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旧制度与大革命(政务版)
36407500000014

第14章 中观卷 大革命缘起之政治体制性诱因(9)

譬如1764年市政改革期间,一位总督就否必须保留手工业者和其他小民选举行政官员的权利询问一座小城市的市政官员。得到的回答是:“人民从来没有滥用过此项权利,因此给他们保留挑选官员的权利无疑对他们是一种安慰,但是,为了维持良好秩序和公共安定,这个权力最好还是交给显贵会议。”之后,总督代理告诉总督说,他已召集六名“优秀的城布公民”前来总督官邸举行秘密会议,在会议上这六名优秀公民并不赞同像市政官员们建议的那样将选举权交付给显贵会议,不过他们退而求其次,一致同意将选举委托给构成显贵会议的不同团体中的若干代表。比起那些资产者,总督代理更支持人民自由权,在转达资产者的意见的同时,他也曾评论道:不过对于手工业者来说,缴纳税款却没有权利决定如何使用这笔钱,这确实是一件让人难以忍受的事情,而那些征收税款的人,自己享有免税特权,反倒跟自身利害关系不大。”

以上是从资产者和资产者的相互关系来叙述他们与平民的分离,现在让我们把人民放在一边,单独考察资产阶级本身,就像当初我们把资产阶级放在一边单独考察贵族阶级一样。

通过这种考察我们会发现,资产阶级当中也被分成了许多小群落。尽管他们看上去是一致的,但是依然能够找到大量可分离粒子。我曾经考察过一座小城市的显贵,发现他们竟然拥有36个以上不同的团体。这些团体本身规模极小,而且正在不断地向更小的方向分化,它们每天都在清洗内部的异己力量,以便把自己浓缩为为单一原素,而有些团体已经完成了这样一番的清洗,成员缩减到三四人——有趣的是,他们内部的争吵反而更加激烈。

这些团体各自拥有一些小特权,并且因此相互分离,相互之间处于无休止的斗争中。他们的争吵令总督和法官都觉得头昏脑胀。

这种斗争在显贵大会上走向白热化,在箭城,由于面包师团体的地位压过了假发师团体,假发师们立刻宣布罢席以示抗议,他们宁可放弃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权也不愿意自己的尊严受贬。这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如果一座城市中的部分显贵顽固拒绝履行公共管理的义务,原因往往是“因为会议接纳了几个手工业者,而占首席的资产者们不屑于和他们为伍”。

在政府机构中,这种相互分离依然存在。有一位总督也曾说过:“如果让以为公证人来担任法官助理的职位,其他显贵会感到十分厌恶,因为公证人都是些是出身卑微的人。

回到我上面举的例子,六位“优秀公民”可以随随便便就决定了必须剥夺人民的政治权利,可是当问题涉及到关系到哪些人将成为显贵,在他们之间又会确立怎样的地位时,他们窘迫地沉默了,因为他们各自之间都隶属于不同的小团体。

就是在这种鸡毛蒜皮的摩擦中,法国人的虚荣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升华,却遗忘了公民正当的自豪感。在16世纪,尽管各种行会组织早已存在,但其成员在处理好他们各自联合会的事务以外,还会和其他人联起手来,共同照管城市的普遍利益。可是到了18世纪,他们全部变成了一群闭关自守的自私自利者,几乎不再关心城市的整体利益,只是派委托人象征性地打理一下公共事务。

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这是每个小团体共同的想法。

个人主义并不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本能,而是后来才养成的恶习,在我们祖先的时代,没有一个个人可以脱离团体而存在。但是在法国社会,却滋生了许多小团体,每个小团体都只顾及自己的利益。

这种思想我称之为“集体个人主义”,是从集体主义到真正的个人主义的一种过渡形式。

这就是最令人感到奇怪的地方,人们彼此隔离,彼此却又变得如此相似,只要把变换一下他们所处的位置,你就在也认不出他们。

而且,如果深入探究他们的思想,你会发现,即使是在最自私的小团体中,他们也知道这种分隔并不符合公共利益,也不符合常理,而且从理论上说,他们已经向往统一。他们之所以都坚持着自己的特殊地位,只是因为其他人也都有自己的特殊地位。

换句话说,只要任何人都不享受特殊,他们是愿意融合为一个整体的。

第十节 自由的消逝与各阶级的分离注定了旧制度的灭亡

在前一章我描述的问题在法国旧制度从被侵蚀直到被摧毁的过程中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是法国旧制度机体上最致命的病毒。现在我要进一步探讨这种致命病毒的根源,还有这种疾病带来的其他并发症。

