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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官僚特权阶层问题与社会主义的命运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鲜明地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方针:“决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人们或许由于未加注意,或许由于怕碰敏感问题,或许由于存在无可奈何的心理,在宣传和理论研究中,讲这个问题的还不多。但这是一个不能不给以高度重视的问题。因为这是社会主义政治中一个带有全局性影响的关键问题,是一个涉及执政党和社会主义政治权力的性质、关系到社会主义兴衰成败、政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在一个多世纪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始终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权力观和执政方针: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还是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力为个人、小集团、掌权阶层的利益服务?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党政领导干部中,一些人自觉不自觉地持后一种权力观和执政方针。他们在其领导和管理的地方、部门、单位形成大大小小的既得利益集团。如果从上到下,从中央到地方普遍出现既得利益集团,那就会形成脱离广大人民、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官僚特权阶层。

一、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历史上反复被提出的一个尖锐的政治问题

特权阶层问题是在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历史上一再被提出、并引起激烈斗争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问题的解决至今还谈不上有系统的成功经验。

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在政治方面就是要使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大众,从剥削阶级的官僚国家机器的压迫下解放出来,成为社会的主人。在阶级完全消灭之前,无产阶级还需要自己的国家;为了防止官僚制的复活,防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就必须建立和逐步完善民主制度。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工人阶级的政权——巴黎公社为此实行了两项措施:一是实行普选制,公社的一切职位交由普选产生的人担任,使其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并随时可以撤换;二是取消高薪制,所有公职人员只领取相当于工人的工资。马克思和恩格斯总结并肯定巴黎公社实行的这些原则,认为这样可以使国家机关“不再归一个受训练的特殊阶层所私有”,“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但巴黎公社的实践有其局限性:它处于革命时期,只存在了72天,也不是全国性、而是一个城市的政权。

十月革命前夕,列宁也非常赞赏巴黎公社的经验。十月革命胜利后初期,布尔什维克党也力图按此方向来建设苏维埃政权。由于俄国的国情和国内战争的环境,实际上,委任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替代了选举制,虽然1921年党的十大决定以“工人民主制”代替“极端集中制”,其中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强调实行选举制,但也没有改变这种趋势,与此同时,苏维埃政权不得不对专家付给高额报酬,尽管列宁认为这是“采用旧的资产阶级的方式”,只是“一种妥协”,是对巴黎公社原则的“背离”,会对苏维埃政权起着“腐化作用”。于是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官僚主义、干部特殊化思想便在苏维埃制度内部分地复活起来。

列宁去世后,在斯大林同托洛茨基的争论中,托洛茨基就提出了“老近卫军”发生“官僚主义化”、“机会主义的蜕化”问题。其矛头所向是斯大林统领的党的机关对权力的垄断,鼓吹党内民主和允许各种不同思想倾向的存在。托洛茨基在党内权力斗争中败北、被逐出境。1936年之后,托洛茨基进而说在苏联形成了一个“和社会主义背道而驰的官僚阶层”、“特殊阶层”。托洛茨基从社会主义国家具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双重性出发,否认官僚是一个“新的阶级”;但他们迟早会力争形成一个新的有产阶级。官僚集团或它的一部分是资本主义复辟的潜在的代理人。托洛茨基提出在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工人必须推翻官僚。他宣扬通过“政治革命”推翻现行统治制度,使“官僚独裁专制制度”“让位于苏维埃民主制”,而不是通过社会革命改变现存的所有制关系。

1957年,在苏共20大引起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思想解放和思想混乱潮流中,曾是南共主要领导人之一,后因主张实行西方式的多党制和议会民主制一再被判罪的吉拉斯(旧译德热拉斯)在美国发表了《新阶级》一书,全面抨击共产党和东方社会主义制度。他力图证明权力——财产——新阶级这一公式,认为共产党掌权之后,通过对行政大权的垄断,在政治上对党和国家实行极权统治,对意识形态实行专制、控制,在经济上使用、享受和支配国家所有财产;因此,以党为核心和基础、由那些因垄断行政大权而享有种种特权和经济优先权的人们构成了一个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新阶级”。在吉拉斯看来,摆脱这种状况的出路是实行多党制。

