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也许你只是路旁一株普通的小草,无法如鲜花般灿烂迷人;也许你只是山涧一条不为人知的清泉,无法如大海般浩瀚奔腾;也许你只是芸芸众生中一平常之人,无法如伟人般惊天动地举世瞩目……朋友,你可以如此普通、平常、默默无闻,但绝不可以丢掉诚信这做人之本、立事之根,要让诚信与我们同行。
信用乃立身之本,守住信用,就是守住人品,守住人格。俗话说:“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国。”没有诚信的个人是社会的危险品,没有诚信的民族是民族的悲哀。诚信,是中国古代社会人际关系的精神纽带,也是人际关系的最高原则,它与仁、义、礼、智四德并列,而是这四德的综合体现。子贡在问老师治理国家安全中“粮食”与“信”什么更重要时,孔子斩钉截铁的回答:“失掉粮食,因为没有粮食吃,不过是死亡,而自古以来谁都免不了死亡。如果百姓对政府不相信了,国家就无法确立了。”孔子还说:“人而无信,不知其为本何也。”
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在我国源远流长。翻开中华民族五千年厚重的文明史就会发现,中华民族历来都把“诚信”作为一种美德,一种修养,一种文明,追而求之,歌而颂之。诚信的故事俯拾即是。商鞅立木取信,获得百姓信任,从而推行了新法;臾骈不负信,获得世人尊敬;季扎挂剑了却徐国国君的心愿,传为千古佳话。同时,我们也看到,商纣失诚信,加速了国家的灭亡;楚怀王失信,不但忘了国,还使一代贤臣饮恨汨罗江……故我们不但看过讴歌诚实鞭打无信的故事,我们还传颂着“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无信”之类的民间谚语。不难理解,诚信是人们立身、修德、处事的根本。
若把人生比作树,诚信就是其赖以生存的根,滋润和庇护着它。失去这根,它就无以立足,沦为一根没有灵魂的腐木,腐朽堕落,活于世人鄙夷的目光中。你看,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一些不诚信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君不见,有人为了牟取暴利,给猪肉注水,用福尔马林浸泡海鲜。假烟假酒、黑心棉,毒大米,摧残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啊!面对那些层出不穷的骗子,防不胜防的骗术,以假乱真的假冒伪劣产品,在善良的人们无奈与无助的背后,更可怕的是,整个社会诚实守信的体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严重冲击。
朋友们啊,你可知道抛弃了诚信的社会关系就像断线的风筝,失根的兰花,逐浪的浮萍,飞舞的秋蓬。缺乏诚信要受到惩罚,付出血的代价。请看,工厂失信于社会,天空是黑烟缭绕,大地是污水纵横;矿山失信与民,瓦丝爆炸,煤窑坍塌,致使多少冤魂在地下呻吟;干部失信于民,腐败成风,使多少国有资产流失,祸国殃民,从而亡身……
社会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弹指一瞬间,人类已昂首进入了二十一世纪。在这一漫长的岁月里中国战胜了衰弱走向了振兴,战胜了分裂走向了统一,挣脱了屈辱走向了奋起,中国正以新的姿态向世人展示着自己。“少年智是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面对一个新科技,新信息,新体制不断涌现和竞争异常激烈的知识时代,我们作为祖国的建设者,在掌握知识文化的同时,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更为重要。对于一个中学生,其道德就是宽容、诚信、勤劳、创新、奋斗!有人说曾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能引起人内心深处的震动,一个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个就是我们心中崇高的诚信准则。”而今,我们仰望苍穹,星空依然璀璨清朗,而俯察内心,崇高的诚信律令却需要我们在心中再次温习和呼唤。
朋友们,让我们每个人像爱惜生命一样,珍爱自己的诚信,做一个诚实的人。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新世纪新时代,新国家新诚信。”不要让诚信只在纸上出现,成为我们的口头禅。要让它活跃在我们当中,让诚信无所不在,让我们做诚信的主人。这样,我们的祖国建设将如日中天,欣欣向荣。最后,让我们同声呼喊:“诚信与我们同行!”
