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天鹅湖(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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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墓园来客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出现在陶妮的坟前。

那是一个男人,三十多岁,身上大衣的颜色和我们屋后屯的土豆一样。他的皮肤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显得太白净了一些,不过衬着他的长长的眉眼,倒也挺好看。冲这一点,我决定还是不把他称作娘娘腔,就像我在学校里被称作娘娘腔那样。

其实我的运动神经很发达,跑步啊,打架啊,我总是第一名,平常对我横挑鼻子竖挑眼的班主任在运动会的时候都会对我露几个笑脸出来,况且我的皮肤也黑——用现在的话说,那是健康的小麦色,仅仅因为我比那些小男生瘦了一些就把我叫做娘娘腔实在不太公平。不过后来据我的同桌告诉我,他们之所以这样叫我并不是因为我太瘦太矮,而是因为我的头发太长的缘故。好吧,如果是因为这一点,那我姑且忍耐下来,因为的我的头发的确长的过分了一些,把全部眉毛和一半的眼睛都挡住了。我的头发一向由我的爷爷来剪,只可惜他总忙着喝醉,经常把我忘记。曾经有一次,我的头发实在太长,连我自己都觉得看不过去,我便偷了爷爷的剪子想自己把它剪短一点,可惜最后我失败了,于是不得不顶着一头像被狗啃过一样的头发去上学。

所以,当我知道这个原因之后,再听见有人喊我娘娘腔,我就装作没有听见了,不会像过去那样冲上去把这样叫我的那个人挥着拳头压在身下。这样也好,因为每次我带着一身伤痕出现在老师的面前的时候,挨批评的总还是我。

老师自然是知道我家的状况的,我想我受到的批评和这不无关系。

我的家就住在这片墓园。墓园建在在半山腰上,周围种了很多的松树,每次太阳下山的时候,白色的大理石墓碑在夕阳的照耀下都会把我的眼睛刺得生疼。住在这里的都是人都是有钱人,不肯再死后和穷鬼们去分享挤挤巴巴的公墓,于是便在市郊的这座小山上为自己建下一所豪宅。

爷爷有时候会在我耳边感慨,人啊,死都要死得高人一等。

其实爷爷这么说是不公平的,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爷爷就不会有现在的工作了。

我的爷爷是这座墓地的唯一的守墓人,常年住在墓园旁边的一所小房子里,他姓龙,而我不知道我的姓,所以也跟着他姓龙。

我和这老头子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的,但对于这一点我并不介意。那些曾经得到父母宠爱而突然失去父母的孩子才会难过,而像我这样,在出生后就立刻失掉父母的人,是不会对此感到一丝一毫伤心的。

爷爷是个很邋遢的人。他的衣柜里只有两件衬衫两条裤子和一件棉袄。天气还不太冷的时候,他就在身上穿一件单衬衫,天冷之后在衬衫的外面裹上棉袄。我记得最初的时候,这两件衬衫的颜色并不是一样的,但穿了许多年,现在的颜色都成了一种灰蒙蒙的黄,不容易辨认出来,所以有的时候,爷爷分不清倒底哪一件才是干净的,就会把脏的那件重新穿在身上。

其实大多数时候也无所谓了,一来他的衣服洗过和没洗过都是差不多的,二来他在这里能常见到的唯一的活人就是我,而我从来不去分辨他的衣服是不是干净。只是有一次,爷爷去学校给我开家长会的时候,我看到坐在他周围的人都掩着口鼻把头扭转过去,才知道这一次爷爷一定把衣服穿错了。

爷爷最大的喜好是喝酒。也或者他并不是喜欢,只是大把大把的时间在眼前摆着,不喝酒又能做什么呢?爷爷自己架设的天线常常信号不好,电视机和摆设一般,至于我,和一个九岁小屁孩的交流显然也无聊透顶,所以爷爷只有喝酒。就着一小盘花生米,爷爷一次喝掉半斤烧刀子是常事。偶尔的,他也会用筷子蘸一点那液体在我的舌头上,味道又甜又辣,偏偏感觉不到爷爷说的酒香,所以我不喜欢酒,倒是那炸得香香脆脆的花生米我很喜欢,待爷爷喝的微醺的时候,我接连在盘子里抓十几颗过去,他从来不会发现。