在发生于60年代的中苏大论战中也提出了这个问题。《人民日报》编辑部和《红旗》杂志编辑部在九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中,认为赫鲁晓夫上台之后,实行修正主义路线,新资产阶级分子在党、政、经、文教等部门占据了统治地位,“形成苏联社会上的特权阶层”。“这个特权阶层,把为人民服务的职权变为统治人民群众的特权”,逐步把社会主义公有制变为“特权阶层的所有制”,利用他们支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权力来谋取自己小集团的私利,侵吞苏联人民的劳动成果。这个特权阶层在“生活上完全脱离了苏联劳动人民,过着寄生的腐烂的资产阶级生活”,“思想上已经完全蜕化”了。“苏联人民同他们之间的矛盾,是目前苏联国内的主要矛盾,是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但属于这个特权阶层的,只是苏联干部队伍中的极少数。九评认为,这个特权阶层,是“苏联资产阶级”主要组成部分,是“赫鲁晓夫修正主义集团”主要的社会基础,而“赫鲁晓夫修正主义集团”则是这个特权阶层的“政治代表”。在总结历史教训时,九评重申了巴黎公社原则,提出“决不要实行对少数人的高薪制度”,“防止一切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享受任何特权”。

紧接着中苏大论战的,是中国的社教运动和“文化大革命”。1965年1月,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中国出现了一个“官僚主义者阶级”,认为“官僚主义者阶级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立的阶级”这些人是已经变成或者正在变成吸工人血的资产阶级分子”,是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斗争对象、革命对象。文革开始时,毛泽东同志称北大的一张大字报是“20世纪60年代北京公社的宣言”。中共中央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提出要实行巴黎公社那样的“全面的选举制”产生文化革命委员会。毛泽东又发出“五七指示”、提出“党内资产阶级”的概念、批评八级工资制等等。从毛泽东上述的政治论断可以看出实行巴黎公社原则是毛泽东社会主义观的一部分。他把实行这个原则,同反修防修、打倒“走资派”、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搞在一起,想靠自上而下搞大民主来摧毁“官僚主义者阶级”。其结果唤起了群众中的无政府主义思潮、小资产阶级派性,搞出了一个十年内乱,党政机关被搞瘫痪了,国民经济滑到了崩溃的边缘,教训极其深刻。

70年代中期,捷克斯洛伐克的奥塔·锡克发表了《共产主义政权体系》一书,认为苏联巳形成一个新的特权阶层,并认为这个阶层的产生是同高度的中央集权制和垄断的政治体制分不开的。

在80年代后期苏联的变革中,戈尔巴乔夫又提出官僚特权阶层问题。他提出“经济中的障碍机制及其社会和意识形态的一切后果导致了社会结构的官僚主义化和各级官僚阶层的‘不断繁衍’。这些官僚阶层在整个国家、行政乃至社会生活中都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戈氏想用民主化、公开性来扫除体现社会障碍机制的“官僚阶层”。他对原苏共干部队伍没有正确的分析和正确的方针,使改革缺乏一支可依靠的较稳定的力量。这是其变革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这里不来详细评论各个时期的理论和实践。这里提出相同或类似观点的人政治面目很不相同,有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有非马克思主义者,有“左”的,有右的。他们提出的解决“官僚特权阶层”问题的途径、目标各不相同,有想按巴黎公社原则来搞社会主义的,也有论证实行多党制的必要性的,等等。情况颇为复杂,对其理论和实践简单的否定或肯定显然都是不妥当的。但是,这个问题被反复提出本身就清楚地提醒人们:这个问题值得重视,回避不得。

