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大名师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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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馆室工作(1)

大名七师学校设有图书馆、文书科及教学附属实验科室。大名师范时期的图书馆、实验室、档案室,虽经“文革”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的磨难,但仍有一定的发展。大名分院时期不但图书馆、实验室、档案室面积有所扩大,而且图书馆的藏书量也有较大增加,管理手段逐步现代化。

图书馆

一、概述

1923年7月,大名七师借大名县城内西街“县立第一高级小学”前院为临时校舍时仅有图书室,图书馆始建于1924年7月大名北关的新校址,1930年7月购地扩建校园时,建成专用的图书馆,并配有专门管理人员。

大名师范时期,自1956年重新建校以来,图书馆馆舍面积不断扩大,藏书不断增多,管理人员先是兼职,后来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大名分院时期,图书馆从办公楼一楼迁“台臣中学”教学楼一楼,藏书大量增加,馆舍面积扩大,管理人员增加为3人,开始使用现代化的管理设备,图书馆面貌焕然一新。

二、七师图书馆、阅览室

大名七师学校自县城内西街迁北关新校址后,即设有图书馆。1930年购建筑用地新建图书馆、图画教室、实验室共18间。

(一)管理与采购

大名七师图书馆隶属于教务部,管理人员由校长聘任职教员兼任。部分在图书馆工作过的人员有:图书馆主管司景周、图书馆员李向梅、图书科主任贾占豪、图书馆主任李青阳等。

图书采购有专门人员负责。采购图书(也包括学生用书),事先在教务会上审议,通过之后,由庶务部办理图书采购事宜。当时由于交通困难,给采购带来众多不便,甚至校长出差开会时,也采购大量图书。图书购进,先按照类别进行登记,庶务部编号入账,然后交给图书馆。

(二)藏书与分类

1.藏书

1923年到1933年学校购置的图书已满足不了师生阅读参考之需,为方便教学和学生借阅,学校设法购置了各书局出版的新书。1933年、1934年两年购到的名著:四部业刊正编2112册、四部业刊续编500册、二十四史500册;万有文库2000册,以上合计5112册。

除此以外,如大学业书、国学业书、学生国学业书、ABC业书、日用百科小业书,以及词源、词典、中华民国法规汇编,日用百科全书等也都尽量采购。总计购书6185册。连同以上所购大部头书籍共计有11297册,后又将预定的万有文库第二集的书2000多册藏入书库。

2.报纸、杂志

大名七师自建校至1933年所订报刊杂志没有具体数字,1933年至1934年陆续订购报纸15种,杂志72种。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所购图书门类齐全,尤其是进步书籍既丰富了青年学生的知识,也促使他们思想上追求进步,萌生爱国之心,为走上革命道路奠定了基础。1931~1936年司景周分配到图书馆担任了主管一职,他积极帮助学校领导搞好图书馆工作,大批购置进步书刊,图书馆成为共产党员秘密活动的地方,受到同学们的一致称赞。“七七”事变后,1937年11月,学校南迁至河南省舞阳县北舞渡镇,司景周等负责押运图书、仪器等物品至新校址。

(三)管理与规则

大名七师图书馆和阅览室是一体的,馆室可容纳一百多名学生同时阅读,图书馆和阅览室各有自己的管理方法与规则:

1.图书馆借阅规则

须按照借书时间每日自某时起止借阅,放假之日除外;拟借图书须自行检查图书目录;须填写借书单;须交纳借书证,凭证换取各书;须填写图书出纳簿;借书期限为一星期,遇必要时得声明续借,但续借以一星期为限;逾期不还者除索回原借书籍外并停止借书权两星期;借出各书遇必要时本馆可以先期索回;借阅各书须加以爱护不得沾污,如有损坏及遗失等情况当酌令赔偿;借书证应自行保存,倘有冒情代借等事一概由本人负责;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图书馆阅览规则

本馆阅览时间自某时起至某时止;借阅图书须填写借书单;本馆重要书籍只供阅览概不外借;各种杂志看毕仍放回原处;本馆桌凳不得移动;不许高声朗诵或喧哗;不许随地吐痰;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阅报室规则

本室阅览时间自早七点起至晚六点止;本室所有报纸不得携出室外;各种报纸不得撕破或剪裁;各种日报放置俱有定处不得移动;不许高声朗诵或喧哗;不许随地吐痰;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9月30日,以上三规则同时制定并施行。

三、大名师范、大名分院图书馆、阅览室

1956年,学校复建后,就设有图书馆、阅览室,并陆续购置图书、报刊,不断改善设施。到大名分院时期规模不断扩大,管理逐步现代化。

(一)图书馆管理与图书采购

1.管理

图书馆、阅览室隶属于教导处。图书馆历任馆长是:1974年前刘润亭、李淑琴老师兼任;1974年后专职馆长是:张改换(1974—1976);张宝存(1976—2007)、卢九丽(2007至今)。1976~2012年图书馆、阅览室工作人员有张改换、张宝存、刘晓丽、朱海英、卢九丽、张锦兰、米永华、马雪涛、梁建平、朱海林、杨恩红、曹海青、王丽、窦俊霞。

