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时候都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吗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指对感觉不错的可用之人,要放心使用、大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不必有疑虑;对感觉靠不住、没把握、不放心或认为有问题的人,不能使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千百年来被奉为用人要则,几乎是用人之道的金科玉律,成了一个千古不易的信条,至今被一些单位和领导者当成了管理的最高境界。一些领导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一些媒体和书籍也都几乎异口同声地提倡和鼓励“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但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在实践中真的能行得通吗?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虽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总的来说,是一种中国传统人治思想的反映,在我们的领导和管理实践中并不适用。由于人性、物性之不同,人的品格善恶与智慧高低的不同,人的道德水准也良莠不齐,如果把“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作为用人的最高境界,的确是一种误导,极易造成用人的片面性。多年来,屡屡看到某某干部成为阶下囚,除其主观原因外,还有一点就是主管部门和领导对所用之人信任有余而所疑不够。
要弄清“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内涵首先要明白用人的含义。“用人”不是指用所有的人,而是有三层含义,第一,用人指的是用人的能力、智力,而不是体力;第二,用人是指用能人、用有才干有专长的人,而不是用一般的人、用庸才;第三,用人主要指用骨干、用干部,用一切有用之才。这里的“疑”,是不分明,不确定,不相信,有疑心。所谓疑人有两种,一种是这个人在自己的判断和认识中存在疑问,另一种是此人本来就有问题。因此,我们应该把“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当做选人的原则,而不是当做管理人的原则。领导者在选人的时候,应该用一种谨慎、怀疑的态度去寻找适合自己的人,尤其是对一个人道德上的评判,如果有疑问,就一定不能用,不要以为自己一定能驾驭这样的人。这样理解“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就不是在冒险,而是在降低风险。因此,“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只是一种境界,不必要刻意追求。应该是疑人要用,用人也要疑,“用”是目的,“疑”是手段。“只用不疑”,早晚会出问题,“只疑不用”,必将无人可用。量变才会质变,真正的‘大疑’之人,就一定不能用。
深究其因,“用人不疑”的误区就在于忽略了“人性无常”这一道理。人性是复杂的,任何一个人都是优点和缺点、正确思想和错误思维的综合体。这些方面在一个人身上有时会表现得变化无常。此事清醒,彼事糊涂的现象是存在的。而且人才和庸才、君子和小人不是通过一时一事就能够了解清楚的。因此,如果采取完全放任的管理方式,没有严密的制度和规范去约束人们日常的行为,就有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片面强调“用人不疑”,只会造成难以收拾的用人后果。另外,“疑人不用”强调的是领导者要有知人善任的能力,但在实际中,要完全做到“疑人不用”几乎是不可能的,一方面,“疑人”是一个非常模糊、非常主观的概念,潜台词就是只要领导者怀疑谁、不信任谁,就可以不用谁。另一方面,绝对意义上的“疑人”是根本不存在的,把缺点和不足当成疑点,进而不放心、不放手、不放权,最终会无人可用。
因此,有人提出了“用人当疑、疑人当用,边用边疑、边疑边用,疑人可用、用人可疑,用人需疑、疑人需用”的观点,他们与“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一样,都不是完全正确或错误的用人之术,也不能单纯地说哪种观点更为科学有效,关键在于如何理解每句话的含义。什么叫“用人可疑”?“疑”并非是怀疑和不信任,而应该是“约束和监督机制”。什么叫“疑人可用”?“用”并非是提拔和犒赏,而是人尽其才,将人才安排到适合他的位置。所以,“用”也好,“疑”也好,都要根据领导者的水平、组织的自身环境和所用之人来综合确定,不能一概而论。但相比起来,“疑人要用、用人要疑”似乎更确切一些。
(1)用人要疑
事物的变化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人的自身及其表现以及对人的认识都处在矛盾和运动之中。人的品性、素质、能力不是静止的,而是变动不已的。历史和现实无数的例子证明:高低易位、好坏转换是人才成长中的普遍现象。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某人确有某种好的品性,是好人,但一换条件,环境变了,他也可能变成另一种样子,变成坏人,所以对人有所怀疑是应当的。“用人要疑”就是在用一个还不是很了解或者还不是很成熟的人的时候,要本着对组织、对这个人负责的态度,不妨疑问在先,这样才能把可能产生的风险降到最低。当然这种“疑”是发现问题及时的帮助和提醒,“疑”要用“法”去疑,用制度去疑,即对干部进行不断的、全方位的教育和监督。
