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大名师范志
4727400000064

第64章 馆室工作(3)

(4)试验所用各种药品如任意消耗亦须该组照价赔偿。

(5)公用药品及仪器均置有定所,各组使用时不得任意抛置,使用完毕须放置原处。

(6)实验时除由本科教员预定之试验外不得做其他试验。

(7)一切实验手续须听本科教员之指导不得任意措施致生危险。

(8)学生除规定时间实验外不得随时在本室实验。

(9)试验室不得喧哗,如有问题可向教员直接发问。

(10)试验完毕,须在实验室内缮写详细报告缴由教员评阅,不得远离本室,如时间仓促报告得在堂下补写。

二、大名师范、大名分院时期

(一)组织管理

大名师范、大名分院实验室由教导处负责,实验室内各室都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1978年前实验室由沈志文老师负责,1978年后理化实验室分开,各设专职实验员管理。具体的管理人员,物理实验室:沈志文(1974~1978年)、张锦文(1978~1989)、杨建强(1989~1998)、王运生(1998~2011.7)、陈培祥(2011.9至今)。生物实验室:沈志文(1974~1978)、李和平(1979~1990.9)、庞振华(1990.9~2006.2)、尤海民(2006.3至今)。化学实验室:沈志文(1974~1978)、李和平(1979~1990.9)、张俊景(1995~2012.7)、朱记修(2011.9至今)。

(二)实验室建设

1956年学校复建,教学、实验、训练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各科实验室不断完善,仪器设备不断添置,实验室除承担各科教学任务外,还向社会提供大量服务。1991年实验楼竣工投入使用,理化生实验室、电教实验室以及后来设立的语音室、微格教室、多媒体阶梯教室、计算机房、电子琴教室、舞蹈教室、心理实验室等,逐步达到省颁标准。

1.理化生实验室

20世纪70年代,实验室设在两个平房教室里,仪器设备、教学实验并不多。从地区行署教育局仪器站不断分到部分仪器、药品,当时老师上课所用的大多是演示实验,很少有分组实验,且理化生仪器实验室是合在一起的。1978年后学校实验室条件不断改善,1980年学校在临漳县定制实验仪器、橱柜,在大名大鹏家具厂定制了试验用桌椅。1985年学校理化生实验室已有价值9610元的仪器设备,理化各一个实验室,共用一个仪器室,仪器虽少,但也能满足上课需要。1990年开始可以分组实验,25组,2人一个试验台。1991年实验楼竣工投入使用,仪器设备投入较大。1992年省中师实验室达标检查中获二等奖。

2.物理、化学、生物器材药品

为了满足理化生教学要求,迎接河北省实验室达标检查和省中师教学评估,1992年~1998年实验器材、药品购置较多。

(三)实验规章制度

1.实验员(理、化、生)岗位职责

(1)健全落实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仪器、药品、定货、采购、使用、账目登记制度;实验室规则、仪器室管理制度、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学生实验、老师演示试验登记制度等。

(2)保管好实验室设施、仪器、标本、模型、挂图、工具等物品。要贴好标签,分类存放,排列整齐,取用方便。掌握各种仪器药品的规格、性能、使用方法,熟悉各类器材、药品、标本等的保养和维修要求,要及时维修,定期保养,期末清点。

(3)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按时准备好每个学生实验,做好各年级、各班实验时间的协调工作,协助任课老师,准备演示实验。

(4)协助老师指导学生实验,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5)做好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卫生清扫工作,仪器、药品保管使用严格按规定办理,严格管理好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有安全措施,防火、防盗、防毒、防震、防蛀。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规则

(1)到实验室后,在教师未宣布实验前,一律不得乱动仪器;实验前,要充分了解所有仪器是否完好和齐全,发现有短缺或损坏情况,要立即报告老师。

(2)全部实验过程,要按老师要求,严格按程序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和药品,遵守实验纪律,不大声喧哗。

(3)要根据规定的实验内容,认真设计和组装仪器,合理使用药品,药品使用量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

(4)要爱护仪器设备,非正常损坏仪器要赔偿。

(5)要节约水电和药品,注意安全,防止触电,对腐蚀性药品和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应小心使用,谨慎处理。

