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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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美丽中国新高度

面对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及诸多方面的严峻挑战,如何把绿色生态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加快推进中国的绿色转型,促进城市的绿色发展和繁荣,已成为关乎我国能否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核心所在。中国的“十二五”规划首次以“绿色发展”为主题并专篇论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标志,中国已经开始进入“绿色发展时代”。

中央寄予众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独立篇章系统阐述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地位,纳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建立在长期实践基础上的。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关于生态自然观以及生态建设的实践历程,可以发现,我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战胜自然”、“人定胜天”到“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再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五位一体发展的不断深化的过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之前:萌芽阶段

尽管“大跃进”和“文革”对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但总体来看,环境问题还是局部的,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还不突出。因此,当时还没有完整的生态文明的概念,大多数时候用的还是生态环境的概念,当时我们关于自然和生态环境的认知主要包括:

生态环境保护是发展农业经济的重要内容。毛泽东早在1934年就指出:“森林的培养,畜产的增殖,也是农业的重要部分。”此后又强调“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一定要根治海河”、“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等分流域综合治理的思想。

植树造林是美化环境的有效措施。新中国成立后提出“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1956年,我国开始了第一个“12年绿化运动”。

及时转变“社会主义制度下没有污染”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污染。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促发了一个重要的思想转折即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仅仅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在社会主义中国也有,而且非常严重。周恩来把卫生部门“预防为主”的方针,应用到环境保护上来,提出治理环境污染要坚持“预防为主”原则,避免重蹈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这一时期,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包括:

第一次参加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这“为1973年召开的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奠定了一个比较好的思想基础”。

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促成了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起步。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国政府首次在公开场合承认中国也存在环境污染。这次会议揭开了中国当代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序幕。

成立了第一个环保机构——国务院环境领导小组。197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立。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的主要部门也相继建立了环境保护机构。全国环境保护机构的建立使我国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开始步入正轨。

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六大召开:起步阶段

改革开放后的二十余年中,我国经济建设依靠高投入高消耗的资源战略获得较快发展。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开始突出。这一时期,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成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和发展战略。以此为标志,生态环境保护进入国家发展战略,生态环境建设正式起步,具体的理论观点包括:

按照自然的客观规律来发展经济,强调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要尊重自然。1981年,国务院做出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强调人口和经济的发展,不仅要注意经济规律,同时也要注意自然规律,否则就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自然观的变化反映了国家发展观抛弃“大跃进”的理性回归,也成为实施生态建设的最初哲学基础。

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1993年,江泽民在“中国21世纪国际研讨会”上首次宣布我国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构想。1996年3月,党中央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关系》中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1997年,十五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把我国的生态问题放到了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

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并举。为了强调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1998年,国家专门制定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在实施生态环境建设的过程中,要求将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把防治污染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纳入预算,保证落实。可以说,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为下一阶段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提供了实践基础。

以科学技术推动生态环境建设。邓小平把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他主张在我国资源短缺、人口众多的国情下必须依靠科技的发展来解决有关生态的一些基础性、全局性以及关键性的问题,提倡绿色技术在我国国民生产和生活中的推广与普及,提高环境污染的防治能力和自然资源的利用率,同时要积极引进国外治理生态问题的先进技术,改善我国解决生态问题的不合理现状。

以法律制度保障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不仅需要科技、行政等措施,更要有强有力的法制手段来支撑。邓小平结合我国实际国情与世界接轨,陆续通过了《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结束了环境保护无法可依的局面。

首次将人口问题引入生态环境建设,深化对人口、经济、自然资源综合平衡发展的认识。1999年3月,中共中央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把人口、资源、环境问题一起列为会议的主题。朱镕基在会上指出,“人口和计划生育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必须把人口问题摆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把人口问题直接和生态环境建设置于同一个视野中,深化了对生态建设的规律性认识。

这一时期,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包括:

初步形成中国环保法律体系。1978年通过的《宪法》第一次对环境保护做出了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1979年,国家颁布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综合性的环保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逐步走上法制轨道,并陆续颁布了许多重要的生态保护法规。如《海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等。2001年,修改后的《刑法》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环境保护监督读职罪”的规定,首次将破坏环境定为犯罪。