二、官僚特权阶层形成的条件、特征及其与苏联剧变的关系

苏联是一面镜子,苏联剧变提供了极为深刻的教训:官僚特权阶层的存在必然使社会主义发生变质;苏联官僚特权阶层是苏联发生剧变的决定性社会力量。因此本文的这一部分主要就是以苏联为典型例子来说明问题。

苏联的官僚特权阶层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呢?从上文可见看法各异。奥塔·锡克认为苏联官僚体制早在列宁时期就已开始;托洛茨基、吉拉斯等则认为它形成于斯大林时期;“九评”则认为它是在赫鲁晓夫“篡党夺权”之后,对原干部队伍实行清洗之后才形成的;而现在中国的许多学者认为苏联特权阶层形成是在勃列日涅夫时期。这些不同判断产生于不同的理论观点和政治倾向。但是,苏联确实存在一个官僚特权阶层则是多数人的共识。我们需要特别关注的是:什么制度和体制造就和维护着苏联的官僚特权阶层?

第一、政治条件:对权力的垄断和控制是形成和维护苏联特权阶层的根本前提。苏联式的一党制使党权高于一切,决定一切,从而使一些官员难免产生滥用权力谋取权势集团的利益的动机。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政治力量可以制约、限制、监督苏共的权力。在一党高度集权的条件下,人民代表机关实际上成为通过党的指示、决议的表决机器,形同虚设。这里特别要提出的是苏共通过普遍实行干部委任制,紧紧掌握着人事大权,从而使各级官员成为社会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成为一句空话。而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又强化了这个阶层对权力的垄断。

第二、经济条件:对国家和社会财富的支配和间接直接的占有。苏联实行的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的公有制,在劳动者同生产资料仍处于分离的状态下,生产资料实际上是由管理阶层支配,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官有制”。指令性的计划经济使经济的决策权集中在管理阶层手中,从而使管理者阶层通过合法的和非法的手段占有、侵吞和挥霍苏联人民的劳动成果成为可能。

在社会转型期,苏联(俄罗斯)官僚特权阶层利用所有制结构的调整、私有化以及转轨时期的多轨制,对社会财富和国家财产从支配到公开地直接占有,从非法占有到“合法”的占有。在转型时期暴富起来的新俄罗斯人一般都是有直接或间接的权力作为背景的。

第三、思想条件:对意识形态的严密的全面的控制,使苏联管理阶层失去舆论的监督。在维护党的威信、领导人的形象、社会主义的利益的旗号下,把宣传舆论工具导向维护少数人的特权,掩盖其损伤、背离社会主义的真相。这种文化的专制主义的目的是为维护这个阶层的政治、经济特权服务的。

这个官僚特权阶层和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相比有何特征呢?大致有以下几点:

其一是排他性,即宗派性。它违背了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共产党没有任何与整个阶级不同的特殊利益的原则,自觉不自觉地以维护官僚统治集团的利益和特权为行为的重要标准。他们也常常打着为“国家”、“民族”和“全民”的利益服务的旗号,实际上首先是为维护这个阶层的地位和利益服务的。这个阶层对于社会下层、对人民群众来说,是官官相护,互相包庇,形成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在这个阶层内部则拉帮结伙,勾心斗角,如赫鲁晓夫时期的“乌克兰帮”、勃列日涅夫时期的“第聂伯帮”。

其二是虚伪性。这批人表里不一、言行不一,特别是对共产主义理想、对共产党的宗旨口是心非,阳奉阴违,会上一套,会下一套。使共产党的威望,社会主义的信誉受损和丧失,正是这个阶层的虚伪性造成的。笔者几年前曾在一篇文章中讲道对苏联社会主义传统价值观念最有力的冲击莫过于苏联权贵们自己的表演了。当苏联的平民百姓从有限的孔隙中窥见这些传统价值观念的布道者是如何热衷到西方‘禁地’旅行、如何嗜好西方的时髦商品时,过‘左’的、悖乎常理的那些说教,便成了使权贵们难堪的讽刺,连体现社会精神文明的‘正品’也受到重重的伤害而少有市场。”