(6)实验过程中,应细致观察,做好记录,认真写出实验报告。实验完毕,要认真清点仪器、工具等,并擦洗干净,摆放整齐。

(7)为确保实验顺利进行,要保持良好秩序,保持室内清洁。

3.实验器材领借及损坏赔偿制度

(1)教师取用器材,必须通过管理员,演示仪器及材料最迟要在前两天通知管理员,学生分组实验最迟要在前一周告知。

(2)管理员接到通知后,将所用器材准备好放在提篮内或实验台上,教师在上课前必须仔细检查一遍。

(3)仪器使用后应及时送回,管理员当面验收。

(4)危险品取用须严格执行《危险品取用制度》。

(5)教学仪器不向学生出借,校外人员借用必须经教导主任批准并按规定期限归还。

(6)学生实验时因操作失误损坏仪器赔原价20%~50%,丢失或故意损坏照原价赔偿。教师损坏、丢失器材由教导处主任处理。

(7)丢失、损坏及赔偿仪器情况记入登记表,均注明原因,赔偿要开出单据。

4.物理仪器保管制度

(1)仪器室内所有仪器有学科实验员老师负责保管,专供老师及学生实验使用。

(2)仪器要按类别,规格分别存放入柜,并贴有标签,以便迅速识别和取用。

(3)仪器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保持清洁和完好。

(4)本室内的仪器一般不外借,确需外借时,需报经教务处主任批准,并办理借还手续,作好登记。

(5)仪器使用完毕要认真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酌性填报“仪器报损单”或“赔偿通知书”。

(6)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7)每学期末要清点仪器,并将清点结果报教导处。

5.物理仪器使用制度

(1)教师取放仪器必须通过管理员,若需要示教仪器材料必须在前一日填写书面通知单交管理员;学生分组实验于三日前交书面通知单;若在实验室内临时实验,可不填通知单,但必须提前通知管理员。

(2)管理员接到通知单后,将仪器放在提盒内或放在实验台上,教师使用前须检查一遍,管理员若不能及时供应,应及时向使用教师说明情况。

(3)教师应把示教仪器在课后及时送回实验室,如需连续使用应先向管理员说明情况,归还时须经管理员验收。

(4)管理人员应与任课教师配合,分发学生分组实验仪器及实验时,管理员不得离开实验室,实验后须收回并检查仪器。

(5)本组教师非因教学活动向校外和外组借用仪器者,须通过教研组长并经校长批准,且在不影响教学原则下方可借出,并须定期归还。

(6)仪器使用时,若有损坏,归还时应向管理员说明,管理员随时登记并研究处理办法。教师因工作造成损坏不予赔偿。

(7)新到仪器及精密仪器经业务学习,共同研究后方可使用。

(8)教师要了解仪器室内实验材料设备情况,并经常帮助整理,维修仪器设备。

6.物理实验室安全操作规则

(1)室内的电路,常用的开关,保险丝、灯管、插座以及用电器的插头引出线要经常检查,防止电线的绝缘皮破损漏电。

(2)使用酒精喷灯时,要检查蒸汽出口是否畅通,有无酒精溢出。长时间使用时,要在灯下部盛酒精的容器外盖上湿布,不使它的温度升得太高。

(3)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汽油代替煤油和酒精做燃料。

(4)不能在充电的蓄电池附近点火。

(5)不把橡皮管或玻璃管直接入在口里吹吸,用水银做实验时,不要给水银加热,不要让水银落在地上。

(6)在电炉上放置热容器时,其中液体不可装得太满,做有关水的沸腾的实验时,不要使蒸汽出口对着人体,以防烧伤事故发生。

7.生物标本仪器使用规则

(1)本室内仪器及标本由本学科实验员、老师负责保管,供老师及学生实验时用。

(2)标本、仪器要分类,按规格存放入柜,并贴有标签,以便识别和取用。

(3)标本和仪器要经常擦试或调修,保持清洁和功能完好。

(4)本室内标本和仪器一般不外借,遇有外借时,需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借还手续,作好登记。

(5)归还标本仪器时,要认真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酌情填报“仪器报损账目”或“赔偿通知书”。

(6)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防火、防盗、防蚀等工作。

(7)每学期末要清整标本、仪器,并将清整结果报教务处。

8.危险品使用规则

(1)凡属实验教学,才能使用危险品。

(2)使用危险品的教师,应先填写通知单,经主管负责人准后,才能使用。

(3)危险品仓库要两人同时开门才能取用,并严格登记手续。

(4)危险品要限量发放,实验完毕后,若有剩余药品要及时收回登记。

9.化学仪器的药品保管使用制度

(1)仪器室的所有仪器,药品由本学科实验员负责,供教师学生实验时使用。

(2)药品、仪器要合理分类存放入柜,并贴有标签,以便迅速识别和取用。

(3)妥善保管有毒、易燃、易爆药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本室内的仪器一般不外借,遇到外借时,需报经教导处批准,并办理借还手续,作好登记。

(5)仪器使用完毕,要认真做好和检查工作,发现有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酌情填报“仪器报损单”或“赔偿通知书”。