健全各级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巩固了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基础。198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198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改为直属国务院领导。1998年,政府将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部级)。环保部门的设立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基础。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1991年,环境与发展部长级会议在我国召开,通过并发表了《北京宣言》。1991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在北京成立。此外,我国还加入了修订后的《维也纳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等环保公约。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进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党的十六大到十七大前:酝酿提出

2002年,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走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2003年,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指出:“坚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样的发展观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胡锦涛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生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继续抓好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贯彻落实五个统筹,努力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004年,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其中,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在这个讲话里,生态与文明已经同时出现。2005年,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2005年3月,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我国当前环境工作的重点之一便是“完善促进生态建设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制定全国生态保护规划,在全社会大力进行生态文明教育”。从现有文献来看,这是胡锦涛首次使用“生态文明”这一术语。2005年11月,胡锦涛在“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讲话中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努力做到速度、结构、效益的统一,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七大:正式确立

2007年,党的十七大正式确立“生态文明”概念,并详细描述了生态文明的主要目标,即“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把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把“两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纳入十二五规划”。

2012年7月,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讲话中,首次完整阐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五位一体”的总布局。

2012年11月,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给子孙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把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新高度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召开。大会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并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我们一定要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中共十八大报告中这一充满激情和期待的号召,引起人民大会堂内代表们雷鸣般的掌声。相比5年前党的十七大报告直接提到“环境”或“生态”字眼的地方达28处,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大幅增长至45处。与此同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五位一体”总布局进一步彰显出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成为这次会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大亮点。这次全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还有3个突出特点:一是深化了“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相提并论,并把“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作为6个“紧紧围绕”之一进行统一部署。二是确立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中的地位,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三是丰富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内容,把资源产权、用途管制、生态红线、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管理体制等内容充实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争先恐后

北京:编制环境总体规划,首次研究环境承载力底线

2013年9月,北京市印发了《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成为行动计划84项重点措施确定的工作项目。

2014年5月,北京市启动“北京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将以2030年首都环境质量达标为目标,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资源承载相协调的问题。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以建设宜居城市,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从资源环境约束的角度,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确定适宜的城市发展规模、结构及布局,明确环境承载力(阈值)底线,划定生态环境红线,确定规划期内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方向、实施路径、关键措施。

规划总共设置了15个专题,涉及环境承载力研究、生态红线划定、地下水污染、交通排放污染等。其中,“2022年冬奥会期间局部地区空气质量达标方案研究”也被列入总规的污染防治专篇中。这是北京首次深入研究北京市环境资源承载力、生态红线以及区域环境战略等内容。

专栏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集体学习

2013年5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学习主题。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讲话强调,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标志着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表明了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要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坚定不移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推进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服务功能。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环境保护和治理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

资料来源:中广网北京2013年5月25日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

深圳:碳排放权交易获人大立法和政府规章“双重护航”

《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市政府令的形式于2014年3月19日施行,是深圳市自人大围绕碳交易立法之后的又一政策保障。深圳成为目前国内7个碳交易试点城市中,唯一一个既通过人大立法又出台政府规章的试点市。

《办法》采取了不同于欧美及国内其他试点城市的全新碳交易体系,并且对之前的征求意见版进一步细化和修改:

《办法》扩大了纳入企业的范围,管控范围由过去的5000吨以上,扩大到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企业将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另外,大型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业主也纳入管理范围,较之前“建筑物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物”也进一步扩大了范围。准控排企业的碳排放量纳入量级门槛也从之前的3000吨二氧化碳降至目前的1000吨二氧化碳当量。

为了严格控制碳排放量,《办法》严控核查机构和核查人员的资格,并加大了处罚力度。管控单位虚构、捏造碳排放或者统计指标数据,或与核查机构相互串通虚构或者捏造数据,及核查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者报告严重失实的,将增加核查机构的违法责任,且罚款金额均由之前的固定的行政罚款,调整为“处以实际碳排放量的差额乘以违法行为发生当月之前连续六个月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平均价格三倍的罚款”。

《办法》将配额调整时间提前至每年5月20日,并公布计算实际配额数量的计算公式。主管部门会根据实际配额数量,对照管控单位上一年度预分配的配额数量,相应进行追加或扣减,但追加配额的总数量不会超过当年扣减的配额总数量。

