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汉族风俗文化史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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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秦汉汉族风俗文化(3)

随着农业的发展,手工业风俗日益丰富。手工业内部行业分工则越分越细,主要行业已有冶金、纺织、制盐、建筑、造船、造车、制革、制糖、酿造、制陶、漆器制造、编织等,各个行业都具有独特的风俗。(图21)如丝织行业已普遍使用热水煮茧缫丝法。《春秋繁露·实性》曰:“茧持缫以绾汤而后能为丝。”发明于先秦的缫车和纺车已被逐步推广开来。从1952年山东滕县龙阳店出土的络丝图画像石和1974年江苏泗洪县曹庄出土的东汉脚踏纺车图画像石看,当时已使用脚踏纺车(图22)。此时的织机,则有斜织机、多蹑多综提花机和罗织机、立织机等,其中以斜织机最为流行。

冶金业已采取竖井、斜井、斜巷、平巷相结合的开矿方式,使用辘轳、大绳提运矿石;冶炼高炉已有圆形竖炉、长方形炼炉和并列成排的排炉等形式,并以皮橐为鼓风设备[40]。到了东汉后期,则出现了使用畜力、水力鼓风[41]。(图23)制盐业则已有利用天然气煮盐的习俗。四川出土的一块汉代画像砖的画面上,有支在灶上的盐锅,火门口排列着四根管道,这些管道当为接引天然气用[42]。当时的漆器作坊分工细密,有素工、髹工、上工、铜扣黄涂工、画工、雕工、清工、造工、供工等。私营漆器作坊生产的漆器都有器皿上注明姓氏的风俗,如“桥氏”、“中氏”等,作为作坊的标志,当是早期的商标。

秦汉时期统治者推行重本轻末、重农抑商的政策。商贾人市交易必须到官府登记,列入市籍,从此低人一等,在社会上会受到种种歧视,如“贾人不得衣丝乘车”[43]、“贾人不得名田”[44]等。其社会地位甚至与赘婿、罪犯等同,如《汉书·晁错传》曰:秦代谪戍,“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无市籍而经商,被认为是非法。但在民间,由于利之所趋,弃农从商非常流行,“背本趋末,浮食者甚众”[45]。

汉代城市有专门的商业区,称为“市”,四周均筑有墙垣,与宫殿区、住宅区严格区分开来。市有固定的营业时间,《风俗通义》曰:“市买者当清旦而行,日中交易所有,夕时便罢。”[46]市内商品一般按种类陈列,故称为“市列”、“列肆”。班固《西都赋》曰:“九市开场,货别隧分。”如长安和洛阳的市场内有“酒市”[47],当为酒肆集中排列之处(图24)。汉代的酒肆已有近代酒馆的雏形。四川出土的汉画像石上的酒舍门口悬有酒旗,当为早期的商业广告。

2.丰富多样的生活风俗

秦汉时期,称礼帽为“头衣”或“元服”。当时的头衣,贵族与平民的区别十分严格。一般地说,贵族戴冠、冕、弁,庶民百姓则戴巾帻。皇室贵族的冠帽门类较多,等差鲜明,仅载人《后汉书·舆服志》的就有十多种,如长冠、委貌冠、通天冠、远游冠、进贤冠、高山冠、法冠、武冠、鹛冠、樊哙帽,以及爵弁、皮弁、方山冠、却非冠、术士冠、却敌冠、建华冠等(图25)。

百姓不戴冠,用布包头称“巾”。秦人尚黑,常以三尺黑布包头,所以百姓称为黔首。东汉末年,一些名儒雅士、王公大臣都以裹巾为尚。《太平御览》引《傅子》曰:“汉末王公,多委王服以幅巾为雅。”帻,本是无冠阶层的头饰。但是,从秦朝起,已有“加武将首饰为绛帻,以表贵贱”的做法;到汉元帝时,帻正式进入庙堂,纳入礼仪,遂有了平巾帻、介帻、空顶帻,并以职位大小区分帻的颜色。汉代贵妇人喜用帼裹头,即在假髻上覆盖一丝织巾,并用簪固定。所以,古人常以巾帼比喻妇女。辽阳三道壕汉墓壁画中即有头着巾帼的贵妇人形象。

秦汉时期男子的发式,从秦兵马俑看,有将额前长发从中间分开各拉向耳边与两鬓长发相交编成两条辫子的;也有将后脑长发分作三股编成一条辫子的;还有先将头顶发束一小髻,在将额前和两鬓头发梳向脑后分作六股编成一条板形发辫,并上斩贴于脑后的,等等[48]。(图26)至于妇女的发式,更是五花八门。据古籍记载,当时贵族妇女所崇尚的发式,秦代有神仙髻、垂云髻、望仙九鬟髻、黄罗髻、凌云髻、迎春髻、参鸾髻等,汉代有堕马髻、三角髻、分髯髻、瑶台髻、三鬟髻等;普通妇女发饰则“大都作露髻式,即簪上不梳裹加饰,也不用包帕或戴冠饰之类的东西,其中以顶发向左右平分式最为普遍”[49]。