爷爷唯一的好处就是姓龙了,龙是中国古代皇室的象征,所以我印象里这个姓氏应该是十分高贵的,而且我的班级上并没有一个姓龙的孩子,所以我很骄傲的成为了班上唯一的龙的传人。

只可惜我和爷爷的名字都不好听,倒是有些辜负这个姓氏了。爷爷叫龙富生或者龙贵山吧,我没有弄清楚这两个字确切的是什么,反正是和他的潦倒的状况很不搭调就对了,更多的时候,那些来扫墓的人都叫他老龙——一条垂死而衰老的龙,这个叫法倒是贴切的多了。每每我和爷爷为了什么事情陷入冷战的时候,我就会在心里把老龙这名字叫上许多遍,当然,当着他的面我是一次也没有的。其实我知道,即使我这么叫他他也不会介意,只不过对于这个抚养我长大的糟老头子,心里还有一些尊重存在罢了。

至于我,在我只有小学文化的爷爷的赐予下,有了龙宝这个名字。上小学的第一天,老师点名,当念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全班同学哄然大笑,连老师都忍不住莞尔,我才第一次知道,这并不是个好名字。其实除了大名,我还有个小名,叫小蝌蚪,但由于拿不准这个名字会不会听起来更傻,所以我从来没有和班上的人说过。

这一天是四月七日,清明节刚刚过去,前几天来扫墓的人络绎不绝,这时候差不多每一只墓碑的面前都放着一些花——用花的尸体,祭奠人的尸体,这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好主意。虽然这些花最终自然免不了在墓园里干死的命运,不过这两天花把墓园装点的黄黄白白,还是很好看的。

这个男人的手里也有花,拿的却并不是我常见的黄黄白白的菊花,而是一束红玫瑰,像鲜血一样耀眼。我立刻认出了这种花,因为那个女人有一次拜托我帮她找的就是这种花。

关于我和那个女人的事,我从来没有和爷爷说过。

那是一天晚上,下了一整天的雨停了,可是并没有月亮,爷爷喝过酒,已经睡死在床上。他这一天没有吃花生米,而是买了一些臭豆腐,他吃的津津有味,但我不喜欢那种味道。直到爷爷吃完,那种令人作呕的味道依然充斥在房间里,我被熏的难受,于是跑到墓园里坐着。

那时候班上流行张震的鬼故事,女生被吓得哇哇乱叫,男生虽然装作不怕,但一个个脸都跟涂了胶水似的绷得紧紧的,还是立刻暴露了他们的心虚。完全不害怕的只有我一个人,同学们对此感到惊奇,其实对于一个在墓地长大的孩子,听着骷髅,尸体这样的名词,和他们听别人叫爸爸妈妈的感觉差不多,但我没有告诉他们,因为那种受到女生崇拜的感觉还是挺好的。

所以,看到那女人,或者确切的说,是女鬼,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也没害怕。这墓园就像我的游乐场一样,我在坟冢间奔跑,对着每一张遗像说话,熟悉他们甚至超过熟悉我的同学。我能清楚的记得每一个人的名字,也能记得他们居住的准确的方位。而我对这个女人的印象是格外深刻的,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来看过她。

眼前出现在我面前的女鬼毫无疑问就是那个女人,但她和照片里不大一样,眼前的女人戴一顶公主皇冠,头发梳成一个圆形的髻,像一只小馒头那样扣在头顶,身上是一件白色的连衣裙,但和我的同学们穿的那种连衣裙又不大一样,没有袖子也没有领子,因此整个肩膀和手臂都是裸漏的,裙子的下摆也很短,并且高高地翘起来,从我的角度可以清清楚楚的看见她的内裤。

这女人穿着一套奇怪的衣服出现在我面前了,虽然奇怪,却很好看,我盯着她,差不多看呆了。那女人起初是没有注意到我的,这片小山上没有灯,唯一的光源就是我们住的那间屋子,而这时候爷爷睡了,房子里的灯也熄灭了。

后来是月亮出来了,那女人才看到我。她第一刻看到我的表情仿佛有那么点吃惊,但是很快的,就又恢复了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

女人非常美,不仅仅是五官精致,她整个人透出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气质,就像一个公主。对了,她头上戴一顶公主皇冠,说不定她真的是一位公主。“公主”看着我的眼睛却很慈和,让我立刻喜欢上了她。

女人向我走来,并不是电视剧里鬼魂的那种飘忽的移动,相反,她的步伐很轻盈,及至她走近了,我看到她脚上穿着一双有很多带子绑着脚腕的鞋子,也是白色的。

好看的女人连一双脚也是这么好看。

你是陶妮吗?我记得她墓碑上的名字,这些死人的名字是我认识的头一批字。

她点点头。

你是鬼?

