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历代文学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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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四大名著之《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百科全书,也是世界文学经典巨著之一。《红楼梦》被评为中国最具文学成就的古典小说及章回小说的巅峰之作,被认为是“中国四大名著”之首。

曹雪芹(约1715~1763年),清代小说家,《红楼梦》的作者。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祖籍辽阳。祖先原为汉人,后入旗籍,为正白旗。

曹雪芹生活在一个“百年望族”的大官僚地主家庭,雍正五年(1727),他父亲曹頫因事受到株连,被革职抄家。从此,家族的权势和财产都丧失殆尽。经历了由锦衣玉食到“举家食粥”的贫民百姓的沧桑之变,他对封建统治阶级的没落命运有了切身感受,对社会上的黑暗和罪恶有了全面而深刻的认识。

据说大约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时候,他应两江总督尹继善邀请到南京去了一趟,重访故居。那时的江宁织造府已成乾隆皇帝的行宫,不准入内;有的宅院也成为别家的园林,曹雪芹感慨万分。他还到处寻访江宁织造府里的旧人。在秦淮市井之间,访到他少年熟识的一个小丫头,过着孤苦伶何的生活。曹雪芹很同情她的遭遇,就聘为续娶夫人,并给她取名为“芳卿”。芳卿精于工艺美术,能自编自绘织锦图样。曹雪芹曾和她共同研究织锦工艺,写成书稿。尹继善同曹家是世交,对曹雪芹很看重,请他在总督衙门做文书。这种师爷生活自然与他的性格不合。第二年,他就带了芳卿辞职回京,仍然在西山过着贫困的日子。

才华出众的曹雪芹,家族没落后,在一所贵族子弟学校任职。在这里他结识了敦诚、敦敏兄弟,成了终生好友。晚年,曹雪芹搬到香山卧佛寺附近的一个山村里居住,过着十分贫困的生活。敦诚、敦敏的诗里说他和妻子、儿子一家三口常常喝粥。曹雪芹爱喝酒,却没钱买,于是便赊酒喝,待卖了画再还钱。但是,在这样艰辛的条件下,曹雪芹仍然坚持写作《红楼梦》。大约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的秋天,他的儿子因得痘疹死了。曹雪芹十分哀伤。不久,他自己也贫病交加,无钱医治,竟在除夕这一天悄然离开了人世。

《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恋爱婚姻悲剧为主线,描写了以贾家为代表的四大家族的兴衰,揭示了封建大家庭的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表现了封建的婚姻、道德、文化、教育的腐朽、堕落,塑造了一系列贵族、平民以及奴役出身的女子的悲剧形象,展示了极其广阔的封建社会的典型生活环境,曲折地反映了那个社会必然崩溃、没落的历史趋势。作品还歌颂了贵族的叛逆者和违背封建礼教的爱情,体现出追求个性自由的思想,并深刻而全面地揭示了贾、林、薛之间爱情婚姻悲剧的社会根源。

《红楼梦》在艺术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它的叙述和描写就像生活本身那样丰富、深厚、逼真、自然,在艺术表现上普遍地运用了对比的手法。作者安排了鲜明对照的两个世界:一是以女性为中心的大观园,这是被统治者的世界;一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这是统治者的世界。作者还常常拿一个人对两件事的不同态度对比,拿两个人对同一件事的态度对比,在对比中揭示人物灵魂深处的隐秘,表达作者的爱憎倾向。其次,善于处理虚实关系,它实写而不浅露,虚写而不晦暗,创造出一个含蓄深沉的艺术境界。再次,作者善于运用春秋笔法,也就是文笔曲折而意含褒贬,比如将王夫人对林黛玉的憎恶写得十分含蓄。

知识小百科

《红楼梦》题解

《红楼梦》的原名有《石头记》、《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情僧录》等,但是它们都没有《红楼梦》更符合原书旨意。“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意思是说,整部小说写的就是红楼一梦。“红”在古代代表“女儿”,即女性;“楼”是指深闺大宅。可想而知,“红楼”则是指住在深闺大宅中的女性,也就是官宦人家的小姐。“红楼”和“朱门”一样,是古代王侯贵族住宅的代称。不言而喻,“红楼梦”就是说红楼贵族的显赫无非南柯一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