秦汉时比较流行的鞋有丝鞋,即贾谊所言“今人卖僮仆者,为之绣衣丝履”为是;有鞘,“生革之履也”[50];有麻鞋,主要用麻所制,但也有用草或蒿者,穷苦人着之;有木屐,以帛为面者叫帛屐。汉代鞋的式样,男子多方头,女子多圆头,但仍可通用(图27)。汉代称袜为角袜。袜高一尺余,上有带子,穿时可以束紧口,防止脱退。湖南马王堆汉墓中曾有袜出土,短筒,绢制,袜口有两条带子。

秦汉时期的日常服装,大体可分为长袍和短衣两类。袍服均源于先秦的深衣。汉代袍服的形制前后有所不同。据史书记载,西汉时一般地主和贵族的常服是禅衣[51];东汉时,禅衣则为一种更为宽博的长袍直裾所代替。直裾又称檐褕,系日常便服,男女通用。后代的交领袍正是从檐褕发展而来。禅衣和檐褕皆是长袍,不便于劳作,故平民很少穿着(图28)。平民所穿多是粗衣“短服”。《史记·秦始皇本纪》引贾谊语曰:“夫寒者利短褐,而饥者甘糟糠。”《索隐》曰:“谓褐布竖裁,为劳役之衣,短而且狭,故谓之短褐。”短衣仅至膝,所以下面必着袴,即裤子。秦汉初期的裤大多无裆。自汉昭帝始,上官皇后曾下令宫人“皆为穷裤”[52],即前后有裆的缚带裤。自此,妇女穿有裆裤,成为一时风尚。当时贫贱者则穿一种合裆的短裤,称为“挥”,因形似犊鼻,又名“犊鼻挥”。《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曰:“相如身自着犊鼻挥,与保庸杂作,涤器于市中。”

秦汉时男子佩物,官员多佩“击囊”,《晋书·舆服志》曰:“汉世着击囊者,侧在腰间,或谓之傍囊。”贵族女子佩物有簪笄、步摇等。簪笄,又名钗。步摇,《熙名》曰:“步摇,上有垂珠,步则摇也。”可知步摇是一种附在簪笄上的首饰,行走则随步而摇动,故名。庶民百姓家的妇女,只有少数人簪钗,至于贫苦人家的妇女,则只以竹条木枝簪发。秦汉时期,男子也有用笄簪发者。

秦汉时妇女施粉黛成风,《盐铁论》曰:“傅白黛青者众。”傅粉也有兼及胸臂的。《汉书·广川王传》曰:“望卿祖褐,傅粉其旁。”为使自己的眉毛既黑且长,妇女不惜剃去眉毛,用黛描画其处。《释名》曰:“黛,代也。灭眉而去之,以此画代其处也。”

秦汉时期皇帝的日常饮食,据《白虎通》记载,每日为平旦、昼食、哺食和莫食四餐。一般官吏和平民,则是一日两餐,晁错《论贵粟疏》曰:“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到了东汉时,一日三餐的情况多起来。郑玄注《论语·乡党》“不时不食”曰:“朝夕日中时。”可见,当时已有早中晚三餐,尤其是上层社会,“皆日三食”[53]。

秦汉时期主食的基本构成是黍、粟、麦、菽、稻,各地区因地理环境不同而各具特色,如关中地区,汉武帝以前以粟、黍为主,以后则渐趋食麦;关东地区,以麦为主,副以粟、黍、菽;江南,则始终“饭稻羹鱼”。大体而言,北麦南稻的主食风习在汉时已基本形成。至于食法,则无论南北,主要有饼、饭、粥三种,北方以麦饼为主,南方以米饭为主。北方麦饼常见的有蒸饼、胡饼和汤饼。蒸饼,《急就篇》颜师古注曰:“溲面而蒸熟之。”胡饼,火烙而熟之,饼上撒有芝麻,《后汉书》曰:“灵帝好胡饼,京师皆食胡饼。”汤饼,又称“水溲饼”,《四民月令》曰:“五月……毋食食煮饼及水溲饼。”饭,南方以米饭为主,北方则有麦饭、粟饭、黍饭和菽饭等。(图29)