(6)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

(7)每学期末要清点仪器、药品,并将清点结果报教导处。

10.化学实验室制度(1)酒精灯用火柴点燃,不许直接接火,用完后马上用盖扣好,切勿用口吹灭。

(2)使用易燃、易爆药品时,要远离火源。

(3)用试管加热药品时,管口不准指向任何人。

(4)避免任何药品触及皮肤。固体药品不许用手抓取,任何药品不许用口尝试或直接闻味。

(5)掺和药品和研磨药品,必须按科学规定或教师要求进行。

(6)稀释硫酸时,切勿将水倾入硫酸中。

(7)严格控制使用剧毒药品,必须使用时,要严格按老师规定使用,并有安全措施。

(8)实验时,如有毒气和怪味气体发生,应置于通风处或移到室外。

三、微机室

(一)微机室管理

微机室为教学实践场所,隶属教导处管理,由教导处主管副主任具体负责。微机室的工作有很强的专业性,设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制定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具体管理人员如下:李更新(1985~1991)、白青山(1991~2004)、韩庆民(2004至今)、王喜娥(2010~2012.6)。

(二)微机室建设

1.机房初建

大名师范是河北省首批配备计算机的中等师范学校,配备标准为苹果Ⅱ型机。1985年5月24日,河北省教育厅通过邯郸地区行政公署教育局仪器站分配给我校仿APPIE—IITM两台教师用机。1985年7月23日又分到终端机22台和配套桌椅、橱柜等设备,自此机房开始建立。由于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原因,当时并未开计算机课,仅以业余班的形式进行教学。直到1991年10月21日才开设微机课,随着教学的需要以及微机技术的更新,微机室机器设备不断地更新换代。

2.微机的更新及网络应用

在2000~2003年校园网络仅限于办公楼范围内应用,校园其他处室尚不能够应用于办公。2003~2004年校园网络组建,应用铜轴电缆,使用网通公司的信号资源,基本覆盖各处室办公。2004年以后使用的是先锋网络,应用于全校各处室、机房。

3.微机为学校为社会服务

配备校园网络满足了校园办公需要,对于全体师生应用网络了解信息,提供了一个快捷的途径,计算机教学也更加便捷,方便了应用网络资源进行教学。除完成正常的教学外,机房还承担大量的教辅和社会工作。培训老师制作课件;对参评晋升职称老师做考前计算机考试培训;高中会考考试的评卷工作;县招生办室组织的高中计算机会考;高考考生的报名;对省内外中考进行阅卷及分数统计;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承担大名县国家征兵心理测试;对县电力系统电工进行培训及考试等。

(三)规章制度

1.微机室管理使用规则

(1)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到机房上机。上机时要按计算机编号“对号入座”不准随便使用他人计算机。

(2)上机时要听从指导老师指导,按正确的方法操作,使用计算机,若由于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计算机损坏,责任自负,并按损坏程度赔偿损失。

(3)机房重地要保持清洁,不准将果皮、碎纸等杂物乱扔、乱放。

(4)上机时不准将大头针等小金属置于计算机上,以免掉入计算机,损坏计算机。

(5)上机时精神集中,注意安全,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做与上机无关的事情。

(6)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有问题协商解决。

(7)发现公物损坏要及时报告老师。

2.机房管理制度

(1)教师上课应提前到机房,并监管学生不准携带食品、饮料等进入机房,指定并记录学生上机号(考勤表上学号对应机号)。

(2)上课期间负责电脑安全,包括显示器、桌凳、键盘、鼠标、鼠标垫、主机(硬盘、内存、CPU等)。

(3)检查电脑主机是否正常放置,严禁倒放,学生不准私自搬动或翻动主机,违者一次警告,两次可停止上机(并通知班主任、教导处纪律处分),不听从老师指导屡教不改者报学校处理,私自拔插键盘、鼠标等设备者按损坏赔偿。

(4)上课注意保持机房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5)教师上课期间认真在机房辅导,并随时注意机房每台电脑相关设备的完好性,严防盗窃。

(6)凡上课期间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等严重问题,教师负责追查,若追查不到,由课任教师负责赔偿。

(7)下课时注意检查设备完好性,按规定时间打扫机房,教师认真负责,待完毕后方可离开。

3.微机室开放制度

(1)确保教学任务及教导处规定任务的完成,辅导老师应在学生到前五分钟到岗,做好上机前的准备工作。

(2)非上课时间,对微机老师开放,其他教职工要上机须经教导主任签字后方可上机。

(3)学生上机除上课时间外,按教导处安排课余时间持上机证上机。

(4)微机室除正常上课外,兼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其他工作一般不接受。

(5)任何人不许在机房会客。

4.微机室安全操作制度

(1)机器必须在规定电压下工作,有电压过低、过高以及潜在电压不稳定因事素存在时,应及时停机。

(2)人离机房时(对突然停电尤其注意),要确保各种电器、电源开关,照明开关等应处于关闭状态。

(3)人离机房时,室内门窗都应当锁住并上保险。

(4)外来软件须经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对机器内操作系统、重大软件更须经研究,多数微机老师认可后方可进行。

四、电教室建设

(一)管理

电教室与物理实验室同为物理教学附属实验场所,但与物理实验室是分别管理,两个科室分别由物理实验员和电教员专门负责。电教室设立于1986年,当时为老师教学提供电教设备,1986年学生开设电教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