2013年6月18日,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全国启动交易。全市635家工业企业和200家大型公共建筑成为管控单位,其碳排放总量约占全市总量的40%。首批受控企业将承担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强制性义务,排放超标的须到碳交易市场购买配额,配额有盈余的则可选择出售配额,否则将面临处罚。据统计,截至3月底,深圳碳排放权交易量达到近23万吨,碳排放权交易的数量和金额,在全国7个试点城市中都是最多的。

重庆:探索排污权交易为空气污染“减负”

重庆自2009年开始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都需通过市场来获得指标。试点实施后,30余家工业企业主动关停了燃煤锅炉或对其实施清洁能源改造,为空气污染“减负”作用初显。

重庆市2009年启动排污权工作试点,2010年12月1日起,将辖区内所有区县、所有行业的新(改、扩)建新增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纳入排污权交易。目前已累计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729次,成交金额7745.06万元。

重庆自2010年12月1日起,新增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工业项目需通过交易获得排污指标,2013年1月1日,氨氮和氮氧化物这两项主要污染物也纳入了交易范畴。目前,国家总量控制的4种主要污染物已全部纳入交易范围。

在排污权的定价标准上,重庆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价格有基准价和成交价两个范畴。基准价格是根据科研成果确定的,主要依据是各项污染物的平均治理成本。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权基准价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6800元/吨,二氧化硫4880元/吨,氨氮12000元/吨,氮氧化物6000元/吨。成交价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通过“网络电子竞拍”方式确定,竞买者在任何一个地方均可以通过网络参与竞价。

为增强排污权交易的社会公信力,重庆市创新了交易管理模式,实行交易管理机构与交易平台分离。成立了全市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对交易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和排污指标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为全市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组织平台,实施具体交易活动。交易双方通过“网络电子竞拍”方式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权的最终成交价格,竞买者可通过网络参与竞价,以保证竞拍公平透明。

目前,重庆市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市、运行有序的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基本实现了工业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指标由行政无偿分配向通过交易有偿获取转变。随着交易制度的推行和交易范围的扩大,环境容量资源“有限、有价、有偿”的理念得到深化,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高排放企业、产能过剩行业的过度引入。

为了改善主城区的空气质量,重庆市规定主城区工业企业从2012年1月1日起按年度缴纳二氧化硫排放权有偿使用费,申购取得二氧化硫排放指标。同时,主城区一律不得购入二氧化硫排污指标,转让方只能向主城区外转让交易。目前,重庆市主城区有30余家工业企业主动关停了燃煤锅炉或对其实施清洁能源改造,近40家工业燃煤企业对煤耗量进行了削减与控制。排污权交易不仅促进了主城区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而且推动了主城区能源结构的清洁化。

云南:“国家公园省”、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

借鉴黄石模式,打造国家公园省。国家公园最早起源于美国。1872年,美国建立了世界第一座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经过140多年的实践,国家公园作为自然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受到世界各国推崇,成为国际主流的保护地模式。1996年云南省引入黄石国家公园模式,开始了中国化的探索,但并未对外过多宣传,直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

云南省作为唯一由国家林业局授权开展国家公园试点的省份,以及通过近年来的探索,已经总结出一条适合中国模式的国家公园建设的路径。

云南借鉴国际理念和规范,编制了《国家公园基本条件》《国家公园建设规范》等一系列地方标准,为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操作指南。

在功能定位上,云南提出,国家公园具有保护、科研、游憩、教育和社区发展五项功能。划定严格保护区和生态保育区,以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将景观优美区域划为游憩展示区,可开展游憩、科普展示、环境教育和游客服务等活动。

管理体制上,云南省林业厅成立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国家公园规划、管理和监督。国家公园的设立,由云南省政府审批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获得批准的国家公园,由州市政府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国家公园内的经营活动,采用“管经分离、特许经营”,提取部分门票收入反哺社区。

云南省政府从旅游发展基金中,对每个建成的国家公园补助资金1000万元,省林业厅每年安排200万元支持国家公园试点工作。截至目前,云南已建成8个国家公园,分别是普达措、梅里雪山、丽江老君山、高黎贡山、大围山、南滚河、西双版纳和普洱国家公园。