如果一味强调用人不疑,往往会使权力失去监督,为滥用权力提供机会,为腐败提供滋长的温床。近年来频频发生的腐败现象,除了当事人的主观因素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领导者对所用之人信任有加,存疑不够,约束不力。而这些人往往握有实权、大权,上级不去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社会难以监督,往往使他们有恃无恐、恣意妄为,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疑人要用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杜拉克曾说:“才干越高的人,其缺点也往往越多。有高峰必有深谷。”事实上每个人都有可“疑”之处,都有自己的短处,往往短处与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成绩是成正比的,不干工作的人自然就没有缺点和不足了。“疑人要用”就是在其品格、能力不确定的情况下,疑人该用也要用,有时不想用也不得不用。就是要本着保护人才、爱惜人才的目的,在大脑中多打几个问号,耐心细致地去了解他的过去,全面客观地分析其优缺点,只要其缺点不妨碍任用,该用还是要用。因此任用干部要看主流,看本质,看实绩,看潜力,高下相成。疑人要用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用,对那些不务正业、不干实事、弄虚作假、少廉寡耻的人,不仅不能用,而且还要作出处理,为用人工作营造正气。
(3)疑人善用
疑人善用,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大胆起用年轻人。年轻干部阅历短、经验少、办事急,人们往往对他们的素质和能力产生怀疑。其实,年轻干部精力充沛,工作敢闯、敢干,发展潜力大。“器必试而后知其利钝,马必驾而后知其良驽。”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要给他们压担子、增压力,让他们经风雨、见世面、长知识、增才干。二是正确对待有“非议”的干部。在一些单位中,那些原则性强、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常常因“损害”了某些个别团体或个人的利益而招来“非议”乃至攻击。对这些人,不能人云亦云,而要出于公心,慧眼识才,既要听看法,又要看依据,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从而对“非议”作出正确的评价,把有“非议”的德才兼备的干部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上使用。三是善用有“过失”的干部。“允许人犯错误,也允许人改正错误。”领导者要依据其“失误”的性质、度和量进行综合分析,因人而用。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给予重用、慎用和不用。
(4)善于用“疑”
一般来讲,一个人看谁好,就怎么瞅怎么顺眼。如果看谁不好,就连长处也都瞅着别扭。就如李林甫这些奸臣,如果皇帝一看他们是奸臣,他们不但难施其奸,脑袋恐怕都难保。就因为在皇帝眼里认定他们不是奸臣,别人再说什么都不顶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与被用者应该说关系不大,主要看用人者。一方面看他的胸怀,另一方面看他的性格,看他的眼光。遇到胸怀开阔、性格爽朗的人,被用者被疑的机会就少些,反之就很难说了。作为领导者,必须善于“用疑”,善于“疑人”。要驱除多疑的心理,不为俗议所左右。做到胸怀宽广,有自己的主见,对所任用的人坦诚相待,委以职务,充分信任。一是摸清下属的能力大小。先确定下属有没有能力完成你授权的工作内容,再考虑授权给他。二是大力充分地支持。充分地信任、支持被授权者的决策和结果,允许他有一定自由裁量权。三是保持信任与监控的和谐,建立科学的监控方法,并不断完善监控机制。四是有容忍错误的雅量。如果你有授权的决心,就必须让下属知道你有容忍错误的雅量,并接受他们尝试失败的风险。五是适当的时候要保护下属。当外界攻击自己的下属时,领导者要以保护者的身份出现。即使下属犯了错误,也不轻易抛弃下属,有时甚至要代下属承担责任。六是善待失意者。失败有各种各样的原因,领导应对事不对人,不以一时的成败论英雄。最重要的是:规范制度,给予空间,总体信任,运作制约。
(5)因人而疑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也好,“用人当疑、疑人当用,边用边疑、边疑边用,疑人可用、用人可疑”也好,其实都一样,只是理解的角度问题。既然用人不疑,那为什么几乎每个单位都会有那么多的规章制度?既然疑人不用,那为什么要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监督?所以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关键是要区别不同情况,因人因时因事而异。对有德有才者,要用而不疑,对有德无才者要用而可疑,对有才无德者要用而必疑,对无德无才者不用无疑。另外,权力越大的人,他承担的责任就越重,也越容易出现问题,对组织的影响也就越大。所以,对他们不能过于信任,授权要设置一些前提,在前提满足的情况下可以充分授权,否则还是适当授权,不然往往会出现“一抓就死,一松就乱”的现象。对组织中的关键岗位上的人、拥有财权物权人事权和项目审批权的人、担负大事要事的人,更要加强监管,不能完全信任,而要保持适当的监督、约束。
(6)因时而疑
