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讲给中学生的课外知识-谈·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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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财产权应得到保护

小强是一名初一年级的学生,今年13岁。自从上了中学以后,课程就紧了。玩耍的时间自然而然的就少了。每天上学、放学都得挤公交车。后来,全家人商议给他买了一辆自行车。有了新的自行车,上学和放学的时间大大的缩短了。小强也非常的高兴。

每天早上他先把自己的爱车放到学校统一放自行车的地方,晚上再骑回去,每天都要把它擦的亮亮的。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放学,小强去车篷骑车,找了好几圈也没有找到自己的爱车。这下子可把他急坏了。自行车一定是丢了,小强只能垂头丧气地回家。原来,丢自行车的事情,学校已经发生过好几起了。

广大未成年朋友,如果你在日常的生活中遇到类似的问题,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期间,其财产应该得到学校的管理和保护当学校没有尽到保护职责致使其财产受到侵害时,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上述案例中的小强,应该及时向班主任反映情况,并且要求学校尽快处理这件事情,使得自己的财产权得到很好的保护;所以广大青少年朋友应该在平时多学习与自己有关的法律知识,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