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三农”新论——当前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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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建议当前县乡财政体制需要重新调整(2)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大势所趋,符合经济规律,但现在只实行了一半,还基本没有进入到社会体制领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二元社会结构保留的时间太长了。由此引出了一系列问题一是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要求的社会流动,使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我国现在已到了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但城镇化还处在初期阶段,2000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只有而全世界的城市化率平均已超过48%。

二是城乡差别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了。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为2.34∶1,1984年缩小到1.7∶1,1986年以后反弹,到1999年扩大到2.79∶1。如果加上城市还有社会保障和隐性收入等方面的因素,城乡差距应在3.5∶1。现在我们的不少大中城市,已经相当现代化了,但中西部广大农村还处在仅解决了温饱的阶段。有医生反映,现在城乡居民得的常见病都不同。城市居民得的是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糖尿病,多数是富贵病,而农民得的是肺结核、肝炎、疟疾等,多数是贫穷病。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城乡差别扩大如此之快,这是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

三是阻碍了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国是12亿多人口的大国,现在全世界都在盯着这个大市场。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88190亿元,刚过1万亿美元,人均842美元。人均工农业产品并不多,还称不上物质极大丰富。但自1997年以后,全国610种主要商品,有1/3供求平衡,2/3供过于求。几乎是什么商品销售都困难,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有人说,中国的买方市场早熟了(一般要在人均3000美元以后才出现这种状况)。

为什么?因为二元社会结构,因为农民太多,而且太穷。占总人口64%的农民,现在只购买38%的商品。7万多亿元的居民存款中农民只占19%,三个农民才抵得上一个市民的购买力。国务院领导早在1996年就提出要扩大内需,开拓农村市场。但年过去了,就是拓而不动,农村的购买力反而萎缩了。不是农民不需要这些商品,而是没有钱。农村消费品水平,大约比城市落后10年~15年。所以,从经济发展的全局看,从工业品要找市场看,这种城市分割的二元化社会结构,也到了应该改革的时候了。

四是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成熟。到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但离这个体制的成熟和完善还有很大距离。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看,发展快的主要是商品市场。以农产品为例,改革前100%的农产品价格都由国家定价,现在85%左右已经放开,各种产品的价格基本由市场供求调节。可以说商品市场已经形成,这是巨大的进步,辉煌的成绩。但是其他要素市场,诸如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资金市场、技术市场等等,市场化的进展还比较缓慢。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城乡分治,一国两策”和二元社会结构至今还未有相应的改变,则是主要障碍。

(四)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解决,也要靠市场化取向的深化改革

1996年农业特大丰收,解决了我们数十年来为之奋斗、梦寐以求的要解决农产品供给的问题,理应迎来农村的大好形势。

那么,为什么农村、农民问题反而凸显出来了呢?前面已经说过,这是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城乡分治、一国两策”和二元社会结构还没有相应的改革,还在继续阻碍农民的流动,束缚农村的健康发展。所以我们不能就农业谈农业,不能就农村谈农村,不能就农民谈农民,而应该继续坚持市场取向,不断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变“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格局,改革城乡社会二元结构,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农民问题。

当前,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解决第一,改革早已不合时宜的户籍管理制度。这个户籍管理制度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而建立的,是实行“城乡分治、一国两策”和城乡社会二元结构的制度性条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格格不入。它在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长和发展,亿万农民早已引颈盼望解除束缚他们的桎梏。应尽早抓紧改革。近年来,广东、石家庄、宁波等地已经出台了本地区改革的政策。

但人口管理制度涉及人口迁移人口流动的全局,必须由国家来决定。公安部已经拟定了几个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希望能早下决心,早日出台。

