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历代经济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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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从大清银行到中国银行

大清银行产生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中国近代化的标志,也是外国列强侵华的结果,金融经济的发展、兴衰与当时政治密切相关。1912年2月5日,南京临时政府正式将大清银行改名为中国银行。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财政处奏准,清政府在北京设立“户部银行”,这是中国最早由官方开办的国家银行。大清户部银行除经营存贷款项、买卖金银、折收期票、汇兑划拨公私款项、代人收存财物等一般银行业务外,其特种业务有:一、发行特权,清廷建立大清银行的主要目的是整齐币治,因此大清银行的纸币发行权是与生俱来的;二、纸币的发行,大清银行的纸币分三大类,银两票、银元票和钱票;三、经理国库款及地方官款;四、经理赔还洋款;五、经理盐款;六、经理捐款;七、经理关税;八、经理云南藩库;九、救济市面;十、代收公司股款。发行的纸币,分库平银一百两、五十两、十两、五两、一两等五种银两票和面额类似的银元票。此外,还发行市面通行平色(即银的成色)及百两以上的银票以及各种票据。实际上具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二重性质。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经度支部(即官制改革前的户部)奏准,户部银行又改称“大清银行”(也叫“京师总行”),厘定《大清银行则例》二十四条,进一步确定该行的国家银行性质。

大清银行总行设在北京,总办改称监督,并由度支部(原户部)奏派监理官二人,监理一切行务。朝廷赋予该行以代理国家发行纸币、经理国库事务和公家一切款项收付以及代公家经理公债票和各种证券等权责。在南昌、杭州、开封、太原、长春、福州、广州、芜湖、长沙、西安、云南(昆明)、江宁等地增设分行。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大清银行商股的股东为保全商股的股权与利益,于1911年11月在上海成立了商股联合会。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商股联合会随即上书“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建议把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作为民国政府的中央银行。当时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便立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财政窘境,急需成立一家属于政府自己的中央银行。当孙中山见到报告后,立即面示时任财政总长陈锦涛,表示同意。

1912年1月24日,民国政府以财政部的名义书面批复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组成临时理监事会,并任命吴鼎昌为监督。1912年2月5日,中国银行在上海汉口路3号大清银行旧址开业。1912年8月1日,北洋政府将北京原大清银行总行改为中国银行总行。

延伸阅读

大清银行学堂

大清银行成立后,日渐扩展设立分行21处、分号30处,总监督张允言深感金融人才奇缺,筹划创办专门学校,培养急需的金融人才。他在给清廷的奏折中说:“窃以银行日见推广,需材亦多,宜设立专门学堂,以宏造就而备任使”。经清政府批准,于1908年7月,中国第一所金融专科学校——大清银行学堂正式成立。9月1日至9日举行第一期招生考试,然后进行复试,最后正取学生80名、备取学生100名。9月10日集中全体学生到学堂试习。11月10日试习两月期满,再次进行考试,然后根据学生考试成绩优劣分为简易、专修两科分别正式学习。到1910年4月,简易科学习一年后,又实习两个月,举行毕业考试,授予毕业证书。毕业人数30余人,数位优秀学生被派送英、美等国分别学习统计、簿计和银行货币,大部分学生分派到大清银行总行和各分行、分号工作。1911年8月,专修科学习两年十个月,又实习两个月,举行毕业考试,授予毕业者合格证书,分别派遣工作。自此,中国自行创办的第一所金融专科学校,培养出中国第一批金融专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