其三是保守性:同原来的体制利益攸关,因而目光短浅,顽固守旧,满足现状,不思进取。这种情况突出地表现在勃列日涅夫当政后期,同高层领导人年龄老化相随出现的是思想保守僵化,只求“稳定”,连“改革”二字都不提了,只提“完善”、“改良”,其实得到“完善”的就是带着严重弊端的苏联模式。这使苏联在急需实行模式转换的时候止步了。于是,社会停滞,经济发展速度逐步减慢下来。苏联在表面稳定之下潜伏着各种危机。

其四是垄断性:这个阶层具有强烈的统治欲、控制欲,早已由名义上的“社会的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他们垄断着党、政、军、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权力,建立了历史上任何统治集团无法比拟的对全国从上到下的严密的统治网,从而窒息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新社会新制度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使社会逐步丧失其勃勃生机。几乎历史上社会主义问题的有识之士都揭露过这个阶层的这个特性。俄共现主席久加诺夫认为苏共的失败在于对财富、权力和真理的垄断,这个一语中的的结论正是对以往这些思想观点的总结。

其五是贪婪性和颠覆性:当苏联模式眼看难以维持下去时,这个阶层中的先觉者不能不起而准备变革,其中一部分人在变革大潮中看到其新的出路,乘社会转轨之机放手利用权力肆无忌惮地掠夺和侵吞国家和社会财富,形成新俄罗斯人这个新的权贵阶层,革除旧体制的弊端变成了整个地抛弃社会主义制度。苏联人好走极端的天性使这些人成了社会主义制度的颠覆者。

苏联特权阶层的存在,其特权、官僚主义腐败现象是导致苏联剧变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已经有不少著作、文章论及。本文着重从党群关系这个角度来说。

失民心者失天下。苏共丧权、使社会主义毁于一旦,原因有千条万条,脱离群众是头一条。苏联解体前有一次问卷显示,认为苏共代表干部、代表机关工作人员的竟高达85%,认为苏共是代表全民的则只占7%!这个问卷调査不一定准确反映实际情况,但它深刻地说明苏共脱离群众的根本原因。既然这个党已经不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人民难道就没有理由离开这个党?人民在苏联剧变的关键时刻的选择不能说就是理智的、冷静的,其历史代价是巨大的!但这个教训的历史价值也是难以估量的,如果后来的社会主义政党认真消化这个精神财富的话。

苏联这个特权阶层如何使苏共严重脱离群众的?择其要者:

这个阶层造成的历史冤假错案成为苏联模式不易治愈的硬伤,由于这些历史上遗留的成堆的冤假错案而使苏联社会官民矛盾长期积存着,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成为威胁现存制度的导火线。

这个阶层由于在工资、津贴、出国、住房、用车、医疗待遇、商品供应以及子女家属的工作安排等方面享有种种特权而使共产党的威信、社会主义的信誉在民众的心目中大受贬损。他们的世界观和生活方式已经同普通劳动者格格不入了。信任危机是苏联剧变的思想基础,而这种危机恰恰是特权阶层造成的。

这个阶层形成于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维护这个体制就是维护这个阶层的既得利益。而这种政治经济体制本身就阻碍党同人民群众建立正确的关系,不进行彻底的改革就无法同人民群众建立密切关系。因为这个体制在政治上人民得不到充分的民主、自由’在经济上由于体制本身缺乏活力和内在动力,使劳动者得不到应有的实惠,那些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劳动者积极性受到压抑。苏联剧变正是由于这个特权阶层因维护既得利益长期没有实行体制和模式转换的结果。

