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疗程不足
药物治疗需要一定时间,所以应根据病情确定疗程。一般而言,急性病疗程较短,而慢性疾病疗程较长。任何疾病的药物治疗均应达到足够的疗程,这样才能彻底消除或抑制病原微生物或致病因子,帮助和促进脏器机能恢复,达到痊愈的目的。但是,有些患者一见病情好转,便过早停药。这样可导致病原体微生物的复活与繁殖,使疾病再度复发,甚至产生耐药。所以不应过早停药。
二、突然停药
许多疾病经治疗后病情得以控制或缓解,但其巩固治疗仍需较长时间。如突然停药,一方面可使原有病情恶化;另一方面可引起药物反跳现象,甚至危及生命。如长期使用心得安,突然停药可致血压升高、脑出血等;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骤停激素类药物,可出现全身无力、血压下降等症状,使病情迅速恶化。所以,需要停用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自己不宜擅自停用。
三、时断时续
为使药物效果达到最佳效果,必须维持药物在体内有效浓度,这就需要定时服药。所谓每日3次,是指每隔8小时用药一次;每日2次,是指每隔12小时用药一次。断断续续地服药不能保证体内药物有效浓度,必然会影响治疗效果。更严重的是:这样可使机体产生耐受性,致使病原微生物产生抗药性。
四、剂量过小
有的人为了避免药物的不良反应或者为了预防疾病,采用小剂量用药的方法,这是得不偿失的。首先,用药剂量过小,达不到药物的有效浓度,一般是无效的。即使稍有作用,也不能有效地抑制或杀灭病原微生物。其次小剂量用药易导致耐药性和抗药性。
五、剂量过大
许多人患病后急于及早治愈,往往盲目加大剂量。由于药物的毒性与剂量密切相关,剂量越大,副作用越易出现。老人大剂量使用降压药,可使血压骤降,易出现缺血性中风而猝死。当剂量超过治疗量的最大限度时,称为极量。达到极量,易引起中毒。严重中毒致死的剂量,称为致死量。家庭用药一般疾病不宜用过大剂量。尤其是老年人和儿童。
六、多药同用
有的人患病后,便把许多种能够治疗自己疾病的药物买来同时使用,也有的人把几个医生开的药一起服用,还有的人中药、西药、验方一起上,这样做是很危险的。因为,多药联用很容易发生药物反应,特别是疗效相同或相近的药物同时使用更容易产生副作用和毒性。
七、更换过频
任何一种药物治疗疾病,都要经过一定时间才能发挥作用,过频地更换药物会影响治疗。若一两天或几天更换一次药物,不但没有什么效果,而且还延误病情,增加不良反应,使治疗复杂化。再说,即使是同一种疾病也有不同的类型,每一类必须采用特定的药物才能取得治疗效果,更换其他药物非但无效,且有生命的危险。
八、当停不停
用药的目的是为了防治疾病,当达到预期疗效后,一般均应及时停药。而许多药源性疾病和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也常和持续用药时间过长有关。尤其是一些病毒性疾病,如病毒性感冒、病毒性肝炎,至今尚未找到特效药,用药只是对症治疗,一旦症状消失,即可停药,继续用药非但起不到治疗疾病的作用,反而会产生多种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