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狼者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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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决不能为恐惧而生

狼特别喜欢在森林里生活,但无奈之下也会选择沙漠、平原和冰原地带。但不论生活在什么地方,它们总是无所畏惧,不向任何强大的对手低头。

狼是非常聪明的动物,它们一般通过气味、声音、面部表情及身体语言进行交流。狼嗥是许多人所熟知的。在遇到困难或发泄愤怒时,狼常常对天长嗥。此外,嗥叫还是狼向对手示威的一种方式。狼在一起嗥叫时,一切等级界线都消失了,它们仿佛在宣告:“我们是一个整体,有着无穷的力量,对任何事物都毫不惧怕。不管你是谁,只要惹了我们就肯定没有好下场。”

狼正因为具备了这种无所畏惧的狂野个性,所以它们的脑子里始终活跃着这样的思想和观念:我是狼,我怕谁!

在受到强大对手攻击时,狼是不会胆怯或退缩的,更不会像狗一样夹着尾巴逃跑,而是积极地与对手搏斗。只有这样才有生的希望,而逃跑的后果是永远在夹缝里求生,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狼只为战斗而死,绝不为惧怕而生。它们的生活就是战斗,即使是死也要死在战场上。这就是其他动物正日益濒临灭绝的境地,而狼却一直生存的原因。同时,这也是狼族长久以来积累的智慧。

思想决定行为,心态决定命运。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有可能成为什么样的人。在这一点上,人类比狼更有优势。

狼由于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即使具有强者的心态,也很难成为事实上的强者。人则不同,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人类科学文明发展到现在,人的身体条件已经不再重要,它对工作只起到一种保障作用。所以,人做一件事情所需要的所有条件都可以改变,而这正源于正确的心态。

要想取得成功,你必须具备狼的那种强者心态,更可以把自己看成一只“野狼”,桀骜不驯,无所畏惧,时刻保持一种“我是狼,我怕谁”的精神,战胜一切困难和敌人。即使自身实力比别人差,也不要妄自菲薄、自轻自贱,而应积极地自我激励、自我充电,努力使自己强大起来。美国参议员爱米·安德森之所以能够取得辉煌的成就,就是因为这种精神起到了巨大的鼓舞作用。

安德森在17岁时,常常陷入恐惧、自卑和烦恼当中无法自拔。他胆子很小,不敢像其他男孩子那样在篮球场上一展身手。当女同学们频频送上掌声与喝彩声时,他的自卑感便会一下子涌上心头。同学们常常开他的玩笑:“爱米,一起来玩啊,也让女生们为你喝彩!”这更增添了他的忧愁和自卑,以致不敢见人。学校的老师也说,安德森这孩子胆子太小,什么事都不敢做,在学校举行的活动中,别想指望他为班级争光。

如果始终不能摆脱这种现状,他最终可能会沦为一个废人。但来自于同学、老师甚至父母的嘲笑和指责终于刺激了他;与此同时,一本关于描写狼的野性的成功学著作也激发了他,他猛然间醒悟,决心把自己打造成一个有胆有识的青年,做出点成绩让别人也让自己看看。他很快制定出了改变自身现状的计划,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锻炼胆量。

每天早上,他早早起床,练习跑步爬山,专门挑战那些难走的山路和陡峭的山崖。不久,寒冷的冬天来临,他就试着去野外打猎,捕捉貂和浣熊,还试着去寻找狼的身影。日复一日,身体变得强壮了,胆量也与日俱增。

由于家庭条件较差,父母供不起他上学的费用,他便开始向生活挑战,决定自谋生路,自给自足。他把打猎弄来的貂皮卖掉,用换来的钱买了两只小猪。悉心喂养了一年,两只小猪长成了又肥又壮的大猪。生殖繁衍后,安德森的经营规模简直可以算是一个小型的养猪场了。他把猪崽儿一批批卖掉,同时供自己上学。等到手里有了一小笔积蓄时,他也刚好考上了一所大学——位于印第安纳州丹维市的中央师范学院。

读书期间,他省吃俭用,每周的伙食费只有1.4美元,房租只有0.5美元;身上穿的则是母亲为他缝制的一件棕布衬衫;父亲给了他一套西装,但穿起来很不合适,大得简直像个斗篷;鞋子也是父亲的,同样不合适,一不小心就会从脚上脱下来。以这种装束在教室里出现,他感到抬不起头来,以至于不敢和其他同学交往,常常独自坐在房里看书。一种强烈的自卑压得他透不过气来。

但不久之后,安协森身上接连发生了四件事,帮他克服自卑感和忧虑感。其中一件事给了他足够的勇气、希望和信心,并由此改变了他的生活。

第一件事,到校8周以后,他参加了一项考试,最终拿到一张职业资格认证书,使他可以在乡下的公立学校教书。尽管期限6个月,但也足以表明他的能力已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这使他获得了很大的成就感,更加坚定了生存的信念。

第二件事,一所位于快乐谷的乡村学校聘请他做兼职,月薪40美元。

第三件事,在领取了第一份薪水后,他立即去商场买了一些新衣服。穿上这些衣服,他自己就觉得身价倍增,于是有勇气与他人快乐地

第四件事,这是他生命中一个极为重要的转折点——他克服忧愁和自卑取得了第一次较大的胜利。那是印第安纳州班桥镇举行的一年一度的“普特南郡博览会”,他决定参加一项公开演说比赛。最初产生这个念头时,连他自己都笑自己是在异想天开。他甚至没有勇气面对一个人。又如何面对一大群观众呢?但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很快就下定了决心要参加演说比赛。

他选择的演讲题目是《美国的自由艺术》,然后开始积极地为此做准备。说实在的,他根本不知道什么自由艺术。但他找一位内行人士为他撰写了一篇文章,又将那篇文辞灿烂的演讲词全部默记下来,对着树:木和牛练习不下上百遍。于是,演说开始时他的神态非常自然,整个演讲过程也十分流畅、感人。当听到异常激烈的掌声响起时,他知道第一名非他莫属了。

这场演说引起了轰动,当地媒体纷纷在头版头条大篇幅进行报道,使得安德森名声大振,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以致为后来进入美国参议院奠定了基础。

到1896年为止,爱米·安德森已经进行了28场演讲,呼吁人们投票选举布莱恩为总统。助选时的新鲜感和兴奋感激发了他步入政治圈的兴趣。为此,在进入迪保大学之后,他选修了法律和公开演说两门课程。1899年,代表学校参加了与巴特勒学院之间的辩论赛,最终获得胜利,并因而成了校刊的总编辑。

随着社会实践活动的增加,安德森的胆识也越来越大。在50岁那年,他终于实现了一生中最大的愿望——从俄克拉荷马选入美国参议院。自俄克拉荷马与印第安区合并为奥克拉荷马州之后,他一直以自由党的名义提名竞选成为议员,先是州参议院议员,然后是州议会议员,最后成为美国参议院议员。

爱米·安德森的成功奋斗历程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一个人要想取得辉煌的成就,必须具备非凡的胆识。的确,即使你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但如果没有毛遂自荐的勇气,羞于在大庭广众之下登台亮相,机会必将与你擦肩而过,成功自然也与你无缘。

成功者与失败者的区别,并不在于能力的高低,而在于是否具有非凡的胆识以及无所畏惧的拼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