第二,加快城镇化步伐,调整城乡社会结构,这已是社会共识。但是我国的城镇化到底走什么样的道路?是发展大城市好发展中等城市好,还是发展小城镇好,至今还有争论。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小城镇、大战略”,“十五”计划把城镇化列为重大发展战略。但这几年,农民进城镇落户的并不像预计的那样踊跃。从1978~1999年,21年中我国城镇化水平平均每年提高0.62个百分点,而1996~1999年4年间平均每年只提高0.46个百分点。看来,加速城镇化这件大事,仅仅提个方针、口头上讲讲还不行,还必须有专门的讨论,要解决许多必须解决的问题,要做必须做的工作,要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这才能走出一条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第三,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实现城乡一体的教育制度。目前仍在实行对城市一种政策,对乡镇以下的农村是另一种政策,城市中小学的教育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农村中小学的教育经费由乡村、农民自筹解决,这种体制必须改变。这种体制是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形成的,既不公正,也不合理。农村中小学的教学设施简陋,学龄儿童辍学流失,教师工资长期拖欠这些问题屡解不了,也是“一国两策”的恶果。我们现在已经有财力来解决这类问题了,应该抓紧改革。“文化扶贫”的口号已经提出来了,办好农村中小学,这是最重要的基础性的扶贫,也是从根本上及从长远解决农村、农民问题的一项重大的体制性改革。

第四,改革财政体制,现行的财政体制、财权和事权不相称。县乡两级干部反映,现在凡是财源好的项目都逐级上收了,而把要开支的项目(如农村小学教育经费等)都当作包袱逐级下放到基层了。财政体制总的状况是向上倾斜,向城市倾斜,向东部富裕地区倾斜。现在有50%的县、60%的乡镇的中小学教员工资不能正常发放;约有2/3的乡镇(和村)严重负债,借高利贷运转,就是这种不合理倾斜政策的恶果,也是城乡差别急剧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几百万农村中小学教员不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几万个乡镇基层政府没有正常办公运转的经费,农村怎么能发展?怎么能安定?这种头重脚轻的财政体制不改不行了。

第五,应该建立中央农村政策研究机构。解决好“三农”问题,这是我们党和国家一项极其重要的战略任务。既要解决目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又要制订今后长远发展的规划,政策研究任务艰巨。所以,建立农研中心,作为中央研究、解决“三农”

问题的参谋,很有必要。中国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解决好亿农民问题是先决条件。中国的国情特殊,千差万别,非常复杂,要解决好这个问题,确非三年五载的事,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把问题一个一个解决。中央已经建立了金融工委,建立了大企业工委,建立农村工作机构是尤为迫切的需要。主要任务是调查研究,摸准摸清“三农”的情况,拟定解决“三农”问题的规划和政策,供中央决策,这是完全必要的。

(2001年12月25日,在江泽民同志召开的“三农”问题座谈会上的发言稿)

关于改革农村义务教育

投入体制问题

基础教育是关系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大事,是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基础教育发展还很不平衡。表现在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不平衡,城市和农村不平衡,富裕地区与落后地区不平衡。至今还有相当多的乡村教师不能按月足额领到工资,约15%的地区没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已普及的地区水平低,水分大,约有30%的初中生辍学。农村教育经费严重不足设施简陋,有的连粉笔都买不起,还有相当一批校舍无力维修学童在危房中上课。2001年召开了基础教育工作会议,解决了一批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体制,这比原来实际实行的农村义务教育以乡镇为主是进了一步。但据我们了解,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有相当一部分县财政十分困难,无力承担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所以,至今还是有大量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不能按月足额发放,办学经费无法落实。

要把农村的义务教育进一步办好,必须改革现行的城乡不同的教育投入体制,要改变农村教育由农村、农民自己办的格局。

据有关部门调查,2000年的义务教育投入中,中央占2%,省地占11%,县占9%,乡镇占78%。这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乡镇还可以承担,对大部分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乡镇的财力是负担不起的,所以出现了上述严峻的状况。

从现代化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经验看,多数国家的义务教育大部分经费是由中央政府负担,地方政府负担的也主要是由省市级财政负担,很少有以县为主或以乡镇为主的。世界上没有以乡镇为主办义务教育的。

