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讲给中学生的课外知识-谈·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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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家里贫困也能上学

下午放学前,初二年级(6)班的班主任田老师对同学们说:“明天同学们把下学期的杂费带过来。”老师的话本身没有什么,因为杂费是每个学期必须交的,但是有个男孩的表情却是闷闷不乐。

这个男孩子叫小明,妈妈爸爸在去年都下岗了。家里还有卧床不起的奶奶,原本已经很拮据的家庭,显得更加地无力。每次学校要杂费的时候,家里总是东凑西借。

母亲都愁得好几天睡不了觉,向亲戚该借的都借过了。想到这里,小明的心像刀割一般难受。同学们都回家了,他却不想回家,仍呆呆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班主任田老师推着自行车路过自己班的教室时,听到教室里有动静,探头一看,见小明同学一个人在抹眼泪,就支好自行车,向教室里走去。

当小明把自己的困难说出来后,田老师笑了,他说:“小明同学,你怎么不早说呢,你可以去申请助学金呀。”

“申请助学金?”小明不解地问。

“是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有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田老师对小明说。

小明一听,高兴地说:“谢谢田老师告诉我这些,我再也不用发愁学费的事了。”

“你应该感谢党和国家。”田老师笑着摸了摸小明的头说。

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作为学校,首先要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青少年接受学校教育,不得将他们拒之校门外。上述案例中的小明,正是由于家庭的贫困而为上学苦恼。国家为了千千万万个贫穷的孩子能上学,规定学生有获得助学金的权利,以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