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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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能源匮乏下的核安全(5)

中国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31万千瓦级)1991年建成投产。1994年建成投产的大亚湾核电站(百万千瓦级)开创中外合作建设核电站的先河。1996年秦山二期核电站开工。目前,浙江和广东两省核电上网量均超过本省总发电量的13%。2005年江苏田湾核电站建成后,中国核电机组达到10个,总装机容量913万千瓦。预计到2020年,中国将建成三大核电基地:浙江秦山、广东大亚湾和江苏田湾,核电装机容量将达3600万千瓦,占全国电力装机总容量的4%以上。和其他发达国家比,中国在核电站建设方面还有较大空间可为。核能和平利用并不仅局限于发电。还以中国为例,全国从事核技术开发和应用的单位300多家,同位素与辐射技术在医疗卫生、工业、农业、环保以及公共安全等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年产值150亿元。

3.中国首提“核安全观”

2014年3月24日至25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在荷兰海牙举行的第三届核安全峰会,或将提出中国的“核安全观”。这是中国首次公开提出“核安全观”,也是世界各国中第一个提出“核安全观”。自从2010年第一次召开核安全峰会,中国国家主席已经连续三次参加了峰会。来自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50多位领导人将齐聚海牙。此次核安全峰会以“加强核安全、防范核恐怖主义”为主题。峰会主要涉及核武器、核材料和核设施的安全。

习近平主席指出,人类要更好利用核能、实现更大发展,必须应对好各种核安全挑战,维护好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加强核安全是一个持续过程。我们要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把核安全进程纳入健康持续发展轨道。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核安全观”包括以下四点:第一,发展和安全并重,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发展核能事业。我们要秉持为发展求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理念。任何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核能发展,都难以持续,都不是真正的发展。第二,权利和义务并重,以尊重各国权益为基础推进国际核安全进程。切实履行核安全国际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全面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在强调各国履行有关国际义务的同时,尊重各国根据本国国情采取最适合的核安全政策和举措的权利。第三,自主和协作并重,以互利共赢为途径寻求普遍核安全。核安全首要责任应该由各国政府承担,各国政府要强化核安全意识,加强机制建设,提升技术水平。核安全也是全球性课题,要吸引更多国家加入国际核安全进程,加强交流、互鉴、共享,有关多边机制和倡议要统筹协调、协同努力。第四,治标和治本并重,以消除根源为目标全面推进核安全努力。完善核安全政策举措,坚持核材料供需平衡,深化打击核恐怖主义国际合作,是消除核安全隐患和核扩散风险的直接和有效途径。只有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核恐怖主义和核扩散问题,实现核能持久安全和发展。

(二)我国核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但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核安全保障体系渐趋完善,核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放射性污染防治稳步推进,但核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中国核安全工作进入法制轨道。近年来,国家把核安全法规的制订摆在核安全工作的优先地位。经过几年的努力,中国的核安全管理和保障事业已经初成规模。全国民用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已开始进入法制轨道。目前已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和《核电站设计、运行、选址和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等6个核安全法规、24个安全导则。另外《原子能法》、《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正在制订之中。根据《民用核设施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民用核设施和核材料实行许可证制度。核电厂的选址、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的全过程,都将严格实行安全审查和监督,符合安全的才能发给许可证。我国自行设计和建造的30万千瓦压水堆的秦山核电厂和两座90万千瓦压水堆的广东大亚湾核电站都已批准并颁发了建造许可证。今后短期内核安全工作重点将放在调试运行的安全监督方面。对核材料的管制、核燃料的循环设施也要加强监督工作。

同时,我国核安全水平也不断提高。我国核电厂采用国际通行标准,按照纵深防御的理念进行设计、建造和运行,具有较高的安全水平。截至2011年12月,我国大陆地区运行的15台核电机组安全业绩良好,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表2级及以上事件和事故,气态和液态流出物排放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在建的26台核电机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有效,工程建造技术水平与国际保持同步。

在放射性污染防治方面,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放射性污染防治力度,早期核设施退役和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治理稳步推进。多个微堆及放化实验室的退役已经完成。一批中、低放废物处理设施已建成。2座中、低放废物处置场已投入运行,1座中、低放废物处置场开始建设。废旧放射源也都得到及时回收,一批老旧辐照装置完成退役。国家废放射源集中贮存库及各省(区、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基本建成。全国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从业人员平均辐照剂量远低于国家限值。

但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仍面临挑战。首先,我国核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我国核电多种堆型、多种技术、多类标准并存的局面给安全管理带来一定难度,运行和在建核电厂预防和缓解严重事故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部分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抵御外部事件能力较弱。早期核设施退役进程尚待进一步加快,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需要妥善处置。铀矿冶开发过程中环境问题依然存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量大面广,安全管理任务重。

另外,我国核安全科学技术研发缺乏总体规划。现有资源分散、人才匮乏、研发能力不足。同时,核事故应急管理体系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核电集团公司在核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职责需要进一步细化。监管能力需要提升,核安全监管能力与核能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不相适应。《规划》强调,日本福岛核事故的经验教训十分深刻,因此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核安全极端重要性和基本规律的认识,提升核安全文化素养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核安全标准要求和设施固有安全水平;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三)中国核战略与核能力

1.中国的核战略

作为负责任的核国家,中国坚定奉行自卫防御的核战略,始终奉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无条件地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核战略的最基本特征,用简单的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有威慑,无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