经过几年的努力,云南国家公园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更好地保护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云南8个国家公园扩大了保护面积76万公顷,将更多的珍稀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纳入保护范围。各个国家公园没发生森林火灾,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持完整稳定,水质、空气质量保持一级,未发现新的入侵物种。

——发展了生态旅游,并使社区居民受益。截至2013年年底,国家公园已接待国内外游客2160多万人次,门票收入超过22亿元。社区居民不再以打猎、砍树或毁林开荒为生,而是通过多个渠道从国家公园受益,如导游、餐饮和生态补偿等。2013年,国家公园用于社区补偿和项目扶持的直接资金投入达2668万元,4万多名社区居民从中获益。

——带动了科研活动和环境教育的开展。各个国家公园建立了相应的监测设施,组建科研队伍或委托科研机构,分别开展了高山湖泊调查、生物多样性监测、鸟类资源调查、游客对国家公园影响等科研项目。通过生态旅游和科普展示,国家公园为游客、从业人员和社区居民提供了环境教育。

——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展现了我国保护自然的良好形象。我国生态良好地区多在边疆民族地区,国家公园发展旅游时,通过民族歌舞表演等项目,使游客体验民族文化,促进了民族文化保护。

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绿色发展。2013年6月15日,国家发改委同意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标志着普洱“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肯定和支持,也让普洱市成为全国唯一的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

2014年4月,《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获国家发改委批准,标志着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得到国家层面的支持,并进入实施阶段。这是我国首个以绿色经济为主题的区域规划。

《规划》提出重点实施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建设国家四大绿色产业基地、推动全社会绿色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绿色发展的基础设施支撑、创新绿色发展体制机制七大任务。借助规划的实施,普洱市将积极探索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可行路径,为生态基础好但经济欠发达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指明方向。到2020年,全面建成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使普洱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排头兵、边疆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跨越发展的典范。

甘肃:打造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

2014年5月6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201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从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扶贫攻坚和城乡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五大方面的具体任务。

根据《通知》,甘肃省将在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改善水利保障条件、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四大方面,进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其中在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方面,甘肃省将陆续推进河西内陆河地区、黄河上游、长江上游和黄土高原四大区域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在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方面,制定实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努力促进全省空气质量逐步好转,兰州市优良天数达到300天,金昌市、白银市、临夏州优良天数达到311天,其他城市优良天数达到330天。同时强化污染减排目标考核,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0.5%,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5.5%。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污水处理厂22座,全省污水处理率达到8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4%。燃气普及率达到78%。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24座,处理率达到46%。全面提升建成区人均绿地面积。

在助推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方面,甘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将全面建成金昌有色金属新材料循环经济基地,兰白、酒嘉循环经济基地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90%。平庆、天水、张武定、甘临陇4个基地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80%以上。金昌、白银、陇西、华亭、武威黄羊5个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进度达到60%以上,临夏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进度达到40%以上。全面形成石油化工——特色精细化工一体化等6条循环产业链,基本构建形成煤电化工等5条产业链。全面建成白银公司锌冶炼资源综合利用项目150平方米焙烧炉及浸出、净化、电解等工序。培育认定24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在文化旅游产业方面,甘肃省将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制定加快大景区建设促进旅游产业跨越发展的意见,完成全省大景区总体规划和20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红色旅游二期经典景区项目。推进30个精品景区和50个特色景区建设,指导市州完成建设规划。

福建:成立生态审判庭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提供保障

2014年3月1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后,福建省法院提出六个方面20条措施,服务中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14年5月2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正式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其受案范围主要包括:涉及破坏森林植被、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31类刑事案件;涉及大气、水、噪声、放射性、土壤等环境污染责任和海域使用权、采矿权等17类民事纠纷案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涉及林业、环保等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福建省法院早在1982年就率先成立了覆盖三级法院的林业审判庭。2009年7月,宁德市柘荣县法院在全国率先以林业审判庭为基础成立生态环境审判庭,积极推进林业审判向生态环境审判职能转变。此后,漳州、龙岩、三明、南平、泉州等地法院陆续成立了专门的生态环境审判机构。

目前,全省法院已设立生态庭50个,其中高院1个、中院7个、基层法院42个;专门合议庭15个,生态审判人员285人。从2009年至2014年5月,福建省共审结涉生态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3728件。

