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建工作实务丛书:邓小平理论(下)
36242100000007

第7章 民主、政治理论(2)

是党风建设和国家政权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它的基本要求是,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清正廉明,奉公守法,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使党和国家机关成为廉洁、高效、遵纪守法的机关,加强廉政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使党和国家机关永葆为人民服务的本色,以便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做主。进行廉政建设的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应充分发挥国家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作用。廉政建设工作要同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结合起来,通过法律和制度来保证党和国家机关的廉洁,制定制度要切实可行,执行制度必须严格,搞好廉政建设,应建立并逐步健全人民检举制度,在各级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设立举报中心,以及时揭露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贿赂、贪污、偷税、抗税、挪用公款、出卖国家秘密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要加强对监督部门的制约监督,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把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地抓。各地区、各部门、各机关单位要从自己的具体情况出发,确定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健全党内民主监督,严肃党的纪律,以推进廉政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巩固人民政权,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发展经济的战略目标,在国际上需要有一个和平的环境,在国内需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只有这样才能够集中力量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好;没有稳定和团结,一切都谈不上,因此,维护国家的稳定,维护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应该看到,国际上的反动势力,从他们的“和平演变”政策出发,时刻企图在中国挑起动乱,进行颠覆;在国内也存在着某些不稳定的因素,特别是少数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的敌对分子,也在梦想搞乱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对此,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要保持高度警惕,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形式的动乱。

社会主义法制

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被奉为法律的意志的集中表现,即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社会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按照立法程序把自己的意志制定成法律和制度,以及由此而建立的法律秩序的总称。它代表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集中反映了领导国家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政策和政治主张。它的根本任务在于打击敌人,保护人民,保障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巩固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法制包括制定法律、执行法律和遵守法律三个方面,它的基本要求是:①“有法可依”,即及时制定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需要的、体现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意志,确认和保护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法律、法令、条例、决议及地方法规等等,以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②“有法必依”,即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③“执法必严”,即严格地执行法律规定,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绝不许徇私枉法。④“违法必究”,即指不管任何人,只要违犯了国家的法律,必须毫无例外地追究其法律责任,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法律的尊严。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民主密不可分。社会主义法制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调节人民之间的关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的过程,就是社会主义民主逐步制度化、法律化、正常化的过程。

消除“人治”

相对法治而言,某些剥削阶级思想家提出的依靠统治者个人的贤明治理国家的一种政治主张。这种主张认为,治理国家不在于有没有法律,而在于统治者是否贤明,强调统治者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这种主张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一直流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党制定了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取得很大成绩。但是,由于长期受封建主义的影响,由于历来只有“人治”的习惯而缺乏法治的观念,因而“要人治不要法治”思想长期流行,“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的不良现象屡屡发生。党和国家的重大问题不是通过法定程序来解决,往往是个人决定。以人代法,以言代法,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以致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指导思想,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走上了正确发展的道路,随着各种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全民普法宣传和教育,人们的法制观念逐步提高,基本实现了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现在,全党全国人民正在按照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努力克服官僚主义现象和封建主义影响,为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力、充满活力的政治体制而努力。

解放军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

从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学说的观点看来,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无产阶级专政的首要条件就是无产阶级军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唯一宗旨的无产阶级军队,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艰巨斗争中,解放军战胜了国内外强大的敌人,为共和国的建立,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后,解放军在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斗争中,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社会主义的中国,解放军担负着巩固国防,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的光荣任务。虽然当前国际形势趋向缓和,大的战争可能一时打不起来,但战争的危险并没有完全排除,国际反动势力并没有放弃颠覆社会主义中国的阴谋。在国内,虽然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但还有形形色色的反革命分子,一直企图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他们同国际反动势力相勾结,构成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威胁。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强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就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最重要的力量,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可靠保证。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是四项基本原则内容之一。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行动指南,以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为最终目标。它除了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益以外,没有自己任何的特殊利益。它有严密的组织和铁的纪律,能战胜各种困难去争取胜利,近80年来,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又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历史证明,社会主义的命运是同党的领导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中国没有任何其他的政治力量,能引导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的未来。任何动摇、削弱以至摆脱党的领导的企图,都只能给中国造成倒退、分裂和混乱。这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答应的。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