我们先来设想一个情景:假如英国人从中世纪开始就像我们一样完全失去政治自由,那么英国的贵族也很有可能会像我们一样相互分离,各阶层之间相互攻讦,然后,贵族阶层会和人民分离,孤立的保存着自己的血统。

幸好这些不会发生,因为自由的社会和对自由政治的渴望迫使他们始终相互往来,以便必要时取得一致。

有意思的是,尽管英国贵族的野心是有目共睹的,但正是在这种野心的驱使下,他们竟然能在必要时和其他阶层保持友好,并假装将他们跟他们和衷共济。

阿瑟·扬讲过这样一件事:有一天,他来到利昂古尔公爵家,表示想和附近最能干最富裕的几位农民谈谈,了解一些情况。公爵立刻让管家把这几个人找来,然后和全家一起吃饭,聊天。阿瑟·扬评论这件事情的时候说:三四个庄稼汉可以和领主一同进餐,并被允许坐在上流社会的贵妇人们当中。这样的事情在英国并不罕见,但是在法国,这种事情简直不敢想象。”

不要以为这是法国贵族的傲慢使然——事实上,英国贵族天性更加傲慢,更不愿意与所有地位低下者厮混在一起,但是贵族制在英国的尴尬地位逼得他们不得不改弦更张,如果收敛自己的傲慢能够维持统治,他们愿意表现出自己的亲和力。

几个世纪以来,英国各阶层的税负已经实现普遍平等,即便有不平等,也是为了保障贫苦阶层的利益。在英国,享受税收特权的人是穷人,而法国却是富人在享受特权,在英国,贵族承担最沉重的公共负担,以便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而法国的贵族直到灭亡后仍保持兔税权,作为失去统治权的补偿。

这是一个很可怕的差异,如此迥异的政治原则,会把两个国家各自引向何方?

14世纪的英国和法国似乎都认同一句格言:“没有纳税人的同意就不得征税”对于这句格言,人们最普遍的理解是:违反它就等于实行****,恪守它就等于服从法律。在那个时代,法国和英国的政治有很多相似之处,遗憾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民族的命运已经在走上了两条不同的道路,渐行渐远,就像两条直线,从同一个点出发,以微小的角度差异向同一个方向延伸,可是延伸地越长,两条线相隔就越远。

我敢断言,这一命运的拐点就出现在国王约翰被俘、查理六世疯癫的那段混乱,疲惫不堪的岁月中,从那时起,国王便可以不经国民同意便确定税务制度,而贵族自己享有免税权,便听任国王向第三等级征税。这是从那一天起,法国旧制度全部的弊病与祸根都已经种下,今后漫长的岁月里它们将不停地旧制度的生命,并最终摧毁旧制度。

这就是为什么我很欣赏科米内的一句优美而又富有远见的话:“查理七世终于实现了不需各等级同意便可任意征派军役税的梦想,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已经王国身上切开一道伤口,鲜血将长期流淌。”

让我们一起来回忆一下,这道创口是如何一天天扩大,一天天溃烂。

正如福尔勃奈在他的作品《法国财政研究》中所说的,中世纪国王的日常生活来源都是靠自己领地的收入,而除此之外的特殊需求则由特殊税收来提供的,而这些必须由教士、贵族和人民共同负担。”

法国的三级会议制度正是体现了这一特点,在14世纪,每一项税收的确立都必须经过三个等级的投票表决,而且这时期设立的税收几乎间接税,也就是说,所有人都都在纳税人的范围内。当然,有时候也会设立一些直接税,那个时候征税的依据不是财产,而是收入。贵族、教士和资产者都必须将他们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在一年之内向国王上交。需要说明的是,我所说的税收,也包括同一时期由各省三级会议所指定的地区性税收。

当然,哪怕是在那个时候,军役税也从来没像贵族摊牌过,因为贵族本来就有无偿服兵役的义务,不过当时的军役税大多只在领主的领地内征收,而不是整个王国范围。

为什么军役税会变成一项全国性的税收,并让除贵族外大部分人都痛恨呢?原来,当国王打算凭借自己的权威绕开三级会议直接征税的时候,他正处于王权和贵族激烈对峙的特殊时期,为了不触及贵族们敏锐的神经,他必须选择一项看来不会直接损害贵族的税收,所以,国王选择了贵族们拥有免税权的税:军役税。

