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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科学择偶(5)

据现代性学家的研究,认为在儿童性欲、性心理发育的第四期“恋父母期”,孩子的父母情感最突出也最敏感。此期约定为3~6岁,相当于学龄前期,此期儿童除表现生殖器意识增强而出现对阳具的关注、羡慕,甚至担心、嫉妒等心理特点外,主要表现对异性父母的恋情。如男孩更亲近母亲,甚至想独占母亲,而嫉妒父亲;女孩更亲近父亲,想独占父亲,而嫉妒母亲。这一特殊的心理状态,人们分别称之为“恋母情结”和“恋父情结”。这是3~6岁儿童正常的性心理表现。

对儿童的恋父母情结应怎样正确引导呢?

(1)给孩子双性别影响。从孩子一生下来,父母就都应该参与对孩子的哺育和护理,与孩子亲密接触,在孩子取得各种需要满足的同时与双亲建立亲密的感情。孩子在与双亲的密切接触中,在对自己性别与双亲性别的不断观察、探索和不断的比较中,逐渐确立自身性别的认同偶像和对异性的崇拜偶像,父母是孩子早期确立两种偶像的唯一选择。由于母亲比父亲更早参与了孩子的哺育过程,更早与孩子形成“共生”关系,这一状态对儿子确立异性崇拜偶像,对女儿确立同性认同偶像十分有利。如果父亲也能及早参与,对男孩确立认同偶像,对女儿确立崇拜偶像会更有利。

(2)促进恋父母情结的正常发生。现实生活中父母对异性孩子本来就多一份爱心。母亲总比父亲更多疼爱儿子一点,父亲又常常比母亲更喜欢女儿,这一正常情感更有利于孩子恋异性父母情感的形成。但若情况正相反,如与孩子同性别的单亲家庭,或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孩子与同性父母的“共生关系”或接触过多。成人必须尽可能为孩子调整性别环境,增加孩子与异性父母的接触。

(3)正确引导。在孩子恋父母情结出现后,异性父母要注意适时调整亲子关系,适当收敛自己对异性子女的亲近程度,不宜过多过分的肤体亲密接触,适当鼓励孩子与非父母的异性成人接近,鼓励孩子与同龄儿童的交往,以期分散或部分转移孩子恋父母的情感。

(4)异常情况的及时纠正。恋父母情结的发生非正常状态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反向发生。应及时调整孩子的性别环境,增加异性亲人的影响力,增加异性亲人的接触和抚爱。尽力早期促进其转化。适当减少同性亲人的亲近程度,必要时可适当给孩子与同性亲人接触的要求造成挫折,甚至实施早期心理学干预,以预防其同性依恋情感的持续发展。

②过分的异性接触要求。男孩要求玩弄、吮吸妈妈的乳房,女孩要求父亲搂抱、吻其肌肤等,对这类性色彩浓厚的接触要求,父母正确的态度是不苛责、不纵容,坚持正确引导。苛责甚至体罚会造成孩子恋异性的挫折体验深埋于潜意识中,对其日后恋异性过程施加不良影响;而此时的纵容更不利于孩子性欲性心理的健康发育。父母可主动避免让孩子产生过分要求的条件,在孩子有过分要求时,适当转移孩子的兴趣,淡化孩子对过分接触的要求,同时真诚地对孩子进行行为指导和品德教育,教育孩子品行要高尚,要尊重父母,尊重别人。

③恋父母情结持续时间过长并有深化和发展趋向。这类情况更需要早期干预,让孩子脱离异性家长,增加与同龄儿童的交往,尤其应注意适当鼓励孩子与异性同龄者的交往,以期孩子把对异性父母的爱恋转移到异性同龄朋友的身上。当孩子已经发育成熟或者是已经进入恋爱期的年龄,必须尽力鼓励孩子接近异性同龄人的热情。对极少数恋父母情结特别强烈的孩子,不必过分担心孩子的早恋,对孩子接近异性更应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

父母们若都能这样去做,现代的“达·芬奇”们不仅会事业有成,而且都会有一个幸福和美的家庭。

男方患乙型肝炎怎决策?

