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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不速之客

话说,绯红背着水桶全力一跃,飞快地逃离了小屋。就这样快步跑了一段时间,估计白雪不会追上来后,绯红放缓了脚步。开始慢悠悠地挪向水源地。

对,是挪,慢慢地挪。

对于懒散地绯红来说,慢慢地在阳光下散步,是多么惬意地一件事呀。

就这样,慢慢走了一段时间后,绯红感觉到了些许异样。

有人刚从这儿经过。

在黄炎岛这片领域里,对于在此生活了二十年的绯红来说,对岛上的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一些细微地变化都别想逃出绯红的查知。

是十三叔吗?居然那么厉害已经跑到我前面了?

以十三叔的功力,如果健康地和绯红比跑的话,是有可能超越他的。何况,绯红跑了一段后,就开始放慢了脚步。

得马上把十三叔带回小屋。

一方面是担心十三叔的身体。另一方面,还有个不为人道的原因。那就是……

十三叔是个大路痴!

当然十三叔还不至于走出三里地就找不到路的那种超级路痴的程度。但是一旦远离了自己熟悉的地域,东西南北方向感极差的十三叔就会完全找不到北。记得小时候和十三叔赛跑,十三叔这个路痴居然最后跑到离目的地相反的方向去了。虽然小岛不大,但已经足以让十三叔这个路痴迷路了。害的我和父亲找了大半天才在一个山洞里找到他。

说起这件事,十三叔都恼怒地说自己完全没迷路。只是,因为那时候还小,贪玩而已,因为发现了那个山洞,而忘了回去而已。如果是我自己到还可能因为贪玩忘了回去这种事。但对于小时候一向乖巧听话的十三叔来说,是绝对不会出现这种事情的。

寻着踪迹,绯红跟了过去。

一路跟到一片密林中。

但是从丛林被砍出一条路的手法来看,不像是十三叔所为。

十三叔作为我们黄门的高手,在这密林中,一般会在树顶间穿越,这样至少还能根据远处的目标物,找到一定的方向感。

何况从树丛被砍的杂乱手法来看,不像是十三叔的手法。十三叔的手法会更干净利落。绝不会像现在这样参差不齐地乱砍。

不是十三叔,那是谁?

即使是一向懒于思考的绯红,也有了明确的答案。

有外人来了!

不去鸟他吗?

如果是平时,绯红一向是懒于去探索的。

但是,这次不同。

二十年来,第一次有外人来呀!

此时的绯红,出现了难得的情感。

是兴奋吗?还是其他之类的,绯红自己也说不出。

总之,这种类似好奇心的情感战胜了自身的懒惰。

绯红于是决定跟着踪迹继续追踪。

追踪了半晌,终于在不远处发现了来人。

来人很醒目,

那夺目的金银器饰,

那金丝银线绣成的华服。

是一个穿着相当华丽的家伙。

让人不发现都难。

除了衣服的华丽之外,来人那一头雪白的白发更是相当引入注目。

是个老者吗?

不,从手臂和脖颈露出的那稚嫩的肌肤来看,是个年轻人。

来人转过了头,看到了侧面,果然是个年轻人。

真是奇怪唉。年纪轻轻就一头白发了呀。

看那秀气的脸蛋和那纤细的身形。

是女人吧。

父亲说过,女人比男人的身体要纤细矮小。虽然十三叔也是如此。但我说十三叔也是女人,被他狠狠地揍了一顿。

“喂,你这家伙,是什么人!”绯红叫住了对方。

来人转过了头看向绯红。

看到来人的正面,绯红一下子呆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