(第七节)学生懂法更重要
警车呼啸而过,带走的是悔恨的泪水,留给亲人的是深深的伤悲,然而给世人的将是血的教训。
2005年10月9日,某市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三名初三学生由于网络游戏绑架同校初二学生,并将受害者殴打杀害,用摩托车将尸体载到某水库,并用石头绳子捆绑投入水库。由于对法律的无知,三个花季少年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不仅要守法,更重要的是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更要学会可能在无意间触犯法律。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学生要守法,更需懂法》。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尊崇法律是我们生活中一项必不可少的职责。遵法、守法使我们成为好公民。触法,迎接我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力,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遵守法律。尤其不能违反法律,要做到不违法,在无方向时会有一起起血的教训再现,所以在遵守法律的同时,我们首先应懂法,知法。
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指挥的。当然,学生也不例外,道德水平高、法制观念强,就会追求上进,不犯或少犯错误。行为上就不会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道德水平低,法纪观念淡薄,就会追求低级趣味,难免出现违纪现象,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潭。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都是想获得某种满足。如果有道德的约束,法律的准绳,他会理智地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如果没有这些约束,就会胡作非为,只顾自己不顾他人;只顾当前不顾长远。这些人自认为占了便宜,图了痛快,其实他们所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我们正处于未成年阶段,受到国家司法的特殊保护。但是,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害而无一利。要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那种认为我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也不受处罚的想法是非常错误的,我们不该有这种心理。
一件件血泪的事实告诉我们:学生守法的前提是懂法。云南再次出现了马加爵恶性杀人案件。给世人再次敲响警钟。云南反山州广南县阿科乡中心学校的三名初一男生分别被同校一名学生用锐器砍杀致死。犯罪嫌疑人张斌因怀疑好友陆坤、陈黎雨、韦世友将自己偷窃手机的秘密向学校汇报,于是便起了杀心,一一将三名好友杀死。罪恶的双手将他推向了深渊,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无知的心理留给他永远的悔恨。作为旁人,我们更希望他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勇敢接受自己犯下的滔天大罪。
面对生活,面对理想,面对希望,而给他们留下的将是深深的悔恨。他们将用血的代价为自己的所为负责,而面对社会,面对家人,他们所留下的将是失望和无助。面对此景不难让人想到,他们所犯下的错是否与他们的对法律的无知有关,回答是肯定的。
在进一步深化“四五普法”建设“平安安吉”的今天,要求有更多的人来认识,懂法从而做到守法,用法律这一屏障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而作为学生的我们,也应从小守法,不会再让那无知而又悲惨的一幕再次出现。
为了我们,为了家庭,为了社会,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创平安的明天。
(第八节)我爱我的祖国
各位来宾、老师、同学们:
为什么人们总是把祖国比作母亲?有人说:“祖国用她那江河的乳汁喂养了我们。”有人说:“祖国用她那宽广的胸怀抱大了我们。”这当然都是对的。因为无论其他的什么词汇,都表达不出我们对祖国的深厚感情,而只有“母亲”这个词才能表达我们对祖国最忠诚、最纯洁、最真挚、最深厚、最伟大的感情。
是啊,祖国——母亲,母亲——祖国,就是这样紧密相连,连成了一体。电影《牧马人》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我知道,你是不会走的。因为,你舍不得这高高的祁连山,你舍不得这茫茫的大草原,你舍不得这生你养你的祖国母亲!”青年作家金安平写过这样的一首小诗:“不管母亲多么贫穷和困苦,儿女们对她的爱也绝不含糊;我只喊一声‘祖国万岁’,更强烈的爱在那感情深处。”
是啊,当祖国贫穷的时候,她的人民就挨饿受冻;当祖国弱小的时候,她的人民就受辱被欺;当祖国富裕的时候,她的人民就快乐幸福;当祖国强大的时候,她的人民就昂首挺胸!历史早已证明了这一点。当侵略者的铁蹄践踏祖国身躯之时,上海公园的门口就竖起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招牌;当帝国主义的大炮轰进了祖国身躯之时,无数人民群众就惨遭杀戮;而当新中国的旗帜高高升起的时候,中华儿女就站起来了;当祖国女排登上世界冠军宝座的时候,海外侨胞也就扬眉吐气。啊,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总是把祖国比作母亲,因为,祖国的人民,正如母亲和子女,是耻辱与耻辱连在一起,荣誉与荣誉连在一起,痛苦与痛苦连在一起,幸福与幸福连在一起,血肉与血肉连在一起,命运与命运连在一起!这,就是“祖国——母亲”这个比喻的真正内涵。
我中学时代的一位同学,跟随父亲移居到美国,他在给我的来信中说:“我第一次这么思念你们,这么想念我们学校的操场,甚至操场上的每一颗石子儿。其实,我知道我是在怀念我的祖国。我总感到自从我踏上飞机舷梯的时候,我就像是一颗小小的水滴,被阳光蒸发到了天空,总有一天我还会落回大地,汇入江海,成为祖国母亲怀抱里的一颗水滴的。”读了这封信,我的心情是十分激动的,可不是么,“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张明敏先生那出自肺腑的歌声,不是很好地说明么?而是他本人为国家募捐,仅为亚运会募捐就达一百万元,尤其发人深省。
历史上,多少中华儿女像热爱自己的乡亲那样热爱自己的祖国。屈原抱石投江,为的是祖国;文天祥慷慨悲歌,为的是祖国;陆游作诗示儿,为的是祖国。谭嗣同面对刀殂,脸不变色,“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他念念不忘的也是祖国。为了祖国,一代又一代的英雄儿女献出了自己的热血和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