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一个家族大佬的没落
31596200000022

第22章

随着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二妞也穿了一身红绸缎衣服,脑袋上插着一朵红花,脸蛋涂得红红的,浓妆艳抹,羞答答地跟着挑着彩礼队伍里,嫁给了阿林的一个同村堂哥了。

新娘子嫁妆里,吃穿住用的都基本上有,用红色的布包裹着,上面剪着红花装饰里,喜气洋洋,这里面最显眼的当然是那个挑小脚盆的,听说是给新娘洗屁股用的,所以每次结婚的队伍过,小孩子就去找那个挑小脚盆的人,然后跟在边上指指点点地嚷着:“挑小脚盆的,挑小脚盆的。”

那个挑小脚盆的人本身躲躲闪闪夹在送亲队伍的里面,但被小孩一闹,脸都红到脖子上,边一脸不好意思地笑,边驱赶着跟在边上的小孩:“去去去,一群小屁孩。”

但二妞结婚,那个挑小脚盆的重任就放在了二狗子身上,这个脸皮比城墙还厚的家伙,挑着小脚盆却在队伍里不时走几个当下时尚的猫步,扭几下屁股跳起舞,嘴里有节奏地大声吆喝着:“哟哟哟哟!哟哟哟哟!……”玩得不亦乐乎,把路边来看热闹的人整得哈哈大笑,别的新娘子结婚时多少也要装得哭哭啼啼舍不得爹娘的样子,但二妞一路上总忍不住一手捂着鼻子,一手捂着肚子,“吃吃吃”地笑个不停。

或许这是自村里结婚以来,那个挑小脚盆的人最拉风,最高调的一次了。

其实二妞跟二狗子和阿林都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三个一起长大的,并且当时的二妞天天粘着阿林和二狗子等,当时他们三个最喜欢去放“雷鸣炮”的鞭炮,那炸响的声音,都可以震得人耳膜“嗡嗡嗡”响半天,小孩最喜欢用这鞭炮扔进村里的池塘,即使没有炸到鱼,也可以把附近的鱼震晕。

阿林和二狗子最喜欢,二妞不喜欢,但每次一脸不高兴地嘟着嘴跟在阿林和二狗子后面,像个狗皮膏药一样粘着,想甩都甩不开。

那时的引线是不防水的,扔鞭炮就变成一门很大的学问,既需要胆识,也必须把掐准时机,扔早了,引线湿了,鞭炮就不响了;扔晚了,没有到水里就炸了,那可是危险了;最可怕的就是在手里炸开,那手都要炸残废的。必须点燃引线,看着在“滋滋滋……”冒着黑烟的“雷鸣炮”不紧张,凭直觉到了这个微妙的时刻一扔,雷鸣炮“咚”的一声入水,然后“轰”的一声,平静的水面炸出一道银白的水柱,像有一个怪物从水面一跃而出,横空出世,水花四处洒落,能不能炸到鱼是一回事,并且不仅父母要担心,池塘的承包户经常拿了一根棍子追了打,但那里面的刺激和快乐,让这三个小屁孩乐此不疲,一有机会,就溜过去玩。

二妞胆子最小,有时二狗子手在抖,阿林就能十分敏感地知道他肯定扔得不准,事前就把那个捂着耳朵,瞪了一双惊恐的大眼睛的二妞搂在怀里保护起来,自己的耳膜被震得有些痛,但看到二妞没事也开心,特别是有一次,池塘的承包户追过来,二狗子像一条野狗一样,一溜烟就跑了不见了,阿林本来跑了一段,但一回头,看到可怜的二妞像只企鹅一样,短胳膊短腿的在后面哭丧着脸,挪都挪不动,于是返回来一把拉了她就近躲在一个荆棘丛里,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捂着她的嘴不让她滋声,直到那个人骂骂咧咧从他们的跟前走过,渐渐地走远了,两个人才钻了出来,阿林才发现自己的脸被刺破了,衣服也被刮破了。回家虽然少不了父母的一阵教训,但从来没有后悔过。

后来人家都说二妞是他的媳妇,虽然内心还是很疼二妞的,但面对全村人的这种笑话,气得用石头扔人家,越扔人家越起劲,最后连大人见了都把他当开心宝来挑逗:“喂,你的二妞小媳妇呢?”