福建省法院将以生态环境审判庭更名为契机,加强和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福建生态优势、区位优势和先行优势,突出惩防并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从严从快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积极创新和试点推开符合省情、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为福建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司法领域的福建样本。

江苏:出台全国首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13年7月,江苏省正式发布《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规划》指标体系涵盖了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六大类及1个评判指标20项46个指标,主要分两个“五年”推行实施。《规划》提出到2022年,全省所有省辖市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建成一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苏南地区率先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群;基本形成绿色产业发展体系,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5%,主要农产品中“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达到90%以上;城市空气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80%,地表水优于三类水质的比例达到70%。另外,《规划》特别强调了大气、水、土壤污染的防治,要求下大力气解决可吸入颗粒物(PM2.5)超标、灰霾等突出的环境问题。

“十三五”引领大势

从口号到社会共识,从社会共识到普遍行动,从普遍行动到国家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中最波澜壮阔的篇章。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入手,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的国家主战略。

2014年4月,“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国家发展改革委选取了25个事关全局的重大课题,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社会力量开展研究。其中涉及生态方面的主要有“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及制度研究、“十三五”环境治理重点及模式创新研究、“十三五”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及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三个课题。从这三个课题看,“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至少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

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首次提出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现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要更加重视推进顶层设计。从源头上健全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建立制约地方和企业行为的约束制度;建立严格损害责任赔偿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地方领导要终身追究责任,对企业要严厉惩罚。要创新生态文明法律和制度体系,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不断强化生态执法监管。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辖区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建立高效有力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对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度。加强部门(区域)联动。各级政府有必要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生态文明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策合力,建立以流域为单元防止水污染的体制和工作机构,对所有污染物排放进行统一监管,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执法资源整合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环保部门的职责和能力。建立健全环评、排污许可、环境信息公开及举报制度;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强化基层环保机构能力建设,成立乡镇环保机构,在人财物各方面加大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

创新生态治理成功模式

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政府与市场,两条腿走路,将生态建设所产生的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按照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生态产品公平分配的原则进行配置、定价和交易,激励市场主体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化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调整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完善交易机制,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形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研究发展碳金融;成立国家排污权交易中心,鼓励地方建立排污权交易平台;加快完善水权交易规则与定价机制,借鉴土地“招拍挂”模式,探索缴纳水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制度,选择试点地区逐步推进水权交易市场建设。

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倡导绿色低碳发展,依靠创新驱动实现内生增长,通过提质增效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中国必须坚持的一个战略。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国家“十二五”规划首次以“绿色发展”为主题并专篇论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十三五”规划专栏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公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名单(第一批)

1.北京市密云县

2.北京市延庆县

3.天津市武清区

4.河北省承德市

5.河北省张家口市

6.山西省芮城县

7.山西省娄烦县

8.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9.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10.辽宁省辽河流域

11.辽宁省抚顺大伙房水源保护区

12.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13.吉林省四平市

14.黑龙江省伊春市

15.黑龙江省五常市

16.上海市闵行区

17.上海市崇明县

18.江苏省镇江市

19.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区域

20.浙江省杭州市

21.浙江省丽水市

22.安徽省巢湖流域

23.安徽省黄山市

24.江西省

25.山东省临沂市

26.山东省淄博市

27.河南省郑州市

28.河南省南阳市

29.湖北省十堰市

30.湖北省宜昌市

31.湖南省湘江源头区域

32.湖南省武陵山片区

33.广东省梅州市

34.广东省韶关市

35.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36.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

37.海南省万宁市

38.海南省琼海市

39.重庆市渝东南武陵山区

40.重庆市渝东北三峡库区

41.四川省成都市

42.四川省雅安市

43.贵州省

44.云南省

45.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

46.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

47.陕西省西咸新区

48.陕西省延安市

49.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

50.甘肃省定西市

51.青海省

52.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

5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

5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玛纳斯县

5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特克斯县

要进一步强调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全面发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展绿色经济。未来5年,中国将继续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十三五”期间,要着力建立和完善绿色产业发展机制,做大做强环保产业,推动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紧紧抓住新一轮绿色革命的契机,尽快构建生态文明的国家竞争力的基本模型,寻求通过绿色发展提升国家竞争优势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