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京师法律评论(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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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教改研讨(4)

(2)现代主义时间观也是一种进步观,但这种观念相信时间无限向前的,并没有“末日”。因此,现代经典时期是对末世论的反动,彰显人自身,强调人与神的分离,以马丁·路德和马基雅维利为代表,强调教俗分离,人神分离,人本主义与个人主义兴起,在现代不同阶段形成了经典的法律思想,即带有普适启蒙特征的古典自然法、带有文化决定论色彩的历史法学和强调法律内在扩张性的分析法学,这些法律思想奠定了当代西方法律思潮的主要内容。

(3)当代前沿时期,孕育于现代经典时期,强调不确定性、多元主义和对主体的不信任,法社会学、现实主义法学都是从法律之外寻找法律的意义的主要法学思潮,就是从这种带有后现代意蕴的法律思想,至于批判法学、女权主义法学、法律与文学、后现代法学等,都是对主流法律思想的反叛;这个时代也有人提出重建现代主义,例如罗尔斯、德沃金和哈贝马斯,他们的思想是新时代寻找法律确定性的努力,而且这种努力还没有结束,对中国的意义也非常大。同时,这个时期的法律思想很重视寻找法律的科学基础,法与经济学、法与社会学、法与生物学等交叉学科产生,法律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

第三,整合法理学与当代法律思潮课程,形成“当代法理学”课程设置。当代法理学的教学思路按照法律意义不同寻求路径来安排内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自然法学和社会学法学分别是从法律之内、之上和之外去寻找法的根源与意义,因此从这三种法学流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和代表著作,来讨论三种法学思维的前世今生、发展趋向、主要特色、相互区别、扩展流派以及在各个部门法中的应用,注重当代的法治实践和与部门法的结合。同时,作为进阶课程,注重研究前沿的介绍和研究方法的训练,例如社会学、物理学、生物学等学科对法律的影响。

注释:

[1]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2012年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三等奖获得者。

[2] 也可以冠以“法学导论”、“法学原理”等名称,讲授关于法律最基础的知识,最主要的目标是为学习部门法打下基础。

[3] 也可以冠以“当代法学思潮”、“当代法律思想”等名称,讲授关于法律最基本与最前沿的理论,最主要的目标是在系统学习部门法之后进行理论提升。

对本科教学改革的辅助系统建设的思考

贺丹[1]

在本科教学改革过程中,良好的教学辅助系统的建设,能够较好地促进教学双方主体作用的发挥,成为教学改革的重要后台和基础。我在2010年至2011年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下简称密大法学院)访学期间,对其法学院的教学辅助系统对教学的促进方面深有感触,特将其一些有特色的部分予以介绍,以其对法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的辅助系统建设提出建议。这些部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助教制度、图书馆建设与辅助设施服务。

在助教制度方面,助教的主要工作是协助教师完成教学大纲的制定,教学材料的准备和印刷、网络教学平台[2]的内容的发布、学生作业的收取、教师答疑时间[3]预约以及其他教学辅助工作。在助教人员的来源方面,密大有两种做法,一是由专职的助教人员,一位助教往往同时负责几位老师的教学助理工作;二是由本专业的博士生担任。由于密大法学院的博士生相对较少,因此主要采取的是专职助教的方式。这种制度的优势在于:一方面减少了任课教师的事务性工作,使得任课教师能够更加集中精力在课堂教学方面;另一方面,也使得与教学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报表、教学平台等)更容易统一和规范。

在图书馆建设方面,法学院有自己的图书馆,除丰富的藏书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图书馆的专业人员配备,图书馆的专职工作人员均有法学和图书管理方面的学位,能够对于学生和教师的研究资料的收集搜索提供专业建议。在图书馆的网站上,学生既可以方便地取得对于不同专业领域研究所需要的资料指引,这些都是由图书馆专业人员完成的。

在辅助设施服务方面,主要是计算机等设备设施的辅助服务方面,一方面,密大法学院在学生休息室、图书馆、自习室、走廊等设有打印机和复印机,可进行网络打印,每位学生每学年有600页的免费打印额度,超出部分收费。复印机具有扫描功能,扫描是免费的。另一方面,在入学之后,即有针对新生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培训课程,帮助新生在网络中注册其个人电脑,教授其电脑等法学院设施的使用方法。学校还开设有如何使用Word进行论文排版的课程。这些硬件和硬件服务方面的辅助服务,可以较好地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这些辅助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对于法学院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能够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是一个世界一流法学院应有的教学保障基础。

注释:

[1]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2012年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三等奖获得者。

[2] 在密大每门课程都有一个C-Tool教学平台,功能与我校的BB教学平台相近似。

[3] 被称为“office hour”,每周2~3小时,每个学生20分钟,需要事先邮件向助教预约。

关于教学的一点感悟

廖明[1]

研究生教学与本科生教学有共通的地方,也有很大的差异。共通的地方在于,二者都是教学,都要对学生传道、授业、解惑。差异在于,目标群体不同,目标也不同,因此教学方法也应当有所不同。早在十几年前,笔者还在读本科的时候,笔者的一位老师跟笔者说过,学习法律,读完本科,要能够做到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运用法学原理,分析和解决现实中的案例。近些年来,学生不断扩招,整体素质有所下降,对于大多数法学本科毕业生来讲,这个要求可能有点高。每年的司法考试,极低的通过率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从侧面对此有所证明。司法考试的考题,很多就是大大小小的案例。也因为此,有些学校的本科教学和法律硕士教学,已然以司法考试为纲。是否科学,这里且不讨论。要讨论的是,本科生如何教学?研究生如何教学?

这几年,笔者给法学硕士生上过课,给法律硕士生上过课,也给本科生上过课。笔者粗浅的理解,本科生教学应该紧紧围绕大纲,达到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了解,法条熟悉,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来分析纸面上案例的目标。法律硕士生(仅指本科非法律专业的法律硕士研究生)除此外,还应当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来分析现实中的案例,并初步学习专业论文的写作。

经过本科阶段的学习,法学研究生对于专业知识已有一定程度的掌握,社会经验和知识面更加丰富,理解能力更强,因此,社会对研究生的期望值也更高,要而言之,不但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不但要懂得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问题,而且要能发现问题,提供解决问题的新思路。笔者以为,法学研究生教学一方面应当注重扩展学生的知识面,不同国家处理同一问题的制度规则,不同学者对于同一问题的观点看法要向学生进行全面介绍;一方面应当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具体可以通过分析、讨论制度、规则、案例,以及辩论等手段。

首先,不论是面向何种目标群体的教学,教师都应当具有激情,教师没有激情,学生容易犯困打盹,也就很难跟得上教师的思路,教学效果可见一斑。其次,不论何种教学,都不能照本宣科,尤其不要一本教案教十年,要注意知识的更新,尤其是引证最新的事件案例来用于教学,这样学生才能激起学生的兴趣和热情。最后,教学的形式应当活泼多样,教师要注意与学生的互动。对于教学,笔者还未入门,但有一点,笔者是引以为豪的,那就是不论面向何种目标群体的教学,都鼓励学生随时打断,随时提问,不论何种问题,笔者尽力回答。所谓“没有愚蠢的问题,只有愚蠢的回答”。对于笔者不知道的,笔者则与学生一起讨论,并鼓励学生批判教师的观点。“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一些时候,学生的问题、学生的看法也能给教师很大的启发。

以上文字,不成熟之处,敬请各位方家批判指正。

注释:

[1]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讲师,法学博士。2012年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三等奖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