秦汉时的副食主要有肉食和蔬菜。与先秦比,肉食比重有所增加,但普通人仍以蔬菜为主。秦汉蔬菜,除传统品种外,还有从西域传人的西瓜、甜瓜、胡瓜(黄瓜)、菠菜、胡萝卜,粮,俗称“梢”或“糗”。茴香、芹菜、胡豆(豌豆、蚕豆)、扁豆、苜蓿、胡荽(芫荽)、莴苣、胡蒜(大蒜)、胡葱(大葱)等。秦汉肉食,以牛、羊、豕、犬、鸡和鱼为主,其中食犬之风颇盛,独具时代特色。此外,汉族传统食品豆腐,已在秦汉时期出现。河南密县打虎亭一号汉墓画像上,有一幅豆类加工图,据考证是我国现存最早的豆腐作坊图。《天禄识余》则认为豆腐系西汉淮南王刘安令人始制,初名“黎祈”。此时的菜肴加工,普遍流行炙、脍、羹、脯、菹等方法,常用的调味品有盐、酱、醯、豉、曲、糖、蜜、姜、葱、韭、桂皮、花椒、茱萸等。

汉人喜欢喝酒,君臣朋友之间,凡有宴会,无不举酒相庆。元日朝会、乡饮祭祀、喜庆嫁娶、送礼待客等,“百礼之会,非酒不行”[54],饮酒成为社会上的一种礼俗和习惯。除酒外,尚有“浆”,系用米粉或面粉调水熬制而成,郑玄注《礼记·内则》称浆为“哉浆”,并疏曰:“哉之言载,米汁相载时名为哉浆。”

秦汉时期的宫室,基本上继承了战国以来流行的高台建筑风俗,但到东汉时,则废弃了夯土高台建筑,而代之以采用斗拱的木结构楼阁。此时的官僚贵族大多聚族而居,一般宅第的主要建筑基本沿袭了周代的前堂后寝格局,而有所变更,往往在中轴线上布置前后堂及大门等三四进以上的建筑,中轴线左右有院墙,形成一封闭的数重院落的建筑群(图30)。堂屋、楼阁、亭台和门阙成了秦汉贵族府第和地主庄园建筑的基本内容,体现了这一时期上层社会居住风俗的主要特征。

此时民宅的基本形式是一堂二室。从出土陶屋来看,既有一字形的、曲尺形的,也有三合式的,甚至有日字形的。尽管形式各异,但是基本结构却仍然是一堂二室(图31)。《云梦睡虎地秦简·封诊式。封守》所记载的被查封财产的士伍的房屋即为“一宇二内,各有户”。至于广大乡村贫民的住房,则多为板房、茅庐、竹屋等。如“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55];黄河中下游一带,“茅屋草庐千户”[56];长江流域和岭南地区,则“帅人作屋,人齐茅竹,或持林木。争起趋作,浃日而成”[57]。

秦汉住宅讲究风水禁忌,如有宅不西益之俗,《风俗通义》曰:“宅不西益。俗说西者为上,上益宅者,妨家长也。”有起宅时忌冲犯太岁之俗,《论衡·难岁篇》曰:“假令太岁在甲子,天下之人皆不得南北徙,起宅嫁娶亦皆避之。”等等。并有种种厌胜禳解之法,如《论衡·解除篇》载“解土”法曰:“为土偶人,以象鬼形,令巫祝延以解土,神已祭之后,心怏意善,谓鬼神解谢,殃祸除去。”

秦汉之世,上身帝王,下及平民,居处皆席地而坐。席是人们居处的主要坐具。四川成都东汉墓出土的宴饮画像砖,上刻二人或三人同坐一席,席前摆设食案,当是当时人们生活情景的真实描绘。后来人们称待客饮食为设筵,即起源于此。此外,又有床榻,皆木制,坐卧兼用,大者为床,小者为榻。《通俗文》曰:“三尺五日榻,独坐曰枰,八尺日床。”讲究的榻有一面或三面屏风。(图32)

案几也是秦汉时期普通人家的必备家具。案有食案、书案、奏案等。《东观汉记》所记“举案齐眉”[58]之案即食案。官吏、儒生之室则多置有书案,以承文书和书卷。秦汉时的几可分为“玉几、雕几、彤几、漆几、素几”等,使用有很严的礼制规定。《西京杂记》曰,“汉制天子玉几”,“公侯皆以竹木为几”。

汉人的炊具,主要是灶和釜、甑。洛阳烧沟西14号汉墓出土的陶灶,前有一大灶眼,上放釜甑,后有一小灶眼,上仅放釜,最后为小圆孔,上置下圆上方烟囱[59]。釜、甑多陶制,但也有铜制或铁制的,其中铁釜在汉代使用已较广泛。食具主要有碗、盘、耳杯和箸等。盛食物的器皿是碗、盘、耳杯等,一般为陶器,富有之家则用漆器,宫廷及贵族又在漆器上加镶嵌金银襟。