大名师范时期图书借阅是封闭式借阅。学生借阅图书时先查阅图书目录,填写索书单,交管理人员;尔后由馆员从书库取书,再由学生填写借书单,交借书证后就可以借阅图书。自2010年至今,图书馆实行微机管理图书,配有5台计算机供学生查书库中的图书;学生查好所借图书的库存状态或具体架位,凭借书证进入书库索书;在书库取书后,由馆员将所借图书、借书证号扫入借阅系统。借还图书应用计算机进行管理,更加快捷,大大提高了借阅效率。

2.采购

图书购置,学校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费,及时购置新书,以保证和满足师生对新书资料报刊的阅读需要。但1966年至1976年间,由于“文革”浩劫,学校管理混乱,教育教学秩序紊乱,图书管理松弛,致使图书报刊资料损失较重。1976年后,学校非常注重图书馆的建设,特别是1985年后,学校在经费安排、人员配备、日常管理等方面都给予了足够关注,图书馆建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

1985年之后学校每年都安排3000元经费,派工作人员按师生需要购置图书。有时根据教学需要集中购置,其中1998年为满足省中师评估标准要求,集中购置图书900册,学生实习教材6700册;1999年购置图书21844册,购电子图书资料4万余册。2010年又集中采购图书2万册,其他年份也有老师据教学参考需要购置部分图书。

3.1992~2010年图书购置情况

4.分类

图书馆藏100666册书,共计22类图书,具体分类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阅览室管理与报刊订购

1.大名师范时期

1980年前阅览室桌椅设施较少,资料也不丰富,不能满足师生阅读需要,当时仅有8个长条椅,2个大案桌,室内只有几种报纸,少量报刊,仅限老师查阅资料。大名师范后期,随着办学条件改善,报刊数量的增多,才允许学生进室阅读。阅览室设备至1995年已有50套桌椅,10个杂志架。

1998年为迎接省中师教学评估,阅览室规模有所扩大,报刊、桌椅设施都有所增加,阅览室由东小教学楼教室搬到实验楼三楼,面积达到120平方米,基本满足了师生阅读需求。

2.大名分院时期

2010年春,行政楼加接的四楼完工且装修完毕,阅览室搬入,阅览室面积扩大到360平方米。新阅览室购置了报刊架35套,此时报刊数量种类有所增加。其中,学术性、教学研究、故事、健康、时政、文化娱乐、月刊、法律及英语学习类杂志居多,教学参考和学生经常阅读类杂志及日报类仍然订阅。

3.大名师范、大名分院杂志统计(1994-2012)

4.2012年报纸订阅统计

(三)图书馆、阅览室规章制度

1.馆室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加强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能力。树立为教学、为老师服务的思想,积极做好对本部门的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馆室内的各种制度,一视同仁,照章办事。

(3)采购、订购教学仪器、图书等,要按照师范特点、师生需求,有计划、有目的的订购,做到及时无误。

(4)对本馆室内的账目、物品清楚,管好本馆室内的财务。

(5)做好本部门的各种业务工作,管好、用好教学器材设备,保证完好率,提高使用率。

(6)做好“五防”工作,防火、防水、防蛀、防尘、防盗。

(7)做好卫生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图书馆借阅制度

借书者一律凭借书证办理借、还手续;教工借阅,总量限十本,超出停止借阅,如有教学急需,经教研组长报教导主任批准,借阅册数及期限,可以酌情放宽,学生借阅总量限三本;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到期应办理续借手续,最多可续借两次,超期者不予办理续借手续;借书者对所借图书要爱护,不得写字、画线、折角或撕掉书页,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按照图书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工具书(如辞典、辞海、辞源)珍贵画册及善本书概不外借,只限在本馆内查阅,如教学需要,经教导主任批准,可短期借用。

3.图书赔偿制度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如有上述情况,应以相同版面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充。如无法购到新书,不论新旧图书均以原价加倍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两倍赔偿。

(2)对教育、科研使用价值大的图书按原书价三倍赔偿。

(3)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多卷书遗失一卷)应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下各卷不给赔偿人,图书馆保留。

(4)遗失工具书、绝版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赔偿五至十倍。

(5)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立即到馆内办理赔偿手续,如经催促,在三个月内未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图书借阅,图书馆通知学校财务室从其工资或助学金中扣除赔偿金后,方可借阅。

(6)图书资料逾期超过半年,未还者按第(5)条遗失规定处理。

(7)如发现盗窃图书者,除送回原书外,令其检讨,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交学校按校纪处理。

4.教工资料室规则

(1)阅览室是教师查找资料的场所,要合理利用,保持室内安静。

(2)阅览室的图书资料、报刊,只供在本室内查阅,一般不外借(教学参考资料,借阅要在一周内归还阅览室)。

(3)阅读书刊报纸一律不准涂抹、勾画、剪裁、折页、撕页,阅读完后再放回原处。

(4)要保持整洁。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5)阅览室的一切设施,要爱护使用,不得随意开启动用。

