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破译奥秘大世界丛书:破译神奇动物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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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动物特异行为之谜(9)

惊人的高速游动本领

你知道关于海豚的“格雷怪论”吗?1936年,英国研究水生动物运动的科学家格雷发现,海豚的游动速度远远超出了它的肌肉所能胜任的限度,根据计算推出的结论是,海豚游动的时速不可能超过20千米,而事实上海豚在水中的速度可达每小时40~48千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格雷当时提出两种推测,一是认为海豚的肌肉可能具有超自然的高效率,比一般哺乳动物的肌肉强6倍;二是认为海豚可能有某种奇怪的方法可减少水的阻力,这就是被人们称为的“格雷怪论”。

后来的事实证明,格雷提出的第一种可能是不存在的。而格雷提出的第二种可能却被美国的马.克拉默通过实验所证实。克拉默用普通外壳板制成了一个与海豚大小和形状相同的模型,他发现在水中二者运动时,海豚受到的阻力比模型要小9/10,海豚的皮肤富于弹性,不沾水,高速游动时可减少阻力。

那么海豚减少水中阻力的生理机制又是怎样的呢?对此的推测、假说颇多,可谓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海豚的皮肤能分泌一种润滑剂,而事实上海豚连皮脂腺都没有,更谈不上有分泌物了。还有人认为海豚的皮肤常脱落表皮,从而也清除了身上的附着物,使得前进速度不受影响,但这种说法也并非无懈可击。还有人认为,海豚在高速游动时,热量从皮肤上一点点传导下去,这样能减少身体周围形成的紊流。还有一种假说是,海豚的皮肤表面能减少水的阻力,一旦前进速度提高,可消除紊流现象。

克拉默试图从海豚的皮肤结构中寻找减少阻力的答案。他发现,海豚的皮肤由1.5毫米左右的极软的海绵状表皮和6毫米厚的致密而结实的真皮构成,这种皮肤结构可像减震器一样,有效地防止身体表面产生紊流,使之快速前进。克拉默人工仿制了一种海豚皮,并把它套在鱼雷模型上,结果它在水中受到的阻力比普通模型小60%。

但是,人工仿制的海豚皮终究不如海豚的皮肤,前苏联的女科学家尔.舒尔金娜分析说,这是因为海豚有大量神经通向皮肤,能积极地操纵皮肤。她还研究了海豚胸部、腹部、背部的皮肤肌肉,发现这些肌肉收缩时,整个皮肤层都能活动,使体表肌肉此起彼伏,呈波浪状,以便减少水中阻力。

海豚高速游动的原因是否是如上所述,还有待于生物学家们的进一步研究和证实。

海豚睡眠之谜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按说,动物运动了一段时间,就会疲劳,就需睡眠。任何动物在睡眠时总有一定的姿势,这时身体的肌肉是完全松弛的。可海豚却从未出现过肌肉完全松弛的状况,难道海豚不睡觉吗?

美国动物学家约翰.里利认为,海豚是利用呼吸的短暂间隙睡觉的。这时睡眠不会有呛水的危险。经多次实验,他还意外地发现,海豚的呼吸与其神经系统的状态有特殊的联系。里利在自己的著作中记载了这一发现:把海豚放在一张实验台上,然后给他注射一定量麻醉剂,剂量是每千克体重约30毫克。半小时后,令人沮丧的后果发生了:海豚的呼吸变得越来越弱,最后死了。以后的实验证明,海豚不宜注射麻醉剂,否则会死亡。

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初步的解释是,海豚是在有意识的状态下睡眠的。因而对海豚的神经系统施加轻度影响,必然导致海豚死亡。

海豚的睡眠之谜,引起了研究催眠生理作用的生物学家的浓厚兴趣。他们将微电极插入海豚的大脑,记录脑电波的变化,还测定了头部个别肌肉、眼睛和心脏的活动情况,以及呼吸的频率。结果表明,海豚在睡眠时,呼吸活动依然如故。与其他动物不同的是,海豚在睡眠时依然游动,并有意识地不断变换着游动的姿势。进一步的研究证明,睡眠中的海豚,其大脑两半球处于不同状态。一个半球处于睡眠状态时,另一个却在觉醒中;每隔十几分钟,它们的活动状态变换一次,很有节奏。正是海豚大脑两半球睡眠和觉醒的交替,维持着正常呼吸的进行。而麻醉剂一下子破坏了了:脑两半球的正常平衡,使之都处于休眠状态,从而阻塞了呼吸的进行。