所以要解决多年来未解决的农村义务教育中的问题,进一步把农村的义务教育办好,就必须改革现行的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实行以国家为主或以省市为主。东部地区以省市为主,中西部地区应以中央和省为主。要改革现行的城乡不同的义务教育投入体制。

(2002年3月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的提案)

关于召开一次中央全会讨论“三农”问题的建议

江泽民同志在今年5月视察重庆时指出:“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放松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可能带来的全局性影响不能低估,对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不能低估,对做好新阶段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难度不能低估”。党的“十六大”对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结构调整的新阶段以后,出现了许多令人关注的新问题。最突出的是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在一度有所缓解之后,出现了反弹、回潮和加剧的失衡态势,“三农”

问题的形势是相当严峻的,具体表现在八个下降和四个上升方面。

八个下降是①农业收入下降。自1997年以来,在农民收入增长幅度逐年下降(2001年有所回升)的同时,农业收入的绝对数也逐年下降,而且下降幅度逐年升高。1998年比上年下降年下降4.5%,2000年下降4.7%,2001年有所回升。尽管农民出售粮食等农产品实物量在上升,但出售农产品的现金收入在减少,从1013元减为637元,据此估计全国农民累计现金收入减少4000多亿元。在现阶段,农业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约占55%;在农业收入中,70%来自种植业;在种植业中60%来自粮食,每亩粮食的收入从1996年的360元,到2001年下降为160元,减幅为55.5%。

②粮食单位面积产量下降。粮食总产1996年、1998年达到5亿吨以上,这是在播种面积减少1亿多亩的情况下,主要依靠种子技术(良种)和物质(化肥)投入,从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取得的。1998年每亩产量达到300公斤。但是近几年来在调整结构中,在播种面积继续减少的同时,每亩产量1999年下降为299公斤,2000年下降为277公斤,2001年回升为284公斤尚未达到1998年的水平。亩产量下降是由于种粮效益低而投入减少所致,这是影响粮食安全的重要因素。

③乡镇企业劳动力下降。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每年吸纳农业劳动力数百万人,1996年乡镇企业的劳动力达到1.35亿。

近几年由于关停并转致使劳动力回流,1998年下降为1.25亿2001年回升到1.3亿,尚未达到1996年的人数。由于农村自然劳动力的增长,尽管外出打工、经商的人数在增加(9200万而农村剩余劳动力继续增加,不仅影响农民的收入,而且成为农村不稳定的因素。

④财政支农的比重下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国家对农业的投资在整个基本建设中所占的比重要提高到18%左右农业事业费和支援社队的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占的比重要提高8%左右,但一直没有实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政用于支援农业(包括农林水气)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1990年为7.1%,1995年下降为6.3%,2000年下降为4.7%。2000年财政总支出为15879亿元,比上年增长20.4%,用于支援农业的支出为745亿元,比上年增长10%,占财政总支出的而用于行政管理费的支出为1782亿元,比上年增长16.8%,占财政总支出的11.2%。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财政支出与作为上层建筑的行政管理费支出之间的反差如此之大,是很惊人的。2001年由于政府机构改革,行政管理费的支出减为1214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下降为6.5%,而用于农业的支出为90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4.8%,绝对数和所占比重都仍低于行政管理费的支出。2001年农民缴纳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以及企业税约2000多亿元,在财政上仍处于“取大于予”

的局面,农民净为国家财政积累1000多亿元。

⑤农村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的比重下降。农业比重的下降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在整个农村经济中的比重上升为75%,农业下降为25%。农村第一、二、三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上升为50%以上,1993年达到52.2%,近几年来逐年下降,2001年降为49.9%,即从一半以上降为一半以下。

⑥农村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中的贡献额比重下降。199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增长13.5%,其中农村贡献额占75.4%(第一产业为8%,第二产业为第三产业为10%),而城市贡献额只占24.6%,农村高于城市。