而军役税恰恰实在已经存在的个别不平等中,又加上一项更普遍的不平等,从而加剧并维持所有其他的不平等。

从那时候开始,随着中央政权的强化,国库的需求越来越大,军役税也随之扩大,不久便增加到十倍之多,此后所有新设的税收都被冠以军役税的名义。就这样,税收不平等日益加剧,进一步导致了各阶级之间彼此分离,孤立,其深刻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

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怪现象:最有能力纳税的人被免税,最无能力纳税的人却必须缴税,当税收以此为宗旨时,就必然要导致最可怕的后果—富人免税,穷人交税。据说,马扎然曾经设想重立一个税种,征收对象是全法国的豪门贵族,但是他的设想立刻遭到了当事人的反抗,无奈之下,他只能继续把税收转移到军役税上。马扎然本想向最富有的公民征税,但最终还是落到了最穷困的公民头上,尽管国库并没少收一文钱。

毕竟从只从贫苦老百姓上征收的税益很有限,而国王的需求确实无穷的。尽管如此,他们也不愿召开三级会议讨论国家财政问题,更不愿向贵族征税从而给贵族要求召开这类会议的机会。

正是在这种尴尬的境地下,国王们练就了一身不可思议的理财本领,取之不尽,却危害无穷,在君主制最后的三个世纪当中,国王们一直都在变本加厉地使用这些手段。

只有仔细研究旧制度的行政和财政史的人才知道,即使是一个温和的政府,如果失去了监督和权力的制衡,并且摆脱了对革命的恐惧,在对金钱的极度渴求之下它会作出多么粗暴而可耻的事情。

我们在历史记载中可以看到许多类似的记录:王室财产被出售后旋即收回,理由是“不可出售”,契约遭到破坏,已经取得的权利被人剥夺,每逢危机国家债权人便被毫不犹豫地牺牲掉——总之,国家不断失信于民。

连贵族们终身赐与的各种特权都随时可能被收回,路易十四曾经一次性取消了92年授予的全部贵族头街,尽管其中大部分还是他亲自授与的,想要保住自己的头衔就必须重新掏钱买,80年后,路易十五也如法炮制了这一招,在整个17世纪和18世纪期间,那些渴望成为贵族的人被迫一次又一次花钱购买空洞的荣誉或不公正的特权,尽管他们为此已经多次掏钱。如果你能理解他们那因为虚荣心而导致的痛苦,你就会同情这些不幸的受封贵族。

为了向城市、社区和收容院借钱,国王强迫他们违背自己的诺言。教区也被命令不得兴办有益的工程,怕因此而分散资财,不能照额缴纳军役税。

除此之外,自卫队士兵也被规定不得找人替代,据说是怕抬高国家的征兵成本。

据说总监奥里先生说,桥梁公路工程局局长特律代纳先生曾设想过一个方案,让各区居民提供一笔资金用于该区的道路维修,以取代公路徭役,但是这个方案后来没有执行,其原因十分发人深思:他们害怕最后无法防止国库挪用这笔钱。于是,人们不得不选择更多的税收和修公路的徭役。

我敢说,如果一个普通公民敢用路易十四支配国家财产的方式来支配自己的个人财产,那么他就逃脱不了牢狱之灾。

有一种方法可以帮助你深入透视我们的国家机构:假如你发现某个与时代精神背道而驰,只能依靠加剧其弊端而维持下来的中世纪旧机构,或者你遇到某种有害的新机构,再深入挖掘下去,你会发现这些机构的存在只是为了应付某一项突发奇想的财政措施,它们当初可能只是权宜之计,到后来却转变为制度。而这些权力机构,正是解决这些问题存在的。

很久很久以前,当平民拥有贵族财产的时候,他们必须缴纳一种特殊的税收:封地获取税。封地获取税加剧了平民和贵族之间的矛盾,而这种矛盾又进一步助长了这种税负,众所周知,拥有地产是使人与人同化得最快、最好的方法,但是封地获取税却在为这种融合制造障碍,一道鸿沟就这样每时每刻在贵族所有者和他的平民邻居之间人为地划分出来。与之相反的,英国早在17世纪以来就废除了世袭领地与平民占有土地之间的差异,使得这两个阶级空前的凝聚。

14世纪时,封地获取税税负还很轻,并且要很久才征收一次,但到了18世纪,由于贵族消亡速度的增长,这项税收变成每20年就催征一次,而数额高达平民的全年收入。即使土地获得者逝世了,他的继承人也必须接着缴纳。1761年,图尔衣业协会就曾说过:“这项制度严重危害了对农业技术的进步。毋庸置疑,在国王向臣民征收的所有捐税中,没有哪一项在农村像封地获取税那样使人恼怒难以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