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历代经济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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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唐代的坊市商业活动

坊市制在西周时便开始萌芽,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形成,到汉代坊市制进一步完善,坊市布局比较规则齐整,魏晋以后坊市制度进一步巩固发展,北魏时期洛阳就已形成了棋盘式的格局,这种带有较强封闭性的制度于唐代达到了顶峰。

坊市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城区规划和市场管理的制度,亦称市坊制。从西周到唐代,城市建置的格局一直是市(商业区)与坊(汉代称里,即住宅区)分设,市内不住家,坊内不设店肆。

市的四周以垣墙围圈,四面设门。市门朝开夕闭,交易聚散有时。市的设立、废撤和迁徙都由官府以命令行之。市内店铺按商品种类区分,排列在规定地点,称为“肆”或“次”。政府设有管理市场的专职官吏,上市商品、参与交易的人、度量衡、交易契据以及价格的评定、市税的收缴等,都在市官的监督和管辖之下。秦汉时在市内营业的商人都有市籍,需缴纳市租,社会地位较为卑贱。从京城到郡府州县均有市,同样设有市官管理。

唐代城市工商业较前发展,市区规划整齐,被看作为历代坊市制度发展的顶峰。唐代将城市居民按坊居住并进行管理,形成了统一的城市格局。诗人白居易曾用诗生动地描述了坊市制下长安城整齐划一的概貌:“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结合当时的社会条件,唐代政府对“市”也有一套专门的管理制度。根据城市的封建等级(而不是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不同城市建立坊区数目,并强行规定物品的价格和交易时间,“凡市以日午,击鼓三百声而众以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具有明显的行政干预色彩。

唐代的坊市制将市、坊严格分开,并将居民区用围墙圈起来,坊门定时起闭,实行宵禁。启闭的信号原为各街传叫,贞观十年(636年)以后,以鼓为号,晓鼓三千,暮鼓八百。诗句“六街鼓绝行人歇,九衢茫茫空有月”就是描写长安城宵禁的情景。同时,政府还规定“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忽略了各地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和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导致唐代后期草市大量出现。

唐代后期,州县治所乡镇集市贸易普遍,且有较快的发展。当时城镇集市交易称为草市、墟市、野市等,多分布在城郊附近或水陆交通要冲。在魏晋南北朝时代就已有草市,到了唐代已普及到州、县治所或重要城镇。当时岭南人称草市为“墟”,蜀人称“阂”,江南人称“亥”,北方人称“集”。草市每隔三五日交易一次,定时开放和关闭。

坊市制基本上能够满足城市居民经济生活的需要,对于唐代前期城市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尽管坊市制将市场交易局限在市中,交易地点有严格的限制,然而实际上在实行坊市制的唐代前期,即使是长安的坊中也仍有一些私下的商业活动存在。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到唐代后期,商业活动渐渐不限于两市,在两市邻近的各坊和城门附近已有手工业者和商人设店、摆摊售货;大城市开始出现夜市。北宋年间,这种自古相沿的市坊制已被打破,市场的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随之取消。明清以后,逐渐发展成近代的市场规模。

延伸阅读

唐代的商人

唐代社会生活中,商人是一活跃的群体。他们中既有贩运各种农产品的大小行商,也有经营存货售货的坐贾,还有放高利贷的人,称“兴生”。在商人群体中,有兴生阶层唯利是图,有不少资产雄厚的大商人,他们是州县治所集贸市场上的主宰人物。唐玄宗时,巨富王元宝资产丰厚,称雄长安。一次唐玄宗问他有多少家产,他回答:臣请以绢一匹,系陛下南山树,南山树尽,臣绢未穷。

宗时,巨富王酒胡曾一次出钱三十万贯助修长安朱雀门。之后,修安国寺,皇帝命能舍钱一千贯,撞钟一下。王酒胡上钟楼,连打一百下,从西市运钱十万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