到目前为止,人们仍没有真正看到睡眠中的海豚。但科学家们正在作出极大努力。他们坚信,研究海豚的睡眠,必将为揭示人类睡眠之谜提供新的启示。

鹦鹉本领之谜

鹦鹉是很受人们青睐的。它们形态奇特,羽色华丽,不仅擅长学舌,还有其他许多有趣的行为。

巴西人饲养笼鸟极为流行。里约热内卢的土木工程师苏泽.乔格艾伯托说:“爱鸟像传染病一样,如果你家里没有一只鸟,你会感到很不自在”。在巴西的普通居民家庭中,常常可以看到一只鹦鹉坐在餐柜后面,客人进门时,就会致欢迎词:“你好!欢迎你!请坐!”

巴西各阶层的人都爱养鸟,养鸟并不光是老年人解闷的业余消遣。一位女孩对摄影师说:“我也爱鸟,特别是彬彬有礼的鹦鹉;我叫杰奎琳,就是采用同我接吻的长尾小鹦鹉的名字,因为我喜欢它”。

美国圣地亚哥动物园有一只经过训练的鹦鹉,能帮人脱鞋。每当参观者进入飞鸟馆忘记脱鞋时,它就立即飞过去,停在人的脚旁轻轻地啄松鞋带,并喳喳叫个不停,催促人把鞋子脱下。鹦鹉的这一举动,比管理人员有用,参观者十分乐意将自己鞋子马上脱下。

美国芝加哥的一家动物商店里有一只名叫“阿列克塞”的鹦鹉,只要顾客一进门,它就用动听的声音说:“亲亲我们吧!”这使顾客高兴并加以夸奖。据说,由于阿列克塞的功劳,这家动物商店生意兴隆。

充当“主婚人”

鹦鹉被训练用来宣读新婚誓言,有它出席,不但使新婚夫妇心绪放松,还增添婚礼的热闹与喜悦。在墨西哥,有位牧师养了一只名叫“鲁高”的鹦鹉,在主人训练下它会念新婚誓言。此事传播开来后,不少人都邀请鲁高念新婚誓言,这使得它十分忙碌。有一次,那牧师主持的婚礼进行到一半,鲁高忍不住了,提前宣读起来,且一字不漏,又婉转动听,使新人和宾客欣喜若狂。

鹦鹉充当主婚人的事发生在英格兰的彭森斯镇。一只名叫“莫蒂”的金刚鹦鹉,在地方执法官赫德斯的调教下会向新人提问。有一天,格雷格和玛纳在赫德斯的办公室举行婚礼。起初,新人有点紧张,可是当莫蒂尖声地说:“现在我们相聚在这儿,参加一对新人婚礼……”时,新人和宾客都不由自主地喝彩叫好。莫蒂提了些问题,新人迫不及待地回答:“我愿意”。莫蒂宣布他们为合法夫妻后,还讲了一通婚姻的重要性。事后新娘说:“我们简直不相信它是在背词句,除了几声尖叫以外,它的话语几乎与人无异,这个婚礼太令人难忘了!”

鹦鹉学舌在古代

鹦鹉学舌,不只是现代的热门话题,在我国古代同样为人所关注。

最早记述鹦鹉能言的是《礼记》。随后,到了唐朝,宫中养鹦鹉成风。唐敬宗室历进士朱庆余写的七言绝句《宫词》中有这样一段:“寂寂花时闭院门,美人相并立琼轩。含情欲说宫中事,鹦鹉前头不敢言。”这里写后宫失宠的嫔妃见到学舌的鹦鹉,都不敢言语,怕把话泄露出去,招来杀身之祸。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和元稹的《感事发愤十七首》的第十首《和大嘴鸦》中,把鹦鹉喻为敢于直谏的谏官,因而让鹦鹉得了个“谏鸟”的美名。这也说明鹦鹉的“语言才能”不凡。

在《红楼梦》里也有鹦鹉的趣事,例如第33回中黛玉走到鹦鹉面前,以手扣架,说:“添了饮水不曾?”那鹦鹉便长叹一声,竟大似黛玉素日吁嗟音韵,接着念道:“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依知是谁?”黛玉、紫鹃听了都笑起来。紫鹃笑道:“这都是素日姑娘念的,难为它怎么记住了!”这两句诗如只是听听是记不住、学不像的,一定要反复地教它,才能学会。第89回写黛玉窃听了紫鹃和雪雁的私语,这时架上的鹦鹉突然叫唤起来:“姑娘回来了,快倒茶来!”这一来把紫鹃吓了一跳,遭到紫鹃的责骂。这说明鹦鹉不知道自己所学的话是什么意思,否则它怎么会如此不知趣呢?