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期,领导者用人策略的使用则有所不同。比如,在企业初创期,规格小、用人少,对有多少员工,老板一目了然,对于员工的工作能力等各方面的情况都了如指掌。这个时期,当然要采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人才策略。因为对于小范围、小团体来说,老板依靠此策略可以笼络人心,用领袖魅力吸引下属的忠诚与奉献。然而,当企业已有千军万马,这个策略就不符合客观规律了。老板不可能看到所有员工的业绩表现、了解每个下属的能力、性格和忠诚度。所以,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人员的逐渐增加、业务规模的逐渐扩大,对人才就需要靠制度来进行管理,用人也需要制度体系来配合。
(7)区别“疑人”
用人不疑可以换来下属的忠诚与效命,如燕昭王之用乐毅,刘备之用诸葛亮,但用人不疑也会使一些心术不正之人钻空子。所以,用人不疑要看用什么人。应该是用忠诚的人不疑、用能人不疑。倘若用坏人也不疑,用庸人也不疑,最后领导者都要跟着倒霉。所以,对看不准的人,还是要存点疑心,勤考察着点,防备着点好。另外,对下属中的“疑人”要学会区别对待。“疑人”一般有四种:一是本质上有严重问题、值得怀疑和担心的人,对于这种人,领导者要十分警惕,传统意义上的“疑人不用”指的就是这种人。领导者要么弃而不用,要么限制使用。如投机者不可重用。投机型的人善于察言观色,在工作上专好讨价还价。再如谄媚者不可重用。谄媚型的人深信,如果能迎合领导,就能步步高升。这种人往往毫无才干,品质恶劣,道德观念差,意志薄弱。还如自命不凡者不可重用。有些人根本无法容忍别人的一切举止、想法,对谁都看不起,觉得世上唯有自己最有能耐。还如权力欲强者不可重用。这种人时刻不忘在人面前显示自己的能力,这种人往往没有爱好,只有野心,任何事或人阻碍了他们的野心和计划,都会使他们暴跳如雷。这种人的本性是极其自私的。二是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而一时不被群众理解的人。对于这种人,领导者要敢于力排众议,果断任用。三是虽然有些毛病和问题,但也有许多优点和长处。对于这种人,领导者要宽容大度,用其所长,不要求全责备。四是虽然有争论,但暂时还不能轻易下结论,需要进一步考察的人。对于这种人,领导者要边用边看,在以后的实践中逐步“释疑”,而不能一律挂起来。
(8)制度减疑
在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里,我们要用到各种各样的人。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首先要“知人”。怎样才能做到知人呢?很难!不知人但还得用人,这就是问题所在。另外,单凭信任、好感,单凭恩宠、重赏下属,他就跟你肝胆相照了么,一定没那么简单。一个人被信任,一般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知恩图报,二是自我膨胀。然而,大多数情况是,辜负了领导的人,却是领导最信任的人。因此,任何信任都应该是建立在制度约束的基础上的,没有制度的约束就没有真正的信任。一旦靠制度成为工作的习惯之后,就没有什么“疑人”、“信人”的区别了,只有“有用的人”、“无用的人”之间的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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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把“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当做选人的原则,而不是当做管理人的原则。领导者在选人的时候,应该用一种谨慎、怀疑的态度去寻找适合自己的人,尤其是对一个人道德上的评判,如果有疑问,就一定不能用,不要以为自己一定能驾驭这样的人。这样理解“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就不是在冒险,而是在降低风险。因此,“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只是一种境界,不必要刻意追求。
2用人只能任人唯贤而不能亲疏有别,是吗
作为管理者,对人才的使用至关重要。从某种程度上说,领导之术就是用人之术。对于人才的任用,自古以来有两条截然不同的标准:“任人唯贤”和“任人唯亲”。任人唯贤是指任用才德兼备的人,而不管他跟自己的关系是否密切。“用人唯贤”听起来是正道,“任人唯亲”则多受到非议。是应该任人唯亲还是任人唯贤,任何人可能都会不假思索地选择任人唯贤,好像“任人唯亲”就是不公平、搞小团体、愚昧落后的代名词。但从客观上来说,这两种做法都不过是用人的不同方式,无所谓好坏之分,应该是各有利弊。笔者认为,只有将其有机地融合起来,寻找最佳结合点,才是人才任用的正途!一味地把两者对立起来,非此即彼,非黑即白未必是正确的。
在管理学中可能没有那一个概念像“领导”这样在理解上如此不统一。笔者以为,不论从那一种出发点去理解领导,最为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于领导对人的理解与把握。德鲁克说,领导的本质就是“用人成事”的艺术。“领导”这个概念之所以存在,主要是在于人的个体能力存在局限性,许多事情必须依靠众人的力量方可完成,众人之中必然要有领导。所以,“领导”是一个相对于众人的概念,对人的理解、使用是领导存在的基础价值。领导力说到底就是对众人的影响力,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目标、资源、控制、组织等一系列管理要素。但无论存在多少管理要素,对人的理解和把握才是最关键的。
实际上,“任人唯贤”和“任人唯亲”都有其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