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N次元他是我的杀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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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夏末就像一个王子,他的身材特别修长,他具有欧洲罗马人的那种白皙和匀称。

夏末的脑子好像没那么复杂,但是他说话简单明了,一语道破心中所想。所以我还是挺看好他的。

每当我和夏末坐在图书馆消磨时间的时候,我就觉得,这种感觉真干净,好干净的一幅画面,像是两个没怎么被尘世玷污的情侣,特别的干净,可以用白底的照片留个纪念了。

夏末是经管系的,他是学经济学的。

难怪他干净的如同一个外星人。

夏末请我吃过饭,他掏钱的动作就像是那钱有多脏一样,他用两个手指拿出50块钱,我都觉得那张50块钱碜着他了!

所以,我也不敢乱动乱碰夏末,因为我怕我把他弄脏了,他会叫。

何况我还有辰,哦,对,我怕辰看见我和夏末在一起会质问我,所以,我和夏末恋的那叫一个纯洁。

我们两个就像是天使那样纯洁的对待对方,我们的思想估计也很纯洁。

所以,我和夏末简直就像两个大孩子。

第三个男生叫诺言。

诺言的风姿不比辰和夏末差,诺言一样好看和帅气。我们宿舍的人都说,他比辰还好看。我就继续追问,他和夏末比呢,谁好看?

宿舍人拿枕头砸我,她们都说:“你觉得你这样脚踏三只船还互相比较的女人是不是应该被雷劈了?”

我说:“呵呵呵,人家只是玩玩而已嘛。人家那个舞蹈系的校花脚踏了十只船呢!”

“你跟人家比啊,人家是校花。”

我说:“呵呵,所以我比她差多了,我才三个么。”

然后宿舍的女生们都拿枕头继续砸我,她们恨透我了。

诺言是一个计算机系的帅哥。他的脑子就像是windows10系统那样的精准和多元。

他跟我说话的时候我都感觉,诺言一定是学过外交礼仪,他肯定是经过说话培训的。他如果要表达一种思维和想法,他一定会对我用一种看起来既官方又漂亮的话说出来。

就像windows10那样精准而又漂亮。

我都觉得我提前进入大四实习期了,怎么这么像面试工作啊。

诺言对我说:“小艾,你长得又可爱又漂亮。”我说:“呵呵是啊,不然怎么能被你看上呢!”

然后他说:“嗯,我看上得也很多啊,不光是你。”

我立马就不高兴了:“那人家是不是还算比较突出的一个。”

诺言说:“嗯嗯,算是吧。”然后他一个大白眼翻到了天上。

我看他鄙视我,我就说:“有那么讨厌我吗?”我立刻掐诺言的胳膊。

他痒痒着笑着说:“不讨厌不讨厌。”

我说:“嘿嘿不讨厌的话,我就和你继续交往了。”

诺言说:“好。”

诺言突然问我:“小艾你就我一个男朋友吧。”

我瞪大眼睛:“是!”

我真是撒谎都不带眨眼的!

我说:“诺言,你一定要在每个星期二的时候请我吃一顿饭。我会在你过生日的时候给你送礼物的。”

诺言几乎想都没想说:“好哒!”

于是我就这样成为了三个男生的女朋友。

辰,最像少夜的男生,每个星期六日都和我腻在一起。

夏末,一个爱读书的男生,每个礼拜五的时间和我在一起看《史记》。

诺言,一个很懂礼貌的男生,每个星期二都会和我一起吃饭。

你看看,你看看,我把时间安排得多好。连星期一和星期三四都没有怎么占用。我还有和舍友一起玩的很多时间。

所以,大一前半时期,我过得简直是如鱼得水,高兴的凤舞九天。

每个星期二,我会和诺言坐在一起,那个看起来很有礼貌的男生,那个始终都像是在社交礼仪的大男孩子。他的谈吐,他的行为,一点一点刻在了我的脑海。他是那样的懂事,他永远都一个模样。诺言对我说:“小艾,人生的道路要自己走,且行且看,且听且闻,别把烦恼当做一种习惯。你还年轻。要爱自己。”我说:“嗯。”诺言陪着我走过了很长很长的去往每一家烧烤铺或者小饭馆的路径。他真的有在每个星期二的时候请我吃一些东西。诺言很大方,他的给予我还不起,但是他从未要求我怎样对他。所以在我眼里他很大方,永远都是一个懂事的大哥哥。阔气也许算不上,但是对于我来说,他包容我的任性,包容我的脾气,纵容我的喜好,垂怜着我的这颗有点缺爱又有点花的心。我很感谢诺言,我觉得,他把我养胖了点。我喜欢在星期二的时候挽着他的手臂走在去往吃饭地方的路上。他是我的学长,他的风度自然翩翩,我靠在他的身边,整个星期二,所有的星期二都温暖如春,我如同爱骄阳般的爱慕着他。

星期五的时候,我和夏末在一起看《史记》,《史记》是那样的厚,甚至是冗长。我看着厚厚的《史记》,书页发黄的《史记》,心中总有说不完的沉淀和积淀。《史记》让我觉得身边的夏末都不那么沉重。当我读到六国灭秦朝大一统的时候,我发现,我身边的夏末仿佛已经成为了一尊黄色的雕塑,他静静的矗立在我的身边。他没有经历过六国破灭的历史,但是他是我身边活生生的男子。是他把我拉回了现实和当下。我看着夏末:“夏末,你还在。”夏末说;“我在,小艾。你看到哪里了。”我说:“贾谊的《过秦论》。”夏末说:“别伤感。活在当下。顺其自然。”是不是我交的男朋友都这么有品味?我对自己说。那一个个阳光洒在脸上的午后,我和夏末消磨着时间,坐在图书馆里读着《史记》。一页一页的翻着,一句一句的读着。其实我很珍惜每个星期四的下午,因为这是我和夏末在一起的时光。

辰是我心中的结。我始终这么觉得。因为辰的模样,每次我和他在一起我都特别放荡,完全不顾他的感受,我完全只顾自己胡闹。我捏着辰的脸,妄图把他捏成少夜的样子。我使劲的捏着。有一次我居然把辰的脸捏出了一个血道子,他被我捏坏了。他那张怎么看怎么像少夜然而怎么捏也捏不成少夜的那张脸让我极度痴狂甚至会愤怒!“为什么!”我大喊着。我对辰任性的大喊着:“为什么你对我这么好!”辰任我胡闹,他总是包容我说:“乖,小艾。”之后我就会扑在他的怀里,我把头埋进他的胸膛,任凭我哭任凭我抓辰只是笑着,笑着接纳我的所有坏脾气。我抬起头说:“辰,你不要这么好吧。”辰说:“你傻,我就喜欢你这样。”然后我就会任命的安安稳稳的躲在辰的怀里瞎想,想少夜,想辰,想他们相似的模样。我放纵着自己的心痛,在这个温暖而又宽大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