民间传说,李鸿章在任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时,听说慈禧太后驾临天津,为了讨好取宠,他让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佣扮成后妃模样,教一只黄鹦鹉学说“老佛爷万岁”。它每学一次,便喂一点食物。当慈禧太后驾到那天,李鸿章把它献了出去。初时,慈禧太后听了满心欢喜,但这鸟儿说这种奉承的话不分场合,例如她正在吃饭也说“老佛爷万岁”,正在小睡片刻时也说“老佛爷万岁”,这一来反而使她吃不好睡不稳,干脆让李莲英送还给李鸿章。李莲英为此还吟了一首打油诗:“鹦鹉学舌真不赖,讨好太后一时爱;谄媚之言须万变,只会一句谁不怪?”这毕竟是传说,但通过鹦鹉学舌讽刺了那些溜须拍马的人,真是入木三分!

学舌本领真高明

鹦鹉学人语虽不知其意,但学本领却非凡。它不仅能讲一般人语,而且还能背唐诗和唱歌曲。新加坡著名音乐家林哲源夫妇饲养的一只翠绿色小鹦鹉,天生异禀,模仿能力和记忆力特别强。被取名“得能”的这只南美洲来客,当着8名记者朗诵中国唐代诗圣李白的名作《静夜思》,从第一句“床前明月光”到最后一句“低头思故乡”,一字不漏,而且抑扬顿挫,令人大开眼界。除了唐诗外,得能还会唱3种语言的歌曲:3首英文歌,1首马来西亚民谣和1首中文歌曲《康定情歌》。

学外语确实也是鹦鹉的“天才”。美国鸟类学家杰纳博士驯养的鹦鹉“贝蒂”,特别机灵聪明,除中文外,它还学会用英、法、德、俄、意大利、西班牙、日、阿拉伯和印第安9种语言发出简单会话。若用上述语言中的前5种,它会说:“您好”、“晚安”,用阿拉伯语会说“真主保佑您”以及印第安人说的一些诅咒语,非常招人喜欢,被戏称为“语言大师”。

鹦鹉学舌不仅语种丰富,而且也有一定深度。匈牙利的佩奇中学有位女教师,为了测定鹦鹉的“智力”,破例收了一位鹦鹉学生。她教授那只鹦鹉4年匈牙利文,通过特殊的考核,那只鹦鹉学会了100多个动词,大约27条文法通则;此外,它还能相当准确地“变化”它所熟悉的动词。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玛克教授,教的是西班牙语,他平时教一只名叫“派柯”,的鹦鹉西班牙语,派柯竟然学得十分到家,就连西班牙人都听不出有丝毫毛病。有时为了教学的需要,他让派柯上课堂作示范,结果学生很快就掌握了西班牙语的发音。玛克教授认为:教师不会有精力和耐心上百次地去重复同一个单词的发音;而鹦鹉的发音不仅比录音机生动、活泼,而且能做到不厌其烦,从而激起学生的极大兴趣。鹦鹉竟成了语言学家的得力助手,这简直令人难以相信。

法国玛丽特夫人的宝贝鹦鹉“菲菲”,不仅能用法语对话、朗诵和歌唱,还能背诵莎士比亚名剧片段。菲菲随主人到世界许多地方演出过,赚钱无数,倍受主人宠爱,因而玛丽特夫人花20万美元为菲菲作了鸟寿保险,并聘请保健医生,每餐还为菲菲端上精美的高级饮料。

