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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FBI备忘录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2007年6月底至7月初于旧金山湾区几家中文媒体刊登召募情报人员的广告,虽然篇幅不大,却也引发轩然大波。不仅华裔社区猜疑、谴责声浪日盛,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乃至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也直斥广告内容“纯属无稽之谈”,并称“美方有一些人逆潮流而动,顽固保持冷战思维,企图抹黑中国形象,并散布中国威胁论,他们的做法不得人心,也决不会得逞。”

一般而论,FBI的机构背景较为特殊、敏感,但它征募情报人员就如一些华裔人士所说像警察局招兵买马一样,无须大惊小怪;不过这次做法很特别,不能不令人疑窦丛生。一是罕见地在中文媒体以中文刊出广告(以往类似征人启事多为英文广告),二是广告内容暗藏玄机,却又直言不讳地点名“中国国家安全部”这样的对象,令人讶异莫名。

请细读该则广告全文:

“联邦调查局(FBI)有很多职责,其中包括保护美国国内安全以及公民权利,在此居住的华人也曾经常帮助FBI防止破坏分子渗入并危害我们的国家。为了保护我们的自由和民主,我们将继续寻求你的协助。如果有人获得任何有关危害我们国家利益的情报,我们愿意诚恳与你交谈。我们尤其欢迎所有知悉有关中国国家安全部情况的人与联邦调查局联络。如果不懂英文,我们有会讲中文的调查员帮你。请致电(415)553 -6400或写信到 FBI,P 。O 。Box36015,San Francisco,CA94103与调查员浩思联系(任何与FBI联络的人,其身份将会被严格保密)。”

上述文字中,称“华人也曾经常帮助FBI防止破坏分子渗入”颇有鼓励征召华人当间谍之嫌,点名“中国国家安全部”则容易让人将其与“破坏分子”、“恐怖行动”、“危害美国国家利益”等划上等号。FBI旧金山分支的发言人7月9日以一份英文声明回应各方质疑道:“联邦调查局并非要求华裔社区的成员相互监视或者从事针对中国政府的间谍活动。意图是通过中文广告向湾区讲华语的居民提供一个交流非法活动信息的途径。”并且声称“联邦调查局并不从事间谍活动。”如此的表白显然如同“此地无银三百两”般多余和滑稽了。

1908年成立的FBI,原名司法部调查局,1924年改为现名。它原是美国司法部下属的主要为执法收集情报的部门,近年来主要负责美国国内的反间谍和重大刑事案件侦破工作。“9 · 11”之后,在有效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的堂皇名义下,其在国内调查和监视公众的权力也有所扩大。

尽管FBI的职责主要是负责美国国内的安全,但其触角早就“捞过界”,在世界22个国家派出驻外机构。《国际先驱导报》最近曾披露:“FBI北京办事处已经在美国驻华使馆里神秘地蛰伏了 5年之久”,三任负责人都是“中国通”,前两任还是美籍华人。联邦调查局副局长富恩斯特赞扬 FBI驻北京机构“在中美执法合作中发挥联络作用”。他念念不忘的“经典案例”,就是当年从美国遣返中国巨贪、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事件。富恩斯特也不讳言 FBI现在正在与中国公安部合作,调查“东突”势力在国际恐怖活动中发挥的作用及其与基地组织的关系。因此,反恐和反腐,是美中双方合作的两大重点。至于FBI驻外机构更多隐密的“天机”,富恩斯特自然是不能泄露的。

既然FBI与中国公安部有合作关系,又要打探人家“安全部”的情报,就绝非正常途径了。“捞过界”过了头,恐怕连中央情报局(CIA)都会不悦吧。

美国中央情报局(前身为二战时的战略情报局),正式成立于1947年9月18日。其实此前的1947年7月26日,美国国会就通过了建立中央情报局的《1947国家安全法》,规定中央情报局的职权和任务是收集有关国家安全的情报,直接向国家安全委员会(从而直接向总统)汇报,执行与国家安全有关的任务。随着冷战“铁幕”拉开,1948年6月,时任总统杜鲁门签署文件,规定中情局可以在国外从事各种秘密行动,“作为美国政府公开外交活动的补充”。其触角和影响可谓无处不在,美国前总统老布什早先也出任过中情局局长。

作为分管国外和国内情报工作的两大机构,CIA和FBI之间向来明争暗斗,摩擦不断,互不服气。胡佛任联邦调查局局长期间,一度禁止手下与中央情报局接触。如今FBI又惹出这一档广告风波,CIA不看热闹怕也说不过去了。

(7/1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