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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极端通勤”族

《今日美国》报曾经刊文引述人口普查局公布的研究报告“上班路途”(Journey to Work)的数据显示,全美国大约有340万上班员工每天通勤时间一趟超过90分钟,是全国平均通勤时间25。5分的三倍以上,被称之为“极端通勤”(extreme commute)的上班族。分布比率最高的五个州依次是:纽约州(5。2%)、新泽西州(4。6%)、西佛吉尼亚州(4%)、马里兰州(3。7%)及加利福尼亚州(3。5%)。报告并指出这一族为通勤者中增加最迅速的一群,其中相当多的人上班要跨州越郡甚至穿越好多个不同气候区域才到达工作地点。譬如从宾夕法尼亚州波克诺(Poconos)度假区到纽约市曼哈顿中心,或者是自南加州的莫哈维沙漠(Mojave Desert)边缘前往太平洋沿岸地带上班。

“极端通勤”族这种疲于奔命在上班之途的现象因人而异,归纳起来主要由于经济、居家品质等因素的驱动,而美国联邦和各州每年花费成千上万亿美元修建、改善高速公路网和大众捷运系统(包括地铁、轻轨火车、公交汽车等等),在方便通勤者选择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班之际,其实也推动“极端通勤”一族不亦乐乎地愈跑愈远。著有《美国通勤》一书的运输顾问匹萨斯基就认为,兴建更多道路或者改善捷运系统,相对而言就是鼓励更多人长途通勤,也因之使美国各大都市的郊区范围被延伸得愈来愈远也愈来愈广。

相信一部分“极端通勤”族是希望或者习惯过乡间生活住在郊区,而又不得不长途奔波到大都会区的另一端去上班;一部分“极端通勤”族则受制于房屋价格昂贵而不得不在远离都市的相对廉价区域购屋而居,代价自然是上班之旅程要变得长而又长。大多数政府机构乃至公司企业等用人大户一般都设在都市区,而即使所有的上班族都愿意居住在距离工作地点很近的同一市区,也早就没有哪一个都市能够提供如此庞大的上班族家居环境及设施了。至于拜高科技之赐,现代网路通讯技术使部分员工工作得以具备较多弹性,则为寻找负担得起的居家时,只会搬迁得离公司或政府机构愈来愈远。因此,希冀有更多公司开设在大都会以外地区,让这些地区的民众能就业于家门口范围之内,才将有可能缓和长途跋涉的“极端通勤”现象。

说起来,在下也属于这“极端通勤”族的一分子。居住在“硅谷之都”的圣荷西,上班地点却在邻近旧金山国际机场的那个小城,车程约40英里。为了避开堵车,我每天下午开车沿280高速公路往北到公司;夜间下班从101高速公路再转85再转280公路返家,包括转道至市区行驶的时间,来回差不多正好是90分钟;若遭遇塞车之害,“行不得也哥哥”,那就由不得自己了。算起来,我每个工作日如此奔波90分钟以上,一晃也逾十年了,汽车从旧到新已经换了几辆;每年的汽油费也着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尤其是近几年来汽油价格节节上涨,开车就好比汽车轮子压在钞票上,有时想想确实怪心痛的。为了家居和日常生活,也由于工作地点周围的房价比我目前居住的硅谷小筑更高不可攀,只能忍痛做个“极端通勤”族吧。好在自己喜欢驾车飞驰在高速公路上的那种感觉,何况在280这条沿途风景如画而车流又相对疏空的高速公路上奔驰,足以令人心旷神怡,驱除种种因生活、工作之累带来的烦恼,也便安之若素,经年累月,习惯成自然了。近一二年,由于网路科技日益发达,得以免除天天长途跋涉之累,剩下每周几次的驾车上班往来,更多品味驾驶的乐趣了。

和熟人、朋友谈起上班奔波的经历,被告知竟然还有人从加州中部的佛莱斯诺(Fresno)每天赶到硅谷地区上班的,单程驱车时间就需两个半小时多,来回超过5小时;据说他们还宁可这样,因为忍受不了硅谷地区的高房价。那在“极端通勤”族也堪称异数了。

(1/2/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