1981年,美国曾举行过一次鸟儿学舌大赛,最能说会道的一只名叫“普鲁德尔”的非洲灰鹦鹉,一举夺得冠军——它一口气说了1000个不同的英语单词。最近,又在英国伯明翰的国家鸟届展览中心举行了一次鹦鹉学舌大赛,参赛的鹦鹉共约1万只。夺魁的是一只名叫“彭尼”的20岁叫埃塞克斯的鹦鹉。它能模仿婴儿的哭泣声、狗叫声、猫叫声,还能发出哭声,甚至唱歌剧。

出色的警卫员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雷达还没有普遍使用。当时,英国军队常遭德国飞机轰炸,军方苦无良策,一位鸟类学家建议应用鹦鹉报警,于是军方采纳了这一意见,赶紧训练了一批报警鹦鹉。此法果然有效,每当德军飞机临近前线阵地,担任警戒的鹦鹉就会及时报警,使英军做好防空准备,大大减少了损失。战争结束,英王嘉奖这批有功的鹦鹉。今天鹦鹉还充当了“警官”,如美国洛杉机警察大队中就有一只名叫“皮尔特”的鹦鹉警官。它戴着当地警察署颁发的警官证书,在马路上执勤。它的职责是提醒孩子们在穿过马路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英国《新闻周刊》曾报道一则奇特新闻;三个小偷乘鹦鹉主人外出之机人室行窃。女主人回来发现家里失窃,就向警方报案,并反映自遭窃后,家中的鹦鹉常常嘀咕:“罗伯特,过来!罗宁,过来!”警方据此线索传讯了两名嫌疑犯。在审讯中,他们供认那天晚间行窃时,暗中忽然传来一声响动。当他们惊慌失措,正要逃走时,另一名同伙急忙招呼:“罗伯特,过来!罗宁,过来!”小偷们万万没有想到,这话竟被鹦鹉学去,使他们露出了马脚。

英格兰南部某地有一个小偷,潜入一户人家正要行窃,忽然听到角落里传来尖叫“滚蛋”!小偷以为自己的行为败露,赶紧拔腿就逃。实际上,那是一只叫“约瑟”的鹦鹉在学舌,它已有7岁了,它平时学会这句骂人话,那天用得正是时候,为主人立了一功。

在英国的布里斯托尔,有家宠物商店,那里出售鹦鹉。有一次,一只鹦鹉被窃,但过了36个小时后竟物归原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原来,这只鹦鹉被小偷窃走,到了小偷家里后,它不断地叫“窃贼”“窃贼”,使小偷心惊肉跳、坐立不安,只好将它送走了事。

据说,日本有一名窃贼,曾训练鹦鹉盗窃金银财宝,开头几次都十分成功,但后来却露了馅。当警视厅几位侦探来到窃贼家盘问他时,鹦鹉忽然发话:“是17克拉绿宝石钻戒吧,我可没有偷!”这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把自己的主人给端了出来。

一天夜晚,东京中野区职员阿部靖弘一家四口人都已入睡。没有熄灭的烟蒂引燃了一个纸篓。这时,在门边笼子里的鹦鹉发现了火苗,高声喊叫:“妈妈,妈妈!”并在笼内使劲扑动翅膀。阿部靖弘被鹦鹉的叫声唤醒,他赶紧叫醒一家人,把已燃着了的沙发和柜子上的火扑灭,避免了一场火灾。

导盲测天当裁判

美国鸟类学家伯鲁克发现,鹦鹉不仅会学说话,它的视觉比犬敏锐,所以它们可以替代犬为盲人引路。经过训练的鹦鹉停在盲人的肩膀上,能眼观四面八方,及时向盲人发出“进”、“停”、“朝左转”、“向右转”的信号,使盲人顺利地在马路上行走。人们甚至称赞鹦鹉比向导犬或盲人电子手杖更好。此外,鹦鹉的寿命较长,盲人往往终生只需养一只鹦鹉就够了,何况还可以长期以它作伴,真是一举两得呢!

美国生物学家伊佩尔贝格驯养的一只非洲灰鹦鹉,能以哼不同曲子的方式预报天气。当它哼施特劳斯的作品时,必定是山雨欲来;当哼起“桑巴”,暴雨即将来临;当它反复哼雄壮的进行曲时,当地人就要预防飓风的袭击。伊佩尔贝格夸赞这只灰鹦鹉:“用哼乐曲来预报天气,使人既是享受又能预防,这在动物界是独一无二,真是妙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