秦汉时期的梳妆器具主要有铜镜、梳篦、奁和盒等。铜镜用于照面饰容,修正衣冠,东汉李尤《镜铭》曰:“铸铜为鉴,整饰容颜。”梳篦用于整理头发和胡子。湖北江陵凤凰山53号墓有秦代木梳、木篦各一件出土。奁、盒用于放置梳妆用品。湖北云梦睡虎地9号秦墓出土有双耳漆长盒,广州东郊沙河则出土有汉代铜奁。

汉代洁具,室中已有唾壶,以盛痰污。其中有用铜制、玉制和陶制等种类,视贫富贵贱而异。如马融《遗令》曰,“冢中不得下铜唾壶”;贺循葬时则“用瓦唾壶一枚”[60]。用于清新空气、熏蒸衣被的用具则有香炉,《西京杂记》载曰:卧褥香炉,“为机环转四周,而炉体常平,可置之被褥”。

秦汉时期官民出行,以驰道为主干道路,全由黄土夯筑而成,路面子整,不生杂草,“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原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61]。中间三丈之路,属皇帝专用,任何人不得妄人;而“厚筑其外”的旁道,则是百姓可以自由往来的通路。连接巴蜀与关中则有栈道。

秦汉时期的桥,多系梁桥,有石梁、木梁之分。郭璞《尔雅注》曰:“凡桥有木梁石梁。”[62]东汉时已出现拱桥,1957年河南省新野县出土东汉画像砖,则有一座单孔裸拱桥的画面。又有浮桥,《初学记·桥第七》:“洛阳魏晋以前,跨洛有浮桥。”

秦汉贵者出行多乘马车。先秦马车,一般单辕,驾四马,也有驾三马、两马(图33)。到了汉代,单辕车逐渐减少,双辕车逐渐增多;车的种类增多,其用途亦愈趋专门化。据《后汉书·舆服志》记载,皇家御用的有玉辂、乘舆、金根、安车、立车等类;都市内一般官吏以及市民所乘的有轺车、辎车和骈车。官吏贫者,出行多用牛车。《史记·五宗世家》曰:“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不过,到了东汉,上层社会不论贫富均风行用牛车。《魏略》曰:时苗“为寿春令,始之官,乘犊车”[63]。赤壁之战时,鲁肃认为“乘犊车,从吏卒,交游士林”[64],也不失其名位。普通百姓出行多用鹿车,即手推车,并有单轮、双轮之分。山路崎岖之处,无法行车,则用箯舆,即竹制小轿。《史记·张耳陈余列传》所载之“贯高箯舆前”,即指此。

秦汉水路交通工具是船,其种类有舟、舸、舫等。(图34)皇帝和贵族宴游常用的楼船,是一种建有楼舱的大船。远途水运则用舳舻,《汉书·武帝纪》曰:“舳舻千里,薄枞阳而出。”先秦行船靠操桨,汉时则出现了橹,山东沂南东汉画像石的内河航船上可见当时的橹。东汉时期还出现了舵、帆和锚。除船之外,当时还有以竹筏、木罂、缶瓦渡河的习俗。

秦汉在交通要路上设有亭、传、邮、驿。亭是行旅宿食之所,十里一置。传是供官吏住宿,备有车马,供官吏乘坐。邮是传递文书,五里一设。驿是马站,三十里一置,供传送文书和奉使往来之用。无论是邮置,还是驿站,都设有馆舍,又名传舍,是接待来往官员,招呼驿车、驿骑休息,调换马匹车辆,供应食宿的场所。传舍一般不留宿平民。

秦汉驰道有“左入右出”之制,行人要靠左侧通行。陆机《洛阳记》言东汉洛阳驰道曰:“凡人皆行左右,左入右出。”[65]

秦汉社会有喜歌好舞之俗。富贵者大都蓄有倡伎、优伶,每有宾客,则以歌舞侑酒。两汉时期上层社会流行之舞蹈,史志有载的就有巾舞、铎舞、盘舞、鼓舞、剑舞和蹋鞠舞等。民间社会流行的舞蹈有踏歌舞,舞者连臂而歌,同时用脚踏地,和着简单的节拍。巴渝舞,流行于巴蜀地区,刘邦爱其舞姿英武,曾赞道:“此开王代纣之歌也。”[66]沐猴舞,是一种模拟猴子与狗等相斗的舞蹈。除歌舞外,秦汉城市民间流行的娱乐活动还有马戏、杂技、幻术及其他技艺表演,泛称为“百戏”(图35)。当时,上自皇室、宫廷贵族,下至民间百姓,都十分酷爱“五色绣衣,戏弄蒲人、杂妇、百兽、马戏、斗虎”[67]的百戏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