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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演讲的语言(1)

语言是人类思想交流、感情表达、信息传递的重要工具,按表达形式,语言通常分为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两大类。口头方式与书面方式在一些重要方面存在着差别。由于演讲是通过口头表达来实现的,因此,演讲语言属于口头语言范畴,不同于书面语言。

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的区别

人类最早的语言是以形体和手势为主、以简单发音为辅的。其后,这种情况颠倒过来,变成以发声为主、体态语为辅。最后,从口头语言中发展出文字,并出现了书面语。因此我们可以说书面语是以口头语为基础的有形符号系统。

书面语虽是在口头语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成形后,在运用中却显示出了与口头语言的不同,二者的不同在此至少有以下几点。

首先,二者最直观的区别就是一个是有声的,一个是无声的。没有声音的就形成了文字,有声音的就形成了口头语。信息通过文字存储和输送,写者为求准确表达,可反复斟酌词句,读者为求理解完整准确,一再琢磨,信息由此及彼的传递可以断断续续,其过程总会有或长或短的时间间断。

其次,口头语言的传播,通过讲进行,而信息接受者直接依靠的是听。口头语言,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如同泼出去的水,很难再收回来。作为听者,必须紧随讲者发出的声音,其思维活动直接根据讲者的有声语言而进行,有很强的连续性。

因此,不难看出,写与阅读之间是间接沟通的,讲与听之间是直接沟通的。从理解方式看,无声的书面语可以反复阅读并到最后形成理解的语言,而口头语基本上是一种要求立刻被理解的语言。

重复在两者中的使用

口头方式与书面方式在一些重要方面存在着差别。即使语言本身已经有诸多重复,演讲人还是可能以重复来保证听众能理解自己的意思。在口头表达中,为了使组织结构明晰晓畅,口头标记、部分总结和部分提示的运用更加频繁。

口头表达的显著特点是较多采用短句和音节较少的词语。断句和缩略语都是可接受的形式。即使在正式场合,演讲的语言也比同样题目的书面语言更加通俗,更加平实。

不能将口头表达的这些特点看做是制约因素。沃尔特·奥格说,把口语看做缺乏文采相当于把马描述成没有轮子的汽车。要欣赏口语,充分利用它独一无二的特点。话语的节奏和韵律有助于记忆。口头语言的稍纵即逝在演讲者与听众之间建立起纽带关系。使你的耳朵适应口语的旋律,在构思自己的想法时要充分运用口语的特点。

各自的优劣性

从规范程度观之,口头语言的劣势非常明显,它常伴有太多的重复和无意义的语词,成分残缺、搭配不当的语句及秩序颠倒的句子和段落等现象司空见惯。遇到同音字时,还容易使听者产生误听和误解,常常会把“全不参加”理解成“全部参加”,把“上次期中考试”误听为“上次期终考试”。对那些受地方方言影响而咬不准普通话语音的讲者,这种情况更具有多发性。

然而,书面语因其是在口头语基础上提炼加工出来的语言,因此,它一般比较文雅、洗练、通顺、简洁,其规范程度远高于口头语言。

但从效果上看,口语在传播信息和反馈信息的速度方面却又远远优于书面语,而且信息量大。由于讲者与听者共处于同一时境和语境之中,加之讲者在以声传意时,还同时伴有各种态势语,如表情、体姿、手势、语气、语调、停顿等,言外之意和弦外之音也能捉而不漏。

书面语就不具备这种优势。它信息传递速度慢,信息量也相对较少,反馈受时空限制而不及时,甚或完全收不到。尽管它也可以在表达上显得生动、形象,但无论怎样还是无法达到口语那种明确、充分和具体的效果。正如剧作家肖伯纳所说:“书写的艺术不管在方法上修饰得多么好,在表达语调上却是无能为力的。例如,‘是’字,可以有五十种说法,‘是不是’也许会有五百种说法,可书写只有一种。”肖伯纳此说也许有点极端,但道出了书面语不如口头语丰富多彩的事实。

人们在阅读和听讲中的理解习惯很不相同

习惯不同,对书面语和口头语的要求也不同。阅读要求文字表达既准确、简练、通顺、符合逻辑和语法规则,又要经得起反复推敲。而听的语言在听者那里则没有这么多规矩。听者注重讲者所表达的意思,对于规范性问题没有太高的要求。因为人们听的机会远比阅读的机会多,他们对于口语表达中难以避免的缺陷不仅习以为常,而且还因此感到亲切、朴实、通俗而加以容忍。

