自觉自愿的走正道。”圣人没有效法天地,不存在仁爱之心,不干涉百姓自己的事情,让他们自作自息,自由的发展个性。

无为是相对的,有为是绝对的。“无为”是针对“有为”而言的, “无为”不是“不为”,所以,不存在完全的无为和绝对的有为,只是孰主孰次的问题,哪一方面作为主要手段要依时间、地点、情况而定,也要做到因时因事制宜。事实上治国也好,管理一方也好都需要有所作为,只是这种有为的形式和时机要把握得恰到好处,否则,在不该有为的时候胡乱施政,或者不讲方法地对一切乱加干涉都会使事情变糟。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在开国之时往往都采用休养生息的政策,就是“无为”而治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在经历了前朝的苛政和战乱后国力疲惫,人民贫苦,社会生产已经破败不堪。如果此时还横征暴敛的话,就不会得到百姓的拥护,政权也不会长久。所以那些开国帝王大多都能明智地吸取前朝灭亡的教训,施行道家的无为之道。但是无为并非不为,不是什么也不做,仁德往往要用法治作为辅助手段,如果国家真的放任不管,只会导致无政府的混乱局面。而且等到生产恢复、国力强盛之后往往有为就代替了无为,治国方式就会发生转变,因为时代和情况都发生了变化,治国之策也必然会随之改变。

明太祖朱元璋在建国不久,曾对太子说:“天下初定,百姓财力俱困,如初飞之鸟,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摇其根。在于安养生息而已。唯廉者能约己而利人,尔等当深念之。”意思是说天下刚刚稳定,老百姓财力都很困难,因为打仗损失了很多。就像小鸟要飞的时候,你不能拔它的羽毛,树苗刚栽下,不能乱摇晃它,不能晃动它的根。因此,在建国的初期,政府不仅发给农民耕牛、种子、农具和一定数量的粮食,还规定三年不征赋税,甚至永不收税。

朱元璋有一次和刘基讨论怎么样来发展生产,怎么样能够让老百姓休养生息的问题。刘基说对老百姓要实行宽仁的政策。朱元璋认为仅仅口头上主张宽仁而人民依然穷困,经济还是落后,这是不行的。如果国家不顾人民的死活而大兴土木,或者不用仁义忠顺教育百姓,或者对于贪官污吏不闻不问、打击不力,或者任由有钱人欺压、剥削穷苦人,那么光讲宽仁又有什么用呢?所以在与民休息的同时,明太祖十分注重法治的作用,他大力整顿吏治,清肃贪官不法之徒,同时编修《大明律》,并广示天下,做到了有为与无为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所以明初的政治清明、国力恢复得很快。

战国时代名相曹参在齐国执政的时候,他就是运用黄老清静无为的治国之术,使齐国安定繁荣。等到代替萧何当汉相,要离开齐国时,嘱咐接任他的齐国宰相说:“我要把齐国的司法大权托付给你,希望你谨慎从事,不要过于频繁地去骚扰犯人。”那位接任的齐相说:“司法治理难道不就是整治犯人吗?”曹参说:“不能这么讲。刑律、监狱这类法治工作,几乎包括其他方面的所有事情。如果过分频繁地骚扰犯人,叫那些作奸犯科的人无处容身,使他们真的走投无路,社会的问题只会更多,更糟糕。”

曹参实际上是用黄老之道作为他治国的根本,而不动用其他举措来干扰根本大法。太史公说:“曹参作为汉朝的宰相,清静寡欲,为政合乎黄老之道。当老百姓终于摆脱了秦国的残暴统治后,曹参给了他们休养生息的机会。做到了无为而治,所以人民大众才都称赞他的美德。”但是在无为而治的背后,也必须用法令的手段来进行补充,否则无为不但不会有效果,甚至是不可能实行的。

“无为”,如果简而言之,也就是“顺其自然”。无论是治国还是修身处世,都需要有这样一种平和心态,无为可以是一种治国的方略,也可能是一种明智的处世哲学。一件事情,不需要人为地进行过分干涉的时候,就任其以自然状态向前发展,处心积虑地想让事情发生改变,反而会达不到目的。无为是一种淡泊名利之心,不为外界的是非纷纭扰乱内心的宁静,致力于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事业而心无旁骛。而对于自己无法把握的事物,不再去耗费精力去做无谓的关注。既有所为又有所不为,人生便会有另一种不同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