一次朋友聚会上,琳认识了长相俊美、帅气的男孩子欣欣,他外表阳光,体魄健壮,气质高雅,和他交流过后,琳觉得他知识渊博,深富内涵,和他在一起让琳有了无限美好的遐想。

琳是一个感情极为丰富的女孩子,在琳的脑海里,为电影枟血疑枠中主人坚如磐石的爱情所感动,为我们传统的爱情故事枟梁山伯与祝英台枠所折服,为枟白蛇传枠中表现的爱情所仰羡,为枟西厢记枠里的情感所打动,在这些美好的爱情故事中,琳深深体会到了人类文化中爱情的崇高和超越生命的伟大力量。

琳和欣欣恋爱了,他们的恋爱就像所有文学作品所描写的那样美妙绝伦,不论什么时候,欣欣都能给琳带来意想不到的感受。除了工作,琳渴望每时每刻地和他在一起,他们相互之间爱慕着,这种美好的生活让他们共同走过了一年零两个月。

在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里,琳和欣欣一起吃过早饭,一同上班,在车站他们同以往一样地吻别后就各自上班去了。到公司没有多久,正好上司给琳安排了一个出差的任务。三天后,琳回到家,听母亲说欣欣出了车祸,住在医院已两天了,琳也未顾上埋怨母亲为何不早点告诉她,便急急忙忙赶到了医院。看见欣欣,琳内心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一个原本健壮的阳光男孩子,一瞬间竟变得让人不敢相认,看见他萎缩在病床上,情不自禁的琳潸然泪下,琳扑上去紧紧地抱着他,就像他们分离了很久很久刚刚见面一样。医生拍拍琳说:请你出来一下,我想和你说一下他的病情。

医生的一番话,把琳打进了十八层地狱,他明确地告诉琳,车祸给欣欣带来的问题并不严重,重要的是他的乙型肝炎非常严重,不能结婚,不能生育,传染性强,还需要琳去作全面的检查,琳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琳不能离开欣欣,琳爱他,琳更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一个小小的病症就毁了她美好的爱情呢?

男方患了乙型肝炎,这是一个较严重、易传染,还难治的疾病,这个阶段是不能考虑结婚的。目前主要是施予有效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说。因乙型肝炎较难彻底治疗,易复发、迁延少数人并发肝硬化,甚至肝癌。如果有枟血疑枠中主人公的那份爱情,当然也可以与之结合,将爱情进行到底。爱情可以这么浪漫,但要走向婚姻,则可能更需要一点理性,需要讲点科学,要强调优生,强调优势的组合,强调劣势互补;尤其是肝脏有过疾病或者相对比较弱势的,应避免同病相恋。但作为恋人,决不能在这个时候离开男友,而应做他的朋友、亲人,给他以巨大的心理支持和无微不至的关心照料,帮助他早日康复。

与乙型肝炎有关的更多的情况是一方有乙肝病毒携带时,如何选择?

现实中乙肝病毒携带者相当普遍,而且也不一定会发生肝炎,不能作为禁止选择的条件。如密切接触,可注射乙肝疫苗。

她的坦诚反而害了大家

小王和小李原来是高中同学,高中时就互有爱意,虽然没有确立正式恋爱关系,但双方都已心照不宣。但后来小李高考失利,就地找了工作,小王上了大学,情也就淡了下来。小王在上大学期间,遇到一位强烈追求她的男同学,于是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同居了三个月,后来又分手了。小王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的城市工作。她和小李又重逢了,两人一见如故,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一段时间以后,两人就准备结婚,于是开始同居。在大学恋爱和对象同居的事要不要告诉小李?小王一直为此事纳闷,也想过:我连身体都给他了,就应该把一切都给他,坦坦诚诚,毫无隐瞒,全告诉他。某日,小王断然决定,原原本本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了小李。小李视小王如此坦诚,平静地听完小王的陈述,又平静地说声谢谢,就离开了。第二天,小王发现小李有了明显的变化,平素的活泼、开朗没有了,话少了,脸色平淡而阴沉。小王忙不迭地问长问短,是不舒服吗,是生病了吗。小李只是平淡地摇摇头。