“我才没有小媳妇!”他气得头发都竖起来,伸出馒头大的软绵绵的拳头,朝大人打去,虽然被大人架着打不着,于是就用牙齿去咬,后来大人见了他就说:“我们才不惹这个二妞的小男人,他会咬人,哈哈哈。”

把阿林气得鼻孔里喘气如牛,以后只要二妞在,就躲得远远的,如果二妞想跟着自己,他马上变脸斥责,让她不要跟着自己,好划清界线。

后来慢慢长大了,二妞小学毕业就没有读书了,阿林去镇上读初中和高中,然后去一个很远的城市上了大学,两个人就真的越来越疏远了,只是留下了一段美好的童年回忆。

现在二妞也结婚了,而自己还是一只在城市里为了生存而在忙碌的单身狗,不胜有些感慨起来。

当回到家,二狗子骑着摩托车把阿林接回到家里,跟阿林说二妞结婚的事,勾起了他一段回忆,于是打探一下二妞的情况,没想到二狗子就激动了起来。

“唉呀,现在她跟她姐关系紧张得很,弄得简直就是仇人一样。”二狗子叼着烟,由于没日没夜抽烟,牙齿缝都是黑的,本来白白的牙齿弄得像镶在黑色的框里一样。

“怎么啦?”

“二妞结婚后也开了一个商店,两家人只隔了一堵墙,跟她姐一样卖同样的东西,都成了竞争对手了。”

“那不是挺好,两家人一起做好啊!”

“拉倒吧,农村的事你又不是不知道,钱看得比命还重要,为了几分钱都可以吵一架,他们两户人家店开在了一起,搞得村里人现在都很尴尬,想买点东西还得费一下脑筋去哪家了。”

“这样啊。”阿林想想,都是熟人,都拉不下脸来,也的确让人左右为难的。

“现在堂爷爷越来越老古董,在钱面前,谁都是王八蛋,我们跟二妞一起长大,当然是去二妞家玩,这样倒得罪了堂爷爷一家了,私下说我是一条白眼狼,不照顾他们的生意,现在见了我看都不看一眼了。”

原来二狗子那一群狐朋狗友现在转移了阵地,从二妞的姐家店里转到二妞的店里天天泡着,二妞的姐感觉她抢了他们的生意,本来两个亲姐妹,现在像招财猫一样互相蹲在自家店门口,彼此都背对着,一句话也不说,当村里的人来了,两个人都笑得像朵向日葵一样,目光始终跟着人转,结果村里的人每走到那里就左右为难,去哪家都不好,太容易得罪人,最后宁愿舍近求远,骑自行车去临村买,或者自己去一趟镇上,买一批回来,万不得已急用的,要么就晚上,趁着夜色,像做贼一样溜进店里去买东西,要么就让小孩出面,反正他们天不怕地不怕,大大咧咧乐意去哪家就去哪家,谁也管不着了。

事情真如二狗子所说,当阿林从还在路上走时,二妞和她姐老远就盯着自己,这种眼神盯得自己浑身都有些不自在,腿好像不好使,走起路来左脚会绊着右脚一样。

“叔回来了!”二妞的姐先开口(一般农村称呼人,都是以小孩的名义叫),阿林“嘿嘿”地一笑,盛情难却,就进店里坐了一会儿,眼睛偷偷瞄了一眼坐在不远处的二妞,她眼睛还一直盯着自己这边不停地瞄着,他跟二妞的姐客套了一番,买了点东西刚出来。

“阿林,好久没有回来了吧。”二妞马上笑得像朵花一样招呼他。

“嗯,是啊,时间过得可真快,你都嫁人了。”于是阿林又走进二妞的店里去了。

时间会改变一切,时间也会淡化一切,阿林看着这个以前打打闹闹一起长大的小伙伴,居然产生一种生疏感,由于二妞小学毕业就在家里,身上散发着厚重的农村妇女的气息,特别是穿了一条齐膝盖的裙子,大大咧咧地叉开着腿坐在凳子上跟阿林聊天,让阿林都有些不好意思直视她,因为一不小心,就会看到她穿在里面若隐若现的蕾丝边小内裤,这种感觉不禁没有一种诱惑的性感,反倒感觉有些恶心。

彼此好像找不出要聊的话,阿林走也不好,不起也不好,正在犹豫时,看到母亲正从傻老二那里买了一块驴肉回来,顿时眼睛一亮,如遇救星一样,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告辞了,无比亲切地拎着母亲的手一起溜回家了,弄得母亲感觉好别扭,不停过说着:“你这孩子,今天怎么回事,这么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