诚然,在变革大潮中,在社会转轨的过程中,苏联管理阶层并非铁板一块,维护既得利益、维护原体制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另一部分人是既坚持社会主义理想又坚持改革的。还有一部分人摇身一变变为激进的“改革派”,他们干脆摘下共产党的红帽子,成为新权贵。

耐人寻味的是叶利钦是以反特权英雄的面孔出现在苏联剧变的政治舞台上的,他因此赢得了对正统派和戈氏为首的中派的胜利。但叶利钦政权建立后,其官僚队伍基本上还是苏联时期的官员。据俄《消息报》报道,到1996年,叶利钦总统周围的75%、政府中的74.3%、地方精英中的82.3%是前苏联的官员。这是多么值得人们深思的一种政治现象:以叶利钦为首的民主派的胜利并不是苏联特权阶层的失败!

三、在抑制、消除官僚主义、特权思想和腐败现象的长期和坚韧的斗争中,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

如何消除官僚特权阶层问题是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中的一大难题,至今尚无解决这个问题的成功经验。根据80多年来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一些初步的、不成熟的认识:

第一、同其他性质的国家一样,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专门从事管理的阶层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人人当官,人人直接参加国家管理是不可能的。

第二、这个管理阶层在法制不健全,民主制度不完善和脆弱的条件下,官僚主义的滋生,特权思想和腐败现象的出现几乎是必然的。抑制形成官僚特权阶层的最有力的武器是民主法制。有的学者提出,许多问题出在没有实行巴黎公社原则上。这个问题必须具体分析。普选制是应该努力加以执行的,普遍实行委任制是削弱民主的不正常现象。但是对公职人员付给相当于普通工人的工资看来是不切实际的。有一种现象也许可以说明问题:现在不主张通过“高薪养廉”来杜绝腐败的人中,似乎没有是以应坚持巴黎公社原则为由的。

第三、广大人民群众同背离社会主义原则、追求特权、搞官僚主义、甚至蜕化变质的权势分子和权势集团的矛盾是社会主义时期一对非常突出的尖锐矛盾,双方的斗争本质上就是维护还是歪曲、搞垮社会主义的斗争。

这里必须郑重陈述:80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告诉人们:在这种斗争中,广大人民群众是正确的!正是他们在真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的领导干部的带领下同特权和腐败现象的斗争,维护了社会主义的阵地。任何有理想、有抱负的社会主义者,应该在这个问题上保持清醒的认识。

第四、同正在形成或已经形成的大大小小的既得利益集团、官僚特权阶层的斗争是长期的斗争,它几乎要伴随着整个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对特权和腐败现象只能不断限制、逐步消除、克服,急躁不得,想在短期内彻底消灭、根除是办不到的。

这里首要的问题是准确确定“特权阶层”、“既得利益集团”的性质。把它看成是敌我性质的矛盾是不恰当的。把任何领导集团,包括其中有某些成员存在特权思想和行为、腐败现象的领导集团不分青红皂白地打成“既得利益集团”和“特权阶层”,或用职务高低、薪水多少作为判定是否属于特权阶层的标准,更是错误的。

在这种长期的斗争中掌握适度的原则是十分重要的。如果采取大民主的办法,否定一切,打倒一切,就会给社会主义政权带来颠覆性的危险;如果不通过体制改革,从体制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建立起有效的对权力的制约和有力的监督,使其滋长泛滥,就会使党和国家政权的性质发生质变。官僚特权阶层既然脱离了人民群众,抛弃了社会主义,人民也就会抛弃他们,导致社会剧变。苏联的结局是一颗需要我们反复咀嚼的苦果。

现在,我们正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正处于历史发展的关键的转折时期。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方面已经有了极为丰富的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又有辉煌的民族传统文化,我们能否经过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权力制约体制,遏制并不断消除官僚主义、特权和腐败,使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朝着健康的方向向前发展,这是能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关键问题。我们任重道远。

原载《国际政治研究》200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