小李的情况越来越差,整天闷闷不乐,寡言少语,木讷回避,饭也少吃,觉也少睡,身体也渐渐不支。小王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完全知道小李变化的原因——正是她自己的坦诚。

她后悔莫及,痛不欲生,她恳求小李原谅,对小李加倍体贴、关爱。可是当她看着小李一天天消沉,急如热锅上蚂蚁,焦虑烦躁,吃不香、睡不宁。

当小王和小李一同来到婚姻咨询中心的时候,两人都已经是抑郁症,需要接受抗抑郁治疗,包括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男人都有很强的独占意识,女方的坦诚造成的伤害是很难完全修补的。

一个坦诚让相恋的双方走到如此尴尬的地步,人人都会为他们惋惜。

现在的局面是:结婚也尴尬,婚后会有阴影;不结婚也尴尬,社会影响很大。

双方都会非常后悔。

他们在治好抑郁症之后,还要经历一段恋爱的时间,重新去了解对方,去感受对方的真诚和挚爱,淡化或消除过去的阴影,重新培植爱情,慢慢点燃激情之火,继续同居一段时间后,再正式结婚。为了加速淡化阴影的过程,可以结合心理治疗,例如催眠疗法,既可以治疗抑郁症,也可以在心理的深层淡化对女友曾有与别人恋爱同居的记忆,并重新唤起对女友的热恋、挚爱。

女儿恋爱了,为何却不能结婚?

女儿是家人的掌上明珠,特别是她爸爸,更对其溺爱有加。四年的大学生活是在南京度过的,刚进入大学就恋爱了,女儿说自己的恋爱是很甜蜜的,感情的升华让他们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同居了。没有任何外界的干扰,没有家庭的反对,没有太大的经济压力。可是四年的恋爱期间,是小吵天天有,大吵周周有。细细想一想,没有什么大矛盾,小事情也微不足道,为何小事情不能化解,反而大动干戈呢?他们自己也会说是性格不和,可是现在大学毕业了,面临着恋爱期的结束,他们该何去何从,对于是否将走向婚姻的问题,他们俩都非常的茫然。双方家长也在犹豫,这样的关系是否适合走向婚姻呢?如果走向了婚姻,每天都会面临着吵架,今后的日子又怎样度呢?

一连串的烦恼,让大家不得不反思。

婚恋专家从会谈中进一步了解到,男方是独生子,妈妈强势,对儿子溺爱有加,严格控制,管理细腻,虽上大学,但天天通话,每周相见,儿子被妈妈视为“龙蛋”,爱不释手。男方比女方大两岁。

从科学择偶的角度上看,这一对同居的恋人,并不适宜走向婚姻,这是由于两人人格方面的差异太大,朝夕相处使他们在性格中的矛盾和冲突表现为现实生活中的争吵,情感的冲突和纠纷不断。

其一是两人都是独生子女,从小的溺爱、娇惯、过度保护、过高期望,养成了两人的任性自私,以自我为中心,不会去关心别人,只知道自己被爱、被夸、被疼。死要面子,追求完美,认为一切美好的都应该是自己的。

其二是男女年龄不适合,男孩子虽然比女孩子大两岁,但是现实生活中,男孩子适合扮演“兄长和父亲”的角色。而女孩子又相对强势,这给男孩子扮演父亲(兄)角色带来困难,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男孩子面对这样的又比自己小的女孩子,他找不到母亲般的爱;而女孩子面对男孩子也不能体会到父亲般或兄长般的爱。角色的矛盾,使他们各自相应的情感需求达不到很好的满足,相互间的感情提升就会有很大的困难。