一个不容忽视的情况是,长期以来,不管教育多么普及,整个民族受教育程度多么高,适宜于听的语言和便于阅读的语言,在习惯上已出现明显的差异。正因为考虑到这一点,播讲长篇历史小说的评书家们,总是要事先把小说的文字语言进行口语化的改写。西方演讲学家曾做过这样两组实验:第一组,将用于阅读的一篇优秀文章不加修改地背诵下来,以地道的演讲方式完整地讲给一组不知情的人听。然后让听者把自己听后的真实感觉和评价意见毫不保留地写下来。第二组,把一次引起过轰动效应的杰出演讲,根据录音一字不差地记录下来形成文稿,交给另一组同样不知情的人去阅读,也要求他们写出读后感和评价。从收集的两组人的评价情况看,前一组听者多数认为,讲者虽然出口成章,显得很有文采,但听起来文绉绉的,文气太重,有些字句听起来耳生,且佶屈聱牙,不懂其意;整个演讲内容的大意算是听懂了,但印象不深,细节不清。总而言之,原原本本的优秀文章不是一篇好演讲词。后一读者组给出的评价几乎是一致的,大家都认为,这不是一篇让人有耐性读下去的文章,无意义的重复、不规范的停顿、太多的语病和不连贯,简直让人怀疑作者是不是一个正常人。

这两组实验很有意思,它表明:文字好读不好听,口语便于听不耐看。语言的这两种形式在接收者那里早已形成不同的接收习惯,人们对听的语言和阅读的语言早就默许了两种不同的要求。

如果你要做演讲,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是:听众是否能听明白我的话,如果演讲者与听众最后在脑海中形成完全相反的形象,那么一定是你的表达出现了问题。

为了让演讲明白晓畅,有两件事情你必须注意。

①努力理清自己的思路。要确凿无误地,而不是大体上明白你希望传达的意思。

②想一想自己的用词造句在听众的眼中会变成哪些意思。

口语化

演讲稿的语言必须保持口语的朴实风格。这种风格的语言平易、上口、入耳、便于传播。演讲是讲给别人听的,这种“双边活动”要求讲与听中间不能有阻隔,而讲的声音是转瞬即逝的,要想让人听准、听懂,就得说听众熟悉而又经常讲的口语。这和其他文章大不相同,演讲语言是平中见奇,浅中见深,寓难以易的。

这里说的口语,不是日常的口头语言,而是经过加工提炼的口头语言,要层次清晰,语句通顺。但是由于演讲要比一般的随意交谈或在非正式场合说话更规范、文雅和生动,也由于许多演讲者在准备稿子的时候常常要堆砌词藻、雕章琢句或摘抄报章,还以为是讲究文采,这就很容易使演讲的语言文章化。

那么,怎样做到演讲语言的口语化呢?

1.把长句改成适合听的短句

演讲的句式要尽量简短,使听众容易把握句子内容。例如,毛泽东在《关于重庆谈判》中说:“事情就是这样,他来进攻,我们把他消灭了,他就舒服了。消灭一点,舒服一点;消灭得多,舒服得多;彻底消灭,彻底舒服。”你看,句式多么简短而又整齐匀称,显得自然流畅。

2.把单音词换成双音词

单音词声音短促,不容易听清楚;双音词存在的时间长,留给听众的印象深。因此,演讲稿中的单音词要尽量改成双音词,如曾—曾经,已—已经,因—因为,应—应该,时—时候、时间、时刻、时分。

3.慎用近音词和简称

例如,把“坚持十年不歇脚”让人听成“坚持十年不洗脚”会大煞风景的。不如说“坚持十年不停步”。又如“打经办”之类的简称,如听众还不熟悉,演讲中第一次提到,最好用全称。

4.把倒装句尽量改为正装句

倒装句具有强调某种成分的作用,是一种常见的修辞方法。

但有的倒装句在演讲稿里讲起来显得别扭,听众不易把握意思。如果改成正装句,就会既顺当又容易为听众所把握。例如:

原句:在开始以前已被打倒,是承认失败的人。

改句:承认失败的人,在开始以前已被打倒。

5.在用词风格上,多用通俗生动的“现成话”,而不要文言夹杂

演讲最忌讳不合时宜的文言夹杂和滥用深奥难懂的成语、典故,因为它不仅说起来拗口,而且听起来也晦涩难懂。例如,有的演讲稿中写到:“我们都是而立的青年,倘不努力奋斗,成功的希望就会化为乌有。”一句话夹杂了“而立”、“倘”、“乌有”三个文言词,听起来实在别扭,至于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听众演讲常用一些邯郸学步、南柯一梦、祸起萧墙之类的成语典故更是不足取的做法。

准确无误

准确,是指演讲稿使用的语言能够确切地表现讲述的对象——事物和道理,揭示它们的本质和它们的相互关系,演讲只有做到语言准确,才可能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准确地表达演讲者的思想感情,才可能使听众准确地感受、理解演讲的内容。

同样的物体或想法可以用许多语句来说明,但是,每句话、每个词都可能与核心意思稍有偏差。如果你的真正意思是说一个人因抢劫“被捕”(程度轻得多)或者“被定罪”(严重得多),就不要说他受到“指控”。要学会区别重要的差别并重视这些差别。