她又点头,笑了。

我是龙宝,住在那儿的。我指了指我和爷爷住的破房子。

她依旧点头,还是没有说话,接着,她用手指画了一个圆形。

圆形让我立刻想到了汉堡包。真可恶,为什么一家肯德基偏偏开在我的学校门前,我每天上学放学都能看到橱窗上张贴的画着诱人汉堡的广告,但是我从来攒不够零用钱买来一只尝尝。

我把我的想法和她说了,她摇摇头,否定了,接着两只手掌顺着圆形的边缘往下走,做出了一只桶的形状。

原来陶妮是不会说话的,可是这样也好,我喜欢看她的双手动来动去的样子,那是一双美到不可思议的手。

我很不争气的又想到了肯德基的全家桶,全家桶我倒是吃过一次。那时候我刚刚上一年级,同学们还不知道我的家庭状况,因而在班上一位同学过生日的时候,我便有幸和全班同学一起被请到他家的豪宅里去了。那一次,我们的零食之一就是肯德基的全家桶,但那时的我还不认识桶上的几个字,而那味道我很快也就忘记了。

我的想象力让陶妮笑了,她将一只手指从那圆的中心竖起来,接着两手的手腕贴在一起,手指微微张开,成了一朵花的形状。

花?

这一次,她终于点头了。

你想要花是不是?

陶妮点头了。于是我在墓地里转了一圈,有个人的家属昨天刚刚来看过他,一束白菊还算新鲜。

我把花捧到陶妮面前,结果她又摇头了。

我懒得再跑回去,于是随手把花放到了陶妮的邻居家。

这时候陶妮蹲下来,纤细的手指指着她的名字,她的名字?我看着那红色的大字,思索着,很快就明白了,于是我说,“你想要红色的花?”

陶妮点头,接着走到不远处一个女人的家门口,指了指她名字中间的一个字,玫。

你想要红色的玫瑰花?

我为我的理解力洋洋得意,陶妮的嘴微微张开了,可是没声音。

你不会说话的?是鬼都不会说话吗?

陶妮笑一笑。

我会帮你把花弄来的。

陶妮对我再笑一笑,走过来,想拥抱我,可是我的身子钻过她的身子,并没有一点感觉。

我再回头的时候,她已经消失了。

陶妮走后,我久久地凝视着她的相片。相片上的人至多不过二十三四岁,很年轻,笑得也很好看,一个人怎么可以在这样一个年纪死掉呢?

第二天放学,我便走到花店去了。我问店主红玫瑰多少钱一支,他打量着我,大约把我当成了一个早熟的不良少年,准备干骚扰女同学一类的勾当。

我看着他的小眼睛转得滴溜溜的,就猜到了他的心思,心想如果你把我轰走我就换一家,反正被人误解已经习惯了,脸皮什么的我早没有了,于是索性就用我的大眼睛盯着小眼睛看,结果小眼睛又转了几圈之后告诉了我价钱。

两块钱,不至于贵的离谱。我掏出我的储蓄买了一支,狠狠心,又把最后的五角钱换了一张包装纸。

回到家,我便把两支花放在陶妮的家门口了,这时候太阳还没下山,我知道陶妮还不能出门。所以等到太阳落山后,我才出来等她。

没有看见陶妮,我却看见了爷爷,将玫瑰花拿在手里。

有人来看她吗?爷爷问我,表情古怪。

我拍被爷爷骂乱花钱,同时,更多的,我是想保守我和陶妮的秘密,所以我对爷爷撒了谎。

爷爷没有再说话,他只是盯着陶妮的墓碑上的相片,很久以后才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这一夜我没等来陶妮,但之后,她个差不多每晚都会出现,每一次,我都会对着陶妮说许多的话。

又一次,我终于忍不住问,为什么没有人来看你呢?陶妮嘴巴张开了,我知道她也在叹息。然后,陶妮便伸出手来摸一摸我的头,现在她已经能很好掌握距离了,远远看起来,她的手便仿佛是真的在摸我的头一般。

所以,你可以想象,当我看到这个男人出现在陶妮的家门口的时候,我是多么意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