(6)特殊情况,如急需用工具书,经领导或教务处批准可借阅。

5.阅览室规则

(1)学生按规定时间到阅览室阅览。

(2)阅览室由管理人员和值班同学负责。

(3)所阅的书刊限在本室内阅览,书刊不得带出室外。

(4)阅览时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喧哗、嬉笑、打闹,不准随地吐痰、吃零食、乱扔纸屑果皮等物,不准随便走访和随便出入。

(5)对不自觉遵守本室规则学生,工作人员有权劝其离开。

(6)爱护图书人人有责,阅览中如有勾画、撕页、折页等损坏书刊者要酌情处理,直至其赔偿。

6.阅览室学生借阅制度

(1)学生到阅览室借阅杂志,要持阅览证方可入内,借到书后,一律在阅览室阅读,不准随便拿出阅览室,特殊情况要经领导批准。

(2)借阅书后,不准随便与他人交换,防止退书时造成混乱。

(3)阅览室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地吐痰,要自觉维护室内卫生。

(4)养成爱惜书报的好习惯,做到不折叠、不乱撕、不乱画等,如有损坏者,按书原价三倍赔偿。

(5)要爱护阅览室的一切公物,不准乱动、乱搬。

(6)学生借阅时间,星期一、二、三、四的课外活动时间借阅,双假日全天开放。

(7)教师和职工借阅时间:星期一、二、三、四的课外活动时间借阅,双假日全天开放。

(8)教师和职工借阅时间:星期一、二、三、四正常上班时间和双假日。

档案室

大名七师时期,事务部下属文书课对学校文书档案进行管理,除管理档案外,其管理的事务较为繁杂,管理人员多为兼职。大名师范和大名分院时期,档案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有大幅度提高,并配有专职管理人员。校史展室的设立,“直隶省立第七师范纪念馆”的建设,也配备了专门和兼职管理人员。学校档案室已跨入省二级档案室行列。

一、大名七师时期(一)组织管理

大名七师建校之初,行政机构中,设有事务部。事务部设主任一人,管理的事务有会计、文书、出版印刷等事宜。

文书课对学校档案、印刷进行管理,文书课包括课员一人,书记若干人,主要任务是记录整理全校的文书档案,出版印刷课也由文书课员兼任。

文书课下设书记室。在文书课从事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有:文书杨文波、书记李世瑛、书记韩九龄、书记林维屏、书记张殿华、文书刘玉书、书记郭良杰、文牍张金丰、书记刘浮等。

(二)工作内容

大名七师文书课和现在的档案室在功能上有所不同,文书课其管理实务更为繁杂。但文书课已具有档案室的功能,其主要工作如下:

(1)校务会议、训育会议开会时,由文书课员记录,且要做完整的会议记录并进行整理。

(2)另外记录、修订本校的训育方案、协议学生操行的考核等事项。

(3)文书档案由书记室负责该项事务,不设专职人员。

(4)整理学校资料、制定和保管各项总则规则,详细汇总各方面资料。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2月1日,学校编印了《河北省立第七师范学校一览》1000册,记载了学校建校初期的详细档案史料,使后人对20世纪30年代大名七师的概况有了一个较为翔实的了解;整理出版的五期《七师期刊》,汇集并保存了当时师生的教学科研成果;连续出版了49期《七师双周》和《河北省立大名师范双周刊》,如工作日志翔实地记录了学校早期的发展;汇总整理的36卷大名七师学校文书档案,现珍藏于河北省档案馆。

(三)学校文卷目录

大名七师学校档案大致有六大类,每类又分作若干,具体档案分类如下:

1.行政类

(1)本校行政卷;(2)本校布告卷;(3)学期报告表卷;(4)职教员履历卷;(5)招考及新生入学卷;(6)学期调查及统计表卷;(7)更易校名及校长交接卷;(8)毕业学生备案卷;(9)学生休学及退学卷;(10)教育行政卷;(11)学生更名改姓卷。

2.经费类

(1)经费卷;(2)经费标准规程及表册样式卷;(3)添班增费及全年预算决算卷;(4)临时各费卷;(5)建筑卷;(6)公报费卷;(7)各项征收及捐募卷;(8)历年每月支付预算分册卷;(9)历年每月收支计算书及对照表卷。

3.法令类

(1)各种规程、条例、组织法及办法卷;(2)职教员各种待遇、薪俸、等级、数目、任用、休假、给奖及子女入学免费办法卷;(3)关于各项训令卷;(4)整顿校风卷;(5)查禁反动宣传卷;(6)种种法令卷。

4.党训教育课程类

(1)党义卷;(2)训育卷;(3)体育卷;(4)学校编制课程用书卷;(5)各处征集成绩、作品卷。

5.杂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