记住,口语比书面语言简单。避免使用显得虚张声势的措辞。

在你草率地使用一个不熟悉的词之前,一定要保证明白它的确切意思。词语误用在听众看来滑稽可笑,往往会给演讲者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设想一位演讲者本来想说“我得出的结论是不可避免的”,而他实际说出的话是“我得出的结论是无法解释的”。

为了生动地传达你的观点,不要把不相关的形象随便加进去,使问题变得混乱不清。

有人控告一位官员接受贿赂,他的妻子这样指责政府预设陷阱:“你们造成了一种犯罪的幻觉,就好像奸污仙境中的爱丽丝一样。”

毫无疑问发言人知道她想说什么,但是我们其他人可没有这么幸运了。仙境是一个疯狂的、不合逻辑的世界,各种力量在其中变化无常,用它来比拟对预设陷阱的指控是非常巧妙的。但是要是真这样表达她的意思,就会使听众对其余的演讲内容置若罔闻,一心只顾考虑这个仙境到底是什么意思。

精练

精练,就是以尽可能少的语言文字,表现出尽可能多的内容,传达出尽可能多的信息量,如古人所说的“文约而事丰”、“言简而意深”。美国前总统里根在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致辞,仅用了16个英文单词,译成中文也只有23个字:“我宣布进入现代化的第23届奥运会在洛杉矶开幕!”短短一句话,将运动会的名称、性质、届次、举办地点和时代特点,全都一清二楚地讲了出来。如此长话短说,言简意赅,怎能不令人喝彩!

邹韬奋先生在1936年10月19日上海各界公祭鲁迅先生大会上的发言,是一篇言虽短而意幽深的独具特色的演讲。其全文如下:

“今天天色不早,我愿用一句话来纪念先生:

许多人是不战而屈,鲁迅先生是战而不屈。”

切中主题的发言,仅区区34字,却引起了发聋振聩的轰动效应。

要做到语言精练,演讲者应对所表达的内容有深刻、透彻理解。只有对要表达的内容理解得深透,才易于把握和概括,才可能给这些内容披上合适的语言外衣。要做到语言精练,还要舍得删削。例如,鲁迅所说:“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在词语的选择搭配上,力求精练,甚至要做到一字不多,一字不少,让人一听就懂,这就是语言上的千锤百炼的功夫。当然,我们提倡演讲语言的精练,绝不是为精而精,甚至到了枯燥贫乏,简单肤浅的程度。我们说的精练,就是以最少的语言表达出最多的内容。如果精练到了妨碍思想内容表达的程度,那就适得其反了。

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军队里,冗长夸大的官僚语言向来是学校或媒体嘲讽的对象。遗憾的是,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丝毫没有影响他们对冗词滥调的接受,至少他们容忍了隐晦的、长篇大论的说教。为了明白地澄清事理,你应该用最少的、浅显直白的话有效地传达自己的意思。

很多时候句子冗长而啰唆都是因为缺乏锻炼。编辑修改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许多人避开了这个过程。这些演讲者在选词造句时喜欢采用机枪型的风格,突突地放出一大通多余的话,用许多近义词指代自己的目标。而条理分明、意思准确的演讲者则更像神枪手,他们小心地瞄准靶子,使每句话都言之有物。

确切具体

你的语言越是具体,越是确切,听众自由想象的余地就越小。当演讲者说“大学运动员的学业标准不够有效”时,一位听众也许会想,“是的,这些标准对于其他同学不公平”,而另一位听众在想“是的,这些标准太低了”,还有一位听众在想“是的,它们应该由每所大学的教师队伍自行设定”。而所有这些想法可能都和发言人的本来意图不相吻合,他可能觉得这些标准太高了。

用语所表达的意思不能过分宽泛。

尽量少用如爱、自由、正义、美等抽象名词,这些词不能指代具体的、有形的事物。如果你没有其他选择,必须使用抽象名词时,要用具体的例子来作为补充,使之易于理解,显得不那么空洞:

对我来说,除了和平,还有什么是最重要的?自由对我来说比和平更重要。

如果我不能想到哪里就到哪里,如果我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上帝,不能和别人聚在一起讨论问题,不能畅所欲言地读书、写字,那么我要奋起反抗,争取这样的自由。

通俗易懂

演讲者尽管思维如智者,说话却必须像常人那样通俗易懂。

如果你从事某种技术性专业工作(如律师、医生、工程师,或是高度专业化的行业),当你与本行以外的人谈话时,要加倍小心地用普通的词句来解释清楚,同时也要说些必要的细节。

一位证券经济商对一群妇女讲话。这些妇女想得知一些有关银行与投资的基本原则,他使用简单的语言,用会话的方式使她们轻松下来。他每件事情都说得清清楚楚,但一些基本词对她们很陌生。他提到“票据交换所”、“课税与偿付”、“退款抵押”以及“短期买卖和长期买卖”,却没有对此做出具体的解释,原来一场精彩动人的讨论就这样变成了一团迷雾,只因他没有明白听众对他的行话并不熟悉。

不过,即使你知道某个关键词听众不会了解,也没必要避免它,只需在使用时尽快解释即可。

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