其三是因为他们的情感类型的不配合。男孩子受母亲溺爱,必然有恋母情结,他最适合扮演儿子角色,表达儿子型的情感,最适合他的是母亲投向儿子的真情和母爱。女方则是受父亲溺爱,最习惯扮演女儿角色,表达女儿型的情感,最适合她的又是父亲投向女儿的真情和父爱。可见这一对恋人相互的情感表达和情感接纳的配合是不默契的。能给对方的情感和爱,对方接纳不了;而自己需要的情感和爱,对方又给不了。此例中年龄大的儿子型情感的男人与女儿型情感的女人的配合是不适宜的。

其四是对对方的要求多,奉献的精神少,两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从小都受到父母无私的关怀和溺爱,男孩子希望女孩子像母亲一样疼他,无私地为他奉献;女孩子希望男孩子像父亲一样不求回报地关怀她,双方都想得到别人的爱,而自己又不愿意付出,在共同生活的日子里,矛盾就自然冒出来,无法做到相互宽容。

我们认为这对恋人中的矛盾和差异,决定了他们配合中的不相适宜性,即便他们在激情之下勉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婚姻质量也是不高的,婚姻纠纷和婚姻障碍会不断发生。他们在恋爱期间及同居期间不断争吵的实际情况也已证明了他们婚姻匹配的不相适宜性。建议好合好散,择偶要强调婚恋的科学匹配,真正科学地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在互相有“爱之图”的配合中,又要符合双方情感类型相配的原则、优势相似性的原则、劣势互补性的原则等相应的科学择偶的要求。良好的婚恋匹配才能为建立美满婚姻打下坚实的基础。

妈妈不喜欢她怎么办?

峰大学毕业后,南行到深圳去工作,在深圳期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女友。两人情投意合,爱得如胶似漆。已同居多年,感情越来越深。

峰的母亲是某剧团团长,女方的亲友中曾有人议论过,说在文艺界工作,作风会有问题吧。这话不知怎的又传到母亲那儿。一贯强势的妈暴跳如雷,于是坚决不同意峰跟这样人家的女孩子结婚。正好女友家庭特别是父母文化低,家境也无法与峰家比较。所以母亲又说服了父亲,共同反对他们的婚事。

峰有一个哥哥。哥哥从小就不听父母的,父母拿他也没办法,峰从小就由母亲管。母亲很强势,她想管峰爸,管峰哥,结果他们都反抗,所以就把注意力完全集中于峰。峰的任何事她都管,峰也从小依赖她,什么事都是她为峰决策。在她心目中,峰的婚姻更是应该由她决策。所以她的态度非常坚决。几乎是以“有我没她,有她没我”的决心阻挠峰娶女友为妻。

峰知道自己的性格中有软弱的一面,母亲控制了他近30年。这次,她又铁了心要干预他的婚事,峰也挺怕,既不想伤害母亲,也不想离弃女友。感到压力很大,很希望有人指点,有人支持,遇到妈妈的反对,不知道该怎么办?

爱谁是自己的事,也只有自己知道,我爱谁不爱谁,爱的不想失去,不爱的又坚决拒绝。找一位不爱的女人做妻子,一辈子痛苦;找一位自己酷爱的女人做妻子,享受一辈子爱情的甜蜜,快活一辈子。此等简单明了的事,3岁孩子都会懂,都会决策。可作为过来人,又对亲生儿子绝无坏心的亲生母亲,何等糊涂,犯此大错,把儿子媳妇推向火坑。

峰是一位儿子型的男人,他很难反抗母亲的意志、母亲的决定。必须给他支持,给他力量,动员他的女友与他团结起来,坚定不移,把婚姻进行到底。

就母亲要犯如此大错,亲手扼杀亲生儿子一辈子婚姻情感生活的时候,儿子忍心亲眼目睹母亲犯此大错?让她成就你一辈子的痛苦,同时正是你一辈子的痛苦,又自然给她带来下半生的苦难——亲手给儿子带来痛苦的妈妈无以回避的自责和后悔。

为什么要让妈妈犯下这样的错?

其实法制森严,婚姻法早有非常明确之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干预别人的婚姻,妈妈也无权这样做。

母亲长时间控制儿子,结局是何等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