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怎样做好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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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什么叫机器、机构、机械、构件和零件?

(1)机器。机器必须具有以下三个特征:它们是人工的物体组合;它们各部分之间具有确定的相对运动;它们用来代替或减轻人类的劳动去完成有用功(如起重机、洗衣机和金属切削机床等)或转换机械能(如内燃机、发电机等)。

(2)机构。机构仅具有机器的前两个特征。例如内燃机中活塞、连杆、曲轴和气缸体组成的曲柄连杆机构;车床中使滑移齿轮能在花键轴上滑移的一套(拨叉、连接轴、销、手柄等)操纵机构等。

(3)机械。若撇开机器在作功和转换能量方面所起的作用,仅从结构和运动观点来看,则机器与机构之间并无区别,因此说机械是机器和机构的总称。

(4)构件。组成机构的各个实体称为构件。构件是由零件组合而成的,凡彼此之间没有相对运动,而与其他零件之间可以有相对运动的零件组合体称为构件。构件可以是单一的整体,也可以是几个零件组成的刚性联接。例如,内燃机中的连杆就是由连杆体、连杆盖、轴瓦、螺栓和螺母等几个零件组成,这些零件形成一个整体而进行运动,所以称为一个构件。构件是运动的最小单元。

(5)零件。零件是构件的组成部分。机构运动时,属于同一构件中的零件,相互之间没有相对运动,例如曲柄连杆中的连杆体、连杆盖、轴瓦、螺栓和螺母等都称为零件。零件是制造的单元。

在机械制造中,通常把零件分为两大类:一类称为通用零件,它在各种机械中都能经常遇到,如螺钉、键、垫圈、滚动轴承等。通用零件一般按国家标准做成一定的规格和尺寸,所以又称标准件。另一类称为专用零件,它只能出现于某些机械中,如汽轮机中叶片、内燃机中的活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